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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带我回家,好吗-第6章

小说: 带我回家,好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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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你啊。 
 
  为什么?我对待他的依然是这句话。 
 
  从你上火车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你了,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这个词的。我想。王凌风一如既往的喜欢我,我对他都没感觉,难道还会真的有一见就喜欢上了的那个人吗?可是那天,你凄慌的眼神迷乱了我的心。我的心在一瞬间融化掉了。其实昨天晚上我做错了事情之后,我看了你一个晚上,也悔了一个晚上。我欣赏了你的脸,你的睫毛,你的身体,你的一切,我真的发现我爱你就像爱我自己一样。吃点饭好吗?为了你,也为了我。 
 
  我的眼泪被他说的掉下来了,他也不知道安慰人,他无助的看着我。 
 
  你真的喜欢我吗? 
 
  是的。 
 
  你真的爱我吗? 
 
  是的。 
 
  你真的想要我吃饭吗? 
 
  是的。 
 
   
 
  No。8 
 
  我们纯真而且简单的对话在这样的一个晌午一问一答着,时钟开始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开始往前爬行,而我们就是站在秒钟上跳舞的精灵,一唱一合着,这一场邂逅终于因妥协和爱而圆满。阿亮的眼睛里满载柔情和欣赏,而我蓝晨何能何德被他爱。 
 
  他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坚定而诚恳。我的眼里开始出现一种奸诈,我自己认为的奸诈。 
 
  真的想让我吃东西?其实我胃口已经开始张开了,但是有些事情还没有做完。 
 
  真的。 
 
  答应我两件事情。 
 
  他的脑袋肯定在飞快的旋转,或者是在想我是否会向他要钱之类的东西,他看着我的眼睛。他很是放松的说。你说吧,是什么? 
 
  你要先答应。 
 
  当我说你说的时候就表示我已经答应了。第一件事情,在我不允许的情况下不准对我动手动脚。其实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罢了,他不对我动手动脚,难保我自己不对他动手动脚啊,看到他的时候我全身上下都像个色狼了,不过现在的亮亮看我的眼神也很有色狼的气质。 
 
  他马上就答应了,没有问题。 
 
  恩,爽快就好,我的脸上出先了莫名其妙的笑容。好了,既然第一件已经答应了的话。第二件事情就是把肩膀露出来。 
 
  他有些惊愕的看着我,不过还是脱了自己的外套,解开了衬衫的扣子,我看见他结实的肩膀露了出来。我抬起头对他说。 
 
  亮亮,你说你会怕疼吗?接着没有等他回答,我一口就咬了过去,我感觉到了他在疼得发抖,他的另一只手一把就将我抱了过去,紧紧的,我呼吸不过来了。我松了口,他幽幽的对我说:宝宝,你把我咬疼了。 
 
  呵呵,他叫我宝宝。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的肩膀被我咬出了好大的鲜血,他看着我笑了。天真的说,宝宝,现在不狠我了吧? 
 
  天啦,你怎么这样叫我,我真的像是要进天堂了,上帝你就是让我下地狱都可以了。啊,不行,我还要和我的亮亮在一起的,我们不能现在就分开,我舍不得,我在这一刻知道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停留。 
 
  他拨了电话,护士拿来了消毒的棉签,涂在了我咬的伤口上,看着他塌实的笑。我也咧着嘴笑了,我松了好大的一口气,剧情终于按我的意愿所发生了。护士小姐坏坏的看着我们两个,我们也对着护士小姐坏坏的笑,刚开始的时候,护士小姐以为是我们对她的回敬,可是过了一会她看见我们还在对着她笑,并且她走出门我们还在对着她坏坏的笑,她的神情莫名其妙,肯定是在怀疑脸上是不是有污痕之类的东西了,肯定会偷偷的去照镜子了。她走出了门之后,我和亮亮对视的笑了。他的伤口将像是一枚新月,肯怕这一辈子都不会灭掉了。 
 
