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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天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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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摸出来说:“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小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吗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里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小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说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说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蹦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噩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的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有感觉了。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更像是训练时打中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着眨眼睛。”

“当你感觉到自己是在杀人时,你还有忏悔的可能。但当你感觉不到自己是在杀人时,那你就成为魔鬼了。”

钱莫争给他做了个总结性发言。

“也许——是吧!”童建国只能苦笑一声,用力丢掉将燃尽的烟头,火星在地上一闪就灭了,“那时候你杀一个人,就像扔个烟头似的简单——如果自己被别人杀掉,也是一样的感觉。”

“生命就像烟头?短暂而脆弱的火光。”

谈着谈着竟变成了哲学话题,钱莫争真想打自己一耳光,怎么和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起聊天呢?

他重新束起散乱的长发,紧张地走到阳台边,看看时间已经两点十分了。他悄悄把头往外探了探,那条机敏狡猾的狼狗,依然在楼下守候着。

“该死的,我们被这条狗困住了!”

“不,人不会被狗困住的。”童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皱着眉头说,“不知道玉灵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必须快点去找到他们。”

“可我们现在自身难保,而且就算能逃出去,也不知那三个人跑哪儿去了,说不定他们也在寻找我们呢。”

“冲出去再说吧!”

说罢童建国走到阳台上,先看了楼下的狼狗一眼,又仔细扫视周围环境。下面是个十字路口,狼狗趴在对面转角处。在这栋未完工的楼下,有个自行车棚,透过阳台底下的缝隙,可以看见里面停着十几辆自行车,外面用铁栏杆隔着。

他回头对钱莫争说:“你想骑自行车吗?”

“什么意思?”

“跟我下去吧!”

童建国静静地走下四楼,每一步尽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知道楼下的狼狗正竖着耳朵,倾听着他们每一步动静。钱莫争也只得屏声静气,就这样踮着脚尖走到底楼,互相都不敢说话。

借着昏暗的光线,童建国向他使了个眼色,两人翻过底楼一扇窗户,跳出去正好是外面的自行车棚。

对面的狼狗立即狂吠起来,飞快地冲到自行车棚外,却被层层铁栏杆挡住了。它的爪子扑在栏杆上,由于身体过于巨大,难以从底下的缝隙钻进来,只得恶狠狠地嚎叫着。

十几辆自行车都蒙着厚厚的灰尘,童建国低头摸了摸车锁,居然一下子就打开了——果然是个偷车高手。

他连开了两辆自行车锁,轮胎里的气也算充足,便和钱莫争各骑一辆,冲出了自行车棚。

两人都憋足了力气,拼命蹬着脚下的踏板,风驰电掣地骑上马路。狼狗一下子猝不及防,被他们远远甩在了后面。

但它并没有放弃,马上跟在后面追赶。钱莫争回头大惊失色,只得用尽浑身力气蹬车。但这辆车恐怕一年多没动过了,链条里都生了锈,积了许多灰,哐当哐当宛如八十年代的“老坦克”。

“抄小路!”

童建国的自行车技也着实了得,轻巧地转进旁边一条巷子。而钱莫争经常骑山地自行车,也能凑合着应付一下。两人紧握车把,在小巷里七转八拐,经常脱出狼狗的视线。虽然狗鼻子仍能捕捉到他们的方向,但不断减速转弯却非狼狗所长,它几次差点在弯角摔倒。

当他们以为要甩掉狼狗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堵坚固的墙——原来这小巷是条死路!

机关算尽,却误了卿卿性命!

在这狭窄的幽深小巷里,两旁也没有其他路可逃。钱莫争绝望地回过头来,狼狗已及时杀到面前。

瞬间,空气凝固成冰块。

两辆自行车,两个男人,一条狼狗,六只眼睛,八条腿。

还有,一把手枪。



第二组。

神秘而巨大的南明宫,二层楼黑暗走廊的尽头,一个全身披挂甲胄的武士。

突然睁开沉睡百年的双眼,凝视来自21世纪的不速之客。

叶萧的心脏拧了起来,林君如和伊莲娜瑟瑟发抖,躲藏到了他背后。只有孙子楚还饶有兴趣,继续用手电向盔甲里的脸照去。

不,那不是一张脸,而是狰狞的面具。

在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洞,凌厉骇人的目光,就从这两个洞里射出。

孙子楚想象躲在面具后的脸,究竟会是怎样一副尊容?是秦皇汉武麾下的年轻武士,还是唐宗宋祖阵前的威武将军?

