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红颜一笑思倾国 >

第23章

红颜一笑思倾国-第23章

小说: 红颜一笑思倾国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沈帆派人来的理由就很简单了,用膝盖想也知道是夹怨报复,上次被淼夕破坏他的出师考验,这次是来给下马威的,他大概只是布置好路线之后把淼夕和宇文涟会走那条路的情报说出去而已,天下第一神偷赶新年一定有宝贝,强盗听到消息后在路上埋伏,所以这么迟才出现,他也想到宇文涟是偷,被官兵逮到一定会蹲牢房,才在确定淼夕与强盗起冲突之后派兵赶来。
  看那些强盗的手脚,淼夕不觉得沈帆认为他们能杀了宇文涟和她,沈帆或许并不是想要师徒的命,只是想破坏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声,挽回自己任务失败的一点面子,只是沈帆没算到淼夕会杀人,用来拖住宇文涟手脚的强盗被淼夕干掉大半,还是被他们师徒给逃了,强盗也被逮进监狱,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声还是保住了。
  但是这是他们猜测的,淼夕不认为路上埋伏的会只有这一票人马,恐怕后面的还有某些势力的杀手整躲在后面,这次被他们逃过了,下次可不一定有这么好运了,应该说沈帆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给师徒一个提醒,坏了高和的阴谋,救了四王爷的小王子,干出这等天下瞩目的事,两师徒已经成了一些反动势力的眼中钉,也该有点危机意识了。
  早点来到安玖城才安全一点,杀手再不合格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下动手吧,不过。。。
  “我不想去醉仙楼的客栈,偶尔到其他客栈去住住也不错。”这时在醉仙楼出现不是告诉大家他们俩已经到安玖城了嘛?自讨苦吃,不干!
  “也是,换换也不错,反正小伙子又还没到,大家都还不知道我们的行程呐,听说这里有一家和醉仙楼不相上下的大客栈,那里的清茶挺好吃的。”
  “我刚走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家蛮人开的客栈挺不错,野味的香味都飘到大街上了,吃惯了清粥小点心,试试野味也不错,如何?”
  宇文涟摇摇头:“算了,野味太腥不适合我这把年纪的人吃。”
  “那我们各人管各人的,新年那天再到骅王府见?”
  “你这徒弟,也不迁就一下我这个师傅。。。”宇文涟哀怨的抽抽鼻子,在淼夕把雾缘长笛抽出一点点露出匕首的寒光之后,又换上一张笑脸,“徒弟,你也该独立了,不能老是跟着师傅走,多见识见识一些人也好,对你将来闯天下有帮助。。。”
  淼夕黑了一张脸,把长笛放回衣袖里,老头,早点头不就好了,不见棺材不掉泪,浪费她的表情。
  “徒弟,我觉得你确实比小王爷更适合当将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高和就不止退兵这么简单了吧?”宇文涟别有深意地看着淼夕。
  淼夕轻笑一声:“你太抬举我了。”
  “不,我认为不够,至少你比小王爷更看得透时代,做事更干净利落。”
  “是吗?”淼夕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第四十话 迎新年(五)
更新时间2006…10…17 14:24:00  字数:2830

 淼夕易容过后,住进了自己选的那家迎春客栈,是一家类似于异世界少数民族的开的,大概是因为掌柜的是外族人,客栈的生意并不好,吃惯鱼肉的龙灵人还不习惯野味吧,不过掌柜的耶老伯倒是淳朴,也没看淼夕现在容貌丑陋而鄙视她,丑陋?这是避开麻烦的最好办法,红颜是祸水,但是丑男人就无人问津了,有句形象的话说了“丑男一回头,白垩恐龙倒着走”,就是形容人们避丑男人如洪水猛兽。