  抚摩着他伤口的周围,他的脸平静的笑着,新月的伤口让我看起来,感觉又心疼又满足。 
 
  这下子满足了?傻瓜?亮亮好象窥见了我心里的秘密,大声的问我。 
 
  是…的!我拖长了声音。我现在要你抱我。 
 
  我不抱。 
 
  阿,你个坏蛋,你要干什么。羞死我了。 
 
  真是个笨笨。你的盐水快打完了,我要叫护士帮你拿掉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冬季的天空还是灰蒙蒙,不过我竟然会觉得天气很好。阿亮在我前面十厘米的地方,我们一直保持这这样的距离。偶尔会回过头和我对视,然后微笑,那时候我心想,原来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要是妈妈能够体会到这种相濡以沫,举岸齐眉,就好了。 
 
  而风从新野的那边吹了过来,医院在我们身后渐渐的远去。而我们的身影显得协调,而且紧密。尽管我后面还很疼,不过我早把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现在晕在幸福的光圈里。我相信阿亮跟我一样,心安理得的彼此爱着,只需要我静静的跟在他的身后。他就是我的整个星球,转在我灵魂深处,长此以往。 
 
  阿亮的司机过来接他。 
 
  阿亮轻轻的在我耳朵边说,傻瓜,今晚只能吃点清淡的东西了,为了你的胃着想。我们自己回家做好不好? 
 
  你不要去公司问问情况吗?你出差了才回来,而且只有昨天去了一下公司。 
 
  天天要守在公司的老总不是成功的老总,能够让人放心的员工是需要训练出来的。他讲的一套一套的,我云里雾里。 
 
  今天你就不希望再担心什么了,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们肯定需要庆祝一下。 
 
  车子里的电台正在唱啊唱着情歌,我和亮亮十指相扣的坐在车子里,司机的表情有些平淡和真实,他有着一张成年男子隐忍的脸,将心事藏得毫无痕迹。他叫汪谋。我后来就叫他汪哥。 
 
  回到了“圣宫苑”,我便躺在了沙发上,实在是饿得急了,就让他去忙吧,他随便做了些东西,一个豆腐鸡汤,另外做了一些青菜。很快就端上来了,于是这是我和亮亮在一起后吃的第一顿饭,他喜欢骂我傻瓜或者是笨笨。其实我根本就不笨,不过他这样叫我的时候我的心里比蜜糖还有甘甜。他给我盛饭,好到了极点,我喂了一口汤给他喝,我们彼此的简单的爱开始了,这一次旅程不需要惊心动魄。 
 
  晚上的时候他讲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他的身体灼热异常,我们相依相偎。我们在黑暗里摩挲着彼此的身体,我们面对面的睡着,彼此睁着眼睛看着对方,对方的眼睛里似乎就有自己所需要的繁华似锦,只有这一刻,我们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束之高阁。我们的体温相互缠绕在彼此渐渐熟悉的身体上。彼此恰到好处的微笑和矜持。亮亮的体贴比他生气时候要诱人的多,而我们静若处子,躺在房间里,听着音乐渐渐漫满房间,我们就像是在一艘小船上,飘荡在汪洋的大海,随波而动,以蓝天为庐,以蓝水为乡,这一路终究会通往灿烂的花海里,我们的身上会被鲜花覆盖,这些鲜花缭乱而缤纷,将身体和爱掩埋在香气里,生命里透明纯粹的爱。 
 
  凌晨起来的时候,窗台上的鲜花清新而且温暖,我在朦胧中睁开眼,亮亮睡得很甜美,他睡觉还带着一点满足的微笑,而他右肩上的月牙清新的呈现在我的面前,有一弯血痂,这就是我的杰作,这就是我们爱开始的烙印。 
 
  我轻轻的摇摇他,懒虫,快点起床了,你要去公司看看啦!肯定会有很多文件在等你批阅。他翻了个身不理我,似乎比我还小孩。我拍他的屁股。懒虫,快点起床了。他把头回过头看着我说,好啦,好啦,不要催了,我起来。我知道他其实早就醒了,只是一直都抱着我。 
 
  他开始穿衣服,洗脸。他在洗手间里,我从背后抱住他。 
 
  亮亮,我一个人在家里好寂寞的呢! 
 
