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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彪悍公主记 作者:天下夏天(晋江2015-05-12完结+番外)-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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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趣一向是负责公主的安危。
  她就是给公主收拾烂摊子的。每次这种不确定的事都要她出马搞定,哎,真是能者都劳啊!书香在心里喜滋滋地想道。
作者有话要说:  

  ☆、男宠常嫣

  常嫣如愿留在了公主府,作为一个男宠的身份,住在了公主府的偏僻后院。
  本来李姑姑还想着安排他住进客房,可是常嫣怕被赶走了小命不保,死皮赖脸地非要住进后院,公主又没有反对,李姑姑也只好随了他的意。
  常家往上数,三代都是种田的,相貌不粗俗,但也说不上多好看。也许是常嫣的哪位先祖是个美人儿,后来子孙流落民间,面貌也渐渐地变得平凡,然后就出了常嫣这个例外。
  常嫣小时候还挺让人喜欢的,等到三、四岁的时候,眉眼精致地如同仙童一般,他的爷爷就蹲在门口叹气说:这孩子长得太出众,恐怕这辈子要吃不少苦头,儿媳妇要看严一点,别让孩子被拐子拐了去,就算这样,家里怕也保不住。
  可是过了两年,不等他被拐子拐走,就赶上了天旱不雨,乡下闹起了饥荒,家里不得已,把他卖了出去。
  他那时候已经懂事了,还记得娘抱住他流泪,爹摸着他的头说:
  “是爹对不住你,二狗子,以后你自己要好好的。”
  然后,他坐上车,与其他孩子们一起抱头大哭了一场,离开了那个他出生的地方。
  五、六岁的孩子,有的记事早,有的记事晚,他不算聪明,属于后面那种,等到他被倒手卖了好几个茬儿,来到一个华丽的大屋子里,他早就忘了他出生的地方在哪儿,忘了他家是什么模样,只隐约记得似乎很穷,他有好多兄弟,然后家里没吃的,他就被爹卖了。
  从住进大屋子、穿上漂亮衣服起,他就开始被人侍候,每天学习礼仪、抚琴、习字等等,过得像个大少爷。就连早晨洗脸,都由小丫头给他把热毛巾拧出来,老鸨生怕他自己拧,会把手指头拧粗了,就不漂亮了。
  他懵懵懂懂地,学会了读书,习字。
  他一直觉得他过得挺好,吃得好,穿得好,就是学东西辛苦些,好多人目光灼灼地朝他身上瞄。
  他是真的不知道旁边屋里的大哥哥为什么偶尔会那么绝望,还想偷跑出去,结果几十板子下去,被打了个半死,赏给了那些打手们享用,给他们这些小公子们做出了深刻的示范——这辈子千万别想着逃跑,只怕会生不如死!
  所以,他不会跑,他还要待在这里享福呢!
  直到那一天,有一位比他大的公子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轻声说了两个字:
  “男宠。”
  他挺好奇地去问别人。有人嘻嘻哈哈一通,有人正经八板地跟他解释说,男宠就是伺候人的。他苦恼地说:是像伺候他们的小丫头一样吗?他要是做不来怎么办?旁人哈哈大笑:你先放宽心,等你长大了,自然就会了。他小心地问:如果就是不会,做错了怎么办?那人笑道:你这个小傻子呦,以后有人教,你怎么会做不来?
  他十一、二岁上才开窍,似乎睡了一觉,突然就明白了。老鸨还惋惜地看着他说:唉,本来看他像块璞玉,还想着再过两年,就送给长公主亲自调、教呢,这懵懵懂懂,初通情/事,满含恋慕,自然害羞的模样,年纪大的公主们最喜欢了,谁知道他竟然自己开了窍!
