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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蓝又希 心舞晨雨-第4章

小说: 蓝又希 心舞晨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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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没碰过这么个温吞没性情的丫头,他勾起她的脸蛋,猛然吻住她没有血色的嘴唇。 

  又是熟悉的淡淡古龙水香味包笼住她,莫晨雨丧失反抗能力,只觉得呼吸快停止了。 

  “我快没气了。”莫晨雨挣扎着说。 

  看她面红耳赤、喘不过气的模样,他终于松口,讥讽的调调又来了:“这么大了,还不会接吻?” 

  强占了她的初吻还好意思笑她?“你吻着我,我怎么吸气?” 

  “吻,用嘴巴;呼吸,用鼻子。”斐少爷讥笑的说。 

  可是被他烙下唇印的同时,周围的空气被慢慢抽光似的变稀薄,她只听到怦咚怦咚的心跳声,怎么也吸不到氧气。 

  “你真是可恶!”莫晨雨头一次骂人,依然不愠不火。一个人的家教太优良,也不是好事。 

  斐毅冷邪笑:“想让本少爷一亲芳泽的女人,十只手指头加十只脚趾头都不够数!”言下之意,她被他亲了,要举香感谢神明保佑喽! 

  “随你高兴。”莫晨雨看到他霸气的脸,都懒得争了。 

  怎么会有人这么容易让步?她在学校里一定是因为这样,才被人锁定为可欺侮的目标之一。 

  “为什么要坐公车上下学?”他第一次管别人的私事。 

  “我以前就坐公车上下学,习惯了。”莫晨雨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看她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果然猜中了。 

  这丫头就是这么怪,什么都是习惯问题,习惯不可以改吗?习惯非得沿用一辈子? 

  “念维新学院和朱利亚高中的学生,只有你一个人坐公车上下学。”难怪林曼如会以为莫晨雨被斐家的人欺负。 

  “真的吗?”她略显吃惊问。 

  “废话。你在公车上有看过我们两所学校的学生吗?”斐毅冷受不了的说。 

  “是没有,我以为大家上学时段不同。”莫晨雨不觉得公车问题值得这么大费周章的讨论。 

  偏偏斐毅冷不放过她:“那是因为每一位学生不是有专车接送,就是开车上下学。没有人会大热天去等公车的。”他一字一句咬牙念出,不知道为什么可以因为她的笨而生气。 

  “我喜欢坐公车。”这时候,又懂得作奇怪的坚持。 

  “你真是莫名其妙。”斐毅冷不悦地丢下毛巾,大步走出房间。 

  莫晨雨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心想:是他莫名其妙吧!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抢吻去她宝贵的初吻,连她坐公车上学也惹到他? 

  难伺候的大少爷!阿丽说的没错,真的不要靠近他。 

  心跳尚未恢复正常,他湿润的唇和熟悉的古龙水飘散四周,真的很难拒绝他。即使,被他强吻,心里也不会有怨愈之意。 

  他俊美的外表下,隐藏恶魔的化身吧! 

  莫晨雨提醒自己,下次看到他,一定要闪得远远,天涯海角不相见更好。    

   

  莫晨雨对物质生活奢求不多。 

  因此,斐家大宅里的顶楼就是她一片天地——有音乐,有书籍,有宽敞的空间,有宁静的步调。她,也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下课后,她会去诚品书店坐坐,挑几本喜爱的文学类、音乐美术类、知识类的书读,不错的话,就买回家。 

  她,现在有当小富婆的本事。斐敬一个月给她十万块的零用钱,她推说不用,斐敬还是存入她的户头。 

  邵氏姐妹一个月十万元不够花;她嫌太多了,花不完。累积数个月后,竟有几十万的存款。她,目瞪口呆! 

