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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怪异武器-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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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变了形的身体静静地躺着,一动也不动,鲜血从她黑头发的边上慢慢流出来,形成一条细流。他依旧能意识到当时他怎样神经错乱似地猛力打击她。他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怎样发狂似的拼命挖洞,以便把她的尸体藏起来,一面还注意着荒凉的路上是否会有任何过路人会看到他的所作所为。他可以瞧见自己把挖出来的最后一块草皮小心翼翼地放回那棵树的根基之间,然后把草皮踩结实,遮住了一切翻动过的痕迹。 
    
    接下来是进行长时间的、旨在保护自己不致受这段往事牵连的心理训练,一种严格的自我约束;通过这种训练,他几乎已使自己确信未曾作过这件事。阿琳·拉法奇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他这一辈子也从未去过伯利斯顿。 
    随着岁月的消逝,他肯定已在一定程度上抹去了这段罪恶的回忆。今天,他能非常清晰、十分逼真地想象出他犯下的罪行,但是对罪行发生之前和之后的情况则完全是一片模糊。他费了相当长的时间才记起阿琳的姓是拉法奇。尽管他一再尝试,也无法正确地回忆起伯利斯顿那个小镇。事实上,他拼命想回忆出这座小镇的景象,结果反而使他不确定到底是他在使正确的景象重现、还是在把这些景象和他好久以前到过的其他某一小地方的景象混淆起来。过去,他旅行过好多地方,见到过许多乡村小镇,目前要把它们一一区分开来是不容易的。还有,此时此刻他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阿琳要他去伯利斯顿。 
    
    尤其是,他无论如何也记不起阿琳究竟是凭什么控制他的。显然,他是应该记得起的,因为他所犯罪行的基本动机就在其中。但他就是记不起来。 
    即使人们充分考虑到年轻人的欲望和情感,光有憎恨是不够的——或者说对他那种善于思考的人是不够的。凭他那可能受到抑制的记忆力所能记得的事情来说,他做的事从来没有超过一般年轻人所干的傻事的范围,也从来没有人把他看作是性情暴戾的人。肯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理由会使他把阿琳干掉。在某时某地,他肯定做过一件一旦被发觉就会使他身败名裂的事情,一件阿琳已掌握并因此可以控制他的事情。 
    
    但是他一点儿也回忆不起来。那是件什么事呢?盗窃?武装抢劫?贪污还是伪造假冒?他在头脑中把从孩提时代起一直到20岁生活中的细节都仔细检查了一遍,但是找不出一件其后果足以使他被一个工于心计的女人摆布的事情。就他能记得起的事情而言,他做过的唯一的一些错事都是带有孩子气的错事,例如把母亲的宠物的眼睛涂黑,或是用球打破窗子等。就是这么一些事。 
    
    他疲倦地擦了擦脑门,知道神经过分紧张会使头脑无法进行合理思考。他纳闷,与他一起工作的那些头脑灵活的人,有没有人也被这种精神变态折磨过?有—两次他还颇为担心地想知道自己的精神是否完全正常,会不会有一种潜在的反常——20年前第一次显示出来——目前正再次宣称准备发展成一种精神完全反常的状态。他当时就可能有点疯了——现在或许也不像他自己所相信的那样心智健全。 
    
    他到达汉伯雷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他在一家小旅馆里租了一间房,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稳,吃早餐时他感到眼皮沉重,胃口也不好。去伯利斯顿的第一班公共汽车9点30分开出。他赶上了这班车,却把手提箱留在了旅馆里。 
    公共汽车在10点15分把他带到那里。他下了车,在大街四周打量了一下,一点儿也认不出来。 
    在20年时间里,街道场所是会有很大改变的。在20年内,一个小村子可以变成一个乡村,一个乡村可以发展成一个市镇,而一个市镇可以发展成一个城市。 
    根据他的判断,伯利斯顿现在是一个小乡镇,人口数千。它比他预想的要大一些。他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会认为它应该小一些,除非上次来过的记忆有可能停留在他潜意识中的某个地方。 
    他在街上站了一会儿无法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他一点都想不出为什么为了逃避内心的恐惧,他竟然会到这里来。他只是听从了一种似乎是莫名其妙的直觉的安排。或许就是犯罪人大吹大擂的欲望——要回到他的犯罪地点去。事实上看来也很可能是这样,因为他强烈地感到非到这实际发生的地点来不可,尽管他不知道这地点到底是在他目前站立的地方的东面、南面、西面还是北面。 
    
    在他的记忆中,他只见到一段农村道路,跟其他无数条农村道路一模一样。在他的头脑中,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片地方:一条笔直的、双车道公路,铺着平整的碎石,路边种着两排幼小的树,每两棵树中间隔着50英尺的空隙。四周的地里种满了幼小的玉米,长得齐膝高。尤其是有一棵树,就是他在它延伸的根子底下挖了一个坑道的那棵树。他把她推了进去。她的鞋子露在外面,他用泥土把它们遮起来,然后重新把草皮铺好。 
    
