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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漂泊的人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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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诚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
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质的内衣。当父亲看着我初次穿上
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
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找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且装
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确实,小时候父亲跟我是一国,这当中甚至连母亲都没有置身之处。我们父子常出去逛
街,带回一包又一包的玩具,且在离家半条街外下三轮车,免得母亲说浪费。

  傍晚时,父亲更常把我抱上脚踏车前面架着的小藤椅,载我穿过昏黄的暮色和竹林,到
萤桥附近的河边钓鱼,我们把电石句挂在开满姜花的水滨,隔些时在附近用网子一捞,就能
捕得不少小暇,再用这些小暇当饵。

  我最爱看那月光下,鱼儿挣扎出水的画面,闪闪如同白银打成的鱼儿,扭转着、拍打
着,激起一片水花,仿佛银粟般飞射。

  我也爱夜晚的鱼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是风吹过长
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
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
是很快地人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
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
兴地从国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
十三岁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
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便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
还买了成叠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直到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
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
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
记得清楚:

  “老虽老,我的须发老,上阵全凭马和刀……。”

  父亲有我已经是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
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怎么愈看愈
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
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了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
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于吸足了血,才打。

  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要倒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
子!”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地一
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手臂有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

  我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
  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
  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
  是红色,
  是血!

          别让自己更孤独

  傍晚,我站在台北办公大楼的门前,看见一辆公共汽车驶过,有个黑人从后排的车窗向
外张望,我突然兴起一种感伤,想起多年前在纽约公车上见到的一幕:

  一个黑人妈妈带着不过四、五岁的小女儿上车;不用票的孩子自己跑到前排坐下,黑人
妈妈叮铃当嘟地丢下硬币。但是,才往车里走,就被司机喊住:

  “喂!不要走,你少给了一毛钱!”

  黑人妈妈走回收费机,低头数了半天,喃喃地说:“没有错啊!”

  “是吗?”司机重新瞄了一眼,挥挥手:“喔,没有少,你可以走了!”

  令人惊心的事出现了,当黑人妈妈涨红着脸,走向自己的小女儿时,突然狠狠出手,抽
了小女孩一记耳光。

  小女孩怔住了,捂住火辣辣的脸颊望着母亲,露出惶恐无知的眼神,终于哇地一声哭了
出来。

  “滚!滚到最后一排,忘了你是黑人吗?”妈妈厉声地喊:“黑人只配坐后面!”

  全车都安静了,每个人,尤其是白人,都觉得那一记耳光,是火辣辣地打在自己的脸
上。

  当天晚上,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妻听,她却告诉我另一段感人的事:

  一个黑人学生在入学申请书的自传上写着:“童年记忆中最清楚的,是我第一次去找白
人孩子玩耍;我站在他们中间,对着他们笑,他们却好象没看见似的,从我身边跑开。我受
委屈地哭了,别的黑小孩,非但不安慰,反而过来嘲笑我:“不看看自己是什么颜色。”我
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是红
色,是血!”

  多么怵目惊心的文字啊!使我几乎觉得那鲜红的血,就在眼前流动、也使我想起“汤姆
历险记”那部电影里的一个画面

  黑人小孩受伤了,白人孩子惊讶地说:“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

  这不是新鲜笑话,因为我们时时在闹这种笑话,我们很自然地把人分成不同等级,昧着
良心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故意忽略大家同样是“人”的本质!

  最近有个朋友在淡水找到一栋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房子,前面对着大片的绿地,后面有山
坡,远远更能看到观音山和淡海。但是,就在他要签约的前一天,突然改变心意,原因是他
知道离那栋房子不远的地方,将要建国民住宅。他忿忿地说:

  你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去跟未来那些平价国宅的孩子们玩耍吗?买两千万元的房子,就要
有两千万身份的邻居!”

