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死了吗:又一本献给多萝西的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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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那么,什么是文学?
甚至大学的传统功能(以大学图书馆来收藏各时期、各语言的文学以及二手资料),现在也正在被数字化数据库迅速取代。任何人,只要有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能通过服务器上网,就能使用很多这些数据库。通过许多网站,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可以在网上免费看到。一个例子是“飞船之声”(The Voice of the Shuttle),由加州大学圣巴巴拉校区的刘艾伦(Alan Liu)及其同事维持着(vos。ucsb。edu)。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缪斯工程”(Project Muse),使人能读到大量期刊(muse。jhu。edu/journals/index_text。html)。
研究性图书馆正在过时。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就是“威廉?布莱克档案网站”(William Blake Archive website; blakearchive/)。它是由伊文思(Morris Eaves)、艾斯克(Robert Essick)和威斯克米(Joseph Visi)开发出来的。无论何人,无论在何地,只要他有台电脑能上网,都可以浏览、下载、打印出极准确的布莱克《天堂与地狱之婚》(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的主要版本,以及他的其他一些预言书(我就是其中一例,我身在缅因州海岸外的一个偏僻小岛上,一年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也是在此撰写本书的)。这些“插图书”的原本分散在英美很多研究性图书馆里,以前只有布莱克专家、有钱到各地做研究的人看得到。研究性图书馆仍需妥善保管所有这些书和手稿的原件,但它们越来越不是看到这些资料的主要途径了。
电脑屏幕上的文学,被这种新媒体微妙地改变了。它变成了异样的东西。新的搜索和控制形式,每一作品都与网上无数其他形象并置——这些都改变了文学。这些形象都是在同一远近层面上。它们都被马上拉近了,同时又变得异己、陌生,似乎更遥远了。网上所有网站,包括文学作品,都共同居住在那个非空间的空间中,我们称之为网络空间(cyberspace)。操作电脑与手拿着书一页一页地翻看,是迥异的身体活动。我曾认真试过在屏幕上阅读文学作品,比如亨利?詹姆斯的《圣泉》(The Sacred Fount)。有一刻,我手头恰好没有那部作品的印刷本,但在网上发现了一个。我发现,那样很难读下去。这无疑说明我这个人的身体习惯,已经被印刷书籍的时代永远规定了。
那么,什么是文学?
如果一方面来说,文学的时代已经要结束(如我开头所说),而且凶兆已出,那么,另一方面,文学或“文学性”也是普遍的,永恒的(也如我开头所说。)它是对文字或其他符号的一种特殊用法,在任一时代的任一个人类文化中,它都以各种形式存在着。第一意义上的文学(作为一种西方文化机制),是第二意义上文学的一种受历史制约的具体形式。第二意义上的文学,就是作为一种普遍的、运用可视为文学的文字或其他符号的能力。我在后面第四章中会写到文学的政治和社会功用、意义、效果。现在我的目标是分辨一下文学为何物。
那么什么是文学呢?什么是我们称为“文学”的“对文字或其他符号的某种用法”?把一个文本看成“文学”,是什么意思?人们常常提出这些问题。它们简直似乎不成问题了。人人都知道什么是文学。它是被图书馆、媒体、大学出版社,学校和大学老师及学者视为文学的所有那些小说、诗歌、戏剧。但这么说无济于事。它想说,文学就是一切被标为文学的东西。这也有点道理。文学就是书店中放在“文学”或其下属条目架上的东西:“古典文学”、“诗歌”、“小说”、“推理小说”等。
第6节:文学作为文字的某种运用(1)
但也有一些形式上的特点,让任何居于西方文化中的人都能断定,“这是一部小说”或“这是一首诗”或“这是个剧本”。标题页、印刷形式的一些特点(比如诗歌分行印刷,每行开头字母大写)——对于区别文学与其他印刷形式而言,这些与内在的语言特点一样重要,告诉老练的读者手拿的是一本文学作品。所有这些特点的共同存在,让印刷词语的某些排列,被看成文学。这些文字,可以被那些精于此道的人视为文学。把“某一文本看作文学”,这是什么意思?