他大胆地走到盔甲武士跟前问道:“喂,你是谁?”

随后又跳着后退了一步,提防那家伙鞘中的宝剑。声音在宫殿走廊内回荡,对方的目光却又黯淡了下去。

叶萧狐疑地上前两步,小心地摸了摸那盔甲——全是真正的古代铁甲片,而非电视剧里道具的皮甲。

这副盔甲散发着金属的寒意,仿佛经历过许多著名战役,受过无数刀剑弓矢的洗礼。

“当心啊!”

两个年轻女子异口同声地提醒,叶萧还是摘下了那副铁盔下的面具——里面居然是空的!

“不存在的骑士!”

孙子楚念出了卡尔维诺著名的小说名称,一个终日穿着盔甲的欧洲骑士,其实全身的甲胄里却空空如也,只是作为一副盔甲而存在。

也许,生存在重重盔甲中的,是古代将士不朽的灵魂。

至于那双目光逼人的眼睛,则是镶嵌在面具上的两只玻璃珠子。

“原来不是人啊!”

孙子楚擦了一把冷汗,面具之所以会射出目光,不过是玻璃珠对手电的反光而已。他伸手抚摸盔甲,钢铁甲片异常沉重,穿在身上起码有八十斤,再配上各种兵器和装备,更别说冲锋打仗了,现代人的体魄恐怕难以胜任。

他又仔细看了看甲胄形制,从护鼻看有蒙古风格。但护心镜和山字形的铠甲,又很像明朝初期的样子,特别是护耳的锁子甲,显然受到了中东和欧洲的影响。孙子楚断定这是一副明朝盔甲,而从甲片制作工艺来看,则是后人的仿制品。但这仿的工艺确实很棒,从规格设计到各种材料,完全按照古书记载手工制作,放在这宫殿的走廊里,显得异常威武精美。

用古代盔甲做装饰物,在欧洲和日本非常盛行。去年叶萧去英国游览伦敦塔,便见到了无数中世纪盔甲。但中国式盔甲则极其罕见,就连中国本土也难得见到,要么就是些粗制滥造的影视道具。像眼前这样的明朝盔甲,即便是后世的复制品,亦是千金难得的宝贝。

孙子楚绕了这副盔甲一圈,手电上上下下照了个遍,若有所思地抚摸着甲片:“天哪,难道是——”

“什么?”

林君如看到他神经质的样子,心想他又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了吧?

“难道是明朝遗民的后裔,你看这副完全仿真的盔甲,还有这座宫殿的外部形制,全郁是明朝的风格——你们想想为什么?还有,这座城市叫什么?”

“南明。”

“对!‘南明’这两个字已经说明一切了!”孙子楚越说越兴奋,像发现了新大陆,“历史上也有一个‘南明’政权,就是明朝灭亡以后,明朝的遗老遗少们,拥立南方的明朝亲王为君,继续竖起明朝大旗反抗清军。”

林君如点了点头:“我知道啊,郑成功收复台湾就是为了反清复明。”

“南明最后一个皇帝,年号叫永历皇帝。当清兵追杀到云南后,他被迫和大臣们逃到了缅甸。他在那里过了一段流亡生涯,最后被缅甸国王送回给清朝。汉奸吴三桂亲手用弓弦将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绞死在昆明。”

“那跟这里有什么关系?”

