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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庭外"审判"余秋雨-第1章

小说: 庭外"审判"余秋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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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远清    

  原没有准备写这本书,后因余秋雨发表了“法律苦旅”“圆满结束”的声明,撕毁他放弃侵权指控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再次攻击我研究他的“文革”写作是“造谣”和“诽谤”,这和他早先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中,把所有批评他的人归结为嫉妒,并把他们定性为和盗版集团相勾结的“文化杀手”的看法是一致的,因而我觉得有必要把“余古官司”的来龙去脉和一些内幕向读者作一个完整的交待。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余秋雨惹出来的一本书,或者说,是由他出题(起诉),我答辩。    

  记录这两位文人对簿公堂的精彩镜头和史料——尤其是写得像“文革”大字报的余氏杰作《起诉书》,可看出“文革”并非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用历史学的视角看,“文革”早已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从文化学角度看,‘文革’依然活着。因为‘文革’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它有着深远的封建文化的背景。”(1)余秋雨扬言官司要打它三年五年(犹如一位伟人讲的“文革”七八年又来一次),这本身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一场“小文革”。“余古官司”开展后,余秋雨仍不改当年人品和文风,继续嚣张跋扈,在答记者问时一会儿把我比作“杀人犯”,一会儿又把我比成“老纳粹”,这充分说明“文革”在地面消失后,已转化为余秋雨的精神潜流,这样才会有“罗思鼎”、“石一歌”语言暴力的复活。“这属于当代历史的活化石,正可以时刻警惕我们勿忘‘文革’,也没有什么不好。”(2)写这本书,也算是对当代中国文坛论争史,对余秋雨现象批判,对我乃至对至今仍生活在“文革”阴影中的余秋雨本人回顾反思历史的曲折,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都有珍贵的价值。    

  这次由文学与法律发生的所谓冲突,也是我后中年时期的一种人生记录。    

  在我心目中,此书是我文学道路上充满挑战性的年轮,是我及广大“支古谴余”的朋友所共同谱就的一支正义之歌。    

  写这类保留和总结中国文坛十大官司榜首(2002年)的思想文化资源的书,说难也不难。不难在于此系亲身经历,且官司才结束记忆犹新。难在资料的准确性问题。好在有众多清查材料和打官司期间写的日记为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而不敢说任何一件事都叙述得毫无误差,但自信本人严格遵循历史真实,决不敢有半点掺假的地方。    

  2003年年底,我在台湾出席“两岸诗学国际研讨会”期间,台湾远景出版公司发行人沈登恩先生亲自到我下榻的天成大饭店约我写此书。(3)我不敢怠慢,归来后就加班加点赶写,以至把为我植字的太太累得进了医院,整个春节都没有过好,真对不起她。    

  一旦写完,便有如释重负之感,好似完成了一张重要的人生答卷,兑现了一个为这场官司探索公众人物名誉权弱化问题的庄严承诺,其欣慰之情,是难以形容的。    

  在欣慰之余,好心的朋友却替我担心:    

  此书的出版会不会引来一场新的官司?    

  我在2004年2月到广西参加台湾作家杨逵研讨会期间,答《桂林晚报》记者刘春问时说过:    

  “事实和真理在我这边。如果余秋雨再告,除为促销此书做义务广告外,可再次证明作为一种精神文化的‘文革’,已无形地潜入他的灵魂和骨髓里。他如不食言把官司进行到底,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文革’问题再让世人重审一遍,这样将再次出现‘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让其又一次在历史法庭上充当被告。那时我又可以在余秋雨的‘拿出证据来’的催促声中,找到更多他在‘文革’中劣行的证据,那我就可以再写一本《庭外‘审判’余秋雨》的续集了。”    

  最后要说明的是,本书的编写,得到了著名学者于光远及著名作家董桥等人的支持,他们纷纷寄来了授权书,表示同意将他们的大作收入本书,但也有些作者经多方寻找未果,希望见到此书后与我能联系,以便寄奉样书和簿酬。我的通讯处是:430070湖北武汉市邮政70190192信箱。    

  2005年春节于武汉    

 注:    

  (1) 《“文革”进入了我们的血液》,《随笔》2003年第6期。    

  (2)邵燕祥:《否定不是抹去》,《文汇读书周报》1995年3月25日。    

  (3)后因沈登恩先生病故未出成。


序言目录

  自序: 一本由余秋雨惹出来的书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古远清)    

  一份并非当事人开的“黑名单”    

  余秋雨:从文化名人走向“拳击大师”    

  我为什么会成为余秋雨首选的靶子?    

  略施小计    

  成了新闻人物    

  请姚文元出庭作证    

  余秋雨把自己诉成被告    

  成了全球华文媒体关注的焦点    

  庭外“审判”余秋雨    

  致“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一封公开信    

  上书江泽民总书记    

  余秋雨:“拿出证据来!”    

