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花堪折直须折-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T诘┫Π。 彼溃绺缦蚶匆怨椅兀3渡瞎疑琊ⅲ绺绫鼗崤兹此匠穑皇撬幌氲剑乐垢绺缭偌ざ丫淠ń乔塾鼗亓司徘送洌绺缁故潜黄蘖耍Γ四盐 �
艾希锦嗫嚅着,想反驳又找不到理由,出身诗书世家的他不比平常人家男子,只学男红,不识字或者些许识得几个字,他是由家里专门请来的西席精心教育长大的,国家为重的观念深植心底,因此艾希丝扣下国家有难的大帽子,他无论如何找不到理由反对,但是心中对林水清的怨恨又无法就如此轻巧的放下,又气又委屈,差点晕过去。
艾希丝轻拍哥哥的背,帮他顺气,看他气的脸通红,知道他仍然对当年之事耿耿于怀,实际上她对当年的事情同样放不下,只不过如今沧海桑田,世事变迁,罪魁祸首已死,剩下林杨氏和林婉,报复的程度可以相应降低些,毕竟林婉对陈雪还有用。
细细劝解:“哥哥,林婉身为一品,林杨氏又是她的嫡夫君,林未央更颇有才名,这样的背景下林未央嫁过来做君郎,显然明里暗里贬低了林婉,这和当年林水清要你做陪侍是旗鼓相当,当年你还没做陪侍呢,而今林未央是真要做我的君郎,两相比较,自是林未央吃了亏,林家丢了面子,而且丢的举国皆知,这么一来,你也该消气了吧。”
见艾希锦一言不发,又说,“冤有头,债有主,咱们的债主是林杨氏和那些下人,不管那个小公子什么事吧?他是清白无辜的,咱们犯不着不找正主找个不相干的外人泻火啊,你说是不是?”接着下点猛药,“若你真要找林家晦气,想找林未央晦气,那还不容易,等他过了门,我一天照三餐加夜宵的打骂,时不时再拿鞭子抽,三天五天的上刑,我保证,不出一个月,他自己就会上吊,而且外人验不出有伤,然后我再鼓动皇上将林家下狱,一天十遍大刑伺候,最后再凌迟处死,你看行吗?”
艾希锦撅起嘴,哀怨的说:“我又没想要她们死,你何必说的我像不懂道理的泼夫。”顿了顿,“罢了,如果当时林水清娶了我,我就遇不到雪儿了,也不会有今日的荣耀,我或许还该谢谢她们的。”
艾希丝长出一口气,终于想通了,不容易啊。“哥,林杨氏和那些下人我会给他们教训的,咱们就把过去的事情忘掉,好好的待林未央,成吗?”
“……恩,我一向听你的话。”
第 12 章
巳时艾希丝完满的完成任务后离开了寝阳宫,说是离开,实际上和被轰走差不多,谁叫她有一个以妻为天的哥哥,一见自己的妻主来了就忘了妹妹,而他那个可恶的妻主一脸你怎么还在这的表情,不停的用恶狠狠的眼神表达不满,若不是两人关系密切,她八成当场就下逐客令,就是弓儿箭儿那两个小宫侍也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只顾巴结皇上,识时务者为俊杰,艾希丝自认够得上俊杰的级别,所以只好摸摸鼻子,灰溜溜的离开。真是凄凉啊。
出了皇宫,侍卫牵来她的爱马,马儿几个时辰不见她,非常想念,一颗马头热情的往她怀里蹭,湛蓝的大眼睛闪着欢喜的光芒,这一切让在寝阳宫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艾希丝感动非常,呜呜呜呜,女人最忠实的朋友——马!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翻身上马,亲切的拍拍马头,“眉眉啊,老伙计,我们回家吧。”
当初给艾希丝的府邸题匾额时陈雪很是发愁,到底是题“护国公府”呢还是题“将军府”好呢?后来艾希丝说了一句,“就你那烂字,还是少献丑的好。”受此刺激,陈雪题了两块匾,一块写“敕造辰国一等护国公艾府”,一块写“敕造辰国龙啸大将军艾府”,把能用上的词都用上,字都特地写的大大的,两块匾一上一下的挂,煞是威风,人都说大将军圣眷隆重,风头无两,艾希丝却发愁的很,因为字越写的大越难把握分寸,有时候字写的不错的人把文字写的大些都不是很好看的,那字写的难看的人把字一放大不更难看了吗?甭管那字用多少遍金漆银漆的刷,那匾上装饰多少花花草草,麒麟蛟龙,依然难看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每次艾希丝回府都是头压的低低的,伸袖掩面,左右严加观察,确定一个人没有才进府。
