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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行我素-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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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他们:“你为什么来看我打球?”
    几乎每一次他们都是同样的回答:“因为很有趣。”
    他们知道,自己并不和其他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一样,出于羡慕白领阶级球员能做到灌蓝的心态而喝采。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年都是不同的打扮,人们就喜欢看这样。
    我想全世界的人都会喜欢这样的。但我从未对选入奥运代表队抱有希望。巴塞隆纳奥运“美国梦幻队+丹尼斯·罗德曼”完全是个幻觉。我不是很在乎,可是有的时候也想到若能加入奥运代表队打球,会是很酷的事情,也可以成为一椿美好的回忆。
    最重要的是,我将有机会向全世界展示我们国家运动员并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满是得分球员的球队里,我在场上将促成完美的组合。奥运篮球代表就象放大了的公牛队,任何这种队伍都用得上我这样使坏抢篮板又不想得分的球员。
    可是这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这是我经常面对的狗屁倒灶事:篮球并非NBA最重要的部分。我猜想美国篮球界人士深怕我的加入会抢走梦幻队的光采。我将成为涣散的重大原因,就象我以往一直造成球队分心。我想我得习惯这样的反应吧。
    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他们也认为我是捣蛋鬼。每次发生事情都让球队表现脱轨,都要怪说是我捣蛋。到马刺队第一年由于季后赛史托克顿事件,我成了众矢之的。当时麦当娜的出现也让人说成是制造涣散。
    到马刺队的第二年季后赛,当我坐在板凳上,脱掉球鞋未参加场边的小组会议时,也被说成是不团结的表现。他们让我看起来很不合群。他们对待我象是个两岁的孩子般,于是制造出这种不团结的样子。若他们对我够意思,我就不会这样子。
    葛瑞格·帕波罗奇是马刺队的大问题,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对弦,他既保守又刻板又鲁莽。这是他第一次当总经理,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很重要的。他对如何收服我毫无主张。
    帕波维奇用与巴斯同样的话来搪塞我,要我等到球季结束。我晓得一直受到哄骗,也知道他们会不断地这么做。只要我在那里一天,他们就会采取高姿态,无论我做什么,都可能被拿来做把柄,仿佛把我列在黑名单里面一样。
    换来的是什么?我知道我在马刺队搞得天怒人怨,但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外界并不知队上视我如粪土;还有,他们也不知道多年来我一直不喜欢穿球鞋。我讨厌穿鞋子,看看我的脚就知道原因了,它们就象老树根,盘根错节。只要能不穿就不穿,脚塞在鞋子里面实在难受。大家都听球队方面的一面之词,我的说法直到现在才有机会说出来。后面将再详述关于鞋子的事以及在场边围在一起开小组会议的事,这里要说的重点是:他们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经过两年我已厌倦于此。我能怎么做呢,把屁眼涂满凡士林说道:“好吧,来吧,我弯下腰来准备再给你们操了。”
    我不会如此,他们心知肚明,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几乎毫无条件地把我卖到芝加哥公牛队去。我打算坚守立场维持尊严,待在那里的第三年我决定不向那些废物提出的条件屈服,准备整个球季都坐冷板凳。
    我已经是两好球了,然后他们要我回到本垒板前面去。他们对我说道:“来,看你能不能打到这个小豌豆,打得到就给你一份新合约。”这不公平,简直就是垃圾!
    马刺队跟我说他们没有钱,可是每年付给大卫·罗宾逊九百万美元、西恩·艾略特六百万美元是打哪来的?我只要求一份两年的合约能让我心理平衡一点罢了。
    我认为很多NBA球队都拿薪资上限当做借口。球队真的想要怎么做,其实都能做到。赖瑞·约翰逊(Larry Johnson)在黄蜂队(现已转至纽约尼克斯队)待了十二年,赚进八千七百万美元,足够买下一支球队了。接下来,“大鲨鱼”奥尼尔要开价一亿美元。
    看看别人,克瑞斯·达德理、德瑞克·柯曼、戴尔·戴维斯(Dale Davis,印第安纳步行者队大前锋)还有安东尼·梅森都赚了大钱。我觉得不公平,谁会花钱买票看这些人打球?我不认为联盟想要让我得到应得的待遇。我得的越少,对联盟越有好处,因为他们认为我或许会给新晋球员开下恶例。若我如愿以偿,要怎样阻止年轻球员跟着说出心里的话?
    这并不是贪心。我要求提高待遇,是为了让我女儿爱丽丝的生活能有保障。联盟应该做到的是,提供保障,等你不能打球时无后顾之忧。我对此不抱任何奢望,只要我的女儿能得到照顾,我就算住在一间卧室的公寓里也无所谓。如果我拿到一份新的合约,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取出二十五万美元放进爱丽丝的户头里,等她满十八岁时才能运用这钱,拿来读大学。等到她二十五岁时才能动用全部。这就是我动机。
    球队对我有所承诺,我会愿意乖乖的打球,只要有合理的价钱,我愿意做个乖孩子。
    要用我?很好,大家来互相利用。给我两年一千五百万美元,就可以用我了。我们可以互相利用,因为你给了我后半辈子的安全保障,便能互取所需。
    这样想好了:如果我能给你赚来五千万美元,何不分给我一千五百万?如果我第一年给你赚进五千万,第二年赚进一亿,还让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对球赛着迷,那为什么不在两年间给我一千五百美元呢?投资一千五百万来赚一亿五千万,你干不干?