  “脱光衣服显丑”    

  “政治历史大搜身”    

  余秋雨文革“悔过书”    

  预备庭上的初步交锋    

  打官司是“文化娱乐”    

  笔墨官司从海内打到海外    

  “密谋”起诉余秋雨    

  严肃而又宽容的孙光萱    

  被捏造的谎言所激愤的夏其言    

  周培松挺身而出    

  疾恶如仇的郑雪来    

  胡锡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现在开庭!”    

  美丽的文字陷阱    

  双方开始妥协    

  咬文嚼字的“调解方案”    

  数字游戏:十六万元等于一百元    

  海内外来信选登    

  余秋雨!你在撕毁和解协议    

  《借我一生》再掀风波    

  “大快人心事,秋雨输官司”    

  拿什么拯救你——文化商人余秋雨    

  都是文章惹的祸    

  论余秋雨现在还不能“忏悔”(古远清)    

  打开历史的黑箱——文革“写作组”探秘(古远清)    

  附:读古远清《打开历史的黑箱》(于光远)    

  余秋雨与“石一歌”(古远清)    

  文化名人传记也要打假——评“花城”版《余秋雨的背影》(古远清)    

  附:孙传钊先生的来信    

  撰写《“文革”鲁迅研究史》之难——兼答余秋雨的辩护士杨长勋(古远清)    

  弄巧反拙 欲盖弥彰——评《新民周刊》等媒体联合调查余秋雨“文革问题”(古远清)    

  附:余秋雨的逻辑(直夫)    

  看余秋雨告状    

  读了余秋雨的两篇自白之后(于光远)    

  又读了余秋雨的两篇自白(于光远)    

  正版中的盗版(左柏生)    

  我看“余秋雨状告古远清”事件(郑雪来)    

  余秋雨的“法律秀”(余杰)    

  五 问 余 秋 雨(郑雪来)    

  “狡猾”值多少钱?(陈鲁民)    

  余秋雨打官司:知识分子品格的严重弱化(郝雨)    

  余秋雨打官司的悲剧性解读(修仰峰)    

  略论余秋雨“告状”(谭大珩)    

  鲁迅为何不状告郭沫若?(袁良骏)    

  余秋雨涉嫌剽窃一例(金文明)    

  余秋雨事件分析(李美皆)    

  余秋雨的“苦旅”远没到头(慕毅飞)    

  朱健国的愤怒——“余秋雨自杀威胁传媒”新证据(刘伟)    

  无罪辩护    

  研究“文革”文学,何罪之有?(古远清)    

  答《羊城晚报》记者问(黄咏梅/古远清)    

  答《中国青年报》记者问(徐虹/古远清)    

  “请教”余秋雨(古远清)    

  答马来西亚《南洋商报》记者问(何雪玲/古远清)    

  “文革”已转化为余秋雨的精神潜流——答《青年思想家》杂志记者问(古远清)    

  我和余秋雨的论战背景——答《南方周末》记者张英(古远清)    

  打开历史黑箱    

  正视历史 轻装前进——读《余秋雨致余杰的一封公开信》(孙光萱)    

  附录:一篇讲真话的重要文章(董 桥)    

  余秋雨要不要忏悔?——“文革”中余秋雨及上海写作组真相揭秘(胡锡涛)    

  附:林彪、江青论批判“斯坦尼”    

  附:彻底批判斯坦尼选编说明    

  写“文革”回忆录不应为贤者讳    

  ——评胡锡涛《“文革”中余秋雨及上海写作小组真相揭秘》(古远清)    

  也谈“为文和做人的规矩”——余秋雨现象的一个核心问题(孙光萱)    

  和胡锡涛先生商榷“战绩”(孙光萱)    

  《借我一生》的两种记忆(张英)    

  余秋雨,你应当受到良心的责备    

  ——一位胡适亲属致余秋雨的公开信(胡子暄)    

  《借我一生》的“硬伤”及其他(古远清)    

  颇堪玩味的“闲笔”——余秋雨《借我一生》读后(魏邦良)    

  余秋雨论余秋雨(古远清)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一份并非当事人开的“黑名单”(1)

  在“余秋雨现象”讨论中,对余秋雨散文提出批评切中要害者,可以开出一长串名字:林贤治、朱大可、李书磊、易中天、胡晓明、周泽雄、古耜、刘洪波、杨早、东方生、裴文、高恒文……但他们均是一般意义上的批评者。真正成为“论敌”的,是触及余秋雨政治伤疤的学者,其中激起余秋雨强烈反弹乃至将其告上法庭的,有本人和肖夏林。    

  下面一份是并非当事人余秋雨开出,而是由张宾来编写后收入本书时由我修改补充而成的“黑名单”:    

  余开伟 湖南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编有《余秋雨现象批判》、《余秋雨现象再批判》。另写有《余秋雨是否应该反思》、《谁是文化杀手》等六篇文章,并和湖湘学人一起参与评选余秋雨为“中国文坛第一作秀高手”的活动。他和其他湖南文化人由此被余秋雨诬陷为与盗版集团有关的“文化杀手”,又称之为“中国最后一个法盲群落”。其与余秋雨的论战,被称为“二余之争”。    