    它是在伯利斯顿镇外的某一地方,准是在那里。在郊区的1英里外,还是5英里、10英里外?他不知道。在哪个方向?他也不知道。在这条街上没有任何熟悉的指示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为他提供一点儿线索。 
    最后,他挖空心思想出了一个应付这个问题的方法。按照这个方法,他就可以避开好事者提出的问题。他租了一辆出租汽车,告诉驾驶员说,他是一家公司的经理,打算在这座城镇的郊外寻找一个适宜于建造小型工厂的厂址。那个驾驶员更多关心的是现金,而不是他的动机,带了他在伯利斯顿周围10英里内的所有道路上一条不漏地兜了一圈。结果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在所有的地方,他们通过的没有地点一个是他能认出来的。 
    
    当他们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时,布兰森对驾驶员说:“有人向我提到过,叫我找一块在一条双车道公路旁的玉米地。这条路的两旁都种了树,每两棵树中间的间距都相同。你知道那可能在什么地方吗?” 
    “不,先生。这个镇上的每一条路你都走过了。没有别的路了。我不知道在汉伯雷另一边的10英里内有哪条路的两旁是种了树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到那里去。” 
    “不,谢谢。”布兰森赶忙说,“跟我谈的那个人确实是说伯利斯顿。” 
    “那准是有人弄错了。”驾驶员肯定地说,“自作聪明的人是常常会弄错的。”说了那句带哲理的话后,他把车子开走了。 
    好吧,说不定那条路已经拓宽了,两旁的树也已砍掉了。说不定他的车子一颠一颠地就在那个重要地点外几码远的地方开过而他却不知道,但是不会的,那是不大可能的。那个多嘴的卡车驾驶员——就是那人首先引起他的恐惧的——说到过一棵树,它向公路倾斜,差点儿要倒下来。至少那棵树没有被砍掉。那么可以较有把握地推测。其他所有的树也仍在那里——除非就在这几天里被砍掉。但是他在出租汽车里兜圈子时,没有任何迹象表示哪条公路旁有树倒下来。 
    
    他心烦意乱地沿着那条主要街道来回走了几英里,看看商店、商场、酒菜馆和加油站,希望能引起他的记忆,从而使他获得某种线索。但一切都是徒劳的。整个地方仍旧像他从未知道过的任何城镇一样是完完全全陌生的。如果这是一个他不知道的城镇,如果他确实在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里,那他准是把名字弄错了。它根本不可能是伯利斯顿。它准是听来和它相似的某一地方,例如:博耳斯敦,或是伯利斯福德,甚至是贝克斯敦。 
    
    “是伯利斯顿。”他的头脑坚持说。 
    一片混乱。 
    他的头脑说的是一件事,而他的眼睛看的却是另一件事。他的头脑宣布说:“这里就是你来杀阿琳的地方。”他的眼睛反驳说:“你连这地方和塞林加帕坦有什么不同都不知道。” 
    接着,更糟的是他的头脑似乎分裂成了两个相互对立的部分。一部分幸灾乐祸地盯着他说:“注意!警方正在搜寻证据。注意!”另一部分反击说:“去他妈的警方,你得自己证明这一点。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精神分裂症:那是他的自我诊断。这种精神条件将能说明一切问题。他正生活在,而且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两个隔开的世界里。别让你的右手知道你的左手在做什么。不要要求科学家布兰森为杀人犯布兰森提供解释。 
    作为最后的一招,这倒可能会是他的生路。他们不会处决被证明为患有躁狂症的人的。他们会把那些人永远关起来,关在精神病院里。 
    生路?他还是死了的好! 
    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人站在一家低级服装店门口,看到他来来回回地走过六、七次后,就开口问他。 
    “找人吗,陌生人?” 
    这一次布兰森并没有犹豫不决。通过实践,不加思索的故事更容易脱口而出,而最近他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些经验。他有了先见之明,要使所说的话和他对那个出租汽车驾驶员说的话基本相同。小城镇上的群众在聊天时是很快就会发现他讲的话前后不一,而对他议论开来的。 
    “有人要我选择一个建造工厂的地点。我一直在寻找它,可哪里也找不到。向我提供信息的人肯定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搞错了。” 
    “在伯利斯顿吗?”大肚子问道。 
    “不——在镇外。” 
    “什么样的地点?要是你能给我描述一下,或许我能帮助你。” 
    布兰森尽其所能地把情况说得一清二楚,然后加了一句:“他们告诉我那里有一棵树是给大水冲倒的。”他提出这一点是颇为大胆的。他紧张不安地等待着,几乎在等待对方大声叫起来,“嗨,那就是他们发现那个女孩子的骨头的地方!” 
    但是对方只是咧开了嘴笑笑,然后说:“你准是在说半个多世纪前发生的事吧!” 
    “这是什么意思?” 
    “我在这里住了50年了。在这段时间里,这周围都没有发过大水。” 
    “你肯定是这样?” 
    “绝对肯定。” 
    “或许是另一个伯利斯顿吧。” 
    “我看不会。”大肚子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一个伯利斯顿。反正这一带没有。” 
    布兰森耸了耸肩膀,试图装出一副漫不经心、满不在乎的样子。“那除了回去再核实一下外,没有别的事可做了。这一次出来是浪费时间和金钱。” 
    “多倒霉啊!”对方同情地说,“为什么不去汉伯雷镇卡斯脱开设的房地产管理处问一问?那个家伙知道周围100英里内的每一块地。” 
    “这倒是个好主意。谢谢。” 
    他回到公共汽车终点站,心里感到困惑不解。 
    在这么小的一个镇上,像谋杀案那样的大事——尽管是旧事重提——应该是到处谈论的话题。出租汽车驶过那个地点附近时,驾驶员是应该提到这一事件的。那个挺着大肚子的人在他提起那棵树倒下的故事时,应该也是有所反应的,因为有着那么些可怕的详情细节,说的都是有关树根拔起后所暴露的事情。但是两个人都没有作出反应。 
    接着,他想起当地的报纸应该是能够提供情况的,而且无需他用可能引人注意的方式去诱使别人向他提供。他简直想踢自己一下,为什么早先没有想到。他把这种疏忽归诸于犯罪的外行性。尽管这些天来的逃避和躲闪,他还不是一个逃亡的老手。 
    镇上发行的当期报纸上是不大会登载什么值得他注意的消息的,如果案件进展缓慢或是警方没有向新闻界发表任何声明则尤其如此。不过在前几个星期的某期报纸上或许会刊登,说不定还有某些暗示,表示正在如何进行破案。 
    附近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上了年纪的人。他问他:“当地的报社在哪里?” 
    “我们这里没有报社,先生。我们看汉伯雷报。每星期五出版。” 
    公共汽车来了。他登上车,坐下来往窗外张望着。街道对面,那个大肚子还是懒洋洋地坐在他的店门口,百无聊赖地看着公共汽车。布兰森肯定那个观察力敏锐的家伙是一定会记得他的。如果有人问他,他能相当正确地描述出他的模样,以及他到达和离去的时间。他看来是那种多嘴多舌、什么都不会错过的人;必要时,他还能提供该死的证据呢! 
    
