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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历史]一本神经 作者:茅十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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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又有人考证说这个玉兔其实是“御兔”的谐音,乃是玉帝送给嫦娥的礼物。而这也就解释了吴刚和嫦娥没有故事的原因:王母是母老虎出身,玉帝为了避嫌,肯定不能公开反对把吴刚派往月亮,但私下肯定威胁过吴刚,吴刚为了保住性命,根本就不敢动嫦娥一根指头。 
  当然,高明的政治家都懂得胡萝卜加大棒两手抓的道理,玉帝在威胁之后又施以利诱,将吴刚收买成了自己的手下。有网络野史家考证,那棵桂树起到了报警器的作用,玉帝与嫦娥相会之时吴刚在外面把风,一旦有人来就大砍树干,用斧声向玉帝报警。有这么一个哨兵在,众仙谁敢造次呢?天蓬元帅在天上混了这么久,居然还敢骚扰嫦娥,怪不得玉帝要从严处理。历史上人民大众一直对月亮上的故事比较关注,直至上个世纪还有“寂寞嫦娥舒广袖”、“吴刚捧出桂花酒”等佳句广为流传,想必人们就是从吴刚伐桂得到灵感,才在战争年代创造出“消息树”这一多快好省的通讯方式吧。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王母肯定对玉帝和嫦娥的故事有所耳闻,但有吴刚把风,每次都抓不到把柄,于是就派出探子打听消息。距今四五千年的成都三星堆遗址曾经出土过一尊栖有小鸟的青铜树模型,有学者言此树就是月中桂树。天宫里的鸟并不多见,排除掉大鹏凤凰等大个的,恐怕就要数太阳里的金乌和王母的青鸟。但金乌呆在白天的太阳里,进不了月亮,那么此鸟当属青鸟无疑。李商隐诗云:“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青鸟一直是王母的信使,去月亮打探消息属于它的本职工作范畴。 
  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玉帝找到除掉青鸟的办法很容易。因为月亮上只有这一棵树,只要让吴刚在青鸟来的时候不停砍树,青鸟就会一直受惊飞起,又找不到落脚的地方,时间一长肯定体力不支歇菜。三星堆时期桂树上还有青鸟,后来就没有了,估计就是因为不停地在空中飞给累死的。这招后来又被人民大众学去,五十年代“除四害”的时候,全国人民到处敲脸盆放爆竹制造响动,吓得麻雀不敢落脚,活活累死无数。 
  说起来这神仙们也挺累,就算贵为玉皇大帝,去找个小蜜也得整天提心吊胆,活得还不如八戒这个猪头痛快。你看,《西游记》第95回,为收服下凡为害的玉兔,嫦娥来到凡间,八戒可不管她是谁的马子,上去就一把抱住:”姐姐,我与你是旧相识,我和你耍子儿去也。”   
  嫦娥是风流寡妇吗? 附注   
  1一篇名为《西游记内幕》的网文对本文的研究颇有帮助,堪称填补了神经考古法的一大空白。由于网络反复转贴,此文作者已不可考。出于对作者的敬意,神经考古学会会长茅十七现授予他神经考古学荣誉博士学位,并对转贴不标明作者的行为表示鄙视。 
  2神话中还有嫦娥奔月后化为蟾蜍一说。如张衡的《灵宪》:“嫦娥,羿妻也,窃王母不死药服之,奔月。将往,枚占于有黄。……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 据古代农书记载,月亮圆缺和癞蛤蟆夜鸣求偶有密切关系,是古代农时判断的依据之一,因而,把月亮和癞蛤蟆联系起来是很有道理的。 
  在古人看来蟾蜍也并不一定是丑陋的象征,如“玉蟾金兔”的说法,“刘海戏金蟾”的传说,都没有丑化蟾蜍的意思。然而在现代人眼里,蟾蜍的丑陋足以使人起鸡皮疙瘩,不太容易接受美女变成癞蛤蟆的事实,茅十七考虑到本文的风月主题,也没有采取这种说法。 
  3 根据一些文献的记载,嫦娥背叛后羿并未完全是她的过错,后羿与洛神之间的一段婚外恋很可能就是他们婚姻破裂的导火索。 
  洛神,又称宓妃,相传为伏羲的女儿,渡洛水覆舟淹死,成为洛水的女神。在传说中,宓妃一直以风流成性的形象出现,成为历代文人意淫的对象。屈原在《离骚》中说“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曹植在《洛神赋》中形容她的美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追而察之,灼若芙蓉出渌波。”宓妃后来嫁给河伯为妻,然而河伯荒淫无度,虽有宓妃为妻,仍命各地百姓贡献少女。一天,寂寞的宓妃遇到了漫游河边的后羿,两人马上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河伯得知此事,非常愤怒,化身白龙前来捉奸,却被后羿一箭射瞎了眼睛。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官司一直打到天帝面前。虽然后来因为天帝偏袒后羿而平息,但嫦娥的心无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也许就是为此,才决定离开后羿的吧。 
  游侠小卢: 
  印象里好像给天蓬的惩罚并不包括托生为猪,好像是他急于投胎才进了母猪的肚子的,而且,似乎对他的惩罚并不算太重,沙僧只是打碎了个花瓶之类的东西就跟八戒同样的惩罚。 
  茅十七: 
