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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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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说,你曾经和他一起救过我的孩子。他说你是我的歌迷,却有十几年没有听过我唱歌。”

    Minna写到这里,笑了起来。

    “——所以他让我写这封信,亲自邀请你来看我的演唱会。”

    “我也曾几次听我的孩子提起过你。他也希望再见到你!嗯,我想说的是——”

    “我随时欢迎你来看我的演唱会。更欢迎你到後台来看我!如果你来了,我会很高兴地见到你!”Minna对Rene说。

    “我在票上有写‘赠给尊敬的Rene警官’!”就像在眼前,Minna对著Rene露出笑容,“你和你的朋友就拿著它直接进来就好了!!再祝愉快!你熟悉的,Minna”

    Rene反复地看著那张卡片,看著那上面的字体。

    许久,他轻叹一声。轻轻把它撕成了四瓣。

    纸片、信封,那两张五颜六色的票,一起落进了脚边的垃圾筒里。

    Rene抬头看向屏幕。碰动鼠标。

    桌子上,显示器亮了起来。

    Rene无声地看著那上面打开的一幅照片。

    液晶屏上,Minna正朝著镜头微笑。

    灿烂的阳光落在她蓬松的头发上,身後是绿油油的草坪。

    许久,Rene按下“shift”和“delete”。

    屏幕上显示出一个问号,“永久删除”?

    Rene点击确定。

    他随手按下旁边的电话机,起身向窗边走去。

    Rene静静地看著纽约城市的上空。

    灯火点点的城市夜色里,依稀能看到那片被灯火包裹的星云般的体育场。

    比别的地方更亮。

    “头儿,支出明细已经发到你邮箱。”一个女声。

    静静地房间里,半小时内他没有接起的电话录音响了起来。

    “哢哒”第二个。

    每个电话之後,能清晰地听见话筒挂掉那轻微的声响。

    “明天10点东部13州警察联盟会议预备会,改到2206,邮件已发,再提醒您一下。”男行政。

    “哢哒。”

    “Rene我是法官罗恩。给我回电话。”

    “哢哒。”

    “Rene——”最後一个,一个陌生的声音。

    Rene陡然一愣。

    “——我是肖恩。”

    “——你在病房里跟他说什麽了?!让他第二天就自杀了?!!你这个杂种?!”那粗噶的声音冰冷如铁。

    窗边,Rene不自觉地挺起了脊背,绷起了肌肉,俯视著纽约的茫茫夜色。

    “血债血偿!这就是我肖恩的法则。”

    “Rene,我会叫你十倍为他偿还这一切!!”

    ◆·◆

    就在Rene脚下,纽约密集的灯火深处。

    其中一点光亮,是那辆巡逻车。

    音乐再次响了起来。

    Anton伸手关上了收音机。

    他发动车子,转过弯,驶进了纽约苍茫的夜色深处。

    汽车在下坡上渐渐汇入车河。

    在他背後,整个纽约,灯火阑珊。

    一座座巨大的立交桥灯火闪烁,像一个个巨大的旋涡,就在他头顶陡然升了起来!!




第175章

◆终极往事Ⅲ第175章尾声

    他们向山坡上走去。

    轻声说著话。

    “我常常觉得,这十年跟上一个十年比,就像隔了一个世纪。”Jimmy轻声说。

    “你知道我有快二十年,什麽都没做,只是忙著想办法活下来。”

    “当我现在幡然醒悟时,我发现……”

    他们在山坡上停了下来,Jimmy眯起眼睛看著山下。

    晨雾遮挡了公路。

    “有的时候,我看著眼前——

    Jimmy想起纽约街头,他看著眼前的帝国大厦,明明还是昨天的建筑,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同了。

    “我觉得——这变化,我甚至来不及接受。”

    “现在时代不同了!是信息时代。”Anton嘲讽地瞥了他一眼,向山坡上走去。

    “是啊,我们小时候没有互联网。现在他们可以在网上学习,学到的都是最实用的最新鲜的,让他们更适宜在社会上生存。不像我们当初。学到老旧落伍的东西,一成不变的观念,不完善的个性。”

    Jimmy缓缓说下去,“就像Owen,在那个年纪已经早早毕业了,我在那时,还什麽都不懂。你呢?”

    Jimmy问Anton。

    Anton瞥了眼Jimmy,哼了一声。

    “我会尝试重新开始生活。”Jimmy说,向山上走去。

    “你得补课!”Anton严肃教训道。

    Jimmy笑笑。“我知道。”

    “起码你要知道现在联赛有哪几个队,有哪几个明星!”

    “好的,我会学习一下。”

    “然後你要知道这一带公路开车怎麽走,因为我父母家住在这里。”

    “好。”

    “还有……”Anton想了想,“总统是谁。”

    “这个我知道。”Jimmy笑著歪头看Anton,“那……别的我还用知道吗?!”

    “好吧,考虑到你的智商……别的,暂时,可以放一放!”

