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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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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亻往)”字注显然是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先有,然后在甲戌本移前,挪到这字在书中初次出现的第六回。

    甲戌本第六回刘姥姥出场,几个“姥姥”之后忽然写作“僚(”僚“之”亻“换为”女“,下同,不注)僚”,此后“姥姥”、“僚僚”相间。“僚僚”这名词,只有庚本、己卯本第三十一至四十回回目页上有“村僚僚是信口开河”句──吴晓铃藏己酉(一七八九年)残本同──与庚本第四十一回正文,从第一句起接连三个“刘僚僚”,然后四次都是“姥姥”,又夹着一个“僚僚”。此后一概是“姥姥”。可见原作“僚僚”,后改“姥姥”,改得不彻底。此外还有全抄本第三十九回内全是“僚僚”涂改为“姥姥”,中间只夹着一个“姥姥”。

    庚本白文已经用“姥姥”,但是“(亻狂)”仍作“旷”,第十回又作“(犭往)”。第六回如果“姥”下有注,也已经与全部批语一并删去。

    甲戌本第六回显然是旧稿重抄,将“僚”、“旷”改“姥”。“(亻狂)”加注,“(亻狂)”字注又加字义“游也”,比《字笺》上的解释简洁扼要,但是“姥”字仍旧未加解释,认为不必要。这校辑工作精细而活泛,不会是书商的手笔。第十七、十八合回的“(亻狂)”字注与第六十四回龙文“鼐”注、第七十八回《芙蓉诔》的许多典故一样,都是作者自注。“(亻狂)”字注移前到第六回,不是作者自己就是脂评人,大概是后者,因为“甲戌脂砚斋抄阅……”作者似乎不管这些。

    甲戌本第六回比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时间稍后,因此甲戌本并不是最早的脂本。既然甲戌本不是最早,它那篇《凡例》也不一定早于其他各本的开瑞。换句话说,是先有《凡例》,然后删剩第五段,成为他本第一回回首一段长文,还是先有这段长文,然后扩张成为《凡例》?

    陈毓罴至少澄清了三点:(一)《凡例》是脂评人写的。(按:陈氏径指为脂砚,但是只能确定是脂评人。)(二)庚本第一回第一段与第二段开首一句都是总批,误入正文。(三)《凡例》第五段与他本第一句差一个字,意义不同,他本“此开卷第一回也”,是个完整的句子,《凡例》作“此书开卷第一回也”,语意未尽,是指“在这本书第一回里面”。

    《凡例》此处原文如下: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言明是引第一回的文字,但是结果把这段文字全部引了来,第一回内反而没有了。他本第一回都有“作者自云”这一大段,甲戌本独缺,被《凡例》引了去了。显然是先有他本的第一回,然后有《凡例》,收入第一回回首一段文字,作为第五段。

    第一回的格局本来与第二回一样:回目后总批、标题诗──大概是早期原有的回首形式──不过第一回的标题诗织入楔子的故事里,直到楔子末尾才出现。

    《凡例》第五段本来是第一回第一段总批。第二段总批“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亦是此书立意本旨”为什么没有收入《凡例》?想必因为与《凡例》小标题“红楼梦旨义”犯重。

    《凡例》劈头就说“红楼梦乃总其一部之名也”,小标题又是“红楼梦旨义”。正如俞平伯所说,书名应是红楼梦。明义《绿烟琐窗集》中廿首咏红楼梦诗,题记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诗中有些情节与今本不尽相同,脂评人当是在这时期写《凡例》。写第一回总批,还在初名《石头记》的时候:“……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凡例》是书名《红楼梦》时期的作品,在“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之前。至于初评,初名《石头记》的时候已经有总批,可能是脂砚写的。《凡例》却不一定是脂砚所作。第一回总批笼罩全书,等于序,有了《凡例》后,性质嫌重复,所以收人《凡例》内。

    楔子末列举书名,“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句”上,甲戌本有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庚本有个批者署名梅溪,就是曹棠村,此处作者给他姓孔,原籍东鲁,是取笑他,比作孔夫子。吴世昌根据这条眉批,推断第一、二回总批其实是引言,与庚本回前附叶、回后批都是《风月宝鉴》上的《棠村小序》。“脂砚斋编辑雪芹改后的新稿时,为了纪念‘已逝’的棠村,才把这些小序‘仍’旧‘因’袭下来”。⑦

    吴氏举出许多内证,如回前附叶、回后批所述情节或回数与今本不符,又有批语横跨两三回的,似乎原是合回,⑧又指出附叶上只有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没有回数,原因是《风月宝鉴》上的回数不同。其实上述情形都是此书十廿年改写的痕迹。书名《红楼梦》之前的《金陵十二钗》时期,也已经有过“五次增删”。吴氏处处将新稿旧稿对立,是过份简单的看法。

    那么那条眉批如果不是指保存棠村序,又作何解释?吴世昌提起周汝昌以为是说保存批的这句,即“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这句带点开玩笑的口吻,也许与上下文不大调和,但是批者与曹雪芹无论怎样亲密,也不便把别人的作品删掉一句──畸笏“命芹溪”删天香楼,是叫他自己删,那又是一回事──何况理由也不够充足。