  这也使我想起多年前跟朋友到阿里山旅行,坐火车到嘉义市,再叫计程车上山。车里有
四个座位,使我们不得不与一对陌生夫妻共乘。

  途中他们认出了我,也就聊起来;从他们在鞋子工厂的辛苦工作,谈到我在纽约的种
种。

  下车后,我的朋友很不高兴地说:“为什么跟这些小工说那么多?有伤身分!”

  实在讲,他说这句话正有伤他自己的身分!因为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正显示了他本身
的元知,甚至自卑造成的自大。

  我曾见过一位画家在美国画廊示范挥毫,当技惊全场,获得热烈掌声之后,有人举手:

  “请问中国画与日本画的关系。”

  “日本画全学自中国,但是有骨没肉,丝毫不储蓄,不值得一看!”

  话没完,观众已纷纷离席。

  他竟不知道——

  “彰显自己,不必否定他人!
  你可以不赞同,但不能全盘否定!”

  否定别人的人,常不能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因为他自己心里有个樊篱,阻挡了别人,也
阻碍了自己。

  有位美国小学老师对我说:“当你发现低年级的孩子居然就有种族歧视的时候,找他的
父母常没用,因为孩子懂什么?他的歧视多半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只是,我操心这种孩子
未来在社会上会变得孤独!”

  我回家告诉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发现这个社会不公平,与其抱怨,不如自己努力,去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所
以当你发现白人歧视黄种人,一方面要努力,以自己的能力证实黄种人绝不比白种人差,更
要学会尊重其他人种!如果你自己也歧视黑种人、棕种人,又凭什么要白种人不歧视你
呢?!”

  正因此,我对同去阿里山,和那位买淡水别墅的朋友说:

  “我们多么有幸,生活在这个没有什么明显种族区别的国家,又何必要在自己的心里划
分等级?!小小的台湾岛,立在海洋之中,已经够孤独了,不要让自己更孤独吧!”

  ********************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
  能爱时,就以全部的生命去爱!
  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烧的一刻。

          绝对的爱

  念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曾经神秘又带着几分得意地说:“你们要知道,今天看到的
漂亮师母,是我的第二任太太。至于第一个嘛!是家里在乡下为我娶的,不识字的婆娘,没
什么情感;所以一出来念书,就甩了!”

  “那位师母现在怎样了呢?”我不知趣地问。

  教授一怔,偏过脸去:“在老家带孩子吧!”

  这一幕,至今仍清晰地常在我眼前浮现。倒不是为了教授十分不悦的反应,而是他所说
的那段话。

  我常想,是不是父母之命的婚姻,就都没有情感?即或生了几个孩子,生活许多年之
后,仍像初入洞房时般地陌生?

  我也常想,那婚妁之言成婚的夫妻,在一方亡故时,生者伤恸欲绝,难道都是面对旧礼
教社会所作的表演,骨子里根本不爱的!

  它让我想起另一位教授讲的故事:

  “有一天我到老学生家做客,那男学生一个劲儿地抱怨夫妻感情不佳,说尽了老婆的不
是。这时,从里屋跑出一个大男孩。我问:“这是什么人?”

  “我的儿子!”学生答。接着继续讲自己从头就不高兴父母安排的婚事。这时里面又跳
出一个小女孩。

  “这是我的女儿!”学生介绍:“长得很像那讨厌的女人。”说着居然又爬出一个娃
娃,看来不过八、九个月。

  “这是……”

  “这是我刚添的小男孩!”学生再介绍,又回头未完的抱怨:“我跟那妇人,已经几年
不说话了!您知道吗?她才初级识字班毕业呀!”

  于是,这又使我沉思:是不是知识差的人,没有资格谈感情?一个文盲的爱情,绝对无
法与学者的爱情相比?村妇的爱,更在层次上远不及仕女的情?

  爱,到底有没有等级之分?是不是如同架子上的商品,因品质、产地、形式的不同,而
有高级、低级的差异?

  如果是,那么甩掉一个无知的村妇,让她去哭得死去活来,守一辈子的活寡,为公婆服
一生的劳役,再默默地凋萎、缩小、消逝,就是对的!