  他倒是觉得开了窍挺好的,多学点东西,将来能更好地服侍公主。对了,他早就不叫二狗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常嫣。
  他既然知道了自己是男宠,就要多多学习,不仅跟着先生学,跟着哥哥们学,还努力发奋多读书,跟着前辈们学,立志要当天下第一男宠,最受公主宠爱的那个。他每次这么说,老鸨看他的眼睛就开始发光,就像看着一堆金山、银山、宝石山。
  当然了,他在大宅子里也是最受宠的,几乎所有人都喜欢他!要不怎么那多人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呢!当然了,如果一直盯着他,影响了干活,老板就会抽他们一顿,他们就会老实几天。
  他看书的时候,发现书上的男宠有好下场的似乎不多。比如说和他名字比较像的那个叫韩嫣的,那人太傻,结局不好。
  你说,他既然被皇帝喜欢,就老老实实地讨好皇帝呗,结果非要得罪太后,找着那个和皇帝同母异父的姐妹,送进宫去享福。这揭人的短,还能捞着好?这不,被太后赐死了吧!估计他临死前也想明白了,那个后悔啊,就干脆自个儿服了毒,死翘翘了。
  常嫣看完这段,不喜欢,就撕下来,放嘴里嚼巴嚼巴,吐出来扔了。这本书是托人从外面带来的禁/书,看到哪儿毁到哪儿,这样比较安全。
  唔,那个叫龙阳君的,下场就不错,要跟他学习。龙阳君不仅明目张胆地吃醋,还地位稳固,即使新王继位,也不敢动他。这才叫本事!
  嗯,这段得留着,回头藏起来,有空再看一遍,他是怎么做的。
  龙阳君在钓鱼的时候哭,王问:有何不安?他说:我喜欢大鱼,王喜欢美人,四海之内,美人甚多,若是来了更美的,怕我就像小鱼一样,被王舍弃了。王甚怜之,道:有敢言美人者,诛他九族!
  看,事情完美地解决了!
  总结一下,龙阳君有什么优势呢?
  首先,他会哭。所以,常嫣决定,自己一定要学会这个,还要超长发挥,不仅要学会哭,还要学会笑,不管是楚楚动人地流泪,还是爽朗地一笑,不同性格的不同姿态,他都要努力学会,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讨得公主欢心。
  其次,他还会想。如果不是他想的多,怎么会把鱼和美人联系起来啊。所以,常嫣开始锻炼自己,一定要多思考,从很多个方面分析问题,能把不相关的事联系起来,也能把相关的事情分开。
  最后,他很能说。能把王打动,这是怎样天花乱坠的口才!所以,常嫣决定,自己一定要学会巧言善辩。他开始锻炼自己的能力,每天把身边的人都烦的够呛,因为他说个不停啊!
  结果,他的变化太突然,引起了老鸨警觉,直接把他藏在枕头底下的书找了出来,问他是谁偷着给他看的。
  他模样乖巧地说了,是打手的头儿王老六给的。
  老鸨气得简直要发疯,直接把那个经常目光灼灼偷看常嫣小美人的王老六打断了腿,扔出去了。
  ——这个好色鬼,简直是要带坏他的心肝小宝贝儿呦!
  幸好常嫣人老实,没有受他勾引,还在好好学习。为了让常嫣更上一层楼,老鸨安慰了他一番,还给他引荐了一位贵人。
  那位贵人和他一起分析了一下八公主的特点,反应,以及他的种种应对等等,很是满意,然后秘密地交给了他一个大任务。
  据说,只有最最出色的男宠才能接这个任务。然后,他被人喂了毒/药,被莫名其妙地威胁了,还让他趁机逃跑,想法去公主府,并且留在那里,定期给他们送消息,否则不等毒发,就杀了他。
  那个被贵人留下来威胁他的黑衣人简直都要哭了!因为他怎么都不肯逃跑啊!
  黑衣人第一次开始怀疑主子的眼光——
  这,这就是主子精选出的最漂亮、最聪明、反应最快的男宠?这么傻的人打入敌人内部,会不会轻易被策反呦!对了,他还很固执,老鸨说不让逃跑,他就不肯按照主子的计划假装逃跑,这么固执的人怎么会轻易投敌呢?嗯,主子的眼光肯定没错!