    俞平伯将《风月宝鉴》视为另一部书,不过有些内容搬到《石头记》里面,如贾瑞的故事,此外二尤、秦氏姊弟、香怜玉爱、多姑娘等大概都是。但是吴世昌显然认为《石头记》本身有一个时间叫《风月宝鉴》,当是因为楔子里这一串书名是按照时间次序排列的。甲戌本这一段如下:

    ……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月《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诗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按照这一段里面的次序,书名《红楼梦》期在《风月宝鉴》与《金陵十二钗》之前。但是《红楼梦》期的《凡例》已经提起《风月宝鉴》与《金陵十二钗》。显然这两个名词已经存在,可见这一系列书名不完全照时间先后。而且“红楼梦”这名称本来是从“十二钗”内出来的,“十二钗”点题,有宝玉梦见的《十二钗》册子与《红楼梦》曲子,于是“吴玉峰”建议用曲名作书名。

    楔子里这张书名单上,《红楼梦》应当排在《金陵十二钗》后,为什么颠倒次序?因为如果排在“十二钗”后,那就是最后定名“红楼梦”,而作者当时仍旧主张用“十二钗”,因此把《红楼梦》安插在《风月宝鉴》前面,表示在改名《情僧录》后,有人代题《红楼梦》,又有个道学先生代题《风月宝鉴》。

    那么《凡例》怎么径用《红楼梦》,违反作者的意旨?假定《凡例》是“吴玉峰”写的,脂砚外的另一脂评人化名。他一开始就说明用《红楼梦》的原因:它有概括性,可以包容这几个情调不同的主题,《风月宝鉴》、《石头记》──宝玉的故事──《十二钗》。“吴玉峰”为了争论这一点,强调《风月宝鉴》的重要性,把它抬出来坐《红楼梦》下第二把交椅,尽管作者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用《风月宝鉴》。

    俞平伯说起删天香楼事:“秦可卿的故事应是旧本《风月宝鉴》中的高峰。这一删却,余外便只剩些零碎,散见于各回。”⑨

    “吴玉峰”后来重看第一回,看到作者当年嘲笑棠村道学气太浓:“东鲁孔梅溪则题日《风月宝鉴》”,分明对这书名不满。在删天香楼后更不切合,只适用于少数配角,因此“吴玉峰”觉得需要解释他为什么不删掉他写的《凡例》里面郑重介绍《风月宝鉴》那几句:因为棠村生前替雪芹旧着《风月宝鉴》写过序,所以保存棠村偏爱的书名,纪念死者。

    《凡例》硬把书名改了,作者总是有他的苦衷,不好意思或是不便反对,只轻描淡写在楔子里添上一句“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贬低这题目的地位,这一句当与《凡例》同时。“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这句,是第一回最后加的一项,因此甲戌本第一回是此回定稿。如果这句是甲戌年加的,此本第一回就是一七五四本。但是也可能是甲戌后追记此书恢复原名经过。











    二详红楼梦──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年份(之二)

    庚本白文本“嬷嬷”有时候作“嫫嫫”,甲戌本第十六回更是“嬷嬷”、“嫫嫫”、“妈妈”相间,──“嬷嬷”是老年高等女仆的职衔,“妈妈”是小辈主人口头上对他们的尊称。但是甲戌本第十六回赵嬷嬷有时作“赵妈妈”,是漏改的江南话。全抄本偶有吴语,'10'作者北方话纯熟后已经改掉了,南京话仍旧有,如“好(音耗)意”,作“故意”解。'11'──戚本一律作“嫫嫫”。全抄本统作“姆姆”──庚本第三十三回也有个“老姆姆”(第七六一页),戚本同,是漏网之鱼──与它通部用“旷”是一个道理,都是因为本底子是个早本,陆续抽换今本,起初今本的成份少,因此遇到“(亻狂)”字仍旧写作“旷”,迁就原有的许多“旷”字,免得涂改;为求统一,后来也一直沿用下去。为了同一原因,无回末套语或诗联诸回,戚本、全抄本都给添上“且听下回分解”。“正是”二字底下缺诗联的也删了,不然看上去不完整。

    吴世昌与俞平伯同样认为甲戌本是书主或抄手集批充总批,以便增加书价。'12'但是一方面有删批的潮流,而且删节得支离破碎的楔子也普遍的被接受,显然一般对于书中没有故事性的部份不感兴趣。多加总批,略厚一点的书不见得能多卖钱。

    从戚本、全抄本看来,过录本擅改形式都是为了前后一致化。甲戌本后两截扩充总批,为什么两次改变总批格式,回目后批改回目前批,又改回后批?尤其可怪的是第十三至十六回忽然又兴出新款,每回都有标题诗──头八回也只有五回有──而诗全缺,“诗云”“诗曰”下留空白,如果“诗云”是原有的,书商为什么不删掉,免得看上去残缺不全?