  喜欢日子悠闲,没有争端,没有情绪的急速起落,没有复杂的人情事故,平淡的跟白开水一样。她,沉溺其中,希望人生就是如此。 

  可以静坐书店里,一本一本书籍翻阅;可以在咖啡店喝杯香醇的拿铁,感受一下午的美好;可以去唱片行,视听喜欢的CD,中意的买回家播放。 

  放学后,同学约她去精品店“血拼”,她摇头;邵氏姐妹约她去大饭店和公子哥儿约会,她说不。她是豪门里,最不像千金的千金。 

  独自在诚品书店里闲晃,她经过杂志柜时,看到斐毅冷俊冷的身影拥着一个绝色模特儿,赫然成为最新一期八卦杂志的封面。 

  记得他之前是和朱利亚高中的某位学姐交往啊!换女朋友了? 

  莫晨雨拿起了杂志翻看,有半本的篇幅在介绍他过往的情史。从第五页到第七十页,贴出他每任女朋友的玉照,每位美得都可以拍电影!夹杂一大串的文字,叙述中间交往的时间长短,约会的地点、方式等等,看得头昏目眩。 

  嘘了一口气,莫晨雨想着他,怔怔出神。不是想着那晚的吻,也不是想到他魔鬼般的邪恶笑容、俊美却阴森的表情。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不断的换女朋友? 

  这样的日子,有意义吗? 

  她不懂他,又仿佛可以感受他的心情。很难解释,就当是第六感吧! 

  无意抽丝剥茧的分析他的想法,但总觉得,是不是大多数人的心里,包括斐毅冷、她自己、邵氏姐妹,都努力的弥补自己所欠缺的东西,想填满那块不让人窥视的真空地带? 

  于是,在熙攘的尘世里,汲汲营营的做一些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事? 

  在一家接一家的百货公司狂买,参加一场又一场的宴会,一次又一次的换女朋友,所有人类的行为最后要得到的是什么? 

  就像她自己,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她想找寻的答案有了吗? 

  十点钟,莫晨雨走出书店。 

  时间太晚了,她要搭的公车不容易等到。虽然计程车随处可招,但她不习惯和陌生人共处于狭隘的空间里,尤其是计程车。 

  中心孝西路上车流不断。走着,她刚刚翻阅完的那本杂志的男女主角,同时从希尔顿饭店大门出来。 

  莫晨雨直觉避开这一幕的好。马上掉头,要往另一方向走。 

  可是眼尖的斐毅冷目光已扫到她单薄的身子,修长的双腿大步跨到她面前,硬生生拦下她。 

  一百七十公分的模特儿女友赶紧追上他。“她是谁呀?” 

  火车站前,风势大。 

  莫晨雨及肩的头发迎风飞起,斐毅冷闻到那股草香洗发精的味道。 

  女人的香水品牌,他一闻就知道是哪家厂牌,香奈儿、DKNY、雅顿、GUCCI、迪奥……没有叫不出来的。他每换一任女朋友,扑鼻的香水味往往更换一次。 

  偏偏她那洗发精,他研究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可能从地摊买回来的吧!但,味道,就是清新可人。不会过于妖艳浓郁,也不会周于俗气无味,恒久耐闻如夏日大草原上舒畅的绿草香。“晨雨,老爷收的干女儿。”斐毅冷一向称斐敬为老爷。 

  “你爹地收她当干女儿?”美丽的模特儿睁大水汪汪的美眸,以为自己看错了。一个看了一眼就会忘记,看不出哪儿特殊的小女孩? 

  “回家?”他望着她身上朱利亚高中的制服及书包,下课就直接出来晃了?还以为这丫头只会关在顶楼的练琴室里。 

  “嗯。”闷闷的承认。 

  “刚刚去哪?”不自觉询问她的去向。 

  一旁的女模特儿满肚子疑惑,斐毅冷会管别人去做什么?天要下红雨了?还是,太阳打西边升起? 