  有网友举出沙僧失手打破琉璃盏被贬下凡之事,认为玉帝对八戒处罚并不太重,对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琉璃盏是天庭宝物,如果按现代法律量刑,《刑法》第324条第3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西游记》中的计算方式,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沙僧在凡间要劳动改造一千年左右。而对于八戒的骚扰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两相对比,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网友云横居士为此特撰《西游记刑罚考》,摘录部分内容于下: 
  茅十七兄分析得言之成理;自成体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天蓬元帅当时的行为应当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其本人描述:“见他容貌挟人魂,旧日凡心难得灭,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再三再四不依从,东躲西藏心不悦。”加上当时他一定带着钉耙(八戒自述“相携数载未曾离;伴我几年无日别”)。这显然构成了对被害人的精神强制。清代徐喈凤《会仙记》“一日丹忱以手戏之,素娥严拒不受狎。”这条被作为《汉语大辞典》“戏”条“调戏”义项的例句,可以给予我们合理的联想——试想在类似这种情景下如果还有武器在手边,肯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问题。 
  所以个人觉得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月亮上是玉兔、桂树都能被地球上凡夫看到的地方,姑且可以算作公共场所。 
  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换算方式,元帅应当在凡间服刑1825年以上,而实际上服刑少于孙悟空的500多年刑期。由此看来似不可谓重——至于打了二千,可能是参照英国殖民地法律中的笞刑(对犯非礼等罪的男性罪犯特别是少年男犯)。 
  特别是对照小白龙的死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诛”)——小白龙违反《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可用来比较其轻重。 
  另外卷帘大将的罪名应当是《刑法》第419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其当时其是在履行职务。 
  当然其实重罪轻判的典型是孙悟空,《刑法》第104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加上还有其他重大的盗窃和职务侵占以及暴动越狱等行为,却只在五行山下待了500年(实际上从王莽篡汉到唐贞观年间一共有600多年),按天庭时间折算下来只有2年左右刑期。就偷笑吧! 
  懒胖: 
  有一点反对意见:天上人间的时间折算。 
  显然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这方面的论述。但考虑到刑罚是对个人行为实施的惩罚这一基本原则,天上人间的时间应当是以受者个体体验为基准统一计算的。即天上1天=人间1天。打入人间应当属于流放或剥夺政治权利一类的追加刑罚。呵呵。 
  天庭显然不公,猪八戒不过是个未遂,就被发了下来还投成了猪胎(可以与宫刑或者龟溺涂面比照),而宝象国的奎木狼,通奸既遂,但不过是“收了金牌,贬他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带俸差操,有功复职,无功重加其罪。” 
  云横居士: 
  懒胖兄(我强烈怀疑这个名字有点讽刺我)关于时间的说法很有道理,我发现过这个问题;但没有上升到“天上人间的时间应当是以受者个体体验为基准统一计算”的这个理论高度。 
  关于奎木狼问题我有不同看法,通奸基本上不属于犯罪(可能有的国家地区的法律除外),也就是一个生活作风问题嘛!而且奎木狼基本属于一拷就复机的好同志。“那二十七宿星员,领了旨意,出了天门,各念咒语,惊动奎星。”“他听得本部星员念咒,方敢出头,随众上界。”   
  3、牛郎织女关系考   
  这几年西风东渐,中国人过洋节成风,尤其这个情人节成为年青人心目中不可错过的重大节日。到了这一天,成双的情人们要表演你侬我侬的肥皂剧,单身的光棍们则要抒发迎风落泪的小资情。有些老同志就看不过眼了,觉得他们崇洋媚外,于是寻章摘句,考证出中国也有情人节,就是牛郎和织女相会的七月初七,而牛郎与织女就是中国人忠于爱情的典范。 
  那么牛郎织女之间是不是真的忠贞不二呢?还是用神经考古法来考证一番吧。先来看看《太平广记》中的一个故事:   
  郭翰的艳遇   
  一个夏日的夜晚,太原一位叫郭翰的单身帅哥正在院子里乘凉。突然一阵香风刮来,一位PLMM从天而降,郭翰以为是神仙来下凡指示工作,赶忙下拜。谁知MM 说道:“我是天上的织女呀,单身太久心情不好,天帝让我出来散心,我听说你为人不错,所以就想托身与你。”郭翰当时一听这话都傻了,怎么会有这等好事?这时只见织女命侍女扫屋铺床,打开电风扇——原文说是“会风之扇”,估计和今天的电风扇差不多。然后织女与郭翰“携手登堂,解衣共卧”,只见她“柔肌腻体,深情密态,妍艳无匹”,与郭翰一夜欢爱之后,第二天早上凌云而去。从此以后,织女每天晚上都来和郭翰共度良宵,郭翰就问织女:“牵牛郎在那里?你怎么敢不理他独自出门?”织女不屑地答道:“有银河挡着,他怎么能知道。就算他知道了又怎么样,没什么可害怕的。”接着她用手爱抚着郭翰的胸脯说:“世人看不明白呀。” 
  后来到了七月七日的晚上,织女忽然不来了,几天之后才出现。郭翰知道织女去和牛郎会面了,心生醋意,故意问道:“相见快乐吗?”织女媚笑道:“天上哪能比上人间? 