今次也是如此,艾希丝离府老远就下马,冲着看门的丫鬟打手势,要她们看看有没有人,幸好将军府门头上挂的气死风的大号灯笼够亮,不然小丫头们还真看不清她家将军到底在比画什么。四个小丫头跑出几十米去看,然后回来打手势说没有,艾希丝这才抬起袖子遮住脸,欣然进府。
一进院子就看见偌大一个院子密密麻麻跪满了人,为首的是六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为她操持家务的管家甄凤儿,五十二岁,人精瘦精瘦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思活络,办事得力,后面跪了三四排男孩子,再后面跪着府里男女仆人。院子前端摆着香案,上面用明黄绸子盖着一样物件,艾希丝一撇嘴,毫无疑问,是圣旨。
她一手揭起黄绸,一手拉开圣旨看,果然是写她调为九门提督,节制绿林大营五万兵马,负责京畿安全,三日后上任云云。九门提督啊,倒是个好活,一想到以后可以好好“操练”那帮大小姐,她不禁笑的灿烂。
一挥手,“都起来吧。”
进得院来她就发觉不对劲,府里又没有夫君,甄凤儿弄那么多男孩子来干吗?等人都起来,她眯起眼,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几十个男孩子全是眉清目秀,身段窈窕,淡妆浓抹,花枝招展。大的不过十七八岁,小的仅有十一二岁。
靠!她忍不住心里骂粗话,怪不得人人都问他回府没有呢,感情府里有这么一帮红粉军团!是哥哥安排的吧,自小耳濡目染的他对世族大家的规矩了如指掌,未成亲的姑娘在房里放几个小厮,等嫡夫君过门后再一个个的给名分,或侍郎,或陪侍,不给名分的就是屋里人,但是月例银子要多加一两,生了女儿后再给名分。只是哥哥啊,有必要给她弄这么多吗?她数了数,竟然有五十多个,当她采阳补阴啊?
甄凤儿见主子脸沉下来,赔笑道:“主子,这是希主儿的懿旨,况且大户人家都这样,这样才显得出身份尊贵啊!要是姑娘到了成亲时还是处女,家族脸上可是挂不住的。”
废话!艾希丝瞪了她一眼,当她不明白吗?她家以前也是世代簪璎,万贯家财,身份地位也是一等一的,若不是老天故意磨难她,她至于到战场上拼死拼活么?大可以从童生到秀才到举人再到进士及第慢慢来。她是靠武发家但不是暴发户。
不过,她是处女的事情不会举国皆知了吧?冷汗涔涔。
=
甄凤儿被艾希丝瞪的一身冷汗,知错就改的她转移话题,“主子,这里共有五十个男孩子,都是府里拔尖的。您一排排看过去,喜欢的您就点个头,奴婢就把他们挑出来,从今天起他们就在内房里侍候,其他的就放在院里。”
这是不是堪比皇上选君卿了?艾希丝苦笑,一想到要恢复以前头疼的境况她就想干脆一个都不选,只是她要真的那样做,岂不坐实了自己对袖的谣言?她哥哥肯定又要水淹寝阳宫,陈雪非找她算帐不可。就挑一个吧,一个就好,要容貌漂亮的,心思伶俐的,举止大方得体,办事妥当稳重,尤其要符合后两条。不管怎么着将来家里至少要有一个皇子一个相府千金,她选的一侍可不能太过张扬,不然不好交代。
一排排的看过去,这个不好,太小;那个也不行,太娇;这个不成,太散漫;那个更不成,太拘谨……挑来挑去,挑的甄凤儿直冒冷汗,心想:我的主子,你也忒难伺候了,这里哪一个男孩子拿出去都是别的官员府上最上等的小厮,您倒好,嫌弃的跟路边的野草似的。好在我有准备,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男孩子,不然不把我这号称全京城最能干的管家的脸都丢光了。
甄凤儿哀怨的眼光艾希丝不是没看到,但是她完全无视。她不会昧着良心说这几十个小厮不好,他们各个都是好的,就是不符合她的要求。她的个性本来就是宁缺毋滥的,如今又是准皇子妃,要求自然又上一个新档次,不过如果真挑不到可心的,她该怎么办?随便指一个?还是向哥哥讨一个?