    当然,这不会发生的,想都别想。在过去四到五年间,我是NBA里面最具商业效益的球员之一,但我觉得在此制度下我被利用,而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
    把这些看成是生意经而非运动,那么让我们来检视我对马刺队的贡献。我让马刺队全国知名,我给该队新生命,我让马刺队在NBA以及全世界都广受欢迎。
    在我待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电视转播该队出赛的比率证明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总决赛不算,我们与火箭队的西区决赛五场全部转播,为季后赛转播场次最高纪录。人们打开电视会是要看“海军上将”罗宾逊解决“非洲天王”奥拉居旺吗?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人们是要看我会搞什么名堂。
    在NBA这九年来,菜鸟却他妈的变得越来越具有价值,即使在我看来他们的球技水准真是每况愈下。在过去,菜鸟必须球场上力争地位,还有金钱。
    当菜鸟待遇直线上升时,大牌球星的合约便象赖瑞·约翰逊那样——十二年八千七百万美元。菜鸟们开始把薪资上限越抬越高,使得一些让NBA全球闻名、立下汗马功劳的老将们,都被扫到一边凉快去了。
    当他们决定给“大狗”格林·罗宾逊(Glenn Robinson)这种不知道要如何在 NBA求胜的球员每年六百万美元时,我真是气得要死。他们认为他能得分,这就够了。密尔沃基雄鹿队在一九九四年选秀第一轮选中他,我能想像当时签约的情形,必定有人说道:“好了,格林,到那里去得点分吧。”
    雄鹿队要怎样对待罗宾逊是他们的权利,但我认为这种想法之下他们难以赢得冠军。他们愿意开这种价码给能在大学篮球赛里得分的球员,可是没有人拿这种价码给能控制比赛节奏、吸引球迷、制造机会给队友的球员。为什么呢?
    菜鸟薪资订定上限是球员与联盟之间签订新合约时必然的趋势,该有人出来指正这种疯狂的制度了。
    当我谈到钱的时候,队上总是会有人拿这个问题来打击我:“那么你会来参加球队的练习吗?”
    会出现这个问题,是马刺队制造出来的印象,他们老说我不参加练习。其实我有参加练习。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有一次我因为身体不适没参加练习,他们不接受这个理由,于是拿来大做文章。别人说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会叫他多休息,好好照顾自己。
    约翰·路卡斯还在当马刺队教练时,他经常说:“罗德曼不是个问题。他有时候练习会迟到几分钟,可是练习刚开始都在投篮,罗德曼反正不投篮,迟到几分钟有什么关系?”
    我听到的另一种说法是:“你会参与比赛时场边的小组会议吗?”
    这件事真的把我搞得很大火。
    我参加场边的聚首。若是检视每一场比赛的录影带,就能看到我有参加。如果检视所有球员的比赛录影带,会找到多少球员在场教练面授机宜时望着观众?在一场比赛里,可以看到许多球员——不只是我而已——心不在焉四处乱看,看看赛后能有什么搞头。我打赌这种球员人数必然多于眼睛望着教练的。
    结果变成这样: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无所谓。若我不值得好的待遇,是什么原因呢?大卫·罗宾逊能在那里说:“即使我没有赢过冠军,也值个八百万美元一年。”
    若是在联盟里针对大卫·罗宾逊做个民意调查,会得到何种结果?
    他是个好公民吗?是的。
    他是个好篮球员吗?是的。
    他能赢得冠军吗?不能。
    丹尼斯·罗德曼能赢得冠军吗?可以。
    那么评评理,我是不是该得到较好的待遇。
    大卫·罗宾逊是名了不起的球员。我在马刺队第一年,他是得分王,第二年他又夺得最有价值球员头衔。只是,问题在于,他必须接受一件事实:若要成为NBA 里真正的最有价值球员,就必须在季后赛里面证明给大家看。“非洲天王”奥拉居旺做到,大卫·罗宾逊没有。
    我自认为自己不是最有价值球员,也不想和大卫·罗宾逊或“飞人”乔丹抢风头。我是团体里的一分子,我做无人愿做的苦工,我当箭靶,为队友分担压力。这是我爱做的,希望别人能看到我的价值所在。
    NBA的观念里,为球队打球赚取酬劳,便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属于该球队。他们要知道你吃什么?在哪睡觉?跟谁睡觉?对大多数球员,这应该不成问题,但对我却不是。联盟对我的私生活特别有兴趣。
    我为什么要让他们知道我的私生活?我只要尽全力参与练球、比赛,就算是完成应尽的义务了。离开球场之后就是我自己的生活了,不应该再控制我,那不关他们的事。
    我再说一次:你们是请我来打篮球的,不能因为你付我钱,就有权力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我。管理阶层的工作是给大众需要的冠军队伍。球员没有回家看老婆与三个小孩,他们就以为有权力监督处罚,真是“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多了。
    多年来联盟方面一直以为我在吸毒。我想,这是唯一能说得通的解释。若这是事实,我恐怕早就尸骨无存了,这不会是个天大的秘密的。
    一九八九年,当我在活塞队的时候,联盟方面请了个人跟踪我。他们想了解我到底在干什么,所以找了个人来。这正可以解释为什么我自称是运动奴隶了,连隐私都没有。
    有一天练球过后,查克·达利找我说:“联盟方面派人跟踪你,丹尼斯。”他们雇了个私家侦探,想要了解我离开球场后都在做些什么。我从未看到过这家伙,我根本不在乎。没人跑来跟我说:“哈罗,我是NBA请来的私家侦探。”我想他们不是这样干活的。
    我想知道是否他们搞这套就只有这么一次。在马刺队的时候,也是搞这种把戏的好机会。
    他们发现的某件事情必定会让许多人大吃一惊的。在NBA里有几个球员会在球赛开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重量训练?然后在打完四十八分钟的球以后又回到健身房里再做一个半小时的重量训练呢?联盟里有几个人会这样做?