  余杰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号称“北大怪才”、“大陆李敖”、“王小波第二”。他左手拿着一把正义的匕首,右手握着一支道德的手枪,凶狠地杀向所谓“文革余孽”、“才子加流氓”余秋雨,逼着余秋雨要“忏悔”。正如著名作家二月河所说:“余杰、余秋雨一个真‘捣蛋’,一个确实有‘蛋’可捣。”正因为在某一方面“捣”中了余秋雨的痛处,故引起余秋雨的强烈反弹:认为“这二十年来中国各地法院判决的大量诽谤案和侵害名誉权案,有哪件的严重程度超过他的笔下?”但余秋雨表示历史会原谅无知,重要的是“把他们背后的人抓出来”。因而决定暂不起诉他。余杰与余秋雨的论战,被称为“二余之战”。    

  孙光萱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原“石一歌”成员,后成为清查包括戴厚英、余秋雨等人在内的写作组文艺组副党小组长。从2000年4月起,以“见证人”的身份发表了《正视历史,轻装前进——读余秋雨致余杰的一封公开信》,得到京沪文化界的广泛赞同和认可;并通过对原清查上海写作组组长夏其言的访问,写了题为《夏其言没说过余秋雨“文革”中没有问题》的文章,从而揭穿了余秋雨利用上海大型媒体《新民周刊》弄虚作假的重要事实,一时广为传诵。这位“严肃而又宽容”的孙光萱,由此被余秋雨称之为“这个事件中唯一的一个所谓‘证人’”;是他的文章的发表,使“事情立即走向恶性”,并扬言发展下去,“下一个被告”就是孙光萱。    

  于光远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在“余秋雨要不要忏悔”的讨论中,先后写了《读了余秋雨两篇自白以后》、《又读余秋雨的两篇自白》等文,称赞古远清对“文革”写作组及对余秋雨的评价客观公正。余秋雨在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时,批评于光远利用自己“如此高的地位”发言,加深了对余秋雨现象批判的“严重性”,还攻击于光远违背了自己“反对伪科学”的一贯主张。    

  沙叶新 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系余秋雨挚友,后写有《“书生”及“梁效”评议》文章,不点名批评了余秋雨。虽然只寥寥数语,但显出敏锐的感觉和深刻的洞察力,其鲜明的批判立场,让余秋雨感到震撼。难怪余秋雨在自己的文集中多次谈及“剧作家朋友”对友谊的“背叛”,并称沙叶新为“沙警官”。对这位“昔日好友”衔恨之深,实为罕见。    

  黎焕颐 上海作家,《中国诗人》名誉主编。写有《戴厚英和余秋雨》、《余秋雨如何面对自己的“烙印”》,称余秋雨“是四凶在上海文化方阵帷幄中的主将之一”。因说得过于激烈,此言论在《新民周刊》发表《余秋雨“文革问题”调查》时,被放在《“批余文摘”》的显要位置中“示众”。    

  古远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所所长。2000年3月他在《文艺报》上发表《论余秋雨现在还不能“忏悔”》,因使用了打引号的“狡猾”一词,被余秋雨称之为“构成了整个侵权事件中性质最严重的焦点” ,而成为第一被告。《余秋雨与“石一歌”》,则充分体现了古氏善于作实证性研究的特点,因而招来“诽谤内容最具体”的恶名。又在《文化名人传记也要打假》、《弄巧反拙 欲盖弥彰——评〈新民周刊〉等媒体联合调查余秋雨“文革问题”》中,因对有关余秋雨的传记和报道进行打假,使余秋雨恼羞成怒,他在接见记者时竟说:如果古远清“自称‘学术’就可以逃避法律,那么连杀人犯也会宣称他在作‘心脏穿刺’的学术研究。”    

  王彬彬 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有“黑驹”之称。他借用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中的“文坛三户”(指“破落户”、“暴发户”、“破落暴发户”)一语做书名。这本由河南大象出版社出版的书,用犀利的投枪,呼啸的呐喊,把余秋雨与金庸、王朔这“文坛三户”(而非“三杰”)“帮忙与帮闲的三重唱”的文化人格做了淋漓尽致的解剖。他是李美皆文章出现以前研究余秋雨现象最系统、最深透,为文化媚俗把脉最具学理性的一位学者。    

  聂作平 四川作家,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独著的《“审判”余秋雨》。作者一再郑重说明:“这本书虽叫《‘审判’余秋雨》,但批判的并非他本人,而是近年来因为余秋雨的种种作秀而形成的‘余秋雨现象’。‘审判’二字,也绝非法律名词,而以予特定的文化解读——这就是审视和判断‘余秋雨现象’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化界意味着什么,它所负载的内涵是什么。” 此书假设了一位未然的作家,虚拟了一个庄严的“中国文学法庭”。在2000年10月9日,作家未然一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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