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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恋君已是二十年-第15章

小说: 恋君已是二十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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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她。     
   我冲着她浅浅一笑。接过她手中的相机,她欢快的向上跳几个台阶,并且嘱咐:“要照我的右脸哦,我左眼没右眼大。”     
   我说好,她便摆出好看的姿势,对着我作出甜美可人的样子。     
   她接过相机翻看,满意的说:“还不错。真没想到,又遇到你。你不是这里人吧?!”     
   我说不是。     
   “那你来这里干嘛,风大雨大天寒地冻的,你别告诉我你是旅游的,因为我也是旅游的,哇哈哈哈。”     
   我有些目瞪口呆,因为这样放肆无所顾忌大笑的人,我第一次遇到这要的人,而且,是女的。     
   “你叫什么名字?”她再问。     
   我嗫嚅着说:“我姓夏。”     
   她却摆摆手,做出“不说没关系”的手势。     
   “我叫夏翎翙。”因为她的无所谓,反倒让我撤退了重重的戒心。     
   “机灵聪慧?”     
   “不是。”我拣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出自己的名字。     
   她边看边点评:“奇怪的字。”     
   “你呢?”我问,再加上一句:“我总要知道恩人的名字嘛!”     
   她快乐的笑说:“我呢,姓白,白颜色的白。因为我爹姓白,所以我也姓白。我爹姓白,是因为我爷爷姓白。呃,那啥,话多了点。我叫白蓝缎,你别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我自己都挺纠结的。话说我家从祖上就开始卖布,所以呢,我们家四姐妹的名字,都和布扯上关系啦!全在绫罗绸缎四个字上下功夫。大姐红绫,二姐绿罗,三姐青绸,我叫蓝缎。我最小,所以有幸得一别名小缎。不过呢,更多的时候我被人叫做白小四儿。嘿嘿嘿嘿,有意思吧,呃,那啥,话多了点,别见怪噻……”   
我听着她介绍红绫绿罗青绸蓝缎的由来,看着她一张一合的嘴,惊诧不已。她和我以前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     
   我喜欢她。     
   从第一眼看见她,我便喜欢她。     
   在接下来的岳阳之旅中,我们经常会见面,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一起去欣赏了八百里洞庭风光,游了南湖,去了君山,逛了金鄂公园,参观了玉佛寺,文庙,我们就像认识许久的知己,轻松愉快的相处。直到后来,我们甚至住在同一个房间。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啃同一颗苹果。     
   她热情奔放。利落爽朗。豪气干云。     
   她有时候像个姐姐,有时候像个女人,有时候像个孩子。     
   可人的。温婉的。调皮的。     
   不管是哪一种她,都是让我心安,不需设防,不需伪装。 
  有时候会和她打闹在一起,一点都不淑女的嘻笑吵闹,孩子一样。 
  和她聊天,虽然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她在说,吱吱喳喳的。但总是静静淡淡的就笑了出来。没有忧伤。总有一种关系,是很微妙的。总有一些感觉,是无法用词语涵盖的。     
   生活真美好。她感叹着。     
   她评价我:有时候很倔强,有时候很乖巧,有时候很叛逆,有时候很忧伤。她说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她还强调,我想说的时候,就说出来。不想说,也没关系。     
   我们聊天,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但是也常常记不起说了些什么。她大叫:“为什么要记着,那样该多累!”用极其夸张又可爱的大幅度姿势,像招财猫一样,摇来摇去。     
   我真的快乐了一些。原来敝开心扉是很愉快的感觉,我们只是疯,只是两厢情愿。我们总是笑,总是搭背勾肩。招摇在岳阳的大街上,精灵般。看过了无数的路人,走过了无数的场所,却还是喜欢透明干净超凡脱俗的皮肤,还是喜欢顺顺直直黑色的头发,还是喜欢不管什么颜色的微笑。好女孩走到哪里都那么讨人喜欢,她的笑容在我眼中是永恒的一种温暖,绝对不会稍纵即逝。我们总需要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心放在她那里,一点都不慌张。     
   只是关于展翔,并没有讲给她听。总有一些地方,不能碰触。不小心碰到了,便鲜血淋漓。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要死了。那么,我便把BLOG的密码留给她,那里有我所有的爱断情伤。我要她用我文字堆积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所有人知道,在这世界上,我爱过展翔。深深的爱过。     
   小缎, 
   如果有一天, 
   我不在了。 
   你得要为我, 
   写最好的故事。 
   让它有最美的结局。 
   我会在另一个界里和你,遥遥相望。   
34. 
   四月初,我们结伴去云南,云南丽江。     
   小缎说:丽江是疗伤的地方。有最柔软的时光。如果我到了丽江,还是这般憔悴,她就使用“白门绝招”来为我治疗。     
   我笑道:“小缎,我宁愿你像白娘子一样拥有无边的法力,向我的脑袋里推进去一个忘字。”     
   我一直都认为最幸福的一种疾病就是选择性记忆。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病理名词还是很多年之前,当时就想,记忆可以由自己选择,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记住想记住的,遗忘不想要的。多美好、多幸福。那还何来烦忧?     