  正因为感运应当这样,没有别的缘故啊,您不要忌妒。“这个”感运“的运大概就是”大道运行“那个运的意思,想来就是神仙们的考勤吧。郭翰又问: ”那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呢?“织女说:”人世中的五天,相当于天上的一夜呀。“ 
  又过了一年左右,一天晚上织女突然痛哭流涕,拉着郭翰的手说,上边给的度假期限到了,明天她就要回去上班。郭翰一听痛哭流涕,搂着织女整整一晚上没睡觉。第二天早上,织女和郭翰拥抱话别,互赠信物后腾空而去。后来郭翰相思成病,整天挂念着织女。 
  第二年到了约定的日子,织女果然派以前来过的侍女给郭翰送信,信中有两首诗。其一曰:“河汉虽云阔,三秋尚有期。情人终已矣,良会更何时?”其二曰:“朱阁临清汉,琼宫御紫房。佳期情在此,只是断人肠。”那意思大概就是我爱你,但我们再也见不了面的意思,如果想再深一步感受诗意的话,推荐同时播放惠特尼·休斯顿的《I‘ll always love you》。果然从此以后,织女就断绝了音讯。但郭翰却痴心不改,所有人间丽色都不放在心上,后来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原因,才勉强结了婚,婚后生活很不幸福,整天和老婆吵吵闹闹,最后反目成仇。 
  从这个故事来看,织女对牛郎已经没什么感情了,七夕只是例行公事,见完面马上又去会小白脸。要是按人间五天天上一日的说法,织女在天上的时候一天要下去五次和郭翰过夜,郎才女貌、豺狼配虎豹,此言自古不虚也。   
  牛郎如何失去织女的心   
  按流传已久的说法,牛郎原先是个贫下中农,趁仙女们下凡的时候偷看她们洗澡,顺便偷了织女衣服。织女回不了天宫,就和牛郎一起生活,并且生下一对儿女。这故事要放在今天肯定没人信,别说天庭总统的女儿了,就是凡间一个小县长的女儿也没嫁给农民工的。不过织女在天宫整天足不出户织云锦,估计没见过几个异性,情窦初开之时碰上浓眉大眼膀大腰圆的牛郎,这凡心不由得就动了。后来王母娘娘听说这事。一百个不乐意,好好的高干子女嫁个农村户口的,这怎么行!于是亲领天兵天将,把织女抓回天宫。牛郎一路追来,眼看就要追上,王母娘娘拔下头上发簪一划,于是一道天河横亘眼前,把牛郎和织女分隔两边。自此之后,只许牛郎与织女每年七月七日在鹊桥上相见一次。说到这里插一句,古代人心眼比较实,神仙也不例外。要是放在今天,王母完全不用这么费劲,关照天宫门口的保安四大天王一句,紧抓流动人口管理,没有暂住证的人一概送到救助站遣返,牛郎虽然名字比较牛,但他再牛不也连农民工也算不上吗? 
  俗话说时间和距离是爱情的杀手,织女独守空房,一年到头只和牛郎见一次面,时间一长感情肯定会变淡。织女本是天上地下有名的美人,《淮南子·俶真训》里有段话,相当于神仙版的《我有一个梦》,讲当上神仙后会非常之爽,到底有多爽呢?书里举的例子是:“使风雨,臣雷公,役夸父,妾宓妃,妻织女,天地之间何足以留其志!”织女要是当老婆的话,宓妃也只能当小妾,这宓妃可不是普通人,她就是那个“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洛神,可见织女的魅力。这样一位单身美女在天上,肯定少不了神仙们众星捧月般的待遇,这些神仙们什么没有什么不会?那是牛郎这样一个傻小子能比的,织女眼界一开,牛郎肯定玩完。《艺文类聚》引《续齐谐记》说,有位神仙告诉他的弟弟:“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其弟问:“织女何事当渡河?”答曰:“织女暂诣牵牛。” 
  有人解释这段话,说是诸仙回到天宫祝贺织女牛郎相会,我看不像,年年都有的事情,牛郎又身份低微,那有值得众仙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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