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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文化苦旅-余秋雨--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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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沈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败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干嘉式的道路。为此,其它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纔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藏书忧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矙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一位外国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我的书房,睁大眼睛慢慢地巡视一遍,然后又站在中间凝思良久,终于诚恳地对我说,“真的,我也想搞学问了。”我以为他是说着玩玩的,后来另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位经理现在果真热心于跑书店,已张罗起了一个很象样子的书房。我想,他也算是一位阅尽世间美景的人了,何以我简陋书房中的杂乱景况,竟能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冲撞?答案也许是,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纔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罗曼·罗兰说,任何作家都需要为自己筑造一个心理的单间。书房,正与这个心理单间相对应。一个文人的其它生活环境、日用器物,都比不上书房能传达他的心理风貌。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我的家一度在这个城市的东北部,一度在喧闹的市中心,现在则搬到了西南郊。屋外的情景时时变换,而我则依然故我,因为有这些书的围绕。有时,窗外朔风呼啸,暴雨如注,我便拉上窗帘,坐拥书城,享受人生的大安详。是的,有时我确实想到了古代的隐士和老僧,在石窟和禅房中吞吐着一个精神道场。

    然而我终究不是隐士和老僧,来访的友人每天络绎不绝。友人中多的是放达之士,一进书房便爬上蹲下,随意翻阅。有的友人一进门就宣布,不是来看我,而是来看书的,要我别理他们,照样工作。这种时候我总是很高兴,就像自己的财富受到了人们的鉴赏。但是,担懮也隐隐在心头升起,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

    我没有学别人,在书房里贴上“恕不借书”的布告。这种防范密守,与我的人生态度相悻。我也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朋友间若有钱物的需要,我一向乐于倾囊。但对于书,我虽口头答应,心中却在嗫嚅。这种心情,大概一切藏书的学人都能体谅。

    我怕人借书,出于以下三方面的担懮。

    其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

    自己的书,总或多或少有内容上的潜在记忆。写文章时想起某条数据需要引证,会不由自主地站起走向某个书架,把手伸到第几层。然而那本书却不在,这下就慌了手脚,前后左右翻了个遍,直闹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文章一旦阻断,远比其它事情的暂停麻烦,因为文思的梳理、文气的酝酿,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甚至稍纵即逝,以后再也连贯不上。有的文章非常紧迫,很可能因几条数据的失落,耽误了刊物的发稿,打乱了出版社的计划。于是只好定下心来,细细回想是谁借走了这几本书。想出来也没有用,因为这种事大多发生在深夜。

    借书的朋友有时也很周到,经过反复掂量,拿走几本我“也许用不到”的书。其实文章一旦展开,谁知道用到用不到呢。有时我只好暗自祈祷:但愿最近真的用不到。即如我写这篇文章,几次想起周作人几本文集中有几条关于藏书的材料,可惜这几本文集不知被谁借去了,刚纔还找得心急火燎。

    其二,怕归还时书籍被弄“熟”弄脏。

    这虽是外在形态的问题,对藏书的人来说却显得相当重要。藏书藏到一定地步,就会对书的整体形式重视起来,不仅封面设计,有时连墨色纸质也会斤斤计较。捧着一本挺展洁净的书,自己的心情也立即变得舒朗。读这样的书,就像与一位头面干净、衣衫整齐的朋友对话,整个气氛回荡着雅洁和高尚。但是,借去还来的书,常常变成卷角弯脊,一派衰相。有时看上去还算干净,却没有了原先的那份挺拔,拿在手上软绵绵、熟沓沓,像被抽去了筋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书店里还有这本书卖,我准会再去买一本,把“熟”了的那本随手送掉。

    或问:“你不是也购置远年旧书吗,旧书还讲究得了什么挺拔?”我的回答是:那是历史风尘,旧得有味,旧得合乎章法。我们不能因为古铜鼎绿锈斑剥,把日常器皿也都搞脏。

    其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我有好些书,多年不见归还,也忘了是谁借的,肯定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坚信借书的朋友不想故意吞没,而是借去后看看放放,或几度转借,连他们也完全遗忘。3年前我去一位朋友家,见他书架上一套《阅微草堂笔记》十分眼熟,取下一看,正是我的书,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他借去的。朋友见我看得入神,爽朗地说:“你要看就借去吧,我没什么用。”这位朋友是位极其豁达大方的人,平生绝无占他人便宜的嫌疑;他显然是忘了。那天在场友人不少,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我怕他尴尬,就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书架。那是一个20年代印的版本,没有大大的价值,我已有了新出的版本,就算默默地送给这位朋友了吧。好在他不在文化界工作,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但是,有些失落不归的书是无法补购的了。有人说,身外之物,何必顶真?倡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推动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不是个中人很难知道: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

    由此我想到了已故的赵景深教授。他藏书甚富,乐于借人,但不管如何亲密,借书必须登记。记得那是一个中学生用的练习本,一一记下何人何时借何书,一目了然。借了一段时间未还,或他自己临时要用,借书者就会收到他的一封信。字迹娟小,言词大方,信封下端一律盖着一个长条蓝色橡皮章,印着他的地址和姓名。

    还想到了毛泽东警卫员尹荆山的一则回忆。50年代末,毛泽东向黄炎培借取王羲之书贴一本,借期一个月。黄炎培借出后心中忐忑,纔一星期就接连不断打电话催问,问是否看完,什么时候还。毛泽东有点生气,整整看了一个月,在最后一天如期归还。黄炎培也真够大胆的,但文人对自己的藏书痴迷若此,并不奇怪。

    又想起了我的一位朋友,半年前,他竟在报上发表告示,要求借了他书的人能及时归还。我知道他的苦衷,他借书给别人十分慷慨,却是个不记事的马大哈,久而久之突然发现自己的书少了那么多,不知向谁追讨,除了登报别无良策。我见报后不久来到他家,向他表白,我没有借过。他疑惑的目光穿过厚厚的镜片打量着我,问了一声“真的?”我不无惶恐,尽管我确实没有借过。

    我生性怯懦,不知如何向人催书。黄炎培式的勇气,更是一丝无存。有时我也想学学赵景深教授,设一个登记簿,但赵先生是藏书名家,又德高望重,有资格把事情办得如此认真。我算什么呢,区区那一点书,面对亲朋好友,也敢把登记簿递过去?

    藏书者就这样自得其乐,又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种更大的担懮渐渐从心底升起:我死了之后,这一屋子书将何去何从?

    这种担懮本来只应属于垂垂老者,但事实是,我身边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学术界朋友已在一个个离去。

    早在读大学时,我的一个同学就因患尿毒症死去。他本也是个买书迷,身边钱不多,见有好书即便节衣缩食也要弄到手。学校课程安排紧张,夜间书店又不开门,等到星期天又怕书卖完,因此,他总在午休时间冒着炎暑、寒风赶到书店,买回一本就引起全宿舍的羡慕。他死时,家里的一个书架已经相当充盈,但他长年守寡的母亲并不识字,他也没有兄弟姐妹。当时,全班没有一个同学有足够的钱能把这些书买下来,即使有,也不想让那位可怜的母亲伤心。我估计这位母亲会永远地守护着这些书,直至自己生命的终了。照年岁计算,这位母亲已离开人世,那么这一架书到哪里去了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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