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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番外 作者:等待果多(晋江vip2014.12.27完结)-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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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数就算非常坚定地说自已没有断袖之癖的男人都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今晚的擂台还用打吗?毫无疑问,小沈探花应该拿第一啊。
    正在想入非非的人冷不防被四处乱飞的桌椅,碗筷波及了,几个被砸得生疼,甚至出血的男人反应过来了,擦,小沈探花可不是来给他们欣赏美色的,他正追杀另一个少年,他们很倒霉的成了池鱼。
    沈佩随手握着不知从哪弄来的扫把追杀着那个长得高大如松柏的少年。
    几个看得眼热的男子大喊着,“小沈探花,咱来帮你。”哪来的不懂怜香惜玉的混蛋,居然打小沈探花这样的美人!正要冲上去的男子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如果有机会趁乱摸摸小沈探花雪白的胸膛那更完美不过了!天上人间的美人算个屁,真正的美人在此啊!
    “抓着我干嘛?”想加处战局的男子被同伴拦了下来,不满地看了同伴几眼。
    “仔细看小沈探花追打的男人是谁?你想找死我可不管!”同伴恶狠狠地说。
    因为美色晕头的男子定睛一看,差点没吓瘫了,“安安……安平王!”
    两个人都惹不起,不过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不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吗?这打成一团是怎么一回事,所有的人都呆住了,包括想抓美人的纨绔少年,这究竟是什么神展开?
    “少爷,还打吗?”带头侍卫过来悄声问纨绔少年,现在可乱成一团了,因为几个旁观的人也加了进来,安平王和沈佩打架的范围越来越大,他已经看到好几个被打晕的无辜者了。
    “不打了,还有这女的也不要了。”纨绔少年李杰闷闷地丢下刚才还想抢回家的琴擂主珍珠姑娘,擦!今晚最美的美人正追杀他表弟呢,这个什么珍珠跟小沈探花一比就成鱼眼了,居然还好意思取名叫珍珠?!
    李杰是个混不吝的王八蛋,也是个好奇心特强,强到不要命的混蛋,对于小沈探花追杀安平王,他比谁都好奇,尤其是他听见有人在议论着:
    “安平王究竟做了什么事让小沈探花气成这样?看小沈探花这衣冠不整的模样,难不成是被安平王霸王硬上弓了……”
    李杰眼睛转了转,招呼人上楼去了,几个聪明人看到越来越乱的群魔乱舞情形也偷偷跟在后面上楼去了。
    “角落那里还有一个,那可是王大人的次子,打晕再说。”沈佩低声说,随即又一拳头朝李湛打去。
    李湛赶紧往角落躲过去,很有默契的用力一踹,将角落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踹晕过去。
    宽阔得能装下近千人的大厅里,一群打出火气的人已经顾不得谁是谁了,抓住就打,没有人留意到今晚暗中设计天上人间的人大半都被安平王和小沈探花的“打斗”波及了,好一些还受伤颇重。
    *****
    “他奶奶的,这是小沈探花吧!”几个跟着李杰的人无比惊艳地看着那幅西洋画,半裸着胸膛,□只包着一条被单的小沈探花美的勾人心魂。
    “妖精,真是妖精。”李杰吞了吞口水说,听到自已吞口水的声音,正感到狼狈,他听到了旁边几个也不停地咽着口水。
    “太美了,如果是我,我也愿意被打一顿。”几个一同围观的男人流着口水说。
    其中一个眼珠子转个没完,“你说安平王愿不愿意卖这幅画呢?”
    李杰哼了一下,他是个纨绔子弟没错,但脑子可没抽掉,“就算是我表弟愿意,你想想小沈探花愿意吗?你们斗得过小沈探花?”