  迎春客栈是半来是耶老伯一家子经营的,可耶老伯的老伴去得早,留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给他,大儿子好巧不巧被纨绔的凛王爷看中,觉得蛮子的长相奇特就招了当打下手的小厮,也算在王府混了口饭吃,倒是没什么机会回家看看,只是定时会托人送点银两回来补贴家计,二儿子在三年前高和与龙灵开战时被拉去征兵,结果又是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客栈就只留下耶老伯和耶金花两人照料,生意不算好,也勉强能养活自己,任何世界都用种族歧视,外族人不容易找工作啊。
  野味是迎春客栈的特色,本来也就只有来安玖城做生意的少数民族来光顾这家客栈,但是来自地球的淼夕和这些“古人”不一样,要知道中国五千年的悠久文化中有这么一条“民以食为天”,我们的老祖宗可是把食物研究到透彻了,加上世界一体化后又融合了西方的习俗,淼夕不仅不排斥野味,还很喜欢那股鲜劲。
  吃了几餐野味之后,淼夕也不满足了,这个野味好吃是好吃,就是少了味儿,只把整只山鸡野鸪的洒把盐烤熟而已,反而不能吃出野味特有的鲜,看在耶老伯人好和气的份上,淼夕决定帮他一把,她和耶老伯借了厨房。
  淼夕以前也没少看食谱,烤山鸡不能就这么放在火上烤,先把山鸡的内脏去除,不加任何调料,合着毛皮用泥包了放到火里烤,算准时间拿出来,剥开烧得发脆的泥块,毛都粘在泥上,阵阵催人食欲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整只鸡光鲜滑嫩,没有调料却将鸡的鲜都融在口鼻里,不馋都难,这就是中国最朴素的食品“叫花鸡”。
  还有山珍配海鲜,地球当海鲜贵得要命的龙虾鲍鱼,在龙灵却是普通的大户人家不屑吃的廉价食品,这让淼夕乱高兴一把,天知道她最爱的就是海鲜,尤其是龙虾,所以她毫无疑问的教耶老伯把龙虾剥壳去头,用金针菇、山芹、黑木耳、福草、叶莒花等山菜混合着细火慢熬,以海鲜的特有的腥来衬山菜的清,第一份煮好的淼夕自己都忍不住端起来吃干抹尽,渣也不留。
  之后淼夕还教了几款她喜欢的食物给耶老伯,她不敢拿太多出来,时代不同,她这样做已经够出格了,淼夕自问不想当捣乱历史潮流的异端,尽管异端通常会给历史一个飞跃的进步,但是这类人通常死得很惨就是,还是平凡的好。
  不过淼夕的嘴也算非常挑的了,她喜欢的菜式连皇帝的御膳也不一定比得上,自从推出新菜式之后,迎春客栈的生意明显红火了很多,各家都下订单,加上又是新年当头,这下客栈只有两个人反倒忙不过来了,耶老伯一家对淼夕千恩万谢,就差没当神来拜,根本就是让淼夕在他的店里白吃白住混了五天。
  对于耶老伯的热情,淼夕反倒不好意思了,人家开客栈本来生意就不容易做,她还住霸王店,实在说不过去,她心再平淡也不能这样让人家吃亏,以前见墨羽付钱的时候都是丢一些碎银,她没碎银,那就随便给几个银元宝吧。
  “我也没什么钱,这几个元宝你们收着吧。”
  耶老伯手忙脚乱地推脱:“不不不,先生就不要折煞小老儿了,先生肯住我们的小店又教了我们美食的做法,我们感激不尽,自从把先生教的菜式推出之后,我们客栈的生意好多了,哪还能再收先生的银两。。。”
  “耶老伯您老别这么说,我是来住店,当然该付钱,何况耶老伯您也给给我做了不少好吃的,您和耶姑娘要照料这家店也不容易,这点钱就请收下,否则下次我可不敢再来了。”淼夕最怕的就是这样淳朴的人,让她觉得自己的思想很肮脏。
  说不过淼夕,耶老伯接下了淼夕的银两道了声谢:“小老儿谢过先生的美意,请先生以后务必再来迎春客栈让我们回报先生,近几日年关比较忙,小老儿对先生招待不周,我们又请不起帮手,我们异族在安玖城不容易啊,没有龙灵人愿意给我们客栈帮手,我们又没什么亲友在这里,唉。。。”
