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个爱情故事 作者:微笑心语-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晚会结束,杰送我回来。殷勤地替我拿外套,又帮我把长发从大衣领子里劳出来,一切都做得好像老朋友似的得心应手。我瞥他一眼禁不住扪心自问:我们究竟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呢?
走到立交桥下面的时候,我和杰像标本一样被定在那里,不说话。听到风的声音,灯的眼睛也在眨。杰忽然脱下那件蓝色夹克递给我,问我一句〃感觉冷吧?〃
我使劲摇头,不肯接那件衣裳。
桥下这时又走过来一对情侣,定定地站在我们对面,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杰看看我,我看看杰,我们一起会心一笑跑开来。一路上拉着手,手心都是汗津津的。
事后,杰告诉人,他那天好想吻我,可别人忽然先吻起来,弄得他进退两难。我把杰的夹克洗干净了想还给他。脸贴在那爽滑的丝绸上,想他。
杰总是带给我意外的惊喜,在没有约好的日子里忽然来访,看见我正趴在他的蓝夹克上睡午觉;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散步,那里没有路灯只有星星和吻。杰会在音乐台替我点歌,连点一礼拜同样的哥,是那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最喜欢的。认识我的人都问我是不是在和花店小伙计谈恋爱,怎么会有那么多玫瑰可送呢?
恋爱真像是一架彩虹滑梯,我们云里雾里在空中飘,一路鲜花,随手可得的美丽。梦里的故事──变成现实,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变成我们。好多好多的情话,好多好多的歌,动不动就是眼泪,然后是吻,密集得像雨点。杰的柔情多得让人无法承受,杰这样的男孩,我一生一世不可能再遇。
杰的小屋里,〃昔日巨星〃的位置已被我所代替,到处挂满了我的相片──一个长发女孩,柔柔地看着他,又温和,又美丽。我知道杰也许不会给我一个安定恬静的家,杰的才华使得他动荡不安。但我却无法主宰自己,我们已乘上那架美丽的滑梯,一路乘风而去,穿过那片片云、层层雾、道道光,历经无数美丽的故事,终于等来了这样的结局。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对杰来说,一切都经历过了,不再神秘,不再新奇。彩虹滑梯也滑到了底,杰又回到地面上来,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然后对爱过的女孩说声〃想你〃。〃想你〃还是要走的,外面有更高更远的蓝天。南方有海。
我不想再做个盼信的女孩彩虹滑梯已成回忆。恋爱如此,世间万物不都要经历那么一段美丽的弧线吗?
所不同的是,彩虹滑梯有七种颜色。
很多时候,爱是深埋在心底的。
你爱不爱我
刚认识先生的时候,是他在充满热情地追求我,而我却矜持地从不言及〃爱情〃。后来不留神陷入他布好的情网,在一个黄昏他向我求婚时,我便禁不住问他:〃你爱不爱我?〃〃傻妞,当然爱你。〃〃你爱我什么?〃他便一脸认真地告诉我他为什么爱我,竟有一大堆理由,听得我心满意足,心花怒放,便一口答应了他的求婚。
结婚后,仍时不时地会问先生:〃你爱不爱我?〃起初,他总是笑而不答。问得多了,他便回答一声〃爱〃,然后不待我问下一句,便唱山歌似地说〃爱你什么?爱你贤慧,爱你善良,爱你温柔,爱你大方……〃让我哭笑不得。不甘心,再问,他就说:〃拿录音机来,把我的话录下,你要听时,PLAY一下就可以了。〃我满心失望,却又无可奈何,不禁忿忿地想,也许这辈子都别想听他说一声爱我了。
再后来,我得了一场大病,虽然经过了一个疗程的住院治疗,却仍然没有起色。一个阴雨的下午,我终于不负责任地让自己的坏脾气发作。我把自己紧紧地裹在棉被里,拒绝服药和进食。先生一遍遍地把饭和服药用的开水端到床头,而我却固执地不肯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终于,先生的耐心到了头,我的棉被被他一双有力的大手硬生生地扯开了。我紧紧地闭着眼睛不去看他,我想,他一定要责备我了。果然,一声长叹后,他说话了。他说:〃傻妞,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时起,我就决定今生都要和你在一起了。〃我睁开眼,看到先生一脸的认真,就像他第一次向我表白〃我爱你〃时一样,而他的眼睛里,分明又多了几许深情。握着他的手,我终于忍不住让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紫色的,假如我不说不爱你,它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很多时候,爱是深埋在心底的。
勇知道女孩子心中其实真正爱的是谁,更知道她所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们就这样一直错着。
同桌的你
勇是我一个很处得来的朋友,黄昏时分,勇总会唱起《同桌的你》,在渐次变浓的夜色里,歌声很伤感地弥漫开去,勇的心中,藏着一段伤怀往事。
中学时代,勇有一个同桌的女孩,很忧郁,很文静,有点像琼瑶书中的女孩。女孩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她与唯一的亲人祖母相依为命。女孩很聪慧,很勤奋,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勇悄悄喜欢上了同桌的女孩。从那时起,生性好玩好动的他破天荒地开始用功,也由此从差生一跃而成屈指可数的优生之列。
相处的日子久了,两人也偶尔讲几句话,更多时是沉默,两个人总是配合默契。纵然一句话不讲,彼此也能读懂对方的心事。
有一天,女孩忽然退学了。她的祖母去世了。走时女孩只给勇留下一句话:〃努力,你会成功的。〃
割舍不掉心中的思念,勇那一封封代表他的心的信,飞向远方那个同桌的女孩。
毕业前夕,勇收到一个邮包,是那女孩寄来的。是一本政治参考书,那本书对他至关重要而书店奇缺。勇看过之后知道这是那女孩借到书后上复印店里复印的,背负沉重债务的女孩支付八十元复印费的分量,勇能感觉到。生平第一次,他笑了。他记下了女孩的话,相逢,在大学校园。
如愿以偿的勇考上了一所名牌高校。再见女孩时,女孩平静地告诉他她要嫁人了。那男的很富有。勇知道女孩子心中其实真正爱的是谁,更知道她所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们就这样一直错着。
听到校园歌曲《同桌的你》,一向坚强的勇禁不住热泪长流。这首歌分明是为他而写。同桌的女孩,勇在天天祝她幸福快乐。
如果3年以后才分房,他和朱儿的爱情会不会终成正果呢?
