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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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我儿子好棒!”
林旭揉揉墩墩的脑袋,把盘子洗刷干净,然后抱着这小家伙和沈宝宝一块儿下楼,开车直奔南三环。
车上,沈宝宝捧着手机,不断的回复着父母、亲戚、以及朋友们看到那条朋友圈动态后发来的消息。
“怪不得大家都在朋友圈里报喜不报忧呢,我都想拉个群告诉大家我胃没事了。”
尽管她已经发动态告知大家身体美食,但亲戚们依然发来消息问是怎么回事,顺便再推荐点儿养胃的食材。
“大家关心你嘛,难道不比发个动态出来就几个做微商的同学点赞强?”
林旭一边开车一边安慰自家宝宝。
而墩墩则是独自趴在后座上,认真玩着一个猫薄荷和廖天木做成的棒棒糖,像极了上班路上坐在后排点上一根雪茄的大老板。
来到南三环的胡同里,沈国富的宾利已经停在了门口。
今天中秋节,他要接老太太去别墅那边,因为中午亲戚们就过来走动了,这个小四合院坐不下那么多人。
来到院里,沈国富和韩淑珍正拿着塑料袋拣拾地上掉落的梧桐叶。
这些叶子还没干透,踩上去会有点滑,所以要捡起来,免得沈老太太不留神踩上滑倒。
见到女儿进来,韩淑珍停下了捡拾的动作:
“咋回事啊?要不抽空去做个胃镜?”
一想起做胃镜的痛苦经历,沈宝宝就断然拒绝:
“不要,我就是昨晚吃凉拌黄瓜吃多了,吃完没消化就上床睡觉导致的,哪用得着做胃镜啊……”
说完,她从地上捡起一片相对完整的梧桐叶盖在了墩墩的脑袋上:
“哈,打伞的小墩墩。”
墩墩抬起爪子把树叶扒拉到一边,嘴里还发出不满的呜呜声,看得韩淑珍心疼的将墩墩抱在怀中:
“你个死丫头,就会欺负墩墩……说多少次了睡前别吃太多,你就是不听,回头我拿几个片子给你看看,你就知道睡前乱吃东西的危害了。”
见到女儿还有心思欺负外孙,韩主任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晚上吃东西这件事还是要注意的。
现在年轻,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胃会变得越来越脆弱,睡前尽量不要增加胃部负担。
沈宝宝嘟囔道:
“我知道呀,可是旭宝做的黄瓜拌油条真的好好吃欸,妈你看图片,不信你不心动。”
她拿着手机把昨晚拍的图片展示了一下,韩淑珍觉得确实挺诱人的。
一旁的沈国富凑过来看了一眼:
“这能好吃了?我一点都不信,老婆你别听悦悦瞎说,她绝对是哄你的。”
韩淑珍将墩墩扛在肩头又看了两眼,有些迟疑的说道:
“看着还行……小旭,这真的好吃吗?”
沈国富说道:
“你问做饭的,他肯定说好吃啊,这样吧,我去胡同口买几根油条,好不好吃吃咱尝尝就知道了。”
说完他隐蔽的冲林旭眨了下眼。
好女婿,该你打配合了。
林旭忍住笑,冲韩淑珍说道:
“这是我们老家的一种吃法,悦悦觉得好吃,妈要不您也尝尝吧。”
韩淑珍心动了,冲沈国富说道:
“你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少买两根咱尝尝味儿就算了……本来说好在家吃三明治的,你非得来喝粥,这下别说减脂了,还增脂呢。”
“放心,我就买两根尝尝味道,不会多买的。”
成功!
沈国富也不拣树叶子了,把塑料袋往地上一放就忙不迭的向外面走去。
这种事儿原本应该林旭代劳的,但他不敢。
因为不确定老丈人想吃多少,所以干脆就让他去买吧。
走到厨房门口,一股诱人的米香味儿便从里面飘了出来,迈步进去,灶上的砂锅里正小火熬着米粥呢。
旁边的灶上放着大号的三层蒸锅,里面应该蒸了馒头,因为林旭从锅盖缝隙中跑出的蒸气中闻到了馒头味。
这会儿沈老太太正在切咸菜丝,林旭看到后当即说道:
“奶奶,让我来吧,这是要炒芥菜丝吗?”