  没关系啊,我打电话回来跟你聊天啦,这些天就委屈一下了,我把公司积压的事情处理完毕,在安排你,听话哦。 
 
  出门的时候我将他的西装递上,他捏了捏我的脸蛋,傻瓜,我先走了。 
 
  依依不舍的关上门,我靠着门幸福的笑出了声,赶紧捂住嘴,神经质的在温暖的地板上开始欢快的跳跃,快乐在我心里憋得无处释放,一不小声就笑出了声音。我到厨房从冰箱里面拿出了牛奶和面包,而此时房间的电话就响了。 
 
   
 
  笨笨,我忘记一件事情拉,冰箱里有牛奶和面包,这是你的早餐。 
 
  我哈哈的笑出声说,我已经在吃啦。 
 
  靠,你个家贼,这么快的手脚。 
 
  欢快的挂了电话,我才开始仔细的梭巡房间,二间卧室,一间书房,客厅,还有厨房和浴室。卧室一大一小,我们睡的是大的这一间,小的那一间就有一张铺好的床和一台电视。客厅里有家庭影院,茶几,以及一些绿色植物,墙壁上有几副抽象的壁画。书房里有一台笔记本,卧室里就复杂了,我也懒得描述。几天以来房间里也有些脏了,闲着没事干就打扫房间吧。免得他再去请钟点工了。 
 
  我用抹布将地板擦得干干净净,将房间里全部都整理一新,本来就不乱的房间更加整洁了,到了中午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笨笨,在干什么啊。 
 
  没干什么呢? 
 
  我床头柜子里有一百块钱,你拿出买午餐啊,出了圣宫苑往右走,那里就有一家快餐店。钥匙在书桌的第一个没锁的抽屉里,吃完了饭赶紧回家,别给我走丢了。 
 
  我要走丢啊,让你去找我去。 
 
  去,我才不会找呢? 
 
  去,我就要让你找。 
 
  好了,我的客户来了,忙完了再打来。 
 
  我从床头柜里拿了钱,再到书房里拿了钥匙,走出了“圣宫苑”往右,果然有一家自助餐厅。吃饱了就回到了家里,安静的在书房里看着文学哲学之类的书籍。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这样的,偶尔他晚上会回来做饭给我吃,呵呵,其实我自己是厨艺高手。有时候他要招待客户,谈生意之类的事情就会在外面用餐,然后再给我订一个套餐让人送到家里。 
 
  每天最起码都有五个电话,他说想我不够。我以为生活就开始这样了,我也满足了,从未渴望过这样的温暖。 
 
  身体完全好了,也完美了,我蹲坐在地板上看碟子,于是生活开始以一种不急不燥的步伐前进着,亮亮每次打电话的时候激情万分,并且还压低声音了。我们珍守这一份偶然的爱情。 
 
  亮亮工作本来就累,还要担心我。我跟他说我在家里会很好啊,他不要老是打电话分心了。他说没关系啊,我为爱奔走我值得,我觉得生活里每天都有阳光和雨露。我说那随便你了。他还真的不打过来了,我在房间里真的真的好想他,就主动的打电话给他了。他一接我的电话就跟我说,还说要我不要打过去,怕我工作分心,你打过来是不是让我分心啊,笨笨。我嘀咕说,那又怎么样,我想打就打了,打搅了你当然不关我的事情啊。没有想到我蓝晨也会这么不可思议的不讲理。 
 
  不知不觉,一周就过去了,周五那天下午亮亮早早就回到了家里,他敲门的时候我想他不会这么早就回来了啊,会不会是收物业管理费之类的人。一开门就见他站在门口,进了门把工作包一扔就抱住了,把我一推,两个人都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他压在我身上,我全身晕眩。 
 
  这几天休息够了精神自然也就好了,他跟我说。笨笨,你想出去逛逛吗?我们下去逛一逛好不好。 
 
  我衣服都没有! 
 