  莫晨雨指着旁边大楼。他看了看挑眉,要笑不笑的审视她—— 

  这丫头会逛百货公司?不太可能。 

  “哪一层?”问的仔细。 

  斐公子开始当起保护小女孩的监护人?女模特儿不信。 

  “诚品。”莫晨雨看到女模特儿怀着敌意的眼神扫视她。 

  “别念太多书,小心变书呆子。”冷冷的讥意,自性感的双唇吐出。 

  习惯了,莫晨雨不以为意,她挥手道再见:“我赶公车。” 

  “顺路,我送你。”斐毅冷霸气的拉住她。 

  她试图反对他的提议:“你的跑车是两人座的。”她看看他身旁的美女。 

  斐毅冷走到马路边,拦了辆计程车。女模特儿惊讶、生气,却没有抱怨,只是火辣辣的搂住他,掠夺他的吻后,上车离去。 

  刻意表演离别式的亲吻给她看?或,习惯的道别方式? 

  银白色跑车,在夜里驰骋。 

  莫晨雨最喜欢中山北路往天母路上这段,两边全是绿荫茂盛的行道树。 

  新鲜空气,盈满全身。 

  斐毅冷沉默,她也只望着两旁呼啸而过的景致。 

  她从不因为没有话题困窘,太多的话语她消化不良。 

  她喜欢思绪的流动胜过话语的交流。 

  语言,可以虚伪,可以谄媚,可以下流。 

  然思绪,真诚无欺。尽管掩饰自我,却无法欺骗自我。 

  他打开音响,竟是她迎新会上唱的“SilentAllTheYears”。 

  极度的放松,她跟着哼起来,悠悠嗓音在夜里施咒。 

  “迎新会,第几名?”他想到那个想整她的比赛。 

  “第一名。”她不当一回事的说,没有自豪,没有高兴,只是叙述一段事实。名次对她没什么意义,她在乎的是过程,结果只是结束的象征。 

  斐毅冷又冷笑起来,活该那些无聊的人自讨没趣。 

  不懂他为什么冷笑,她喜欢两人间静谧的氛围。 

  “很喜欢这首歌?”瞧她唱得投入,平时看不出情绪的平淡声音如画夏的蝉呜,撼人燃烧。 

  “独白的歌词,在简单的旋律里发挥极致,牵绊相同想法的听众。”她是很感动没错,相似的情景在她十五年多的人生里一遍遍重演。 

  而沉默,像是她的影子。 

  从几岁开始她话少得令人忧心?她自己都忘了。 

  而他呢?同为歌词里的情绪感动吗? 

  “你怪的时候很怪,正常时又很正常。”意兴阑珊的嘲讽不改。 

  这是恭维呜?莫晨雨不这么认为。由他高兴吧! 

   


 蓝又希《心舞晨雨》 




第三章


  念朱利亚高中的第二年,莫晨雨的存款簿里已有上百万。也不是十分节俭,更不是刻意存钱,但每个月的开销费加来加去,就是很难超过一万元。 

  她很少买衣服,要求的是舒适,路边摊她也不介意。没买过首饰项链,惟一花最多的就是满屋子一柜一柜的书籍。 

  最奢侈的消费,就是一次买回一整套史努比的漫画书;还上网站,从国外订购英文原文跟这只小猎犬相关的书籍回来读。 

  说不上疯狂的史努比迷,不过就是喜欢漫画里简单又深刻的童言童语。史努比小猎犬有无边的想象力,有时候是开飞机的英雄,有时候成了写小说的作家;还有,心地善良的查理布朗;而总是拖着一条毛巾的奈勒斯,跟她小时候还蛮像的。莫晨雨不太迷恋东西事物,可一旦爱上,就执迷。 

  今晚是邵雁萍的生日,她不能到书店晃晃再回家了。 

  先去买礼物吧!离学校最近的就是那家蒂芬妮。花了她截至目前最大笔消费,买一只五万块闪闪生辉的钻石戒指。 

  回到家门口,发现斐毅冷刚买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也在,这倒是新鲜事。他不爱出席这种家庭聚会,嫌无聊。 

  一进门,斐敬就笑说:“晨雨,等你吃饭呢!” 

  环视大厅,大家都在餐桌上就位,她坐下,发现斐毅冷身旁坐着一位女伴。连打量一下那位新女伴外表的动作都省去,她把礼物递给邵雁萍:“生日快乐!” 