“当年,许多不甘心做亡国奴,也不愿剃头留辫子的人,都逃亡到边境那边去了。当年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李定国将军就是死在异国他乡的,而他手下的许多部将和士兵们,继续效忠于大明王朝,在缅甸、泰国、越南等地策划反清复明。”

“反清复明?”林君如不禁又插了一句:“我想起了《鹿鼎记》里的天地会。”

孙子楚最讨厌别人打断他:“小姑娘别乱插嘴!在云南的边境线外面,就形成了许多汉人部落,他们至今仍然生活在缅甸境内。”

“你的意思是——这座城市是南明政权的遗民们,逃亡到泰北丛林中所建的流亡城邦或国家?”

叶萧依然打断了他,并替他说出了推理结果。

“OK!所以这里才会叫‘南明’,就是为了纪念故国——南方的大明王朝!”

美国人伊莲娜听得一头雾水,虽然学了那么多年中文,但对中国历史却还是一知半解:“What ?”

这次是林君如回答道:“这座官殿因此才叫‘南明宫’,这里才会放上一副明朝的盔甲?”

“没错。”孙子楚的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他伸手搭着高大的盔甲说,“说不定这就是明朝末代皇帝的寝宫呢。”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被唬住了,叶萧用手电照了照四周,发现右侧是一道楼梯。

宫段内部居然有三层楼!

叶萧打头走上楼梯,其余三人紧跟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来到楼上。

手电光线扫射之处,又是一条深深的走廊,但要比二楼低矮些。两边都是一扇扇房门,孙子楚试着推了一扇,却紧锁着打不开。他这么一路推过去,仿佛在推阿里巴巴的藏宝洞,心底确信这是明朝最后的江山,说不定还藏着永历皇帝最后的财宝。

突然,一扇大门被他推开了。

四人都屏住呼吸,小心地朝门里看去。外面的光线照射进来,刺痛了他们的眼睛。

这是个非常宽敞的办公室,不再是楼下那些阴森的密室了。虽然玻璃窗上有许多灰尘,但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叶萧快步走到窗前,从高处俯瞰脚下的广场。但站在下面抬头看时,却未发现宫殿上部有窗,看来做过隐蔽处理。

在这里看下去的感觉,与在底下仰望完全不同。这是古代帝王检阅群臣的角度,是君临天下南面而治的气派。广场如巨大的地毯铺在脚下,两边的现代建筑和古希腊大厦,像两尊护法神左右对峙。视线越过广场外的朱雀大道,是那绿得扎眼的“中央公园”。甚至还能看到公园对面,是一大片三四层楼高的房子。从这个角度正面看出去,没有比这宫殿更高的建筑了。再远就是城市正南面的群山,旅行团便是从那个方向,进入这神秘的死亡空城。

站在南明城的地理与政治甚至宗教的中心,叶萧心底不断浮起某种幻影,被脚下的宫殿慢慢地引出——不,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热气融化在模糊的玻璃上,宛如一团白色的浓雾。

“GOD,这里真是豪华啊!”

伊莲娜惊讶地看着这间办公室,足有一百多平方米,脚下铺着最离级的进口木地板,墙上贴着绘金图案的墙纸。天花板也做成了中国式的“藻井”,富丽堂皇描龙绘凤,宛如故宫太和殿的规格。

在办公室右侧,摆放着一套沙发和茶几。虽然布满灰尘,林君如还是一屁股坐了下去。这可是非洲水牛皮的沙发,在美国买一套起码要二十万美元,想想坐在那么多美元上面也值了。

墙上挂着一幅中国水墨画,一枝梅花孤独地在雪中绽放。孙子楚站在下面看傻了,因为他居然发现了石涛的署名!

从这幅画的内容和气质,以及装裱材质等方面来说,都确实是明末清初的年代,更何况石涛和尚那独特的画风。若真是石涛真迹,最高可拍卖到数千万元!又想起对“南明”二字的推理——石涛和尚乃是明朝王室后代,因国破家亡才遁入空门。而这画上的梅花,正应了“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之联。由“南明宫”来收藏这样的杰作,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

林君如离开水牛皮沙发,来到宽大无朋的办公桌前。这台精致的红木桌子价值高昂,后面的太师椅更是明朝的古董。台子上除了厚厚的灰尘外,还有电脑屏幕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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