榆下说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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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好的。但所举出的不过是几种极少参考价值的小册子,而且花了很多篇
幅来介绍那些明明是无聊、荒谬的论点。曹雪芹画像真伪问题,又有人重新
提出了,但说来说去不过是重复十多年前已经提出过的论点,使人读了意兴
索然。有些学术刊物,好像不编入一两篇研究《红楼梦》的文章,就不够时
髦似的,但后果如此,不能不使人感到白报纸确也使用得可惜。
清初禅悦之风和《红楼梦》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是有的,可能还很密切。
这是个出色的研究题目。从作者排列的目录章节看,也是很吸引人的,但读
下来的感觉是有如在灵隐山门外面摸了一下冰凉的石柱础;蒙眬地望了一眼
大殿的影子,终于没有能得到些微向往已久的知识。只好叹口气,废然掩卷。
此外,还有一些过于“高深”、“细腻”的考证之作,是我所看不懂的。当
然也要怪自己缺乏闭户读书的功夫与耐心。这样的研究也许是必要的吧,但
可以大胆地说一句,它与大众的关系是不大的。
由于读者对曹雪芹的尊敬与因此而产生的关心,有关作家的遗事、遗物、
遗作? 。一直成为研究者搜求的重要目标,而这种搜求是日益困难起来了,
因此凡有发现,也必然要引起注意。在这方面吴恩裕的努力是不可忽视的。
30 年来,他曾提供过不少有关资料,至今还为研究者所运用。最近的消息是
他又有新的发现了,曹雪芹的遗稿和遗物。不过对这些发现目前正在进行着
颇激烈的争辩,真伪尚无定论。不过这种争论究竟还是比较实在的,不那么
虚无缥缈,因此读者是多的,也更为人们所理解和关心。此外,就是所谓大
观园的遗址,也是争论得非常激烈的问题。我见过一篇有趣的论文,是反对
大观园实有其地的。当然这也是一种意见,说出来也并非难事,但文章却花
了极大力气,从宋代范仲淹《岳阳楼记》起,下至《大观堂文集》、《大观
录》? 。凡有“大观”字样者一一排比而罗列之。其实这对作者的论点并无
若何关涉。而且我想,这种排比,也肯定仍是挂一漏万的。我看,这倒应该
算是《红楼梦》研究中出现的一种别格。
《红楼梦》研究成为一时风气,人人争作红学家,这自然是一种盛况。
不过作为一个读者,我想冒昧地提出更加切实些的要求,避免花拳绣腿,虚
饰浮夸;少争个人闲气,多下实在功夫。学术文章,特别是“红学”,不一
定非做得那么神秘、复杂不可。科学研究是需要深入、细致下去的,但绝非
“八阵图”,使读者进去以后就钻不出来,难怪有些人只是在阵图门口探头
张望一下,立即避开了。大概这并非作者的本意,不过也难说,可能倒正是
本意也说不定的。
以上,只是一些极为粗略的印象,也一直不曾有过写下来的意兴。同时,
也没有看到过有关《红楼梦》研究风气、趋向的意见。最近,先是从报纸上
得到介绍,继而从《北方论丛》上读到了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
的文章,这才深切感到我所一直抱有的某些“隐忧”,确已公开化了。因为
论文作者不但提出了新的论题,而且表现了空前英武的姿态。他宣布过去的
《红楼梦》研究,有的“大概也就全部完蛋”,有的就该“相应予以报废”,
有的要让它们“见鬼去吧”? 。而他的论断将使某些研究者“满头冒汗瞠目
结舌”或“暴跳如雷”。总之,在他看来,干脆彻底得很,包括我上面所列
举的那些研究文字在内,统统无非是“胡(适)说”,或诸如此类的东西。
“新”“旧”“红学家”
——春夜随笔之二
在我们的《红楼梦》研究者中间,似乎长久以来就存在着一种“不平等”
的关系了。有些作者,或是自封,或经指定,是要比另一些研究者“高出一
等”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一个“红学家”的专称,这是个半开
玩笑,带有嘲讽意味的头衔。第一个发明者大概对“小说家流”抱有一定程
度的蔑视,认为这种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居然有人会来研究,居然又七嘴八
舌弄得如此热闹,真是咄咄怪事。没有办法,跟“臭老九”一样,在九流之
末,姑且为之安排一个座位,也算做一“家”。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红
学家”又有了新旧之分。那标准也颇为模糊。一般的看法,是王梦阮、蔡元
培等算是“旧”的,而从胡适开始,就是“新”的了。(戴不凡称俞平伯为
“老红学家”,是为特例。)另外一个虽不成文但有特定意义的标准则是,
凡是注意研究作者家世、版本源流,注意脂砚斋批,探索原稿、残稿面目的
总都被视为“不大正派”、“邪门歪道”;只有一空依傍,专论微言大义者
才是正经的“文学评论家”(他们是从来不肯厕身“红学家”之列的)。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本来是非常分明的分界线竟又有些模糊起来,“评论
家”也开始引用“脂批”,真是纡尊降贵,面子不小;“脂戚本”、“脂京
本”? 。这些令人头痛的代号也在“评论家”的文章中出现了? 。总之,在
研究工作中,较多地有了共同语言、学术交流,这是很可喜的现象。但身份
还是马虎不得。“评论家”们似乎是“天生的”,写起文章来,必称对方为
“先生”,采取一种“高屋建瓴”的架式,在气势上就先已压服了对手。虽
然也要引用一些“红学家”发掘出来的成果、资料,但必多方表明不屑之状,
反复撇清自己并不掌握任何“珍秘史料”,好像研究资料是什么不干净的事
物,沾不得。当然一扭头就来夸说自己如何目光如炬,在“红学家”视而不
见之处,发现了可贵的真理。这与某些“长官”以“大老粗”自豪的精神状
态是很有些相通之处的。至于写起论文来,无疑就要势派惊人,一鼓作气,
形成势如破竹的击溃局面。
这种形势的逐步形成,大抵始于批判胡适之时,至十多年前而“发扬光