读过普鲁斯特的人,会记得《追忆似水年华》开头说到,主人公马塞尔(Marcel)小时候有过一个魔灯。它能在他的墙上甚至门把手上,投射出邪恶的哥罗(Golo)和不幸的吉涅维弗(Genevieve de Brabant)的形象,它们从墨洛温王朝的过去,被带到了他的卧室里。我也有件类似的玩意儿,是一盒立体幻灯照片,大概是布雷迪(Matthew Brady)拍摄的美国内战场面。我小时候,在弗吉尼亚的外祖母农场上,获准看这些照片。我外祖父是南方军队中的一个士兵。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虽然他们告诉我有一位叔祖在兰布(Bull Run)第二次战役中丧生。在那些可怕的照片中,我不仅记得阵亡士兵的尸体,同样记得那些死马。但对我来说,更为重要的魔灯是母亲读给我的书,以及我以后自己学会看的书。
小时候我不想知道《瑞士人罗宾逊一家》(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有个作者。对我而言,那似乎是从天上掉到我手里的一组文字。它们让我神奇地进入一个世界,其中的人们和他们的冒险都已预先存在。文字把我带到了那儿。那本书的力量,是杜伶(Simon During)在他的《现代魔法》(Modern Enchantments)的副标题中所说的:“世俗魔法的文化力量。”但我觉得,世俗魔法与神圣魔法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在我看来,我通过阅读《瑞士人罗宾逊一家》所到达的世界,似乎并不依赖于书中的文字而存在,虽然那些文字是我窥见这一虚拟世界的唯一窗口。我现在会说,那个窗户通过各种修辞技巧,无疑塑造了这一世界。那扇窗并非无色的、透明的。但无比荣幸的是,我当时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我通过文字,似乎看到了文字后的、不依赖于文字存在的东西,虽然我只能通过阅读那些文字到达那里。我不乐意有人告诉我,标题页上的那个名字就是“作者”的名字,这些都是他编出来的。
是否还有很多人有同样的经历,我不知道,但我承认我想知道。不夸张地说,本书整个的写作,就是为了解释这一经历。那难道不过是孩子的幼稚,还是我(虽然以幼稚的形式)回应着文学的某些基本特质?现在我年纪大了,也聪明多了。我知道《瑞士人罗宾逊一家》是一个叫约翰?大卫?威斯(Johann David Wyss,1743…1818)的瑞士作家在德国写的,我读的是英译本。但我相信我的童年经历是真切的。它可以为回答“何为文学”这一问题,提供一条线索。
文学作为文字的某种运用
文学利用了人是“使用符号的动物”这一特殊潜质。符号,比如一个词,是在某物不在场时来指代该物的,用语言学家的话说就是“指称”该物。“指称”是词语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当我们说,词语在某物不在场时来指称该物,自然会假定被指称之物是存在的。它的确存在于某处,可能并不遥远。当事物暂时缺席时,我们需要词语或其他符号来替代它们。
第7节:文学作为文字的某种运用(2)
比如,假设我出门散步,看到一个标志牌,上面写着“门”,我就会认为,附近某处真有个大门。一旦我走近它,把手放上去,我眼睛就能看见它,手就能摸着它,把它打开或关上。如果标志上的“门”还伴有一个指方向的箭头,还有“1/4英里”之类的词,那就更是如此了。真实的、可触的、可用的大门,虽然看不见,就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外的森林里。这个标志向我承诺,如果我顺着箭头的方向走,很快就会面对那扇门。“门”这个词由于指称实际的门,所以具备了指称的力量。当然,这个词的意义,也是由它在某语言彼此区别的复杂词语系统中的位置决定的。该系统把“门”同其他所有词区别开来。但“门”这个词,一旦因指称真实的门而具有了意义,它就保留住了该意义或其指称功能。即便根本没有大门,即便它是一个谎言,是某人竖起来让我散步时迷路的,它也是有意义的。此时,标志上的“门”一词,指的是不存在于现象世界中的一个门的幻影。
文学利用了文字的这个奇特力量——当根本不指称现象世界时,仍能继续具有指称能力。用让?保罗?萨特奇特的术语来说,文学利用了文字的一种“非超验”(non?transcendent)的特点。萨特此话的意思是,一部文学作品中的文字并不超越自己,指向它们提到的现象界事物。在以这种虚构方式运用的最简单词句中,就凝聚着文学的全部力量。
卡夫卡验证了这种力量。他说,文学的全部潜力,就是在像“他打开窗户”这样一句话中,完全用文字创造了一个世界。卡夫卡的第一部杰作《审判》第一段的结尾,就运用了这一力量。那里写道,主人公乔治?班德曼(Bendemann)“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坐着……看着窗外的河流、桥梁,对岸嫩绿的山”。
马拉美也见证了词语同样神奇的魔力,这次是一个词。在一段名言中他宣称:“我说,花!我的声音让任何轮廓都被遗忘,音乐般升起的,是这个美妙的观念本身,其形式与已知的一切花朵都不同,那就是所有花朵的缺席。”
