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江青,从上海到延安 >

第2章

江青,从上海到延安-第2章

小说: 江青,从上海到延安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行千里不出房,有文有武有君王,亲生儿子不同姓,恩爱夫妻不同床。”谜底是“唱戏”。

  江青喜欢打扮,也会打扮。转战陕北期间,她不再长发披肩,梳成两条辫子,在脑后蛊成一个髻,在女同志中,她总是显得比较出众,女青年喜欢叫她帮助梳妆,她也乐于帮助别的女孩子,毕竟是一种荣誉。她在冬天穿军装时候多一些。有时也穿蓝色棉衣,剪裁合体,总要显出身段才行。夏天喜欢穿翻领列宁装,带卡腰。她满意自己的皮肤白晰,腰肢苗条,她乐意暴露自己的优点。

  江青在表现她的种种优点之处的同时,也不断的暴露出她品质和性格上的缺点和弱点,她的骄傲,她的爱出风头,她的顽强表现自我,总想高居人之上的欲望,她从来不会替别人想一想的极端个人主义……

  李银桥跟江青有过长期的接触,他对她的观察,评价,是比较中肯的。

  笔者在访问徐明清时,她也如是说:

  “人是会变的。江青也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最初,她在俞启威的影响下,加入中国共产党,走过一段革命的道路。她到上海以后,在晨更工学团里工作,表现也还是可以的。但是,她后来进入上海戏剧界、电影界,明显地表现出争名夺利,爱出风头,生活作风乱七八糟,等等。……后来,随着地位的变化,她越走越远,以至篡党夺权,成了‘四人帮’的头子,成了反革命集团的头子,成了历史的罪人。”

  1938年4月10日,当鲁迅艺术学院在延安成立之后,江青调到那里,担任戏剧系指导员,该系负责人为张庚,助理员黄乃一,编剧王震之,教员钟敬之、左明、崔嵬。

  1938年8月,江青得到重要的调令,即调她到军委办公室当秘书,实际上也就是到毛泽东身边工作——对于江青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这时,江青进入延安正好一年。 

 
 
“约法三章”
  毛泽东毕竟是中共最高领袖,而江青又是那么一个在上海曾闹得满城风雨的影星,何况那时寸毛泽东和贺子珍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因此,江青和毛泽东恋爱的消息传出,反对者大有人在。

  内中,最为激烈的反对者是张闻天。他认为,贺子珍是一位优秀的中共党员,有着光荣的斗争历史,又经过长征的艰苦考验,多次负伤,应该受到尊重。

  但是,也有人以为,毛泽东要跟谁结婚,纯属于毛泽东个人私事,他人不必多加干涉。爱情不等于“干部鉴定”,无法勉强,支持者中最为激烈的是康生。

  据传,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毛泽东的婚事,同意了毛泽东的意愿,但对江青作出限制性的规定:“江青只能以一个家庭主妇和事务助手的身份,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与健康,将不在党内机关担任职务,或干涉政治。”

  这一规定,后来又被传为“约法三章”。这“约法三章”流传甚广,却因没有原始文件为据,那“三章”的内容也就有着许多不同的“版本”。

  版本之一:“一,不准参政;二,不准出头露面;三,要好好照顾毛泽东同志的生活。”

  版本之二:“(一)江青不得利用她和毛泽东的关系作为政治资本;(二)她只能成为毛泽东的事务助手,不得干预政策及政治路线的决定;(三)她不得担任党内机关的重要职务。”

  版本之三:“(一)只此一次,不准再娶;(二)毛与贺子珍的婚约一天没有解除,只能称‘江青同志’,不能称‘毛泽东夫人’;(三)除照顾毛的私人生活外,不得过问党的内外一切人事和事务。”

  不过,毛泽东的卫士李银桥,否认曾有过“约法三章”。他如此说:

  “还流传什么‘约法三章’?江青打倒了十几年,真有这个约法三章,约法人早就出来证明了。没人证明嘛。”

  李银桥的意见,可以作为“一家之见”。

  值得一提的是,那位美国的维特克在《江青同志》一书中,没有说“约法三章”,但提及了:今后20年或一生之间,江青只能专心家事,不准干预公事。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方面前些日子公布的资料中,提及国民党军队攻下延安时,曾查获王若飞的日记本,内中记述了“约法三章”的内容。王若飞当年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他记下“约法三章”是可能的:

  “第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第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20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台湾方面公布的王若飞所记“约法三章”,文字较严谨,内容也比较准确。只是尚未见到公布原件手迹。这一“版本”的“约法三章”,是当时的原始文字记录。