“对,你爸嘴馋,小时候最喜欢吃热馒头夹着咸菜丝,今天好不容易赶上了,就炒一点尝尝。”
林旭洗洗手接过了菜刀:
“我来就行,您不用管了奶奶。”
要是不会做饭也就算了,自己会做饭,哪能再让老人家劳累呢?
他麻利的将芥菜切成细丝,切好后捏起一根尝了尝,齁咸齁咸的,便接了半盆清水,把这些芥菜丝倒进去浸泡。
这类咸菜咸味重,烹制前需要反复淘洗好几次。
这样炒出来的咸菜味道才会更好。
浸泡的时候,林旭切了一些爆锅用的干辣椒和葱丝,接着又切了半个洋葱,这是中和咸味用的。
这会儿灶上的馒头已经蒸好。
林旭把火关掉,让锅里的馒头再虚蒸两分钟,然后掀开锅盖,把里面的馒头用夹子取出来放在筐里。
第一层全都是馒头,第二层则变成了用面粉和巧克力面做成的花卷。
至于最下面,则是用葱花蒸的油卷。
不过沈老太太蒸的油卷跟平时见到的不同,这些咸卷抹了酱油,散发着浓郁的酱香味,像是肉卷一样。
“你爸小时候嘴馋,见人家蒸了肉卷也想吃,但咱买不起肉,就抹点老抽假装放了肉,算是糊弄孩子的。”
见孙女婿一脸好奇,沈老太太笑着解释了一句。
老丈人的经历要是写出来,绝对是一部非常牛逼的逆袭史……林旭心里感叹一声,随即问道:
“奶奶,您想不想吃肉卷?想吃的话回头我给您蒸点儿。”
“你们不用管我,我啥都会做,不想做了去别墅住着也行,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
馒头花卷油卷全部盛出来后,林旭把锅端下来,放上炒锅,再将水中浸泡的芥菜丝换水淘洗两遍,盛到筐里开始控水。
一切准备就绪后。
开火准备炒制。
锅里放油,烧热油把干辣椒和葱丝倒进去,煸炒出香味。
干辣椒的干香味能让芥菜丝变得更美味,所以要尽可能的煸炒一会儿,把辣椒的香味炒出来。
香味出来后,将芥菜丝倒进锅里,开始翻炒。
炒这种菜品得有耐心,一定要将食材中的水分炒出来,让芥菜腌渍时的发酵味儿完全挥发出来,这样芥菜丝才够香,才更美味。
正忙着,沈国富提着一袋子油条和几根黄瓜走进了院门。
一边往厨房走一边嘟囔:
“孙二伯真是客气,见我要油条,不由分说就装了这么一大兜子,你们说气人不气人,这可咋吃啊……”
韩淑珍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买少了,却没想到会提这么一大兜子。
她似笑非笑的问道:
“真是孙二伯给的?”
“真是,没要钱,还让我再等等拿点糖糕菜角呢,我没要。”
韩淑珍太了解自己老公了。
她问道:
“没要钱,那要别的东西了吗?”
