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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煦爱度流年 作者:沈素衣(晋江2014-08-10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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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阿沈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分享更多的故事给大家。
么么哒~~~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冯晓晓再次醒来,感到眼皮沉重,费力地睁开眼睛,视线中满目熟悉的昏暗光线,而她正安然地枕在枕头上,身上盖着一床厚厚的毯子,躺在床上。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甚至以为自己还在梦中逗留。想要撑起身体,手臂却感到有些酸软。她晃了晃脑袋,头疼似乎被缓解了不少,酸疼的身体裹在毯子里汗津津的,十分黏腻。她眨了眨干涸的眼睛,看到四周的摆设,还在宾馆里。脑袋往旁边转了过去,一眼便看到了李明钧。他歪躺在她的身旁,靠在床头睡着,眼底两轮乌黑的眼圈,下巴覆着薄薄一层青色的胡茬,脸色有些灰败。

 冯晓晓从未见过这样颓废的李明钧。 

她忍不住,出声唤道:“明钧哥。”嗓子里像是灌了一把沙子,互相摩擦,音质艰涩。

 “晓晓。” 李明钧睡得并不安稳,听到冯晓晓在唤他,马上醒来。看见冯晓晓已然睁开了双眼,他忙探身伸手握住冯晓晓的手,“感觉怎么样了?”

晓晓,一如既往低沉的嗓音带着刚睡醒的靡哑,穿过她心底的惶惑和不安,风轻云淡地在她的耳边响起。浓黑的瞳仁浸润在黯淡的天光中,蒙着一束淡淡的暖意,悄无声息地潜入她的心底。

 冯晓晓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意涌了上来。她的心里不禁生出感慨来。

那些年少的时光,那些她与他度过的青葱岁月,那些他的默默陪伴,如一帧帧泛黄的照片在她的眼前纷沓而至。

 “你什么时候来的。”靠得近了,冯晓晓才看清李明钧穿了一件运动背心,下身是一条及膝的运动短裤。在李明钧还在读书的时候,她就极少看到他这样的运动风装扮,后来他上班后,更是常常衬衫西裤,从无例外。

李明钧顺着冯晓晓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毫不在意地说:“水位太高。我坐橡皮艇到宾馆里,又蹚水上来的。只能穿成这样。”说得好似宠辱不惊。其实,李明钧原本那一身早已湿透,又因停水而洗不了,只能扔在浴室里。

 “我渴。”由于长时间的发烧,冯晓晓周身无一处不难受,尤其喉咙仿佛都能冒出烟来。

李明钧起身,拿来一瓶矿泉水,旋开瓶盖,一手扶起冯晓晓,一手小心地将水喂到她的唇边。冯晓晓就着李明钧的手咽下几口水,摆摆手,示意不要了。

喝过水,冯晓晓感觉自己整个人舒服了一些,便问道:“现在什么时候?”

 “傍晚六点钟。”李明钧温柔地抚摸她的脸庞,问她,“饿不饿?”

 冯晓晓摇摇头,无奈地说:“我不想再啃方便面了。”

 “怎么会让你啃方便面呢?”李明钧眼中满是怜惜,“我给你带了粥。”他打开放在床头柜上的大号保温瓶,倒了一瓶盖的稀粥,用放在保温瓶里的勺子舀起一勺粥喂给她的唇边。

 冯晓晓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主食,也不管是否有咸淡味道,一口吞下,只觉米香清甜,格外好吃。

 “慢点吃。”李明钧一边给冯晓晓喂粥,一边心底发酸。这几天他打冯晓晓的电话,一直不通,心里揪成了一团。可是水位真的是太高,别说是轿车开不进Y市,就是动车也停车了。好不容易等到动车通车,他第一时间赶到Y市,在车站外雇了辆橡皮艇,直奔宾馆而来。当他打开冯晓晓房门时,发现她发烧晕倒在宾馆,顿时心乱如麻,不知如何是好。在那一刻,他感到从未有过的慌乱与惶恐。

为什么会慌乱?因为如潮水一般涨起的恐惧瞬间将他整个人没过。心脏像是被一根锋利无比的长矛当胸穿过,鲜血淋漓,痛不可挡。

他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他,不能失去她,不能的!

