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魔眼 >

第111章

魔眼-第111章

小说: 魔眼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是一柄飞剑,不过当初炼制它的原因,却只是为了制作一件比较方便的交通工具。 
  这柄青竹剑几乎没有什么攻击能力,但是要自己重新再炼制一把飞剑,一来没有那种必要,二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舍不得。 
  或许这就是“缘”,言末只能够自己安慰自己。 
  突然间不知怎么回事,言末暗自下定决心,从今往后,他所用的就是这柄青竹剑了。 
  虽然青竹剑的本质甚差,不过当初无意间在制作它之前,曾经将它内部的脉络贯通,再加上灌输其中的乙木精华,这柄青竹剑可以说是半个生灵。 
  这样的一柄飞剑或许没有其他稀奇之处,不过却容易炼出剑魄、剑魂甚至是剑灵。 
  将炼炉送入工厂空间,此刻所用的炼炉是以当初那个木鼎为原型、加以改进之后的成品。 
  和当初那个木鼎比起来,这个炼炉单单里面就有三尺方圆,再加上缩尺成寸的道家奥妙,所以里面的实际空间颇大。 
  虽然这个炼炉看上去,仍旧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木头疙瘩,不过四壁却用“络银”链网绷紧加固。 
  那炼炉里面青蒙蒙一片,唯独正中央飘浮着一朵莲花形状、散发着白光却隐显五彩的灵火,四周的乙木精气和从底部源源不断冒出来的灵气,恰好是那灵火最好的燃料。 
  用电脑在资料库里面搜索了一遍,将所需要的炼灵的材料罗列了出来,一一投入到那炼炉之中。 
  只见原本一点灵火,转眼间却将所有材料紧紧包了起来,四周的青气则徐徐地卷动着。 
  将青竹剑放入炼炉之中,言末用一根银针迅速刺破食指,只见暗红色的血珠如同一串珠炼、滴落到炼炉之中,这气血精华便是结魂,成灵的根本。 
  用嘴轻轻吮吸着食指,言末看了一眼手里的材料。 
  用来炼灵的大部分材料,并不是什么难以弄到的货色,唯独其中一种叫做“软凝灵膏”的东西颇为难得。 
  此物和龙涎香一样,全都是动物的分泌物,很难到手,这让他感到无奈。 
  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大抵太平,只是在边缘局部小有动荡的年头。 
  虽然各州各府、每个城市、每个乡村,都可以看到许多衣衫褴褛的乞丐,更有在儿女的发髻插上草标,临街而卖的穷人,不过这也丝毫不妨碍那一派丝竹犬马的奢华景象。 
  特别是在运河之上,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及两岸排成长龙的车队,绝对是一番少有的景象。 
  令言末微微有些感叹的是,几个世纪之后同样出生于这条运河边上的他,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繁忙的景象。 
  二十一世纪的大运河,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类似长城的古迹,而非以往那条贯通南北的运输命脉。 
  运河的风光已然不再,以往的繁华全都凝滞在人们的传闻中。 
  风铃渡是运河边上的诸多渡口之一,因此和其他的渡口一样,这里也聚满了人,每天总是有几班客船路过这里。 
  运河上这样的客船价钱都不贵,不过没有舒适的床铺,有空位就让人上船,没有空位时,如果说好了不要睡铺也可以上船。 
  渡口边上有用柴草搭就的茶棚。 
  因为六月中午时分的太阳,毒辣异常,所以就算那些脚夫伙计,也会凑上几文钱,要上一壶残茶,躲进茶棚里面歇息。 
  不过言末和罗莉却没有那样做。 
  这两个人正半躺半坐在岸边的斜坡之上,无所事事,言末信手采了几片细长的水草叶子,在那里扎着蚂蚱和蜻蜓。 
  这是几天之前,他在一个卖艺老头的身边看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学会的手艺,天眼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确实令言末感到诧异。 
  言末悠然摆弄着那些水草,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这种悠闲的生活也确实不错,这个时代虽然缺少了许多东西,虽然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不过能够享受到的东西绝对比原来那个时代多得多。 