  大家不都歌颂郎才女貌、珠联壁合、学问财富门第相当的婚姻吗?当小说中描述一个黝
面的村妇自愿成全杰出的丈夫,跟世家千金、貌美如花的小姐,到大城市里结为一对玉人的
时候,读者不都暗自为他们高兴吗?

  看!当乐声悠扬,那一对新人滑入舞池,翩翩旋转,如两朵灿烂的莲花,而四座高贵的
宾客举杯,为他们祝福,该是多一么完美而令人兴奋的结局?

  这更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看过的残酷大世纪影片中拍摄的真实片段,高级、进化的白种
人,在非洲草丛,如同猎捕小动物般地,抓住矮小的黑人,一刀切下他的……”再塞入那小
黑人的嘴里……。

  那小黑人是一种半人类,或者根本不是人类嘛!他们没有文字,甚至没有完整的语言,
只是一种动物!所以猎杀他们,是不必有罪恶感的!

  他也使我想起在“教会”这部影片中,当文明人听见那“小动物”(野蛮人),居然能
唱出优美的歇声时,所露出的惊讶表情。

  没有受教育、不文明、不开化的人,是否不能称之为人,如同他们的爱,可以不被承认
呢?

  我有一个朋友,同时交了三位极亲密的女友,当人们批评的时候,他说:

  “你们知道爱是什么吗?爱就是自己,也就是自己的生命!这世上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
更宝贵的呢?

  那么,就用我的生命来解释我的爱吧!

  我虽然同时有三个恋人,但对她们每一个,都是百分之百的。当她们其中任何一人,失
足滑到悬崖边上,而去救的人,九成会被拉下去。我却会毫不犹豫地过去救她。也可以说我
愿意为她们每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

  如此说来,我的哪段爱,不能称为百分之百的爱?无可怀疑的爱?”

  从他的这段话去思想,凡是能以自己全部的生命去爱的,都应该被承认,谁能讲那是错
的呢?

  如果说那位初级识字班的妻子、文盲的妇人、未开化的小黑鬼,都能为他们所爱的人,
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能因为他们的无知、未开化,而否定他们的爱吗?

  更深地推论下去,看到主人危难,毫不迟疑地扑身救援的义犬,在它们心中,那简简单
单思维中的“爱”,不也是百分之百,该被尊重的爱吗?

  “功烈有大小,死节无重轻!”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正因此;我不认同孩子说的“微
管仲,吾其被发左任矣。岂若匹夫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一个人因爱主、爱国而捐出生命,那爱难道还要被分列等级吗?

  生命平等!生命都应被尊重!爱情平等!只要是爱,就应该被尊重!

  有位女孩对我说:

  “如果两个男人都说百分之百爱我,但是一个虽然当时爱得死去活来,过不多久,就可
能改变;另一个能维持长久,则后者是真正的爱。”

  又有两位曾经一起殉情,后来却分手的男女,各对我数说对方的不是,悔恨自己殉情时
弄昏了头,根本不是真爱。

  我对他们说:

  “有些颜料可以维持较久的时间,有些则有快会褪色。但是当你用它的时候,如果它们
都是百分之百,无可置疑的红色,浓度和鲜丽度完全一样,你能说由于其中一种未来比较容
易变色,当时就不是红吗?

  爱情就像色彩,他们是可能有基础、材料的不同,有知识、种族的差异,有感性、理性
的区分,甚至有所谓经得起、经不起考验的顾虑。

  但是,就爱本身而言,只要那爱的当时,是生死与之,以整个生命投入的,就是‘绝对
的爱’!”

  尊重那绝对的爱吧!虽有的可能化为轻烟、灰烬,但那燃烧的一刻,就是火啊!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能爱时,就以你全部的生命去爱!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
烧的一刻。

  这世上,哪个颜色能永不褪色?

  唯有画的当时,百分之百地鲜丽!

  于是,只要有绝对的爱,又岂在朝朝暮暮?又岂在短短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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