大”,登峰造极。因为那时所谓“新红学家”大半都已被打翻在地,连呻吟
也不敢了。
这种局面,看来是有打破的必要的。不然就谈不上什么学术民主。两年
来学术界出现的一点团结的萌芽,争鸣的气氛,在戴不凡的文章中一些都不
见,他霸道得比任何“评论家”还要霸道。
与此同时,在“新红学家”群中,又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文人相轻的现象。
有时争论起来,竟自面红耳赤,失去常态,难道他们是百分之百地为真理而
争辩么,好像又不是。在这种公开争辩之外,在字里行间,笔锋所及,更多
的是“微言大义”,不是细心的读者,往往是不易察觉的。这不能不涉及在
我们的文学史上早已有之的一种并非怎样高明,也不宜全面继承的“传统”。
人都希望进步,这是很好的事;在前进的道路上有竞争,这也是必然的。大
家都是“新红学家”,好像都觉得不够光彩,谁都希望能够摆脱这种身份,
爬到“评论家”的高枝上去。这可能也是产生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不是
“红学家”,新、旧都不够格,这不过是我的猜测。
向上,是无可非议的。向上,一定要有一个标准。因而这个“标准”就
值得研究。希望达到一个新的“标准”,同时也就希望摆脱一个旧的“标准”。
是怎样的“标准”呢,这在戴不凡的文章中不是无迹可寻的。
戴不凡用来“克敌制胜”的重要或惟一的武器就是“胡(适)说”论。
借了1954 年批判胡适主观唯心主义的余威,把《红楼梦》研究者的工作,不
论是正确还是错误、有益还是有害,一股脑儿都拿来与胡适挂起钩来,使之
统统具备“完蛋”的条件。也不过就是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
你说脂砚斋是史湘云,这是“自叙”说,是该死的;我说“曹罨旧�
可以确定他实即畸笏。评(疑当作“详”)拙作《脂批考》。”这是工作需
要,无可非议的。
《红楼梦》中有过这样的话,“所以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
襟怀;况那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戴不凡用并不繁琐的
考证方法,证明了“坐于窗明几净房子中的红学家”所不曾考虑到的事物。
“蓬牖”只能用于南方,在北京可万万用不得,要冻死的;“瓦灶”呢,那
是“缸缸灶”,“是吴越贫民以及职业乞丐、小庙僧道的日用必需品。”不
是“博物君子”,哪里知道得这么仔细呢?不敬得很,将这种随手点染的四
六对仗句考证坐实,实在不能算是什么严肃的作法。这一切都是为一个论点
服务的,是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久居南方的,是为了这个假设而求证的
需要。记得严绳孙给纳兰容若的信里就曾有嵌入“朱门”、“蓬户”的一组
对句,也是用来作贫富对比的。而当时住在北京明珠室内的严绳孙也的确并
未冻死,他不过是说两句俏皮话而已。
一切必须服务于自己的论点,客观实际是不必顾及的。这就叫做实用主
义。
支持着这实用主义的,恰恰正是“胡适的自叙说”(即“胡说”论)这
根大棒。
关于“自叙说”
——春夜随笔之三
先引用一点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有关《红楼梦》的论述。
而世间信者特少(按指“明言雪芹之书,所记者其闻见”),王国
维(《静安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
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
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
西郊,未就而殁? 。
又评论《红楼梦》云:
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
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
先生此书之成,距今已近60 年。在这中间,对于《红楼梦》的研究,有
了许多新的发现和论辩成果。《史略》中个别具体结论,也有些需要进行修
改了。但我们所应注意的是先生立论的精神。《史略》于1930 年重校刊行,
先生撰有题记;《史略》又于1935 年译为日文,先生为撰序文,对新发现的
资料可以纠正旧说者,都声明改正,而不及有关《红楼梦》的论断。这是足
以证明在先生的晚年,也依旧保持原来的论点的。此外,在别的地方,先生
又曾数数批判胡适的政治立场并指摘“特种学者胡适之”的“自传说”谬见。
凡此种种,都值得我们今天慎重的考虑。
“自叙说”,是一种从简单平实的看法发展到荒谬地步的错误论点,是
应该反对的。导致这种错误论点的主观唯心主义,是应予批判的。这统统没
有疑义。但这不是说胡适及某些研究者的研究成果,从一开始就统统要不得。
这样的论者,终于还逃不脱形而上学的牢笼。而鲁迅先生就不是这样。
鲁迅根据自己写小说的经验,深信“亲见亲闻”是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
基础;同时作为参考,并记下了王国维的“间接经验”说。他的肯定胡适的
考证结论,也正在此,也仅在于此。至于一旦恶性发展成为自然主义,鲁迅
就坚决地加以反对,斥之为“特种学者”。鲁迅是清醒的唯物论者,他的敏
锐,他的实事求是,都是最可宝贵的品质。如果我们因为反对自然主义的“自
传说”,就将一切研究作者家世生平? 。的工作都与“自传说”等同起来,
一棒打杀,事实上就连王国维也不如,不能不落入最不光彩的“境由心造”
的营垒里去,成为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的对立面。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曹雪芹也没有录像机和录音机,怎么能要求他的小
说无一事一字无来历呢?