  以往的他,绝对没有想过自己可以沿着大运河,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逛过来,欣赏美景的同时,还能够品尝各色美味。 
  此刻他正等待着其他人和他会合,或者他和别人会合。 
  一个月前,他终于接到了传讯火符,那火符上并没有写明大魔殿所在的位置,只是说要大家在六月十八之前到达京城。 
  那火符原本还说,沿路上的一切需用,都可以到当地的庙宇道观支取,不过罗莉显然对清茶淡饭不甚有兴趣,她是一个有钱而且享受惯了的人,所以就这样一路游玩而来。 
  想要坐船也是罗莉心血来潮突然提出的要求,不过言末也有些厌倦在烈日炎炎下、在风沙尘埃四扬的碎石土路上赶路,所以很轻易就答应了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一片急促的马蹄声。 
  十几个大汉骑着骏马来到渡口,为首的是一个鬓角飞翘连着络腮胡、圆头豹眼、颇有几分猛张飞气派的人物。 
  或许因为天热,这些人大多数光着膀子,只穿着贴身短袄,不过那些短袄有些与众不同,隐隐约约泛起一片金属光泽。 
  这群人个个带着各自的兵器,仿佛丝毫不在意朝廷禁武的号令。 
  “各位父老乡亲,在下飞云豹李童,在这里给各位见礼了,在下和兄弟们这一次是要前往北地降妖伏魔,所以要借用一艘渡船,各位就等着下一趟吧。”那为首的大汉高声喝道,说话间他迈步走进了茶棚。 
  原本待在茶棚里面歇息的人们,纷纷跑了出来,对于这群不服王法、不受管束的江湖中人,平民百姓大多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一时间,言末和罗莉的身边变得热闹了起来。 
  虽然没有人敢站出来和这些江湖人公然对上,不过私底下骂骂咧咧的却不少。 
  就听到有一个三十多岁小贩模样、瘦猴般的家伙,在那低声嘀咕:“他妈的,又是去攻打什么大魔殿的王八蛋,但愿这些家伙全都死在那里,一个也别活着回来,这样一来天下就可以太平许多。”“谁说不是?”旁边的老头说道:“前两年那白莲教闹得厉害,这一次又是什么讨伐大魔殿,看样子,这些亡命之徒好像是以这个借口想要上京城,以我看来又要出大事。”“这倒难说,因为我听说攻打大魔殿还真有其事。”一个商人模样的胖子说道:“我和镇江金山寺的法正和尚有交情,年初路过镇江的时候,我曾经去拜会他,那时候就已经看到他在操练小和尚们,别说,那可算是让我真正开了眼界。 
  “我从来没有想到,那法正和尚居然有如此神通,金山寺的和尚有那般厉害,不过我也就是从他们闲谈之中,听说了大魔殿的事情。 
  “听老和尚的口气,这一次诛魔行动乃是十几个门派联名发起,最终集合了佛道两家上千个门派,前前后后准备了五十多年时间。”听到这样一说,惊诧之声四起。 
  过了一会儿,那位老者说道:“可如今,整天骚扰平安、让人不太平的,好像全都是那些江湖人啊。”“那些江湖人是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习武干什么?还不就是为了恃强淩弱、打家劫舍?如果天下不乱,他们到哪里去抢?”有人抱怨道。 
  “话也不能那么说,习武之人中也有好的,人家少林武当弟子就很不错,还有那保镖的不也是为福一方?”那商人笑了笑说道:“在我看来,眼前这些人根本就是土匪,他们有什么资格去除魔卫道?还不是想要趁火打劫?”“有见地。”立刻有人应答道。 
  那人是个始终沉默不语的高大汉子,古铜色的脸庞,一根粗大的辫子缠绕在脖颈之上,言末注意到,那人的手掌粗糙得就像是麻石一般,边缘更是青黑色一片。 
  “阁下也是江湖中人?”那商人同样有几分眼色。 
  “如果你把那些人看作是江湖中人,那么我算不上,其实我可以告诉各位,江湖之中还有江湖,不同的江湖一般来说互不相干。”那人笑着说道:“就拿那些佛道两门来说,他们同样有他们的江湖,他们忙于除魔降妖。 
  “我所属的江湖又和那群人不同,他们靠的是人多势众,名分好听的叫帮主门主,难听的就是山大王,一味好强斗狠,一心扩张地盘,这些人之所以北上,我倒是知道原因。 
  “现在江湖上不知道谁散布出消息,说那大魔殿里面金银满库,珍宝无数,更宝贵的是一些灵丹妙药,只要吃了就可以立刻成仙,就是这样一个消息,让每一个江湖都乱了起来。 
  “那些佛道两门的人或许还不知道,在他们身后早已经跟随了无数居心叵测、一心想着趁火打劫、捞取好处的家伙。”听到那汉子如此一说,众人纷纷点头,突然间老者问道:“难道你不是那样打算?”那汉子轻轻一笑说道:“我压根不信那种传言,那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从秦始皇开始到当今万岁,哪一朝哪一代没有千方百计求取过?又有哪个皇帝得到过? 