守在冯晓晓的床旁,他握着她的手,几乎内疚了整整一夜。是他没能保护好冯晓晓,他,怎么能让自己心爱的人遭受这种困境?

喝下一整瓶盖的白粥后,冯晓晓摆摆手,不吃了。长时间的肌饿,让她一时之间吃不下太多的东西。

 “你也喝点。”冯晓晓见李明钧自她醒来一直在忙,心中实在过意不去。

 “等会。”李明钧又拿出消炎药和感冒药,递给她,“把药吃下去。”这药是李明钧联系酒店人员,好不容易要来的。之前,冯晓晓身处昏迷中,毫无意识。李明钧喂不了她药,实在没办法,只好咬碎退烧药和消炎药混着水,一口一口强行喂给她的。现在他看到冯晓晓醒来,能够自行吞咽下药,心底略感宽慰一些,他相信,他的晓晓会好起来的。不过如他这般心思细腻的男人,自然不会提起她昏迷时发生的事情。

 “我们什么时候走?”这几日的遭遇使得冯晓晓不想再在这里多待片刻。

 “明天一早,我们坐动车回S市,然后去医院。”李明钧知道冯晓晓最近吃了不少的苦,摸了摸她的发顶,爱怜地说道。

 冯晓晓知道Y市是座小城市,晚上没有回S市的车,估计怎么也要等到第二天了。她沮丧地叹了口气,往床内侧躺去,拍了拍床的外侧,示意李明钧躺下,说:“我之前做了个梦?”

李明钧在床上躺好,伸臂将冯晓晓揽在怀中,低声问:“什么梦?”

 冯晓晓靠在他的身上,神思恍惚地望着虚空,说:“你还记得有一年,你在大院里的梧桐树下,对我说了什么吗?”

李明钧轻轻地‘嗯’了一声,说:“我记得我在梧桐树下说过挺多话的。你期末考试没考好,天都黑了,大人们到处找不到你。是我在梧桐树下找到你的,对你说,没事,下次好好准备就好。”

 冯晓晓急得直摇头:“不是那棵梧桐树,是现在停车位旁左数第二棵。”说着,她微微抬起头,看到李明钧含有笑意的眼,倏地明白过来,他是在逗她。她气得哼了一声,转过头不去看他。

李明钧向来见好就收,他的手臂使力揽紧冯晓晓几分,温热的唇贴着她的耳廓,柔声说:“记得,怎么不记得?我曾在那里说过,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南宋诗人蒋捷的《一剪梅舟过吴江》有这样的名句: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岁月能改变什么?

能将你面前的马路改道,能将平房改成高楼,能将风霜染上离人的鬓角,能让一对小儿女长大经事。

岁月,是一剂具有魔力的药。

可以让我们得以成长,领略人生沿途的美景。

可以让我们接触许多的人,经历许多的事。

可以让我们懂得人生,明白在漫长的生命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字,不过就是珍惜。

然而,有一个人却从未改变过,在冯晓晓初晓人事的时候,便守护在她的身旁。

从未离开,一直一直陪伴着她。

他的陪伴并不声势浩大,如涓涓的溪流,任岁月荏苒,徒自静静流淌,只待她想起时,便可随手汲取。这样的陪伴,也许平淡,也许乏味,却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纯粹,以至于弥足珍贵。 

呼出的鼻息就喷洒在冯晓晓的脸侧,她只觉得那里痒痒地,整张脸都在发烫。她缩了缩脖子,窝在李明钧的怀中,轻声说:“我答应你。”


作者有话要说:
嗷呜,阿沈来了,hiahia~~男女主终于有将要在一起的苗头了,容易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TAT~~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呼出的鼻息就喷洒在冯晓晓的脸侧,她只觉得那里痒痒地,整张脸都在发烫。她缩了缩脖子,窝在李明钧的怀中,轻声说:“我答应你。”

 “什么?”李明钧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

 冯晓晓偏过头,看着李明钧黑沉清亮的眸子,重复道:“我答应你。”

李明钧的大脑瞬间变得空白,心底的狂喜席卷而上。他不自觉地闭了闭眼睛,冯晓晓的这句话他等了很久、很久。久到经过漫长的岁月,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等来。