曹雪芹也不是魔术师,怎能要求他在一张手帕下面变出一座“大观园”
来呢?他必须看见过实物,这才能综合取舍,创造提高。写出一座大观园,
没有“蓝本”是不行的。至于这“蓝本”在北京或在南京,原型是一个园子
或是多少园子的综合,这些问题尽可由研究者自由探讨,各自摆出自己的论
据来。我们不是不可知论者,相信正确的结论终于是会做出的。
这些也真无非是老掉了牙的老生常谈,但今天还要来重复则是可悲的。
从戴不凡的长文里可以知道,他确是下了功夫的,还写了《脂批考》。
但他在运用脂批的时候是很谨慎的。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回避的。例如和《风
月宝鉴》及黄色小说都有密切关系的天香楼事件的脂批,就不引。原因何在?
无非因为这些脂批说明了一个事实,天香楼事件是确曾发生过的“历史真
实”,不论曹雪芹是作家还是编辑,也不论已删的小说有关天香楼事件原文
与原状有怎样的差异,都脱不了真人真事的干系,自以不提为是。“因命芹
溪删去”,这种白纸红字批语,在现实主义反对者看来,是过于刺目、过于
可恶了。“雪芹自叙”是该死的,难道“石兄自叙”就要得么?
戴文主张“石兄生平亦需重新研究”,我是很赞成的。只要不是信口开
河,与小说产生有关的一切人物(姑且承认“石头”是个生物吧)的事情,
我们都盼望能多知道一些。不过又不能不想到,还有那位“空空道人”呢,
那位居然为小说改了书名的东鲁孔梅溪呢?“世法平等”,我们也要求知道
一些有关他们的事情,自然愈详细愈好。按照小说的铺叙,着眼于他们与小
说的关系,这些“人”的地位殊亦不在曹雪芹之下。
曹雪芹由于种种客观条件,在写作这本伟大的小说时,在笔头上是弄了
不少狡狯的。我们自然应该原谅,并寄予深厚的同情。同时我们也务必保持
一个清醒的头脑,防止走上两个极端。一方面不可将孙悟空的颈后毫毛一一
当真,顶礼膜拜;一方面也必须停止“禹是一条虫”故事的重演。我很担心,
曹雪芹由作家化为编辑,怕还不是最后的结局,弄不好连这个人也会考成“乌
有先生”的,这可不是笑话。
1979 年3 月26 日
论焦大
焦大可以算得是贾府的屈原。焦大不过为了看不惯贾门不肖子孙的行
径,酒后发了几句牢骚,就被捆了起来扔在马圈里;又为了防止他讲出更不
好听的话来,给他塞了满嘴的马粪。其实焦大的原意是要贾府好,不忍看它
陷入破败的境地,动机原是可嘉的,但结果如此,因此他演出的应是一出悲
剧。这些意思记得都是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
归结起来就是,焦大不去为贾府歌功颂德,反而借发酒疯,暴露了贾府
的缺点,实属缺德,理应得到如此这般的处分。
这是谁人的观点呢?自然是爬灰、养小叔子的那些老爷、太太、少爷、
少奶奶们。下令捆起焦大来的就是凤姐。至于坐在祠堂里的太爷,怕是站在
焦大一边的,但对发酒疯,可能也不大赞成。宝玉的态度不大清楚,因为他
不懂“爬灰”? 。这些字眼的奥义,还不识相地向凤姐打听。这也是戴不凡
所主张的有大小两个宝玉的一条根据吧?岂有在“初试云雨情”之后很久,
还听不懂这些话的道理呢?不过也很难说,封建时代的贵公子有时确实是有
些古怪的生物,很难以常理论。不是作了多年皇帝的溥仪连穿衣、吃饭还不
大熟练么?这不是造谣,是他自己说得明明白白的。我想如果宝玉真的懂得
焦大说的其实是什么,他也不会主张捆人,呆苦木鸡。甚至发起呆病来,都有
可能。当然他也不会痛哭流涕,当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