    这些疑问且都按下不提,先来检视没问题的头八回。

    前面说过,甲戌本外各本第一回总批是初名《石头记》的时期写的,与第二回总批格式一样,同属早本。第二回总批有:

    通灵宝玉于士隐梦中一出,今于子兴口中一出。阅者已洞然矣,然后于黛玉宝钗二人目中极精极细一描,则是文章锁合处……究竟此玉原应出自钗黛目中,方有照应。……

    第八回借宝钗目中,初次描写玉的形状与镌字,却从来没写黛玉仔细看玉。第三回宝黛初会,写玉的全文是:“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不能算“极精极细一描”。当晚黛玉为了日间宝玉砸玉事件伤感,袭人因此谈起那块玉,要拿来给她看。“黛玉忙止道:”罢了,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次晨黛玉见过贾母,到王夫人处,王夫人正接到薛蟠命案的消息,就此岔开。显然夜谈原有黛玉看玉的事,与后文宝钗看玉犯重,删去改为现在这样,既空灵活泼,又一笔写出黛玉体谅人,不让人费事,与一向淡淡的一种气派。

    第三回不但与第二回总批不符,也和第二十九回正文冲突。第三回贾母给了黛玉一丫头鹦哥,袭人本来也是贾母之婢,原名珍珠,给了宝玉。第八回初次提起紫鹃,甲戌本批“鹦哥改名已”(第八页)。但是第二十九回贾母的丫头内仍旧有鹦武(鹉)、珍珠(庚本第六六五页)。第三回贾母把鹦哥给黛玉,袭人也是贾母给的,这一节显然是后添的。原来的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紫鹃与雪雁同是南边跟来的。第二回写黛玉有“两个伴读丫鬟”,不会只带了一个来。

    甲戌本第三回“嬷嬷”先作“嫫嫫”,从黛玉到贾政住的院子起,全改“嬷嬷”。写贾政房舍一大段,脂批称赞它不是堆砌落套的“富丽话”。写桌上摆设,又批“伤心笔,坠泪笔”,当是根据回忆写的。这一段想也是后加的。此后再用“嬷嬷”这名词,是贾母把鹦哥丫鬟给黛玉,下接黛玉鹦哥袭人夜谈看玉一节,是改写的另一段。

    庚本“嫫嫫”改“嬷嬷”,就没这么新旧分明,先是“嫫嫫”,到了贾政院子里还是“嫫嫫”,进房才改“嬷嬷”;从母赐婢到黛玉鹦哥袭人夜谈,又是“嫫嫫”。一比,甲戌本显然是改写第三回最初的定本,旧稿用“嫫嫫”,下半回加上新写的两段,一律用“嬷嬷”,不像庚本是旧本参看改本照改,所以有漏改的“嫫嫫”。

    此回甲戌本独有的回目“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这时候黛玉并不是孤儿,父亲又做着高官,称“收养”很不合适,但是此本夹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可见下笔斟酌,不是马虎草率的文字。

    回内黛玉见过贾母等,归坐叙述亡母病情与丧事经过,贾母又伤心起来,说子女中“所疼者独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连面不能一见”,因又搂着黛玉呜咽。此段甲戌本夹批,戚本批注:“总为黛玉自此不能别往。”(甲戌本缺“总”字)第十四回昭儿从扬州回来报告:“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甲戌本眉批“颦儿方可长居荣府之文”。同回正文也底下紧接着凤姐向宝玉说:“你林妹妹可在咱们家住长了。”可见黛玉父亲在世时候,她不能一直住在贾家。此回显然与第三回那条批语冲突。第三回那条批只能是指黛玉父亲已故,母亲是贾母子女中最钟爱的一个,现在又死了。所以把黛玉接来之后“自此不能别往”。甲戌本这条夹批与正文平齐,底本上如果地位相仿,就是从破旧的早本上抄录下来的批语,书页上端残缺,所以被砍头,缺第一个字。

    庚本、全抄本第三回回目是:“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原先黛玉初来已经父母双亡,甲戌本第三回是新改写的,没注意回目上有矛盾。庚本是旧本抽换回内改写的部份,时间稍晚,所以回目已经改了,但是下句“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俞平伯指出“抛父”不妥。也许因此又改了,所以己酉、戚本的回目有不同。

    林如海之死宕后,势必连带的改写第二回介绍黛玉出场一节。原文应当也是黛玉丧母,但是在姑苏原籍,父亲死得更早。除非是夫妇相继病殁,不会在扬州任上。

    甲戌本第四回薛蟠字文龙,与庚本第七十九回回目一致:“薛文龙悔娶河东狮”,第七十一至八十回的“庚辰秋定本”回目页上也是文龙。甲戌本香菱原名英莲,第一回有批语:“设云应怜也。”第四回这名字又出现,庚本作“英菊”,薛蟠字文起,当是早本漏改,今本是英莲、文龙。

    甲戌本第五回有许多异文。第十七页第十一行“将谨勤有用的工夫,置身于经济之道”,上句生硬,又没有对仗,不及他本工稳:“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同页反面第一行“未免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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