还好,他等到了,不管过程怎样漫长,如何艰辛。

还好,他等到了。

他低下头,目光刚好落在冯晓晓柔软的唇瓣上。他用指尖细细地去描摹那双他觊觎已久的唇。冯晓晓唇线一如既往的饱满漂亮,只是因为发烧,嘴唇有些泛白,不是以前看起来的那种粉红色泽。唇上的肌肤有些发干,起了些细小的白皮。李明钧反复摩挲了一阵,忍不住靠近,轻轻地吻了上去。冯晓晓闭着双眼,长而翘的睫毛微微地颤抖,小巧的鼻翼一下一下地扇动,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渴望得到怜爱。双唇相贴的美好触感,让李明钧发出一声喟叹,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尖将她唇上的每一寸肌肤润湿舔舐。

过了好一阵,李明钧才放开冯晓晓的唇,自唇而上,又吻了吻她的鼻尖和额角,才用力将她锁在怀中,心底生出从没有过的满足。他说:“晓晓,以后永远不要再离开我的身边。”

听到这话,冯晓晓的身体一震,张开泛着水光的眼睛直直地看向李明钧。她的头就枕在他的胸膛,一只手揽上他精瘦的腰侧,微微笑着说:“以后,你赶我,我也不走。”

李明钧禁不住又将唇印在了她的额角:“傻瓜,我怎么会赶你?”音线低沉柔和,载满柔情与蜜意。

周围一切都变得很安静,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与他。冯晓晓感受得到李明钧说话时带起的胸膛震动,一波又一波地传到她的心底,心里涨得满满地,觉得甜蜜而温馨,只愿这一刻永远停驻。

可惜,感冒药的药劲正好上来,她的头脑越来越昏沉,眼皮又干又重,终是闭上了眼睛,昏睡了过去。

 冯晓晓再醒过来时,天光似乎已亮,骤雨停歇。她忽然想起,昨天李明钧陪在她的身旁,伸手摸了摸空着的半边床铺,入手温热,心里稍稍安定。看来,李明钧也刚起不久。

她拥被坐起身子,身上还是有些发烧后的酸软症状。伸臂,勉强够到放在床头叠好的衣服,换下身上的睡衣,走到浴室门口。听到浴室内传来洗漱的声音。她靠在浴室的门外,想起昨晚那个无关情&欲的吻,心中有些羞惭,还有一种尘埃落定的笃定。

很快,洗漱声音停止,浴室的门被打开。李明钧换了一套背心与短裤走了出来,脚上穿着一双Havaianas的夹脚拖鞋,原本剪短的头发再次长长,细碎的刘海荡在他的眉间,比平日里的装扮要显得更为年轻,像是二十才出头的模样。他看到冯晓晓站在浴室的门口,亲吻了一下她的眼睑。

 “晓晓,早安。”

明明是单纯的一个吻,冯晓晓的脸偏偏倏然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样,红晕染满了脸颊。她张了张嘴,想要回应一句早安,目光扫到李明钧直视她的双眼,顿觉自己完全丧失了语言的能力,发不出任何的声息。那双眼睛,像两潭黑湛幽深的水,并被赐予了魔法,能够将她的灵魂深深的吸引进去。

 “怎么了,晓晓?”李明钧担忧地蹙起眉尖,伸手探了探冯晓晓的额头,略感心安,万幸她没有再发烧。

 冯晓晓别开眼睛,看向虚空的某一点,顾左右而言他:“来水了?”

李明钧点点头:“来水了。不过,这种停了一段时间又来的水不干净,你还是先别用。洗手池旁的流理台上,我放了几瓶干净的矿泉水,你用那水洗漱。”

 “知道了。”冯晓晓忽然想起什么,又问道:“我们一会儿就离开吗?”

李明钧知道她此时归心似箭,说:“是的。等你洗漱完,我们就离开。”

等到冯晓晓洗漱完毕出来时,发现李明钧已将东西收拾妥当,只等她了。她走到李明钧的身旁,问他:“现在出发?”