沈国富老脸一红,有种把戏被拆穿的感觉,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孙二伯那么客气,我从车上给他拿了根雪茄……”
啧,这算是破案了。
韩淑珍无奈的看了自己老公一眼,车上的雪茄一根四位数,买台电瓶车绰绰有余,怪不得这些油条不要钱。
要计较起来还得倒找钱呢。
不过跟孙二伯没法计较,以前悦悦上小学初中时候,家里过得紧巴,孙二伯经常给她菜角糖糕吃。
都是老街坊,别的帮衬不上,给孩子点吃的还是没问题。
现在别说给一根雪茄了,哪怕给一盒韩淑珍也不会说什么,但就是这么多油条……节前那些减脂餐算白吃了。
“我就尝尝味儿,少吃点,绝不吃多。”
沈国富一边做保证一边提着吃的进了厨房,刚进门就从袋子里捏出一根油条,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小声说道:
“小旭,赶紧尝尝,这油条炸得酥香酥香的,刚才在路上我连着吃了两根都没吃够,这味儿是真的绝……”
林旭笑着说道:
“这种油炸食品您还是少吃点吧。”
锅里的芥菜丝刚开始炒的时候水分大,油脂全都被吸走了,甚至还稍稍有些粘锅,但炒着炒着,随着水分的减少,锅底会有油脂渗出。
这时候把洋葱丝放进去,继续翻炒。
一定要炒到芥菜丝表面油润,并且锅底的油脂变得清澈为止。
只有油脂变清澈了,才说明水分已经大量减少,芥菜丝也已经被彻底炒透。
往锅里放入两小勺中和咸味的白糖,再淋入一些让芥菜丝更有食欲的酱油,翻炒均匀,把白糖炒化,酱油炒匀。
这种情况下芥菜丝才能出锅。
“嗯,真够香的啊!”
沈国富把手中的油条吃完,又拿起一根,顺便用筷子夹了几根芥菜丝送进嘴里,对林旭的手艺赞不绝口:
“好吃好吃,这芥菜丝炒得可真美味……这玩意儿炒好了,可比辣椒油还费馍呢。”
林旭把炒锅洗一下,随即把黄瓜洗净拍了,再切几根外皮还酥的油条,用蒜泥辣椒油等调味品一拌,顺便再撒一大把奶奶做的油炸花生米,这道下酒又下饭的黄瓜拌油条就做好了。
这时候米粥也已经熬好。
沈老太太把青菜下进去,搅拌几下,然后关火端下来。
米粥的温度很高,而且降温也慢,余温足够把青菜烫熟,同时还能让青菜的清鲜味儿留在粥里。
一切准备妥当后,全家坐在梧桐树的石桌周围开始吃早饭。
“妈,就是这道菜害我胃胃不舒服的,您可要替我报仇呀!”
韩淑珍无奈的瞪了自己闺女一眼。
大过节的乱说什么?
幸好是在这边,要是你姥姥跟你姥爷听到,又该教训我不会教育孩子了。
她吐槽女儿一句,随即夹起一块油条尝了尝。
诶……
这味道还真不错啊。
平时吃油条油饼时候有蒜瓣就着就很美味,现在油条沾上蒜香味的调味汁,味道更加突出,蒜味还中和了油条的油腻感。
另外喧软的油条碰上清脆的黄瓜,不管口感还是味道都有着强烈的对比。
吃完再来一颗香酥的油炸花生米,怪不得女儿会吃多呢,这味道就是好。
林旭拿着一个馒头,学着沈国富的样子从中间掰开,夹一些色泽油润的芥菜丝进去,这么咬一大口,吃起来真是过瘾。
吃完后再用勺子舀一点清鲜美味的青菜粥送进嘴里。
温暖的感觉从嘴里一直滑落到胃里。
舒坦!
这感觉真是太舒坦了。
“奶奶,您这青菜粥熬得真是一绝,太美味了,回头我得跟您学一下。”
林旭原本以为青菜粥嘛,怎么也赶不上皮蛋瘦肉粥的味道,但尝到后才发现,自己想错了,这简简单单的青菜粥,不管味道还是口感,都无可挑剔。
他用鉴别之眼看了看,系统的评级居然是完美级。
这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沈老太太笑呵呵的说道:
“这没好啥学的,把米泡一下放砂锅里小火煮就行了,只要煮得时间够长,米粥自然就会好吃。”
老太太熬了一辈子粥,不觉得有啥好学的。
几十年来一直都是这么熬的,也一直都是这么吃的,米粥、咸菜,再配上窝头或者馒头,这不就是一顿很平常的早餐吗?
沈国富端着粥碗吸溜着喝了一大口,嗯,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他三两口将手中的馒头吃完,随即看着林旭说道:
“小旭,今天家里客人多,一些不长走动的也会过来,到时候你可得做一道大菜给大家开开眼啊,最好是没听说过的那种。”
韩家那边的亲戚都是高知,本科在家都没话语权的那种,所以好几个亲戚都老拿高中学历的沈国富说事儿,嫌他没文化。
记仇的老沈打算让女婿做一道冷门菜反击回去,看到底谁没文化。
大菜?