  “我也算认识几位修道高人,我从来不曾听他们说过有那样的仙丹,我看他们为了长生,整天修炼打坐也颇为辛苦,如果有那么好的仙丹,他们会不吃? 
  “不过我对佛道两门花了那么多心思和代价准备的这件事情,非常感兴趣,这样的热闹可不是随便可以遇上。 
  “听老和尚说,那大魔殿里面总共只有三个魔头,但是从他的口气听起来,他们花费五十年时间,聚集了几千高手,却未必有几分胜算。”听到这番话,众人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个商人首先说道:“不至于这样吧,如果实力相差得那样悬殊,佛道两门的那些人岂不是去送死?如果那个什么大魔殿如此厉害,怎么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魁梧汉子淡然说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江湖之中还有江湖,我听老和尚说,佛道两门和大魔殿的争斗,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传闻每五百年他们就会有一场大厮杀,虽然人数众多,不过佛道两门一直以来都不曾占据上风,所以这一次他们精心准备了如此之久,就是为了彻底消灭这个可怕的宿敌。”正说话间,远处又是一阵马蹄声响起,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全都坐着马车。 
  从最前面的马车上,下来一群道士。 
  言末用天眼扫了一遍,这些道士几乎和凡夫俗子,没有什么两样,从后面的几辆马车上,下来了一群同样手持兵刃的江湖中人,不过这些人看上去像是同个门派的子弟,无论是穿着还是兵器全都差不了多少。 
  和刚才那群山大王比起来,这些人显得客气许多,不过也显得更为骄傲。 
  “呵呵,富可敌国的金三爷居然也来蹚这浑水。”草棚里面转出刚才那群人,为首的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曹爷,在下哪有心思蹚什么浑水,我只不过尽一些人事,真正要往北方的是这几位师父,至于我,这一路之上就是保镖,到了地方就给几位师父打打下手。”后一群人之中,立刻走出一个身体矮胖的人物,轻笑着说道。 
  “怪不得三爷生意是越做越大,这脑子好使就是不能够比啊,不知道三爷,是从哪个山头找来这几位师父?这张护身符找的就是好。”那位曹爷嘲讽道。 
  “哎哟,不敢当啊,不敢当,谁不知道曹爷一向不屑和别人搭帮?而且实力超绝哪都可以去得。”那位金三爷丝毫不在乎,仍旧在那里奉承道。 
  看着那两个人一对一搭,言末忍不住转过头来,向身边那个大汉问道:“阁下既然是江湖人,想必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这两个人的底细吧。”“江湖人?呵呵,阁下何尝不是一个江湖人?”那个大汉回敬道:“小兄弟既然想知道这两人来历,想必是刚刚开始行走江湖。 
  “这两个家伙都他妈的不是东西。那个黑大个外号叫黑瞎子曹彪,他家住淮安铭县,他是那里的一个恶霸,仰仗着人多势众并且结交官府,霸占了县里大部分田地。 
  “那个金三,真名倒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因为他为人精明,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金算盘,因为他排行老三,所以这些人叫他金三爷。 