    “你们这些偷画贼!”石破天惊的一声怒吼让正在欣赏画的几人吓了一大跳,扭过头来,看到的是脸黑黑的李湛,沈佩正站他旁边,衣服已经穿带整齐了,手上摇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纸扇,依旧风度高雅如谪仙,但看着他们的眼神让他们觉得头皮发麻。
    怎么这么快就打完了?李杰几个叫苦不已,好奇地往楼下看,只看到一片尸横遍野,都没几个人是站着的,这两人战斗力好强,李杰吞了吞口水。
    “表弟……”李杰涎着脸陪笑,“今晚真是很巧,居然在天上人间看到表弟了。”
    “巧个屁。”李湛大步迈进屋内,将比自已矮了半个头的李杰敲得满头包,“你居然敢来拆老子的台,王八蛋,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李杰惊骇地吞了吞口水,“天上人间居然是表弟开的。”随即露出垂涎三尺的神情,他怎么没想到这个,这世上还有比开青楼更美好的职业吗?
    “找死!”李湛怒气冲冲地又敲他的头,“你这是破坏我的名声,老子只是有份额而已,老板可不是我。”
    沈佩看都不看正在对表哥以下犯上进行爱的教育的李湛,他微笑地对着这几个逃离斗殴的“幸运者”说,“这楼上楼下大部分人都倒下了,你们倒是挺幸运的,不知明天早上大家发现你们的幸运会有什么想法。”
    几个“幸运者”露出苦涩的笑容,很明显他们会成为替罪羊。
    成功地将只大自已两个月的表哥敲晕的李湛走过来,拿着一个托盘,“我说你有必要跟他们啰嗦吗?一人踹几脚就解决了。”
    几个男子猛摇头,讪讪地笑着,“我们自已来就行了。”狠下心往眼睛打了一拳,再互殴,成功地晕倒在地上。
    明天大概有好戏看了,沈佩深深吐了口气,对安平王有着切齿的恨,这混蛋倒是满意了,但他可就倒霉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我说你意思意思就算了,可别真的打我。
    沈佩:打的就是你这王八蛋,我卖艺不卖身的!
    李湛:不过就裸个半身而已,这也叫卖身?
    沈佩:去死!
    ps:最近真火大,天天加班,我几乎每天都是11点才到家,我明天去问问加班费怎么算,如果每天只多100,我都不想干了。

  ☆、第129章

第二天,无数的弹劾堆成小山,都是弹劾李杰和安平王的,至于沈佩,苦主啊,收获了众人同情的目光。大家一致鄙视安平王的没节操,太过份了,居然想出去天上人间作掩护,行龙阳之事,还好小沈探花武力够高,不然真的被霸王硬上弓了。怪不得安平王审美这么奇葩,怪不得他会将美若天仙的丽嫔扔水里了,他喜欢的人性别不对啊!丽嫔真可怜,想勾引人也要搞明白你要勾引的人喜欢的是男是女啊。
    李湛看着沈佩铁青的脸,表示不满了,“你究竟哪里不满了,大家不是都当你是苦主了?我都被人说成有断袖之癖了,我都没说啥,而且最近你做事方便多了吧,你看嫉妒你的人少了很多,做事也没那么多推诿了吧。”
    卧槽!他都被人传出是“安平王的媳妇”了,谁还敢给他脸色看!但是,“我宁可麻烦些。”沈佩黑着脸说,气愤地一甩袖子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退下了,再不走,他恐怕自已会忍不住将李湛那张脸揍得很有节奏。
    自从安平王显露才干以来,作为他师傅的沈佩名声就大涨,尤其是最近皇帝生病,他帮忙读奏折以来更是让无数人眼热,明晃晃阻碍的人没有,但暗中有意无意推诿让人吃个哑巴亏的事可不少,当然沈佩不是个能吃亏的人,但花时间跟这些人扯皮真的很不划算。
    果然相对完美的人来说,有些缺点的人更容易让人接受,比方说菊花被人盯上的小沈探花,众人又同情又庆幸,还好小沈探花长得美,吸引了安平王的全部注意力,不然他们的菊花可不能保持这么紧了!不少人觉得应该回家再次感谢自家爹娘将自已生得这么安全。
    我真能干,李湛得意洋洋地想着,你看这事一出,沈佩经常来给皇帝读奏折都没人嫉妒了,之前还有风声说小沈探花居然帮忙批改奏折的事也没人再提起了,要知道以沈佩的年纪和身份,真让人知道他代替皇帝改奏折的话,那绝对是将他置于风口浪尖之中。
    至于第二大的收获,就是天上人间了,他和沈佩成功地摸清了打天上人间主意的人。天上人间自开业以来财源滚滚,不知多少人眼热,但两人这一闹,很多想伸手的人都将手缩了回去,不缩回去不行啊,爪子都被打疼了,最要命的是被安平王和小沈探花盯上了。
    关于那天晚上两人打成一团,相对于霸王硬一弓,还有不少人猥琐的认为是安平王没满足小沈探花才被追着打的。
    那天晚上“无辜”被卷入斗殴现在还躺床上的伤者哼哼唧唧地想着,安平王的那个一定小得跟筷子差不多,小沈探花欲求不满才追杀他们的。他们居然这么倒霉的陷这两人的打情骂俏中,他们好可怜哦。
    觉得自已冤到极点的池鱼们向长辈哭诉着,他们的长辈子气得可不轻,一个个往死里弹劾李杰,至于安平王,只是意思意思地弹劾一下而已,他们眼没瞎,如果皇帝过世,安平王毫无疑问是这万里江山的半个主人。为什么说是半个,这不明摆着吗,一个有断袖之癖的人怎能成为下一代皇帝?