李明钧打开保温瓶,倒了一碗粥递给她:“先吃饭,然后吃药。吃完药,我们再走。现下天气还不热,粥没有放坏,虽然不是很新鲜,也失去了原有的温度,却还算能入口。

 冯晓晓接过瓶盖,用勺子舀起,一口一口吃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怎么不吃?”

李明钧自然不会说,只有这一瓶保温瓶的粥,他不舍得吃留给她。他笑了笑,说:“我已吃过。”

 冯晓晓放下勺子,张大眼睛瞪他:“骗人,明明昨天剩下那么多,今天还是这样多。”说着,她嘟起嘴,“你不吃,我也不吃。”

 “晓晓,听话,再不吃便赶不上动车了。”李明钧深觉无奈,手掌抚在她的脸侧,哄劝着。

 “我不嘛!”冯晓晓像回到幼时那样,对着李明钧开始撒娇,“这白粥挺没滋味的。你陪我一起吃,好不好?”

李明钧简直无法抵挡冯晓晓的这番攻势,看着她无比认真的神情,只得点头:“你吃完,我再吃。”

昨晚李明钧便是这般说辞,今日他还是这样的说辞,冯晓晓根本不信。她那双大眼睛一轮,歪着脑袋,笑道:“要不这样,你一口,我一口。”

李明钧摇了摇头,宠溺而又无奈地笑了。这丫头也不看看眼下的状况,还当是在过家家吗?也罢,她还在生病,她说什么便是什么吧。他将她抱坐在膝头,吻了吻她的唇角,温声说:“嗯,听你的。”

 冯晓晓这才满意地捏起勺子,开始继续进食。果然,她先吃了一口,又舀起一勺,抵在李明钧的唇边。李明钧就着她的手,含下粥,亲了一下她的侧脸。就这样,一保温瓶盖的粥,你一勺我一勺,吃得十分干净。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春节已然过完,所以阿沈后天再更文时,将恢复三千字更文。
谢谢大家,么么哒~~
目测下两章还会很甜蜜,然后……你们懂的……






第50章 第五十章
 吃过饭,冯晓晓乖乖地把药服下。李明钧将行李归拢在门边,细心检查了一圈,才在冯晓晓的面前半蹲下&身体:“上来,我背你。”

 冯晓晓一愣:“我又不是生了什么大病,可以自己走。”

 “外面水还没有退,你也在生病,乖点,听话。”李明钧握住她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一个吻,姿态优雅地好似中世纪的骑士。

 冯晓晓听到李明钧这样说,知道眼下不是自己逞能的时候,便将身子贴上李明钧宽阔的背部,手臂软软地搭在他的脖颈上。

李明钧起身,双手托住冯晓晓的双腿,又拎起放在门旁的两三样行李,往外走去。因为停电,电梯是不通的,李明钧背着冯晓晓顺着防火通道下楼。六层楼的楼梯,他一步步走下来,后背布上一层潮意,额角的汗珠随之滴到地上。

 冯晓晓把头轻轻地靠在李明钧的肩膀上,耳畔是他渐粗的鼻息,而他身上掺杂汗味的气息也随呼吸嗅入弄端,心脏在胸腔处‘怦怦’地急速跳动。她居然觉得被病痛折磨的身体一时间好了大半,那无法言喻的幸福充斥在她心底的每一处角落。

走到一楼,水势明显退下了一些,潮湿霉绿的墙面和一道道深深浅浅的泥痕记录着曾经汹涌而至的水位。但那水位还是没过了李明钧膝盖上方十公分处,浑浊肮脏的水面上漂浮着各种垃圾,有破旧的塑料袋,树枝,不知是谁丢弃的鞋子,甚至还有死去蟑螂的尸体,发出一阵阵酸霉腐臭的味道。

 冯晓晓的眼睛一阵阵酸热难当,试图扬起头来,仍有液体从眼眶深处掉落下来。她想,她的明钧哥是个多么爱干净的人呵,有时比她还要更为注重仪表和卫生,就是说他有轻微的洁癖也不为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远千里来寻她,蹚过这样灰褐色的水,把生病的她接出去。就是因为有李明钧的存在,她永远不用担心自己。因为,这世上,有个人比她自己还爱着她、珍惜她。

来到大堂时,李明钧跟酒店前台的工作人员打过招呼,取之前寄放在酒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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