无法浪漫
当单位终于要分房子,而且由于地段不好,对求房者降格以适的消息传出时,郑皓心中的欣喜无以言表。郑皓对朱儿3个月的爱恋正在春季里缓缓绽放,他想他总有一天要求婚,但似乎也没想这么快。郑皓已经能预见到与红Pass接踵而来的新房钥匙。这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
求婚的过程很简单,郑皓在递上玫瑰的同时说,单位要分房子了,我们结婚吧?爱情、婚姻、房子自然地结合了。那一刻,有一阵风吹落几片玫瑰花瓣摔落在地上,朱儿眼里一丝浪漫的色彩飘过了。
现在郑皓在这88平方米的房子里有些愤恨起来。在新房装修的3个月里,精疲力竭的郑皓和朱儿不停地为各种各样的琐事而争执,墙壁的色彩、立柜的装饰、地板的材质,两个缺乏磨合的人永远都有各种引起分歧的可能。终于,昨天朱儿狠狠地说:你是为了房子才结婚的。
郑皓觉得真冤,没有房子他也会向朱儿求婚的。有房子那是他和朱儿的运气,不管怎么说房子是一种物质基础。郑皓也想起每次单位分房子都有人突击结婚,而分房一年后,总有消息暗暗流传着谁已经办了离婚。郑皓有些悲哀,如果没有物质条件限制,生活本来可以更从容一点,比方说自己可以和朱儿把相恋的感觉延伸得长久一点,那时自己和朱儿对爱情也会更自信一些。
朱儿走在街上,看着那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时间太短了,她难以肯定自己的结论。她忽然可怕地想到,脱口而出责问郑皓的那句话说的是不是自己的心声。
而郑皓也没法解释精神物质的关系。如果3年以后才分房,他和朱儿的爱情会不会终成正果呢?
都是因为年轻啊。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
遥远的同桌
好多年了吧。那一年,蝶儿十岁。
十岁的蝶儿跟着老师走进一个新的教室,听老师告诉大家,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老师让蝶儿坐在一个小男孩旁边。老师一转身,小男孩就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
后来蝶儿知道小男孩的名字叫军。
〃我长大是要当一个将军的!〃军很骄傲地从眼角看着蝶儿,说。
瘦小的蝶儿就很崇拜军。军长大了会是一个将军呐!蝶儿以前也想当个女兵的,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将军。
军是蝶儿在新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桌上的那条三八线一直没有被擦去,蝶儿很小心地注意不超过它,但军很快就忘记了,他的手肘总是横到蝶儿这边来。
蝶儿和军,同桌了两年。做为一个不漂亮而且木讷的女孩,蝶儿在班里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而军一直是班里男生的头领。但他们俩的关系却很好,甚至总让班里的几个淘气包嘲笑。蝶儿常常害怕有一天军会因此而不再理她,可是军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毕业前的冬天,学校比赛跳集体舞。大家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大圈子,跳那个〃找朋友〃的集体舞,一开始,大家都是男找男,女找女。老师说:不可以,这样去比赛得不到高分的,从现在开始,男孩得找女孩,女孩呢,得找男孩。
音乐再响起来的时候,大家的脚步就都开始犹豫起来,谁也不肯先停下来。这一轮里,蝶儿是站在边上等着别人来邀请的,她看着眼前晃过的一张张脸,有一点漠然,一点点悲伤,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人来邀请她。
仿佛是明白她的心情似的,军来到了她面前,大大方方地向她敬了个礼,就伸出了手--她成了班里第一个被邀请的女孩!她有点紧张地把手伸过去。这是蝶儿第一次握男孩子的手,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她想起她的手上长满了冻疮。而军则满不在乎地握住了,带着她转了个圈,就放开,站在蝶儿原来的位置上,笑嘻嘻地看着她。蝶儿犹豫了一下,就随着队列往前走去。
军无疑起到了带头作用,有人开了头,后面的人便都大大方方跳起来。那天后来在蝶儿面前停下的人出奇的多,蝶儿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
多年后蝶儿偶然想起那首〃找朋友〃的歌,不由得一怔:怎么会是这样呢?那首歌里说: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什么歌呀,怎么才找到好朋友就再见了呢?〃多年后的蝶儿对她的男友说。