    ******
    德崇帝气呼呼地看着弹劾的奏折,对于别人弹劾弟弟在他生病期间去青楼的事他并不生气,非但不生气还挺高兴的,弟弟难得开窍了,终于想破纯情的处男之身了。因此对于弟弟的龙阳爱好之类的他一个字也不信,弟弟可是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心上人了!当然他不相信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小沈探花可是百年来最年轻的探花,阴险狡猾,可不是他这弟弟能霸王硬上的,如果说他弟弟被小沈探花硬上了他觉得还比较可信。
    弟弟对这些流言并不制止,德崇帝有些失落,弟弟是为了朝中安稳吧,自从他生病以来,不少寄望从龙之功的人找上他,甚至他儿子还没生出来就有人在暗中蠢蠢欲动了。
    无论是打架还是传出分桃之癖的流言,一个能当上君王的人是不能肆意妄为的,更不能品德有亏,很明显在这种情形了,他未来的儿子会得到更多人的拥护。
    又感动又生气的德崇帝发话了,安平王照顾他辛苦了,让他去天上人间是他这个当皇帝的旨意。奉旨泡妞?不对,泡美男?聪明人马上想到德崇帝就要出生的儿子,立刻闭嘴了,于是全部火力集中到李杰身上。
    “表弟!”眼泪汪汪的李杰抱着李湛的腿哭诉,“我真的好冤啊,明明不是我的错,好过份啊,为什么我得为天上人间的群架负责,还有居然有人弹劾我抢良家妇女,天上人间里哪里有什么良家妇女?”
    李湛一脸同情地看着李杰,“唉,你也不想想,这打架可是从你开始的,若不是你想抢人家珍珠姑娘……”
    “谁想抢她了,一点都不美,连小沈探花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小沈探花这样的才称得上天下第一美人!我不过觉得她弹琴弹得不错,想让她以后天天弹给我听而已。”李杰激动地反驳说。
    李湛摸摸下巴,决定见到沈佩时,跟他说有人认为他是天下一美人。
    “表哥啊,你可要救我啊。”李杰心酸极了,他不过是抢个女人而已嘛,为什么什么王大人的次子,张大人的侄子受伤的事全往他身上推,明明是表弟和小沈探花打架,他们当了池鱼而已。
    “表哥!”李湛很诚恳地握住李杰的肩膀,“现在风声确实不好,我听见有人说要盖你麻袋打一顿呢,我看你还是躲躲吧。”
    李杰惊恐地睁大眼睛,“表弟,你想想办法,表哥我这小胳膊小腿的,会没命的,看在我是你唯一的表哥的份上,呜呜……”安郡王这一支虽说出五服了,但皇室人丁实在凋零,再加上安郡王实在会做人,所以这亲戚德崇帝还是认了下来。
    “当然,我会为你想办法的,咱哥俩谁跟谁啊。”李湛虚情假意地说,“我看你先回安郡吧,那是你父王的领地……”
    “不行!”李杰猛摇头,“我父王会打死我的,他让我回京城本来就是和你们联系感情的,而且他过两个月也要回京城了,躲得了初一多不过十五。”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李湛看似不忍心地说,“有个地方可说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了,就是有点无聊,不过呆久了还是有好处的。”
    “什么地方?”