   总是很佩服那样一种人:洒脱的近乎没有人情。拿得起、放得下,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任何事情,总是能由自己控制。不会身不由己。可是我做不到。最起码关于展翔是我做不到的。     
   我们住在束河,因为小缎喜欢吃束河的苹果,但却每天到丽江古城里闲逛。     
   去万古楼,我们两个并排跪在大殿的神像前磕头。有一位老人,在身旁拉着二胡为我们唱经。     
   看着供奉着的神情肃穆的神像,看着神像那洞察世间万事的天眼,心里的忧伤,一片一片,眼睛里,竟又蓄满了泪水。     
   老僧人闭目念道:“世间万事,皆有因果。今生之苦,乃还前世之债。姻缘宿命,不可强求,亦不可推脱。顺其自然,一切皆会水到渠成。若他日有轻生之念,万不可为之。否则,六道轮回,将受尽万般苦难。世事变迁,因缘际会,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看着他,我已经泪流满面。他只是闲散的拉着二胡,发出如诉如泣的乐声,闭紧的双目,不曾张开。     
   两年后,我才知道,他看透的岂止是我身上的情与爱,还有,生与死。他后会有期的预言,竟真的实现。     
   小缎把我拉起来,可我虚弱的已经爬不上五层高的万古楼。 
  在一处僻静的凉亭,我开始向小缎讲述关于展翔的往事,伴着肆意淌下的眼泪。     
   小缎,我给你说一个故事。     
   有一个小女孩,七岁那年遇到一个大男孩,按辈份,她叫他叔叔。开始的时候,小女孩在异乡很孤单,能陪她玩耍逗她开心的,只有叔叔。小女孩就很依赖他,喜欢他,在还不知道情爱为何物的幼年时代。     
   又过七年,小女孩十四岁,她的叔叔也已经二十一岁,成长为一个有着温暖笑容的翩翩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爱上了叔叔。叔叔对她说,要等她长大,等她长大了,叔叔便会找她。她记住。永远的记着了。     
   可是等到女孩终于长大,明白了情为何物,对叔叔的爱恋,因为加入了无法抑制的思念与仰慕,更加浓烈。只是,她的叔叔,不知去了何处,不曾找过她,哪怕一次都好,都没有。她很受伤,却又很倔强,逼自己不去向他人打听关于他的消息。她认为,要用自己的提醒唤起叔叔曾经的爱恋,太没尊严。她已经大了,知道人活一生,需要自尊。莫名其妙的自尊。     
   女孩工作了,却意外和叔叔重逢了。在同样的时间,他们服务于同一个公司,朝夕皆见,却远在天边。她不曾向他表白,自己一直爱着他,无论是年少的他,还是如今的他,她都爱。她哪有办法不爱呀!     
   可她终究那些和爱情有关的甜蜜的话,女孩都没有说出来。因为,女孩曾经在一个不经意,知道了叔叔另有所爱。所以她不说。她的理智,是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莫名其妙的自我保护。     
   有一天,叔叔说到结婚。她说恭喜。     
   后来,她辞职了。     
   现在,他和她,天各一方,山高路远。     
   我的话音刚落,小缎就跳了起来,嘴里叫嚷:“什么嘛!哪有这样的女孩子,太自虐了!她以为她是谁,情圣啊!话说看到这种闷葫芦矜持的要命的家伙,我都想把她拉过来,我捶我捶我暴捶她一顿!说出来会死呀!真是的!太让人生气了!!!呜,我要被气死了。”     
   “故事里的女孩子,就是我。”     
   她蹲在我的面前,仰头看着我带泪的脸,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一定要故事,只是没想到,是这样的故事。”她握住我的双手,我伏在她的肩上,痛哭失声,不再强装。     
   而在我为爱伤心的同时,一个让我和展翔的关系迅速发生转变的计划,已经在小缎的脑袋里形成。     
   我们的生命里,有时候会遇到这样一些人,她们被称为贵人。因为从她们的身上,我们得到了福祉。     
   小缎就是我的贵人。我和展翔的贵人。   
35. 
   2007年04月16日,丽江是雨天。     
   小缎留下一张纸条,消失了。     
   纸条的内容是:妞(她总是称呼我妞),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哇哈哈,你在客栈呆着,哪也不许去。有一份神秘大礼送给你。     
   我捏着那张纸条,有些茫然。     
   接近中午的时候,手机却接到一个电话,那个号码,是属于展翔的。可是这个新的手机号码,公司的任何人都不知晓的,连父母都不知道。他怎么会?     
