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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逻辑-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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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我也不愿意让他长大,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十二岁的神童。

  在灵异世界里,一个男孩额头上的钻石通常都有特殊含义,我赋予它的含义是正气之源——这个含义后来随着故事的逻辑被取消。但是在最初设定时,为了符合它正义的形象,我不但让他额头上镶嵌钻石,而且一镶就是七颗,以符合北斗七星之数。这样一个男孩在文章开篇即出现,仿佛他和他额头的钻石都对整个故事起着重要作用—在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这么想的。但是故事进行到一定程度,我发现这个故事有自己的吸引力,不需要通过特定的人物来吸引读者,七星钻石的设置反而有点多余,我甚至一度考虑过要取消这个设置。然而读者不知内情,纷纷将七星钻石作为他们破解疑问的切入点,这让我十分高兴。

  《逻辑》本质上是个悬疑推理故事。写悬疑推理,最忌讳的就是被人猜出结局,虽然我相信《逻辑》的结局是大家无论如何猜不出来的,但七星钻石在这里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将读者引入歧途,仍旧让我有了很大的安全感,不至于在我揭露真相之前就被人猜出一部分。因此七星钻石的设置,在故事进行到一定程度后,已经具有误导读者的性质,读者在这个设置上寄予了很大希望,最后却发现原来是一场空,其失望可以想见,因此读者们对于七星钻石后话的要求我非常理解。有些读者要求在《逻辑》的结尾对七星钻石有个交代,这个意见我没有采纳,因为我始终认为,结局不必将一切疑问都揭示出来,七星钻石和《逻辑》这个故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揭露出来的意义不大,何况我本来就没有什么秘密可以揭露。也许将来我会再写一个关于额头上钻石的故事,但是那说不定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和《逻辑》,和蒋世超,都毫无关系;也或许我什么钻石也不会写,七星钻石就成为一个永远的谜,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逻辑》是一部悬疑推理小说,但是这种推理和通常的推理略有不同。通常的推理小说,依据的是人们的生活逻辑,推理出事件的真相。而在《逻辑》这个故事里,生活中的正常逻辑不起作用,一切事物都仿佛混乱而没有规律,这就很容易落入俗套—当故事无法自圆其说时,便一概以鬼怪来解释。这点也是很多关心故事发展的读者们所担心的,他们给了我许多善意的提醒。在故事进行时,我无法事先透露结局,只能告诉他们,那些混乱的现象都有规律可寻。实际上,在写作《逻辑》的过程中,我从来就没有陷入混乱,故事有着清晰的脉络,只要依据这个脉络写下去,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逻辑》的线索有两条,一条是重复发生的伤亡事件,一条是性质相同但现象各异的交换事件,这两条线索贯穿全文,一切伏笔和悬念都依据此而展开,只是我将线索隐藏得深一点,不让读者那么快就发现它们。我一向认为,推理故事,不但要作者自己能够推理出结局,而且要读者也能够通过思考发现线索,但是又无法找到答案,这才是推理的至高境界。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何况《逻辑》又是超自然力量作祟,普通的逻辑思维根本无法推论出什么。是不是超自然的现象就真的无法进行推理呢?我这样问自己。答案是不。超自然现象,其实是人类目前科学所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它并不是没有规律,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它的规律而已—一切的科学规律,在没有被发现之前,都是神秘的,人们如果不是借助已知的规律,又怎么能知道事件背后的科学真相?科学如此,生活亦如此,是从已知推测未知,从现象寻找规律。这就使得这样一个原本属于超自然范畴的故事能够为普通读者思考和推理,因为它的规律,也就是文章的线索,早已经预先设定好,那些表现出来的故事虽然看起来无章可循,但是当我将线索揭示出来之后,它们之间便有了联系。很多事情,在我们不知道真相时,觉得如此荒谬,知道真相之后,却又觉得如此理所当然。

  《逻辑》采用这种推理方式,是为了顺应故事构思的需要。这个故事,一开始成型时,其灵感来源于象棋,或者说,是来自于一种下象棋的独特方式。在中国古代,曾经出现过在地面上画出棋盘、由活人担当棋子的下棋活动,我对这种方式十分感兴趣,推而广之,既然人可以做棋子,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人是不是也是一枚棋子?也许地球就是一个大棋盘,我们在扮演在着棋子的角色而不自知。

后记(2)

  以上的想法盘旋于脑海,便形成了这个故事的雏形。这也就是《逻辑》一开始的想法。

  确定了这一点之后,我继续想下去,又回到了象棋上来。我突然发现,用人来下象棋,其实并不是为了验证象棋的规律,而是为了表现象棋的规律。这个想法让我更加兴奋—故事的概貌便自然产生了。我仿佛看见一个偏执的狂人,为了让人们接受他的一套思想,不惜以人作为代价来进行解释说明,人们成为他手中的傀儡,一切行为和事件,都只是为了说明他的思想。

  这样,《逻辑》的框架便基本确定了。

  要制造这样一个狂人,首先要做的,是要制造产生狂人的事件。是什么样的遭遇,能够让一个普通人变得偏执?一个偏执的人,他具有怎样的思想?随着这些细节的设定,我的心境也在改变。对于这个狂人的想法,原先的构思是完全的恶,然而随着我为他安排的命运一步步将他推到质变的边缘,我发现自己开始慢慢同情起他—我无法说那些恶完全是他的责任,他或许是犯了罪,但是首先是我所设定的那些事情对他犯了罪—如果不是有那些因,就不会有他的这枚果。写到后来,我对他不仅是同情,更有愧疚。是我的笔给他安排了这样的命运,如果说在书中,别人是他的棋子,而实际上,他又何尝不是我的棋子?他也只不过是我用来说明自己思想的一个道具而已。越是发现他的道具地位,我便越想说明他作为个体的独立意识,写到后来,我甚至怀疑,也许我写的,并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通过对《逻辑》的写作,我渐渐明白,不仅仅是在故事中,不仅仅是那些恶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被生活所改变,也反过来改变着生活。每一个人都是棋子,也都是棋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有了新的含义。

  话说到这里,似乎有点离题,实际上《逻辑》只是一个故事而已,虽然它产生于以上的想法,却限于题材和我的功力,只体现出作者的一点思想的影子,人们更感兴趣的或许不是它提出的问题,而是承载问题的形式。一个接一个的悬念,一段又一段的推理,这种手法,是吸引读者的法宝。

  《逻辑》跌跌撞撞地写完了,它始终不够成熟,但也有其独到之处。在写完《逻辑》后的几个月里,由《逻辑》产生的困惑一直缠绕着我,直到有一天突然想明白了,不觉笑了起来—何必管那么多,束手束脚,实在多余—写就是了。当我写的时候,我就在路上。

                           大袖遮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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