    “军营啊!”李湛拍拍李杰瘦小的肩膀,用哄孩子的语气说,“你看看你这体格,你还比我大两个月呢,我说你不如跟我师傅学几招,我当初也是瘦瘦小小的,但我跟师傅学武之后,我就变得又高又俊了!”
    说罢李湛拍拍自已渐渐长出肌肉的胸膛,李杰看了羡慕不已,但是,“我听说练武很辛苦……”
    “一点都不辛苦。”李湛蛊惑地说,“而且就算有一点辛苦,想想你以后会变得很帅气也值得了,最重要的是,你想想等你练成绝顶高手,还有谁敢盖你麻袋?”
    李杰被打了鸡血般激动地答应去军营了,李湛怕他反悔似的赶紧让人送他去北大营。李杰对表弟充满感激,浑然忘记了其实其实自已才是最大的苦主,表弟才是打伤那些贵族子弟的罪魁祸首。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杰:我要像表弟一样长得又高又帅!
    张猛:没问题,可以,他的练习你加一倍!现在开始训练吧!
    一个时辰后
    李杰:天啊地啊,谁来救救我,我要死了……

  ☆、第130章

小花每天花很多时间练字,非常激动自已书法的进步,想当初她可是连毛笔怎么拿都不懂,当然就苏老先生的目光来看,她这字还是不够好,不过总算是能见人了。
    虽说毛笔字是练得不错了,但小花还是没办法习惯毛笔字的低效率,尤其是在算账上。张猛是个大老粗,北大营里官兵十多万人,每日的吃喝就是一大笔账,单是账房就请了三个,但不巧最近三个账房一个儿媳妇生了一个女儿要嫁人都辞工了,堆积了无数账本,张猛烦恼得很,还好自家闺女算学一流,一文钱都能算得清清楚楚的,乐疯了的张猛索性将账本全扔给自家闺女,此外,李湛和沈佩在发现小花的天赋之后也将天上人间的账本丢了过来,再加上苏老先生三不五时的算学题目,小花要记录要算的东西就多了起来。
    写字还好,一拿毛笔来写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小花总觉得那软软的笔尖跟她作对。小花恍然大悟地想,上辈子这毛笔是拿来练书法的,可没听说有人拿毛笔来做数学题啊,她真是个傻瓜,钢笔多好用啊,比起总断墨的鹅毛笔好用多了,看来只好又客串一次发明家了。
    小花的学习是每六日休息一日,和朝廷及书院的作息一样。前朝的每十日有一日休沐,相比前朝,大庆的皇帝制定的休沐是间而言真是懒多了。当然饶是如此,上花心里还三不五时的嘀咕,什么时候才实现双休日啊。
    小花努力地想着钢笔的构造,说起来她有时还是庆幸自已学的是理科,动手能力强啊,小花仔细将钢笔的各种明细尺寸画好,出门去了。
    今日她和橘子雇了轿子去一家据说手艺无比高操的首饰店。小花之前倒想去铁匠铺,可铁牛一听到她对这钢笔的要求就直摇头,说太精细了,铁匠铺怕是无能为力,倒是首饰店里的匠人做的都是精细活有可能弄出来。
    小花坐在轿子上,掀起窗帘,双眼不停地打量外面的热闹景象。其实她倒不大愿意坐轿子,宁可像铁牛一样走路,但橘子体力差,她要是不坐,橘子一个人是绝对不愿意坐的,而庆都的朱雀点大街一个弱女子想拿两条腿来实验一下街道的长度那绝对是走断腿,因而在街道上各处都有轿子出租,远一点的还有马车出租,交通还算便利。
    大庆女子多活泼外向,并没有前朝对女子各种限制,因而街道上看到的女子并不少,除了逛街的年轻少女们,女商人也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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