  “这人原本只是街头的小混混,二十几岁的时候,组织了一群混混成了一个帮会,叫云中会,先是从设立赌场下手,然后渐渐盘剥蚕食其他生意买卖。 
  “二十多年经营下来,这云中会已经是汉阳洞庭湖一带最大的帮会,因为有钱所以云中会养了不少打手,甚至有一些高手投身其间,所以势力颇为了得。 
  “说实在的,其实这两个人也不是混同一个江湖,那金三绝对要比曹恶霸高明多了,云中会里面除了几个高手,即便是普通喽啰也练就了一身江湖手段。 
  “那曹恶霸以孟尝君自称,养了一群武师,却大多是庄稼把式。曹恶霸样子虽凶,可他们两个人动起手来,能敌得过金三爷十招,就算他厉害。”正说话间,就看到一艘十丈长、上有三层红木围栏、碧瓦盖顶的画舫,朝着渡口行驶而来。 
  阵阵丝竹悦耳之声从画舫上徐徐传来,透过那雕花的窗户,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有人正轻歌曼舞。 
  当那画舫渐渐靠近岸边,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从船舱里面走了出来,只见他朝着那位金三爷遥遥拱手说道:“三爷,让您久候了,快请大师们上船吧,这路程可紧着呢。”“有好戏可看了。”言末身后的那个大汉低声说道。 
  果然等到那跳板刚刚搭上岸边,曹彪立刻一脚踩在了上面。 
  “三爷,大家都是好朋友又同路,正好搭个伴。”说着那曹彪就要往船上走。 
  没想到那管家根本就不给这位曹爷好脸色,他满脸傲慢的挥了挥手喊了声:“什么玩意儿,扔他下去!”话音刚落,船舷近岸侧的撑船的船夫,轻轻一抖竿子,三丈来长的竹竿猛地一抖,带着凛冽的风声,朝曹彪的面门扫去。 
  曹彪连忙举双腕格挡,竹竿猛地抽在了他双臂的护腕之上。 
  曹彪的护腕是用钢丝混绞棉线编织而成,就和他身上的那件短袄一模一样,这东西原本连普通的刀枪都别想损伤,但是没有想到,那浑然不起眼的轻轻一击,却让曹彪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喊叫。 
  曹彪那巨大的身体,被一根小小的竹竿远远打飞了出去,曹彪的那些手下自然不肯善罢甘休,纷纷抽出了刀剑。 
  竹竿翻飞,那舞动竹竿的船夫仿佛根本就没有在动手,只见他单手拎着竹竿站在那里,手臂连动都没动,只有那手腕轻轻扭转着。 
  满耳都是劈啪叮当之声,正如身后那个大汉所说,曹彪的手下全都只是一些庄稼把式,虽然手里全都拿着明晃晃的利刃,却被一根普普通通但神出鬼没的竹竿,打得满地乱滚。 
  看着那船夫的身手,言末仿佛悟到了些什么。 
  “厉害,好一个疯魔杖,唉||没有想到空明这样的人物,居然给人当奴才,可悲可叹。”言末身后的那个大汉重重叹道。 
  “那是疯魔杖法?”言末大吃了一惊,疯魔杖法在少林武学之中,也算是赫赫有名,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不过顾名思义,多多少少可以猜测到疯魔杖法的样子。 
  眼前这竹竿,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有丝毫疯魔的影子,反倒给人以刁钻诡异的感觉。 
  “什么样的人,能够使唤如此高手?”言末继续问道。 
  “太白楼、烟雨愁,公子悠悠,美人含羞,青碧流,搜魂手,艺绝江湖十五州。”那汉子轻叹一声。 
  “什么意思?我一点都不明白。”言末问道。 
  那汉子微微显露出一丝惊讶之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现在有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