    只有一个人会这样:丹尼斯·罗德曼。
    我在球赛开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些轻量的健身活动让自己放松。我喜欢让自己在上场的时候感觉很强壮,而不是很笨重僵硬。我会先踩机械脚踏车与跑步机让腿都活动开来,一边听着“珍珠果酱”的音乐,使头脑清醒。
    比赛以后我会做些举重等的健身活动,这样会有一段较长的恢复时间,比赛后第二天早上再来做健身所需恢复时间要长。我重复举重动作很多次,以便让上半身肌肉调和。打篮球的时候,敏捷是重要的一环,我可不想让自己变得笨重又迟缓。
    那名私家侦探看着我健身,可能觉得很讶异。不过这对他来说,必定是很无聊的工作。
    每支球队都应该看看罗德曼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公牛队与我签约之前就这样做了,结果怎样?他们决定签约要我。他们给我做为期三天的面谈,有点象是那种测试。他们找我从前的队友、教练、朋友谈话,做全盘性的了解。通常我带给人们的感觉不多,但只要肯花时间去了解,他们对我的观点会完全不同。
    大家都知道我深爱篮球。与九年前带着不平凡的过去进入NBA打球时相比,如今热爱篮球的理由并无不同。只是现在的篮球运动已改变了许多,变得唯利是图,而不在乎是由谁来打球了。因此我也决定要顺应潮流。
    马刺队的经营阶层有几位很保守又不懂篮球的人。帕波维奇看着我说:“嗯,他不是爱家的男人,他的形象不符合这支球队。”他们真是瞎了狗眼,不知道我正是这支球队所需要的球员。他应该站在那儿望着我这样说:“我们需要这家伙,因为他可以把事情做好。”
    我是篮球场上的掘墓者。抢篮板与防守就象把埋在洞里,没有人愿意把整个职业生涯奉献在这上面,所以请我来就是要做别人不愿意做的。要我得分,可以,我就得分。要我为球队做牺牲打,我也愿意,这正是我的职责所在,在球场上做每个队友的后盾。我支援大卫·罗宾逊,支援每个人,我承担阻力好让其它人能得分。若是看不出我的贡献,那就滚一边去吧。
运动生命是很短暂的。在一段短时间内可以得到许多——金钱、女人、知名度 ——然后都化为泡影。认为这些可以持续永久,是非常危险的想法,要提醒自己别这样想。任何一样都不能让人相信——金钱、女人或知名度,到最后这些都不会再来。
    当球员的运动生涯结束时,联盟根本不会管他。兄弟,当你被利用完了,每个人都不理你了。联盟在你能动的时候要你做战士,之后,他们就避不见面。他们会叫你去捡破烂。
    这种生涯就象跳入一座游泳池,潜进水中不知道有多深。第一次潜入的时候,它好象没有底一般,一直潜下去无边无际。然后你累了,起来休息一下,再潜下去的时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的头撞到池底了。
    问题是,你永远不会知道池的深度何时会改变。
    无疑的,这种生涯充满特殊的优势。若我还在达拉斯机场工作,就不可能与麦当娜交往了。可是知名度有好处也有坏处。
    球员梦想成为超级巨星,但又不想人们挤在身边要签名,不想去杂货店里迅速地买了东西就跑,或是拒绝人们要他在小纸片上签名的请求。人们也会记得这些事的,在他们成见的想法里,你一辈子都会是个驴蛋。你没办法改变他们的想法。
    城市与国宅里有数以千计的小孩子想着努力争取篮球奖学金,他们要利用这个离开那里。我会说很好,去争取吧。会有很多人告诉你,这是一个谎言,你是不可能这样就能离开的(编按:“恶汉”巴克利曾说过这话)。他们会说没人做到。他们有统计数字及其它等等,但我要说何不试试呢?我是这样脱身的,只要有人能实现这种梦想,孩子们就会跟着去追求。
    但若你要在职业篮坛出头天,就必须到大学里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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