  我们现在就去买衣服啊,你看你来了这么多天了我还没有带你去逛逛,我们先叫汪哥开车送我们去商业区吧。 
 
  他一把就抱起了我的脑袋,把舌头哧溜一声就滑进了我的嘴里,呵呵,一股薄荷的味道,清新而切猛烈。他使尽的吸着我的舌头,我们纠缠在沙发上,他的气息不知不觉的就粗重了,我更加无可拒绝。他将嘴滑到我的耳边说,傻瓜。我们去房间好不。 
 
  我说,那样好痛好痛的,我受不了啊! 
 
  那行吧,我们先去买衣服,顺便也买点那个东西好吧!他站了起来,头发全被我拨乱了,而我们的裤裆处都撑得老高,像是要探出头出来了。我笑他说他迫不及待,他指着我说还不是同样的蓄势待发。 
 
   
 
  去浴室里整理了头发,他去卧室换了一身休闲装,他的衣服都比我的要大,我穿不了,后来他从衣柜里翻出了一件稍微小一点的衣服递给我,可是看起来还是很大。 
 
  好大,我不要。我埋怨。 
 
  真是笨,呆会出去买了之后你不就可以直接穿了,把这一套换了就是啦。 
 
  是…的!我又把我的声音拉长了。嬉闹的打着到了楼下,汪哥已经到楼下等了,他把车开往了步行街。 
 
  路上的摩天大楼和人群,依然陌生和冷清,汪哥也张着一张俊脸,我看他看我的眼神里有一种莫明的东西,这种东西和亮亮眼睛里的是一样的,我心里有点害怕,我怕陷入他们两个之间。不过汪哥自是聪明之人,他不可能去做一件毫无结果的事情,要是我对亮亮没有感觉的话他还有机会。可是怎么可能,要是亮亮和我彼此离开的话,那还是杀了我们比较痛快。 
 
  汽车在停停走走,一来有红灯,二来是下班高峰期正是这个时段,我很新奇的左顾右盼,亮亮告诉我这是哪里,这里又是哪里的,这里有哪家比较著名的公司,这里又是什么的场所,搞了半天我一个都没有记住。倒是记住了一个书店,民社书店。新野市最大的书店。 
 
  好不容易到了步行街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很多情侣都在大街上拥抱。我的手指尖尖不小心碰到了亮亮的,他一回头,帅帅的眼睛里满是笑意。我们走进了各大商场,商场的衣服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各种灯光将我射得头昏脑涨。我穿梭在一排接一排的服装架之间,亮亮很八婆的告诉我哪一件好看,那一件不好看。其实只要是大小合适的,我穿在身上都觉得好看。所以不知道到底买哪一件。到最后,我们站在步行街的出口处,什么也没有买到,只买了两双ADIDAS的袜子。 
 
  竟然什么也没买到,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走吧,我们再以快速的速度去找一遍。于是又折回了各大商场,这一次他两只手都提满了,我说这一件,他就开始在我的身后付帐,我就去另一个牌子的服装店去看。 
 
  我们都觉得饿了,他看着我一脸满足的样子。 
 
  笨笨,我们该去吃晚饭了吧,好吗? 
 
  好啊,等我一下,我最起码要将身上这套衣服换了。我在最后的一家服装里将衣服换了。一条水蓝色的裤子有蓝色的清晰的细小线条,一件纯黄色的上衣和一件枯草色的休闲西装,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休闲皮鞋。我站在更衣柜里小心的将头发弄好,然后,有些腼腆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亮亮的眼睛都直了,他走了过来说,笨笨,在你身上也看得到风度翩翩啊。 
 
  好了啦,我们该去吃饭了。 
 
  我们走到街上的时候,身旁的行人像是看明星一样的纷纷致注目礼。我们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路人的眼神里满是惊讶和赞美当然自然包含了嫉妒。我相信在这些人群里绝对有某个明星戴着眼睛,装成普通人的样子在看着我们。 
 
  亮亮带我买衣服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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