用作“能指”而没有所指的词语,能轻易创造出有内心世界的人、事物、地点、行动。诗歌、戏剧、小说的所有这些附件,都是熟练的读者所熟悉的。文学力量的最奇特之处在于,创造这一虚拟现实何等容易。我想象着在林中散步,遇到了一个误导的、也许故意含糊其辞的标志牌,这个小故事就是个小例子。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很多文学作品(也许尤其是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作品,虽然并非只有它们如此),有意拒绝被译成一个内在的想象的景观。马拉美的诗歌、乔伊思的《芬尼根的苏醒》、卢索尔(Raymond Roussel)的奇特作品或者史蒂文思(Wallace Stevens)的后期诗歌,都是例子。这些作品强迫读者注意语言的表面,而不是透过它,到达一个虚拟的现实(语言为这一现实提供入口)。但甚至在这类作品中,读者仍努力想象着这样那样的场面。马拉美关于他妻子的扇子的诗《马拉美夫人的遮面扇子》,是写扇子的,正如他的《魏尔伦之墓》是写某一天魏尔伦的坟墓以及周围的天气的。史蒂文思的《科科鲁阿山致邻居》(Chocorua to its neighbor)的确相当纯粹,但仍可把它读作一颗星和一座真实的山之间的假想对话。它就是新罕布什尔州的科科鲁阿山,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在那里度夏。《芬尼根的苏醒》的早期草稿,帮助读者确定方向。比如,在一段特别晦涩的段落中,读者可以知道在一层层恼人的双关语、混合词之下,说的是特里斯坦(Tristan)和伊索尔达(Isolde)的故事,特里斯坦的现代版本是“一个潇洒的六英尺高的英式橄榄球手”。阅读卢索尔的《非洲印象》(Impressions d’Afrique)的部分快感,就在于努力解开各种杂乱交织在一起的叙述线索(这努力并非徒劳)。这些作品所创造出来的虚拟现实相当怪异,但甚至最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其实也是如此,尽管方式不同。后文要提到的例子就是特罗洛普的小说,它们奇怪地假定,每个人物都本能地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是,甚至最晦涩、最古怪的文学创作,也常常产生仿佛有一个说话者的虚拟幻象。
第8节:文学作为文字的某种运用(3)
文学作品并非如很多人以为的那样,是以词语来模仿某个预先存在的现实。相反,它是创造或发现一个新的、附属的世界,一个元世界,一个超现实(hyper?reality)。这个新世界对已经存在的这一世界来说,是不可替代的补充。一本书就是放在口袋里的可便携的梦幻编织机。我这个比喻指的是几十年前流行的两套丛书,“口袋书”或“便携书”,《便携康拉德》、《便携帕克》、《便携海明威》等。这些名字说明,现代书籍是可以随身携带的、生产其他世界的机器。你到哪儿都能带着这些小玩意。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你读它们,它们仍能继续施展魔力。这些现代小书,迥异于文艺复兴的大四开本,比如莎士比亚四开本。那些大书注定要呆在一个地方,大多是呆在某富翁的私家书房里。
文学大幅度、大规模地运用了词语具备的一个特质:甚至在没有任何可确认、在现象界中能够证实的所指,词语仍有意义。文学常常具有迷人的具体性。比如,《还乡》(The Return of the Native)开头具体地说:“是十一月的星期六的下午。”又比如,《罪与罚》第一句,把似乎真实的街道名称假意隐藏起来,只留下头一个和最后一个字母。从亨利?詹姆斯的《鸽翼》(The Wings of the Dove)第一句话中,无法看出凯特?克劳伊(Kate Croy)是不是个真人:“她,凯特?克劳伊,等着父亲进来……”
使用真实的地名,常常会强化一个幻觉:文本叙述的是真人真事,不是虚构的创造。但是,不经意的读者,也会被假造的具体情境所骗。凯特?克劳伊(Kate Croy)父亲的房子在一个真实的地方——伦敦的切尔西区。但搜索一下伦敦地区,却找不到什么切克(Chirk)街,而叙述者说房子就位于切克街上。似乎切尔西区应该有一条切克街,但并没有。戈斯威尔(Goswell)街是东伦敦芬斯伯里(Finsbury)区的一条真实街道,但并没有什么匹克威克先生,打开一扇窗户朝外看(这段文字我后面还会提到)。门罗(Marianne Moore)有句名言,说诗歌就是假想的花园中有真实的癞蛤蟆。把这句话修改一下,《匹克威克外传》说了一个真实的花园,里面有一个假想的癞蛤蟆。“切克街”这个名字,就仿佛虚构的电话号码本上一条看似可信的条目,它恰好不对应着真电话。文学把语言正常的指称性转移或悬搁起来,或重新转向。文学语言是改变了轨道的,它只指向一个想象的世界。
但一部作品中所用词语的指称性,却永不会丧失。它是无法剥离的。读者可以通过这种指称性,来分享该作品的世界。我们都知道,特罗洛普(Trollope)的小说,把维多利亚中产阶级社会和人类生活的各种可验证信息(比如关于求爱与婚姻的),都带进了它们创造的虚构的地方。《瑞士人罗宾逊一家》中充满了花鸟鱼虫的准确信息。但在这两例中,这些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