  其余种种“版本”,是凭记忆回忆或口头传说,所以彼此有出入。

  根据王若飞所记“约法三章”,第一条规定了毛、贺、江三人的关系,第二条规定了江青的任务,第三条规定了对江青所作的限制。这三条,条理清楚,用词稳妥,是种种“版本”中最为可信的。 

 
 
终于和毛泽东结婚
  24岁的江青,终于和45岁的毛泽东结婚了。

  结婚的时间,一般笼统地说是“1938年秋”。朱仲丽说是1938年11月。

  倒是徐明清的回忆更具体,她记得是1938年11月里的一天——那一天日本飞机第一次轰炸了延安。

  这么一来,江青和毛泽东结婚的日子,可以考证出来,即1938年11月19日。徐明清说是“日本飞机第一次轰炸延安那一天”,应是“前一天”——因为日本飞机那天一早就来轰炸,并炸坍了毛泽东在凤凰山下的窑洞,当天是不可能举行婚宴的,因此必定是“前一天”。

  结婚以后,江青名义上仍是中共中央军委档案秘书,实际上就在毛泽东身边,照料他的生活。

  江青完全成了一位家庭主妇。这时的她,收敛了,检点了,跟在上海时那段罗曼谛克,判若两人。特别是在夫人们之中,她深知自己革命资历的浅薄:周恩来夫人邓颖超是资深革命家;朱德夫人康克清上过井岗山、经过长征;任弼时夫人陈琮英在上海做过多年地下工作;博古夫人刘群先去过苏联、经过长征;张闻天夫人刘英在长征中是中央队的秘书长……在这样的夫人群中,只有具有贺子珍那样革命资历才能匹配。正因为如此,江青初入毛泽东的窑洞,不能不小心翼翼,见到谁都微微一笑,点一点头,极少言语。这时的她,尚是“新媳妇”、“小媳妇”。

  新婚之初的日子是平静的。她跟毛泽东相处不错。她给毛泽东结了新毛衣,给他做了充满辣味的菜。闲暇时,那架老式的留声机就在窑洞里唱了起来。这架留声机是美国记者史沫特莱进入延安时,带来送给毛泽东的。江青动作熟练地给留声机换上一张张78转的唱片。知道毛泽东喜欢京剧,投其所好,她在延安搜集一批京剧唱片。毛泽东听得入神,有时用脚蹭打着砖地,打着节拍,有时嘴里也哼哼几句。

  毛泽东的窑洞,常常高朋满座。来了毛泽东的战友,她很少露面,要么递支烟,要么倒杯茶,马上就走开。来了外国记者,她不能不露面,不过,她也只是握握手,点个头,递上一盆花生米,就走开了。她显得很腼腆,如同个大姑娘。正因为这样,一位外国记者记述对江青印象时:“她直率而客气,很像一位通情达理的贤妻良母。”

  这表明,这位曾经成功地扮演走出家庭的反叛女性的演员,此刻又成功地扮演着跟娜拉截然相反的“贤妻良母”型的东方女性。不过,据陈荒煤回忆,有一回他前来向毛泽东汇报工作时,江青在里面的窑洞里不时插嘴……

  在和毛泽东结合之前,江青曾有过4次婚姻,她却未曾生育过一个孩子。

  她曾怀孕。那是在她第2次来上海前,跟黄敬同居,使她怀孕。她在上海做了人工流产手术。那时的她,不想要孩子。因为她四处为生活而奔波,孩子是个累赘。

  跟毛泽东结婚之后,江青却盼望着早生孩子。虽说当时在延安,女干部们都不大愿意生孩子。因为生了孩子,就得自己在家抚养,意味着不能参加工作。江青却跟一般的女干部不同,她的工作本身就在家中——照料毛泽东的起居和健康。毛泽东工作异常忙碌,她就显得格外清闲。有个孩子,她就可以多一份“工作”。更重要的是,一旦有了孩子,她作为“毛泽东夫人”的地位也巩固了——那“约法三章”一直使她耿耿于怀。

  1939年冬,她怀孕了。那是她和毛泽东结婚整整一年之后。

  1940年8月,她分娩了,生下一个女儿。这时,她26岁,毛泽东47岁。女儿的降生,使毛泽东异常高兴,为女儿取名“李讷”,李讷长得活泼可爱,使毛泽东的窑洞里充满了笑声,使得江青的“夫人”地位日渐巩固。

  (《海上文坛》1992年第5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