那次集体舞之后,大家就都忙起来,忙着人生里第一次重要的考试:考中学。然后,就是各奔东西。蝶儿和军不在一个学校了,也失去了联络。
有一次,蝶儿去军所在的学校找人,无意中看见军。军长得很高大了,正带着一帮男孩子打球。蝶儿在操场边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她其实很想过去打个招呼,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走开了。
后来,蝶儿找借口去那个学校好几次,都没有再看到军。再后来,蝶儿和军都初中毕业了,蝶儿升上高中,军的消息,却从此没有了。
有几次,蝶儿走过军住的巷子--小学时曾经去过的,便会想:军现在怎么样了呢?但终于没有勇气走进巷子。
等蝶儿考上了大学,她已经很久不想起军。那是太久远而灰暗的一段往事,在已经鲜艳的日子里,蝶儿没有时间去回忆了。
某个春天的午后,蝶儿从学校回家,路过巷口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小伙子站在街上。当那小伙子转过脸来时,蝶儿几乎惊呼起来:是军!
可她终于没有喊出来,军转脸看见了蝶儿,也许是她的表情引起了军的注意,军很认真的看了她两眼,就走过来了,边走,边把手向蝶儿一伸。
那一刻,蝶儿的心跳得好厉害!
军到了蝶儿的面前,却只说:要烟吗?
蝶儿这才发现,军的手上,有好几种烟。
蝶儿摇摇头,急忙走开去。她不敢回头,因为那一瞬间眼里便已都是泪。
回到家里,蝶儿难过了很久。却不知究竟为了什么--仿佛不仅仅是为了儿时的好友变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从此,蝶儿路过那里时,便时常要张望一番了。终于有一天,她在回家路上看到军后,回到家就写了一张条子让妹妹带给军。条子上只有一句话:还记得你的同桌吗?
蝶儿怀着绝望的心情等着妹妹回来。妹妹进门时她不知该怎么问才好,妹妹却只说:那个人看了一遍条子,就收起来了,什么也没跟我说。
第二天,有人敲蝶儿家的门。蝶儿去开门,门外站的,竟然是军!
军把手插在口袋里,微笑地看着蝶儿:〃我还以为你们家搬了呢,原来没有。〃他停一停,接下去说:〃你变啦,比以前可漂亮,要是在街上碰见你,可真认不出来啦。〃
〃你已经认不出来了。〃蝶儿终于笑起来。
他们很愉快地谈了一会天,军就走了。
没过多久,蝶儿搬了家。搬走那天,蝶儿想跟军说一声,就到军常常站的路口看了看,那儿却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
军就这样彻底消失在蝶儿的生活里,蝶儿也终于渐渐不再想起军了。
这个城市开始流行一首歌叫《同桌的你》。所有的人仿佛都同时怀念起年少时候的同桌来。
军有没有也唱起这首歌并因此而想起蝶儿?蝶儿不知道。那么多细碎而久远的往事,已经被岁月模糊了。关于军,蝶儿只记得一个形象,那就是站在她面前,向她伸出手来的情景。而军的面容,也已经不清晰了,只有那只伸向她的手,仍然鲜明着。那是蝶儿第一次握住一个男孩子的手,并且立刻就放开了,因为歌里在唱着:再见。
都是因为年轻啊。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
玻璃居现在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话题了,因为它最好的位置总是空着的。
玻璃居
柯平和小羽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看见这家叫玻璃居的小店的。
那天,他们照例是在常去的街上闲逛。那一带有不少前卫的时装店,小羽很喜欢那里,每次去总能买点什么回家,都不是太贵的小玩意,可是小羽会很快乐。
这次,小羽买的是一个小的双肩背包。小包很别致,是用透明塑料作成的,镶着粉蓝色的边,晶莹剔透的美丽。
他们出了店门往前走,就看见原来经常光顾的一家小店正在重新装修。一个工人正爬在梯子上,往门楣上挂字。是晶黄色的三个大字:玻璃居。他们好奇地往店里看了看,尚是空荡荡的,看不出什么。 〃街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透明了--透明伞、透明鞋、透明包,还有各式各样透明的饰物。
〃这是不是返朴归真最终的形式呢?繁华到了最后,就不要任何色彩,只余下玻璃似的,无需掩饰的透明。〃
柯平拉下话筒,推上音乐。立刻,那首老歌飘荡在小小的直播室里:〃123,123……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
磁带已经很旧了,听来仿佛是很沧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