还得是没听说过的?
林旭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菜的身影。
既然如此,就把那道好多人连名字都念错的冷门高端川菜做出来吧!
第二百八十九章 一道颜值与味道并存的高端川菜——雪花鸡淖!
吃着美味的早饭,沈宝宝完全忘了胃不舒服这回事。
她拿着一个油卷,就着咸菜和黄瓜拌油条吃得不亦乐乎,吃一会儿再捧着美味的蔬菜粥吸溜着喝一大口,把耿直不做作的燕京大妞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旭宝,你刚刚说要做的菜叫啥名字来着?”
“雪花鸡淖(nào)。”
“闹?闹腾的闹吗?”
林旭原本以为自家宝宝就是开玩笑活跃气氛,但看到老丈人和岳母也一脸好奇,便把这个字写了一下:
“这是泥巴的意思,就是把鸡做成雪花一样的泥状。”
一听这话,沈国富当即一拍桌子:
“就做这道,今儿我看大舅哥他们还敢不敢嘲笑我了,老婆你可别通风报信啊,今天非得整整他们。”
他出身贫寒,在那个年代能高中毕业已经很不错了。
不过跟全家都是高级医生的韩家相比,差距多少有点大,遭受白眼也很正常。
这些年来,老沈一直憋着一口气呢。
现在,反击的机会终于来了。
不信那群穿白大褂的医生能准确喊出那道菜的名字,更不信他们能读对这个淖字,八成跟自己一样,会读成zhuó。
哼哼,到了那会儿,就把没文化三个字还回去。
饭后,沈国富开着车,带着沈老太太和韩淑珍以及墩墩回别墅里,准备招待亲戚们。
而林旭则和沈宝宝一块儿回店里。
先把今天要做的月饼做出来,接着拿上做雪花鸡淖要用的鸡胸肉、高汤、金华火腿等食材,开车前往西四环别墅中准备午餐。
雪花鸡淖是需要用火腿点缀的,而且必须要用味道更浓郁的金华火腿,这样做出来的菜品才足够香,足够美味。
要是用宣威火腿或者别的火腿,就会差点意思。
因为这道菜用的火腿量很小,就装盘后撒点切碎的火腿末就行,宣威之类的火腿味道轻看,切成这种碎末已经没了咸味和香味。
也就腌制更入味发酵更彻底的金华火腿才行。
洒在炒好的雪花鸡淖上不仅能给菜品增香增色,同时火腿特有的咸鲜味儿,也能给味道寡淡的菜品增加一抹亮色。
在川菜中,这种把火腿切成碎末的手法被称为火腿蒙子。
过去物质匮乏,食材紧缺,金华火腿更是高端食材的代名词,厨师们都是切成碎末放在菜上做点缀,就跟现代厨师用黑松露一样。
事实上,还真有厨师为了追求名贵感,在雪花鸡淖上撒黑松露。
虽然确实把档次提了上去,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因为雪花鸡淖味道清淡,需要撒一点咸鲜味的火腿丰富菜品的味觉层次,吃起来更加迷人。
而黑松露只有鲜味没有咸味。
放了之后起不到增进食欲的作用,纯属浪费食材。
来到沈家别墅,亲戚们这会儿还没来,林旭提着食材来到厨房,而沈宝宝则是上楼换厨师服去了。
诶嘿!终于又到沈大厨上线的时候啦!
今天亲戚们都在,自然要展示一下厨艺的。
虽然她和陈燕为了跻身进厨师圈,还特意去办了健康证,但也不敢在林记的厨房造次,毕竟那是做生意的地方,不适合玩耍。
但家里就没问题了。
将一头乌黑的秀发盘起来,换上洁白的厨师服,再戴上一尺来高的总厨帽,对着镜子里的俏丽厨娘喜滋滋的打个招呼:
“你好沈师傅!”
确定身上的衣服没什么问题后,沈师傅便踩着帆布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