  反正斐毅冷身旁的女人个个脸蛋美丽身材佳,也说不出别的了。之前,那些数不清的佳丽,莫晨雨根本记不得长相。人的记忆力,果然不堪存取太多事情。 

  妙龄女郎拿出礼物,倾身向前:“雁萍,生日快乐!这是我和毅冷的心意。” 

  邵雁萍臭着脸收下那礼物,她对斐毅冷所有的女朋友都是这副天字号的脸,又臭又噘着嘴。 

  “怎么,生日还心情不好?”妙龄女郎似乎知道什么,艳红的唇微勾着笑。 

  斐敬看出她在闹脾气。“雁萍,对客人要有礼貌。” 

  他也知道雁萍喜欢斐毅冷,所以交代儿子一定要回来替雁萍庆生。人呢,是准时回来了;礼物,也带到了;他的第N个女朋友,更是一道带回来。 

  气得邵雁萍从俊男美女手牵手进门后就绷着脸,活似被欠了几千万。 

  吊儿啷当的跷着二郎腿,斐毅冷不吭声,诡计得逞的笑意邪邪扬在嘴边。 

  相当冷的场面,莫晨雨低头吃饭。 

  再两天,十一月二十四日就是她的生日,大家都忙,没问,以为还久得很,只知道邵雁萍每年都这个时候过生日。 

  她也不说,忘了这事。贵重的礼物嘛,钻石、黄金,她都用不着。 

  生日,就是长了一岁,一年过去了。她不觉得需要庆祝什么。 

  “等会儿大家一起去唱歌。”邵雁玲拉拉姐姐的手。“我们好久没唱通宵。” 

  斐敬看看邵琴,她点头。斐毅冷拥着妙龄女郎,不置可否的耸肩。 

  “OK!大家一同去。”老爷子宣布。 

  只有一个人还没表示意见。 

  莫晨雨低着头小声说:“我星期天有钢琴比赛,要练习。” 

  “太可惜了,不过比赛重要。”斐敬很尊重她的决定。 

  晚饭后,一行人出门。 

  莫晨雨上楼,打开房门,发现床上躺着一只超大size的史努比。 

  谁送的?应该是没人记得她的生日呀? 

  床旁边留了纸条,斐毅冷龙飞凤舞的字迹—— 

  这么大的人竟喜欢这只蠢狗。 

  字里行间又是那种嘲弄语气,可她不在意的抱着玩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太出乎意料了!每晚和女友作乐的他,会记得送她礼物? 

  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都会迷上他!这句话有如咒语,再次重击她的思绪。 

  那晚他柔湿的双唇,她一回想就跌入梦境。 

  甩甩头,不去想那些无解的问题。她走进隔壁的练琴间,这里有她安心的气流,不受打扰的桃花源。 

  她和她的钢琴,一生不可能分开。 

  一个人的夜里,她翻开琴谱,有首曲子好久没演过了——德布希的棕发少女。 

  那样温柔干净的调子,传达的讯息也是同样含蓄。 

  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吗?她反复弹着,不知道几遍。 

  直到脚步声出现,一股熟悉的古龙水味道,是他? 

  身上混着化不开的酒气,他与她同坐在琴椅上。 

  “结束了?”莫晨雨看看手表,才十一点。 

  “我先回来。”身子微微靠住她肩膀,不知是不是喝太多? 

  莫晨雨不解,为何提早回来?他的女伴也回去了? 

  “不舒服吗?”莫晨雨想他可能喝太多了。 

  “没有。你继续弹,很好听。”他的声音含糊。 

  “谢谢你的礼物。”她没忘记床上的那只史努比。 

  “帮雁萍买礼物时看到的。一只特大的蠢狗,适合你。”他损人向来不挑时辰,这么浪漫的气氛里,依然杀出重围。 

  莫晨雨不多想,他送的礼物,她都很高兴,即使她最爱的小猎犬被人骂做蠢狗。真惨!无法替它申冤。 

  乐声渺茫,被他倚靠着的她,意识也渺茫起来。他,总是不经意地冲入她以为安全的距离。对他,她的保护罩能源已耗弱。 

  双手轻轻圈起她的身子,她边弹,斐毅冷的吻漫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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