正为难间,她瞧到一个别致的人物。他十六七岁,不像其他人满头珠翠,遍擦脂粉,他没有任何装饰,素面朝天,却越发显出发如泼墨,眉如远山,银杏般的眼睛在宛如燕子翅膀的浓密睫毛下晶莹剔透,鲜艳的红唇和洁白的肌肤两相映衬,穿着一身洗的干干净净半新不旧的淡紫色的长裙,剪裁异常合体,恰倒好处的烘托出他不高不矮的身量,细如水蛇的小蛮腰,裙上刺绣的十几只银燕精美绝伦,灯光下栩栩如生,翩然欲飞。他见艾希丝打量他,微微一笑,眼里荡起阵阵甜蜜的波纹,嘴角扬起三分妩媚,三分矜持,三分婉约,还有一分挑逗。
艾希丝笑了。
她刚才干吗要发愁呢,人世间什么样的事情没有啊,像凤后那样的男人都有女人敢娶,她的要求又算什么?
“这银燕子……是你绣的么?”艾希丝以前见过不少男工,却无一及得上这些燕子。
“回主子的话,”他的声音清脆赛银铃,甜美如甘泉,“这燕子是奴才绣的,这衣裙同样是奴才自己裁制的。”
他直视艾希丝,眼神热烈而不过分热情,表露无限倾慕而不让人厌烦。
“多大了?”艾希丝自认没有恋童癖,皇上赐婚的两个就算了,她自己找的可不能太小。
“回主子的话,奴才今年十七岁。”
“你叫什么名字?”艾希丝决定,就是他了,一个聪明而识分寸的男子,一个落落大方而不忘本的男子。
“奴才名字叫小明。”
艾希丝怔住,如此可人的男孩子名字居然难以置信的普通。隐隐发现他的耳根红了,恍惚中似乎又不曾红过。
“从今天起,你的名字是飞燕,飞翔的飞,梁间燕子呢喃的燕。”
给一个男孩子取个女孩名,表明对他的珍重宠爱,作为主子亲自为贴身小厮取名,意义又加上一层,飞燕高兴是显而易见的,形于外的,笑意盈盈,但是没有得意忘形,下跪拜谢,稳当镇定一如既往:“奴才飞燕叩谢主子赐名。”
第 13 章
择定贴身小厮的人选,艾希丝心里的石头落地,这下哥哥该满意了吧,她不仅挑选了贴身小厮,还挑了最好的,数量有些少,可是以一当十。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天色已晚,都回去休息吧。”艾希丝不为人注意的打个呵欠,她从边关急行而来,为赶路没睡上几个时辰,在宫里又吃的饱饱的,现在睡意上涌,实在有些乏了。
飞燕何等样人物,眼尖的像鹰,心思灵透的跟琉璃似的,艾希丝脸色不对早看在眼里,这时几步上前,扶住艾希丝,扭头对甄凤儿道:“甄管家,快叫厨房烧热水,主子急着沐浴呢。”
艾希丝赞赏的一笑,这孩子果然伶俐。
甄凤儿答应着,亲自去厨房吩咐,心里得意,当初就看这小子秀气聪明才买到府里的,如今果然要成为人上人了,那孩子不是忘本的人,自己以后更有好日子过了。
眼角瞥见一人,艾希丝下意识叫住:“吴红,你过来。”
吴红是艾府马厩里养马的马倌,艾希丝的爱马眉眉就是她一身喂养长大的,爱屋及乌,艾希丝对她的印象亦相当不错。她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淡眉塌鼻,生的普通。恭敬的行礼:“主子,您叫小妇人?”