   我犹豫着,有些无措。铃声固执的响着,我摁下通话键,并不曾说话。     
   他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犹如是从天际,飘飘荡荡,穿越时空般传来。     
   我捂着嘴,不让自己失声尖叫。     
   他说:“我在束河古镇的大门口,你来接我。”     
   我使劲掐自己的胳膊,面对巨大的喜悦时,反而生出的疑虑。我不敢相信,真的是他。     
   真的是他。直到他站在我的面前,我抓住他的袖子,心里说,真的是他了!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前,他的行李,落在了地上,他要腾出双手,拥抱我。     
   拥抱。该是上天对人类的奖赏。真好。     
   在游人穿梭的束河古镇大门口,我们坦然接受着别人投过来善意的目光,拥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只要拥抱就好。     
   如果,如果我们没有未来,那我也要在今天,与你相爱。哪怕不要长久,只要一刻也好。不想明天,也不用作出任何规划。     
   爱过,就算一个转身,就粉身碎骨。我也再所不惜。     
   命中注定,你是我今生无法解除的魔咒。     
   我带他去我和小缎常去的餐厅吃饭。     
   我们去攀登万古楼。一路牵手,不曾松开。     
   坐在万古楼被雨水冲涮得干干净净的台阶上,我靠着他的肩头,微闭着眼,一动不动。     
   下面,是整个丽江古城;远处,是云雾迷漫的玉龙雪山。     
   丽江,这个神奇的地方,每天,有多少情节不同的故事,这方还没谢幕,那厢又拉开了重重帷幔。在这个和爱情息息相关的古老城镇里,精彩上演,永不间断。     
   他在我耳边,轻言细语的说话:“小翎子,你那样走掉,都不怕我会担心,会生气?     
   “直到你离开了中山,我都不知道你辞职的消息。我让助理把一份资料传真给你,才听他说,你已经离职。     
   “当时,我的思维,停顿了片刻。你知道,从小到大,我都是坚强独立的生活着。可是,听到你走,还会失态。     
   “因为不知道,你的不辞而别,意味着什么。     
   “其实,初回国的第一天,在大街上,我曾偶然遇到你。我坐在车里等绿灯,你和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肩并肩走在一起,你笑的真好看,手里还捧着一束花,红色的玫瑰。你们走的很慢很慢,周身有一种叫作和谐的光芒笼罩着。当时还不太确定,你和他的关系。直到几天后的元宵节,我特意去饭堂吃饭,想和你聊聊。你却客气的收拾好餐盘说‘请慢用’,然后潇洒的走掉。我旁敲侧击的向经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员工,对,叫小秦的,向她打听,她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人很不错,家镜也好,对你很体贴。     
   “我有多难过。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告诉过你,你长大后,我会去找你。你肯定在心里责备我,怨恨我,没有与你联络。所以,是我的错。     
   “我甚至想,是不是随着你阅历的增多,你的爱,也会改变。毕竟,我们年龄相差很多,何况,还有叔侄的辈份。当我准备走入人生的秋季,而你,却还在春天最灿烂的阳光下,摇曳多姿。     
   “那年愚人节,我收到一束没有署名的花,你还记得吧,那个什么夏雨荷,还以为是你对我所做的暗示。心中竟然欣喜,特意留到晚上,询问你之后,才知,不过是她们捉弄人的把戏。那一刻,很失落。     
   “我希望你幸福。和相恋的人在一起,拥有让人羡慕的地位,不必为生计奔波,不必受金钱所累。我是真心的希望,你能够幸福。一直幸福着生活。就算从此你的生命中,再没有我。     
   “可我管不了自己,总想看你,想抱抱你,想和你一起散步,一起吃饭。想你以后的每一个生日,都是和我一起度过。直到我们都很老很老。     
   “在你的面前,我不用掩饰,不用维护什么上司的形象,吃喝说话,都是最轻松的。甚至可以在有你的地方,短时间就能入睡。可是你都不懂这些。你真是敏感又迟钝。像我一样。     
   “我想找你,却找不到。问三嫂向你父母要你的新电话号码,她们却也不知道,说你已经很久没打电话回家了。我担心得不行。直到前天,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她说她姓白,叫白小缎,绫罗绸缎的缎。呵呵……”     
   他的下巴摩擦着我的头发,浅浅的笑了起来,接着讲:“叫白小缎是吧,真该感谢她。不然,我们真是相逢无期了。”     
   听着他的低诉,想起了小秦,那个在公司里和我最亲近的女孩,会噘嘴、跺脚、生气、捶头的女孩,会从我的餐盘里夹走她喜欢吃的咖喱鱼蛋的女孩,会在阳光下对着旋转餐厅说“等咱有了钱一定要吃完牛排吃海鲜”的女孩,做了桑晨太太的小秦。     
   小秦,她是最明白我对桑晨的态度,她却在展翔的面前,做出伪证。我领略到,女人,为了爱情,而牺牲的那些真诚与美好。这不是她的悲哀,而是所有陷入对名利追逐的漩涡中的女人,共同的悲哀。     
   我记起那封被我转发至我私人的163邮箱的信件,她说过,她从来没有掩饰过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她追求公司的每一个未婚管理人员,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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