  “。。。这样正好,耶老伯,安玖城并不像您老想的那样安定啊,越是繁华的地方越是暗涛汹涌。”淼夕斟酌着该不该教教这位淳朴的老伯商场如战场,“恕我说句不好听的,以前迎春楼没什么特色不吸引客人,所以其它客栈一直没把你们放在眼里,现在突然推出新菜式吸引了顾客的目光,以后你们的生活必定不能再和以前一样安定,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让外人加入客栈的好。”
  见耶老伯正想开口,淼夕接着发话:“不是我心眼小,只是繁华之下必定有阴影,在您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你的人可以是处于同情或自有所图,但是在您套上金装时,以前从不看您一眼的人却突然对你媚笑,您就一定要小心他们笑容背后的面孔了,越是大的商家做的事就越狠辣,他们不可能让自己的对手壮大,他们可能会针对你这个人打击您的生意,或者是用手段挖到菜式,您可不要轻易认为人性必定是善的。”
  她能说的也就是这些,本来淼夕就不喜欢出头,韬光养晦是明哲保身第一法,但既然光已经吸引了人家的视线,那就只能做好防御措施,随时对应各种突发状况,她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人要生存下来不能光想着靠别人,必须自己与时代搏斗,赢了是命,输了就要被历史的潮水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是生存的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先生会不会说得太严重了,我今天出门买菜的时候那些姑娘们都对我很和善地笑啊,还给我算便宜了。”金花认为淼夕的想法太过激了。
  “唉,你们以后会知道,耶老伯您这把年岁见识的事不会少,应该懂我的意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淼夕摇摇头,这些没经历过商场阴谋的淳朴人,或许一次的打击洗礼能让他们看清现实,但是如果可以,淼夕不想这对父女去面对那些风浪,“我只能说到这了,我还有事,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住迎春客栈。”
  看看天,已经巳时一刻了,淼夕想起和宇文涟说好今天午时在骅王府门口碰面,她还要把衣服换回来,而且这几天忙着教耶老伯做菜,都忘了给骅王爷的礼物还没打包。。。
  “耶老伯,我借你的房间用一下。”
  过年大街上一定很热闹,就算平时没点人烟的小巷也会人山人海,在外面她铁定是没法换衣服了,淼夕就在耶老伯的房间换了后从窗户走了,和省得耶老伯还要找她拉扯几句离别的话,她可受不了那种场面,考虑到耶老伯的经济状况,淼夕用红包包了些银子放在耶老伯的房间里,还留了封信写了对付一些状况的办法,希望能给他们一点帮助,毕竟起风的人是她,要不是她嘴巴刁也不会弄出这些名头,发现自己出格时浪头已经翻老高了,淼夕的良心还不至于完全被狗吃了,于是留了个信给人家指点后路。
  出了迎春客栈没多久,淼夕就感觉自己被一票人注意上了,新年果然是麻烦,所以说她不想应王爷的邀请,和王家扯上关系就没完没了,还不如到青楼去听曲儿。
  

第四十一话 迎新年(六)
更新时间2006…10…18 11:48:00  字数:3193

 午时正,淼夕提了一包礼物准时到了到了骅王府,宇文涟神色焦急地等在那儿,身边还站了一群人似乎也在等人。
  “徒弟,你怎么才来?”宇文涟颤着老腿迎上来,一把将淼夕抱住,正在淼夕要以“非礼+老牛吃嫩草”的名义将他推开附送一餐狂扁的时候,宇文涟凑到她耳边,“刚才站在我旁边穿赤红羽绣麒麟狐裘的是四王爷,他后面穿藏青五色绣龙袄的是小王爷,旁边穿了孔雀翎织斗纹锦上添花斗篷的是小郡主,王妃身体不适,没在。”
  宇文涟太了解淼夕不会记人的性子,她五天前才看王爷的画像,现在。。。一定忘了!他徒弟就是不会记人这点凄惨啊,想自己也是每天提醒自己徒弟一次,徒弟才记住他叫“宇文涟”,多悲哀,听她叫自己师傅他心酸啊,这代表淼夕忘了他的名字,以“师傅”这个名词蒙混!