    他们到了山顶。

    晓雾散尽。

    能清楚地看见山下的公路。

    Anton看著山下,不远处,是他和Young小时候曾共同生活的地方。

    ◆·◆

    “嗨——你们真快!”他们身後,Anton的妹妹带著她的孩子追了上来。

    “那时我和Young经常在这里骑车。”山坡边,Anton对侄子说。

    ——那时,这里还没这麽热闹。

    他还记得,最後一次,他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他骑著车和Young在这里比赛。

    远处地产开发商的汽车驶过。

    ◆·◆

    山坡上,另一端,几米之外,Rene和Anton的妹妹说著话。

    “你来过?”

    “多少年前……”Rene轻声说,一瞬间,竟似乎有些惶惑。

    “应该是这里……”他打量著山下带子般的公路,“我来过……有运动员在赛自行车,对,就是那一天。”

    他记得,那个晨曦微露的清晨,他在车里——和Mike最後一次一起坐Thomas那辆加长车里。

    他们一个拿著摄影机,一个拿著照相机。

    “——我对拍电影不感兴趣。”

    Mike再次举起了摄影机,Jimmy摆了摆手,让坐在对面的Mike拍窗外。

    “是啊,你只对镜头前的女郎感兴趣!”他哥哥说著掉转了炮口方向,放下了玻璃。

    “嘿,他们骑得真好看!”Mike发现了新目标。

    “对了,你想知道上次那几张怎麽拍的?我拍给你看。”Jimmy抓起了相机,也转向床外。

    公路上,一群健硕的赛车手穿著漂亮的运动服,正以惊人地速度赶了上来。

    “喔!他们骑得真快!”Mike的镜头马上跟了上去。

    Jimmy看著那一幕,一瞬间也按动了快门。

    窗外,清晨的空气异常透彻。沁人心脾。

    一瞬间,他不由怦然心动,也想在晨光里就那样骑车。

    保镖偶尔转头看看他们并不多话。

    没有注意到,车里和车外,他们几乎是同龄人。

    Jimmy记得,就在那一天,在郊外他和哥哥分手。

    他上了Edward的车,去参加一个赛马的节日,当天住在叔叔那里。

    不久之後,Roderick去欧洲,Jimmy去了Thomas的会议……

    生活的车轮从未停下,未来依然呼啸而来。

    如今,依然是清晨。

    Jimmy看著山下,晨光清澈。

    旁边鲜绿的叶片上,落著晶莹的露珠。

    二十年眨眼而过。

    竟如这朝露一般,转瞬即逝……

    “你想知道那天谁得的冠军吗?!”不远处,Anton听见Jimmy的话,忽然转头。

    两人对视著,笑了出来。

    “这,我不记得了……”Jimmy突然有些茫然,“太远了,我看不见他们的样子。”

    “你有不记得的事吗?”Anton挖苦道。

    “当然,很多。太多了,比我能记的多。”Jimmy看著他咧嘴一乐。

    他们下山了。

    ◆·◆

    Anton父母家里。

    厅里,Anton和Rene一起看著那些照片。

    有Anton小时候的,也有当了警察以後的,结婚时的。

    “嗯,这个他们也留了一张!”Anton说。

    那是Anton结婚时,特勤处的合影。

    ——他们一起看著画面:

    英俊的新郎。

    深眼窝高额发的Matthew。

    Owen,圆圆的脸,闪亮的笑容。

    Roger,深色头发的伴郎,很帅。

    甚至连雷诺也笑得比平日明朗。

    ——那就是後来被称作特勤处第一张“全家福”的。

    照片上,只是少了Harvy和Rene。

    画面最後排,留出了两个空缺。

    “快动手吧!帮我干活儿!”Anton的妹妹匆匆走过,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爸妈一会儿回来,估计他们回来,咱们刚好!说上几句话,就开饭!”

    Anton帮妹妹把柜子高处的东西都拿了下来。

    “把那几个大框子拆下来,我换新的!”妹妹在隔壁喊。

    Anton把大相框一个个换了下来。

    有一个上回搬家时砸了一个角,她妹妹现在要换一整套新的。

    最後一个。

    Anton停了下来。

    那是那一年夏天,他拿了冠军之後,Young拍的。

    他捧著奖杯,看著镜头,对面,就是Young。

    那个夏天之後,他就上大学了。

    再也没有真正回到乡下。

    Anton呆呆地看著那照片。

    每看到那照片,他都会想到Young。

    现在,第一次,看著那照片,他忽然感觉不那麽沈重了。

    这一转眼,时光如电。

    他有二十年,没动过它了!