    啊,天哪,为什么别人的记忆力那么强,而他的记忆力却那么糟! 
    如果追捕人员一旦追上了他,那么他这次来到伯利斯顿,看来也是值得注意的。他到这里来可能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或许他本来就不应该听从一个不正常的头脑或头脑中某一个坚持要来的部分的指挥。当提问开始时,这一次旅行可能对他极为不利。 
    “好吧,算你没有罪。让我们同意这一点。让我们承认你不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让我们承认你从来没有听到过阿琳·拉法奇。那么为什么你要远走高飞?为什么你要从家里溜出来,要跑得越远越好?” 
    “我不是溜出来的,我没有什么要逃避的。我只是让自己离开工作一星期,我感到不舒服。需要休息一下。” 
    “是不是你的医生告诉你的?” 
    “不是。我没有去看医生。” 
    “为什么不去?如果你的身体快要垮了,他是会开—张病假证明的,是不是?” 
    “我的身体并不是快要垮了。我也没有这样说过。别硬说我说过这种话。” 
    “我们不需要你的指示。你只要对问题作出直接的回答。你没有什么要隐瞒的,是不是?” 
    “是的。” 
    “那么好吧。你说你感到精疲力尽,想放松一段时间,是不是?” 
    “是的。” 
    “你替自己的病诊断,自己处方治疗?” 
    “是的。这样做并不犯法。” 
    “我们懂得法律那一套。现在回答这个问题:当我们找到你的踪迹的时候,你却需要跑到老远的荒地里来休息,这是不是一个奇妙的巧合?为什么你不能在家里休息,跟你妻子和孩子待在一起?” 
    “这对我们彼此都没有好处。” 
    “什么意思?” 
    “我的精神状态使他们担心,而反过来那又使我担心。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它使情况更加恶化。 
    我越是感到不好,他们就越使我感到不好。在我看来,唯一的解决办法在于离开家里几天,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 
    “譬如像伯利斯顿?” 
    “如果我要离开的话,我总得到一个地方去,是不是?我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随便哪个地方都可以。” 
    “你说对啦,先生!在这个广阔的世界上你到哪里去都可以。但你却不得不到伯利斯顿去。你对这个怎么解释?” 
    “我没法解释。” 
    或许在那个时候我会大声叫嚷起来,他们就会相互会意地使眼色,因为他们的经验告诉他们,叫嚷的人就是陷入困境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来到我去的那个地方。 
    我的精神快要崩溃了,我的健康状况不容许我作合情合理的思考。我是漫无目的地离开的。我相信出外旅行会对我有好处。我来到伯利斯顿纯粹是碰巧。” 
    “就这些,其他没有了?” 
    “没有了。” 
    “你到那里去是完全出于偶然?” 
    “不错。” 
    “你肯定是这样的吗?” 
    “是的。” 
    “你离家的时候跟你妻子说是去伯利斯顿。” 
    接下来是恶狠狠地咧嘴一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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