  淼夕会意地拍拍宇文涟的后背,小心搀扶已经是“笑孩童”年岁的宇文涟:“师傅,您老爱担心了,我只是去取给王爷准备礼物,路上闹腾得紧,来得慢了点,看您老为我愁白了头,做徒弟的也心疼啊。”
  师傅疼爱徒弟,徒弟孝敬师傅?这是做给外人看的!宇文涟要的是面子,淼夕要的是清静,做名人徒弟尽量表现完美才不会被人烦,要知道在场的大都是男人,男人就是爱比较,尤其是有小郡主这样的美女在旁边的时候,还不是想把别人比下去才好突出自己赢得美人心,所以只要逮到淼夕一个失误,他们一定会把她念死,她哪能让他们得逞。
  宇文涟见她如此“孝顺”,又拍拍淼夕搀扶他的手臂,说了许多贴心的话,嘘寒问暖一番,才拉着淼夕到四王爷面前,“王爷,这是小徒缪曦,曦儿,来见过四王爷。”
  淼夕听话地走到四王爷面前,不卑不亢地对上四王爷审视的目光:“见过四王爷,王爷千岁。”
  “好,很好,宇文老可有个好徒弟啊,叫缪曦吗?”
  “是的,王爷。”死宇文老头,还说不能用她原来的名字,这个名字和原来的名字有什么不同?
  “哼!一个黄毛小子也好意思让王爷和大伙到门口等,真是目无尊长!”一个声音在人群里不大不小地传出,接着又有更多的声音杂吵起来,都是在数落淼夕的。
  淼夕目不斜视,神态自然地站在那儿随他们说,谣言传出的时候辩解不是最好的办法,尤其是这群人都是有心对你不利,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人的辩白只会越描越黑,还会引人注目招来更多风言风语。
  倒是小郡主对那些人的一个皱眉让他们的声音和气势都弱了几分,八卦的男人通常是招女人嫌的。
  这时淼夕才对四王爷鞠了一躬,语气诚恳地说:“让王爷在这门前雪地站了许久是在下的错,在下并不悉知新年的礼仪,只是听师傅说午时才最热闹,所以在下以为赶人潮就好,太早来怕打扰了王爷的清静,不知是唐突了王爷,请王爷恕罪。”
  “不妨事不妨事,只是上次少侠送玉来的时候并未久留,老夫也没来得及招呼少侠,听宇文老说了少侠的年少有为,有几分好奇,想早一刻见见能让千金也请不动的宇文老如此赞不绝口的少年是个什么样的人,何况少侠也准时,刚好午时正就来了。”
  四王爷伸手扶起了淼夕,拉到身前打量,是个好孩子,手臂细得跟女人似的,大概是勤于练功,没好好吃饭吧,听宇文老说他这徒弟嗜书好学,才一年就把宇文涟的手艺给学了十成,还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在自己面前也不显慌张,刚才那些人刁难也没有恼色,心境如此清明,实在难得,又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四王爷越看越喜欢了。
  他又注意到淼夕手里提着一个包袱:“这是。。。”
  “哦,这是给王爷的新年礼。”
  大家都奇怪地看着淼夕,他是乡巴佬不成,哪有人送礼用个包袱抱着的,连打包礼物都不会,真是个乡下小子,只有宇文涟知道自己徒弟的心思一定是精打细算的,不但不会给他丢脸,还会压下所有人的光彩。
  抿起一抹轻笑,淼夕打开包袱,里面居然是一只小熊,是地球人的一定知道那只熊叫泰迪,她抱起泰迪熊递给郡主:“这是给郡主的礼物,我想金珠宝簪郡主一定不缺,就做了这个泰迪熊给郡主,希望它能为郡主分忧。”
  “哈哈,看这傻小子,一只布熊不能说话不能动的,能给人分什么忧?连个珠宝都不没装饰,哪里配让郡主碰。”又是一阵嘲笑声此起彼伏。
  小郡主却全然不理会那些声音,两眼放光的试探摸了一下,手立刻就离不开了,干催把泰迪抱到怀里,感觉好舒服,让人把烦恼都忘光了,半晌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两颊羞红:“呃。。。谢谢,我。。。本宫很喜欢。”
  淼夕浅浅一笑接下郡主的谢,好歹泰迪也是风靡世界的布偶,女孩子都喜欢软软蓬松毛茸茸的东西,她还特地在里面添加了天鹅绒,比棉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