“恩,”艾希丝懊恼,干吗叫她过来呢,又没有事要吩咐,可是人已过来了,总不好说声没事就让她回去,没话找话说:“我的马你好好照顾,几千里跑下来,它可累坏了。”
吴红一板一眼的答应,站的比桩子还直。
艾希丝挠挠头,该说些什么呢,巴巴的叫过来了,她呆呆的想,突然脑海里浮现一张小脸,眉目清雅,有着极为温暖的眼睛和笑容,看到他的自己竟然也觉得数九寒天仿佛百花怒放的春天般,他说,他是吴红的儿子——“吴红,你有儿子?”
吴红诧异,艾希丝每次回府不过一两天,匆匆来匆匆走,府里的仆人她都认不出几个,和吴红谈话都绕着眉眉转,为何会知道她有儿子?“回主子,小妇人有六个儿子。”
六个啊……“有没有一个棕发绿眸的?”
吴红又一惊,是不是那几个不成器的不知何事惹到了主子?“主子,小妇人六个儿子都是棕发绿眸,随他们的爹,只女儿像我。”
还真是她儿子啊?这回轮到艾希丝吃惊了,那么漂亮明媚的男孩子居然是眼前这个平凡的让人过目就忘的女人的儿子!歹竹出好笋啊!想不到吴红这老实头,居然这么有艳福!
“呃,那两年前拿一只小狗回府的,是哪一个?”
吴红的脸变颜变色的,声音粗了起来,道:“是小妇人第四个儿子。”
艾希丝一挑眉,她是不是问错了?想来那个男孩子今年至少也该十八岁了,怕就早就成亲嫁人了吧,她倒确实不该多问的。想结束对话,又想问问那只小狗,当时那个男孩抱它回府时已经奄奄一息,应该救不活了,“那只狗,可还活着?”
“……带回来的当天晚上就死了。”
一时沉寂。
吴红从眼角瞄瞄艾希丝,绝望的心涌现一丝希望,主子好似很在意春生,也许,也许她能帮春生!扑通,她迅速跪倒,声泪俱下:“主子,主子,求你帮帮春生吧,只有主子能帮他了!求你了,主子,求你了……”
艾希丝被她闹的摸不着头脑,上一刻不好好的么,怎么一下这么激动啊。一手拉吴红起来,没想到吴红跪的坚决,她竟没拉起来。她不觉皱眉,“有什么事情站起来说!”
吴红知道艾希丝恼了,赶紧站起来,抬袖擦擦眼泪,一五一十的说。艾希丝所说的男孩是她的第四个儿子春生,取名源自他出生于春天。他很有爱心,帮老助幼,关爱小动物,是全府上下公认的善良儿子。可是他的命却不好,刚出生时订了老家的一门娃娃亲,没想到那家女孩没活过满月;后来两岁上又订了城北许家的女儿,一年后许家女儿得天花,去了;三年前订了城南白家的女孩,说好等女孩一满十四就娶过门,结果女孩还差一天到十四岁时因为玩耍不小心被一只毒蛇咬了一口,一命呜呼。订了三门亲,三家女孩都死了,哪还有人家敢再给春生下聘,都说他是克妻命,扫把星,白虎下凡,专克女人。今年春生已经是二十岁的老男人,给人做填房人家都不要,只有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女人想要他过去做侍郎,但小户人家虽然急于把儿子嫁出去,但也不愿自己娇养大的儿子给一个快进土的人做小,要真嫁过去,没几年那女人一咽气一蹬腿,家里的三位夫君四位君郎以及众多侍郎、陪侍还不吃了他,要是再生个孩子还能守着孩子过,可是那女人都七十多岁,哪还生的出来啊?一个鳏夫没有孩子,日子就更苦了。春生见自己将来无望,居然要剪了头发做和尚去,家里人死劝活劝,吴红的夫君差点扯了白绫上吊,这才暂时打消他出家的念头,此刻正在城外清月寺带发修行,等家里人的消息,若一个月内有人愿意娶他,他便不出家,否则他就地落发,也算给家里人了却一桩难以启齿的心事。
吴红老泪纵横,凄凉无比:“所有八个孩子中,我最疼春儿,他最心疼人,最善解人意,想不到五个儿子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