  对于常嫣来说,自从出了王老六的被打断腿的事后,似乎人们看他的眼光变了。他也老莫名其妙了。人们怎么老是变来变去的,就跟那个神经病一样的黑衣人似的,那天晚上,他还没有吃晚饭呐,就非要让他逃跑,他不跑,就要杀他。没法子,他就真的跑了,正好遇到了公主的马头。他受到惊吓时,正好看见了和画像上一模一样的公主,然后,他就再也坚持不住,倒了下去,顺便用最后的意识,摆出了个最好看的姿势,摔倒下去。
  以上,就是常嫣的来历。
  他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很像美人蛇,其实内心很纯良,但总是莫名其妙能做出伤敌无数的举动的,真正有毒的美人蛇。
  李姑姑出生显贵,如果知道他的出身,肯定会看不起他,但是因为不知道,所以礼貌周全地给他安排了住处。
  目前,常嫣住的地方很好,很华丽。
  因为他平安留在了公主府,所以,当月的解药很快地送了来,他被要求了完成第二个目标——接近公主,时间为一个月。
  但是公主哪里是那么好接近的,所以,他在那一晚疼得死去活来。解药于第二日送到,黑衣人威胁他,必须要做到,否则就让他活活疼死。
  常嫣被逼到了绝处,他开始行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计策三

  常嫣沐浴更衣,将周身上下收拾得干净整齐,然后描眉傅粉,佩上香包,拿起折扇,向花园走去。
  果不其然,有好相貌,就是无往不利,那名侍女说的没错,公主果然在这里。
  在萧萧的落木下,一位翩翩少年郎缓步行来,绿鬓朱颜,宛若仙人一般。
  “拜见公主殿下。”他俯身拜道。
  然后,他便看见那绚丽若花的裙摆在他面前闪过……
  半晌后,有好心的侍女提醒他,他这才灰头土脸地爬起来,暗自叹气。
  既然美色迷之不可,那就用第二计!
  “公主,这是常嫣公子送来的养身茶。”书香端过来,说道。
  “唔,赏你了。”低头书写着什么的骄阳公主,头也不抬地说道。
  后来,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嘱咐道:
  “去验一验有没有毒?”
  “是,公主。”
  等了半晌,还没有受到传召的常嫣公子渐渐地打了蔫。又等了好半天,还是没有人来,所以,他只好不甘不愿地回去了。
  温情惑之,这一招也行不通!既然不想这个月再那么痛了,那么便……
  这一日,骄阳公主在花园里正在观赏那一盆罕有的绿云出岫的菊花,就听见不远处有个少年的声音高喊道:
  “公主殿下,草民常嫣有一事相求!”
  骄阳公主微微蹙眉。
  李姑姑连忙请罪,说没派人看好常公子,让他扰了公主观花的兴致。
  公主道:
  “无妨。”
  她招了招手,常嫣公子便喜滋滋地跑了过来。
  “何事?”她和颜悦色地问道。
  常嫣公子偷看了她一眼,觉得她现在心情很好,所以大着胆子说道:
  “公主看我相貌如何?”
  “甚美。”公主言道。
  “上天赐我美貌,我愿常伴公主左右,愿公主常得欢颜!”常嫣公子说道。
  “天下美男子不计其数,我又何必选你伴我左右,你有何用?”公主挑眉问道。
  “这个……”常嫣支吾了一下,最后蹦出来几句话道:“我平生唯有一愿,愿做公主裙下第一男宠,请公主应允!”
  李姑姑看他的眼神马上变了,带着些嫌恶。大宫女们看他的眼神里饱含着警惕。
  公主慢悠悠地抚摸着那朵罕有的绿菊,气定神闲地问道:
  “第一男宠?你有何本事?”
  终于能切入正题了!常嫣心中一喜,一本正经地禀道:
  “我会笑,会哭,还能笑得好看,哭得漂亮,能为公主解闷。”
  “呃……”骄阳公主一愣,忍住大笑,勉强问道:“只有这个吗?”