    许久,Anton看著照片。终於他慢慢去掉那相框,把照片放在旁边。

    ——就在那时,一滴泪水忽然落在了照片上。

    “Anton!帮我一下——”隔壁妹妹在喊他。

    Anton匆忙把照片上那滴泪水拂去,转身奔了出去。

    ——就在他背後,桌上。

    大照片上,Anton穿著红色的赛车服,拿著奖杯,满脸阳光望著镜头。

    在他身後,照片左上角,原先被粗重的边框压住的地方:

    纵深向上窄窄的山路边。

    远远地,几个人看见有人拍照停了下来。没有再往下走。

    一个高大的保镖露出了半个肩膀。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背向镜头,却微微侧转了脸。现在Anton能认出是Roderick。

    就在他对面,一个黑发的少年,拉住Roderick示意他向旁边靠,而那少年自己——

    Jimmy正从Roderick身後探出头,向前张望;向著拍照的方向,向Anton与Young的方向,向著镜头,露出灿烂的微笑!

    【终极往事·全文完】




小孩子的自白

那个叔叔很好看。

    我觉得我在哪里见过……我不记得了。也许是梦里?我不知道。

    我把他拍了下来。

    但是他立刻就发火了!

    ——为什麽?!他怎麽能这样?!

    ——所以我叫他“坏人”。

    我看出他竟然难过了。我有点後悔。

    於是我後来叫他买冰淇淋,算是给他机会,表示我的歉意。

    可是他竟然不领情!

    他不去买!

    ——竟然会有人不肯给我买东西!!

    恨死我了!!真该叫妈妈来收拾他!於是我又叫他“坏人”。

    他还是去了。

    其实我很想再见他,可是Minna邀请他们时,他竟然没有来!!

    在我後来的生日Party上、在爸爸的典礼上——我该叫他“爸爸”吗?现在她们又让我叫他“爸爸”了——“他”都没有来。

    为什麽他不来呢?

    他不记得我了吗?唉!!

    我不想他像对小小孩似的抱著我。

    我已经是大人了,可以保护母亲。

    ——他不该像对小孩子似的对我!

    所以……我才凶他的。

    唉,我又拍照,又咬他,一定是让他生气了!

    喔,看吧,我就说,我喜欢谁,他们一准会讨厌我!!

    也许,只除了Minna。

    他的枪法可真漂亮!

    他们还停在那路口时,在另一个叔叔的车上——就是那个大胡子队长的车上,我偷偷把Anton和他那辆车号,抄在了手机上。

    嘿嘿,我一直用它做电脑的密码。不会有人知道为什麽。

    後来,很多年,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叔叔。

    但是我想,再见到他时,我一定能把他认出来!

    直到——

    ◆·◆

    妈妈让我尽量像普通人那样生活,放心去玩。

    但是……嗯,我不知道……也许其实我更喜欢呆在爸爸家里——上网也没法掩盖我对那大屋子的兴趣。

    妈妈曾说,我还有一个叔叔的。

    “妈妈,他长的什麽样?!”

    我有时候忍不住会想,这个和自己同名的人到底什麽样。

    妈妈说要给我找他的照片,但是她总是忘记。

    一定跟爸爸很像,我猜。

    ——就在那个秘密的地方,我一次次地遇见他。

    妈妈说,从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那时候起,家里就有藏书的习惯。

    那些最大的出版社,会定期寄来他们的书单,然後把书寄过来。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了下来。

    就是在那里,在偶然翻到的书里,我会看见他留下的字。

    有时候还有札记。

    “黑夜笼罩的尘世,到处是哭声。”我看见他留在一本游记边上斜斜的字体。

    有时,意外的,我还在书里,看见他用倾斜的字体写著:

    阅读指数5星。然後画了5个星,旁边画了个鬼脸。

    我会觉得很有意思!

    那些书里,有很多,根本不会有人看,我猜。

    除了他——好吧,或许还有我——这麽多年,可能再没有别人翻动过它们。

    也许,那甚至是他订购的。

    无疑,他也知道那些书翻的人不多

    於是他会大胆地写下它们,像是给岁月做个记号。

    “——每个城市都像迷宫。”我在别人的回忆录边读著他的笔记。

    “不管是欧洲的,还是国内的,或者东方的。

    即使在夜色里看著它们,依然十分迷人。

    有时候深巷里,会有女人转身。

    或者一只孤独的猫溜过。”

    “到了夜里,我的呼吸仿佛舒爽了很多,皮肤像鱼一样滋润。

    每个城市都不会一样。

    夜色下,那些深深的街道里,藏著无数动人的故事,

    就像女孩子的泪水和无数甜美的梦想,藏在糖果盒里。”

    ——每当看到这些,我甚至觉得我就可以猜出他的摸样。

    後来,我惊讶地发现,我们还爱过同一个女人:我的妈妈。

    “给心爱Minna。”那只扉页上,他的字体写道。

    旁边,他画了只蹩脚的速写。

    虽然画得很糟糕,也许是我见过最难看的Minna,但我还是认了出来。

    於是,每次回到这里,我就奔进那大房间里。

    跟随在那个人倾斜的字体後,慢慢翻著那些书,寻找著他留下的痕迹。

    仔细地打量他那字里行间的东西。

    有时我也留下我的话。

    每当我们的痕迹重合时,我就知道,我们又相遇了。

    生活还在继续。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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