  “我还擅长多思,能言善辩。”常嫣禀道。
  “唔,这个倒还有点用处。”骄阳公主颔首,“那你就将你以往的经历详详细细地讲上一遍,为我解闷。”
  “是。”常嫣领命。
  随即,他便从他小时候离家开始讲起,既讲得生动有趣,又将过往讲得清楚明白。
  “那个要买我的人抬起我的下巴,细看了看,很满意,就让我洗干净了脸,换了一身簇新的衣裳,给另外的人看。那个人摸了摸我的脸,又看了看我的手,命我走了几步,点点头说道:‘此乃天生尤物!’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住大房子,有丫环侍候。所以,我一直觉得那句话很神奇,有时候做梦都忍不住念叨几回。我觉得就是那句话保佑我,让我享了六、七年的福。”常嫣嬉嬉笑道。
  近旁的侍女中传来了隐忍不住的低笑声。公主也有些忍禁不俊。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他貌美,他低贱,但是他坦然,脸皮厚。这样的人,还真是有趣呢!
  更有趣的是,他在讲述的过程中,很自然地绕过了他受过的苦。能强忍了一夜毒痛发作,而没有自杀的人,自然是有几分本事的。
  常嫣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直到天色晚了。公主兴尽,想要回屋。骄阳公主瞥了他一眼,说道:
  “我要走了,你还有何话讲?”
  常嫣愣了愣神,他偷看了公主一眼,果然见她有些不耐烦了。
  “我要走了。”要走?听她的语气,这意味着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不会再见到公主,否则,公主不会以此语作别。
  想起那毒发时的剧痛,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
  “草民恳请能在一月间多多见到公主!”
  “大胆!”墨趣喝道。大胆草民,竟敢奢求公主的喜爱,打探公主的行踪,限制公主的举动!
  骄阳公主却摆摆手,问道:
  “为何?”
  “因为不能常见到公主,黑衣人不给我解药,我就会毒发。”常嫣可怜兮兮地小声回禀道。
  站在近前,听到此话的李姑姑和两位大宫女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是被安插/进府的探子?他这么轻易就说出来了?是否有诈?
  “毒发很疼的!”常嫣又补充了一句道。
  “唔,你随我来,”公主此时终于忍不住微微地笑了,“再将此事详详细细地讲上一遍。”
  “好。”他欢欣地应道。
  ——对于常嫣来说,如果这个月不能经常见到公主,那么就会毒发,疼得死去活来。好不容易有机会见到一次公主,若不把握机会,也许这个月就疼死了。如果黑衣人发觉自己没用,那么即使疼不死,也难保不被杀死。起码,他得保证自己能活过这个月吧。至于“忠诚”,呵呵,他一个小小男宠,需要那么高尚的东西吗?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每个月那几天,肚子疼嘛,哈哈,你们懂得,所以,今天字数少了点,请见谅啦。

  ☆、狼崽子

  今年的千秋节,没有什么新花样,皇帝最宠爱的还是当初的舞嫔。当然了,她现在又升了品级。只不过,皇后技高一筹,先向皇帝为其请封,连升两级,为庶三品的最末,妩修华。
  后宫升为三品的娘娘,就可独领一宫,抚养皇子。
  这样,既把她的品级压到了最低,又可抽调走贤妃手中有一健康皇子的助力。连升了两级,皇帝也还算满意,妩修华也不能不识相,在皇帝那儿哭闹。皇后娘娘可谓是深谙众人的心理。
  贤妃娘娘紧紧地绞着手里的帕子。
  ——哼,看她那欢天喜地的样子,白眼狼!独领一宫,抚养皇子,听着倒是好听,也不怕养不住?
  当今圣上共有十五位皇子,康泰元年,早夭了五位皇儿。有一位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没有出生,就莫名其妙地滑了胎。那时候,男婴已经成型。那位妃子是皇帝的宠妃,最后急怒交加,疯了。
  圣上心痛不已,还亲自为其起名,叫做熙儿。
  贤妃娘娘不敢肯定,皇后和婉妃有没有趁机出手。毕竟,当初的那位宠妃,气焰很是嚣张,有时候,对皇后和二妃都丝毫不留情面。所以,如果有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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