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仙兽师的小民警-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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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秦旭倒是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蟑螂猎手白毛粉红蛛,一个晚上,就能干掉成群的大蟑螂。
不过,根据秦旭观察,不知是不是肚子里揣着宝宝,白毛粉红蛛的饭量每一天都在增加,以往沉静无声的白天,也会蠢蠢欲动,想要去捕捉猎物。
照这种发展,秦家老宅和长阳分局里的蟑螂们,估计不够这只小粉红狩猎。
小憨蛙也在成长期,每天的饭量也不小。单靠捕捉城市里的蚊虫苍蝇,并不能满足它的需求。
不过也多亏这两天秦旭都在野外修炼,野外虫子多,回归自然的两位小家伙,才没饿着。
但他总有需要值夜班,或者临时有事无法去野外修炼的时候。
所以,为了他们的每一餐着想,秦旭昨天乘着空闲,在网络上买了几斤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的面包虫,给这两只小家伙加餐。
安顿好这几只小家伙,秦旭将今天早上粉红蛛逮到的大蟋蟀拿出来。
这只个头挺大的黑褐色蟋蟀,有着响亮的蟋蟀声,明显是一只雄蟋蟀。
在秦旭八九岁的时候,老街街口住着一位老叔公,是秦旭老爸七拐八弯的远方亲戚,那时候都有七十岁了,他有一个业余爱好就是养蟋蟀。
每到春天的时候,身手还算矫健的老人,就喜欢到田野山地里捉蛐蛐,或者雇人帮他捉蛐蛐。
民间有斗蟋蟀的传统,但这个秦旭喊他“周叔公”的老人家,捉来的蛐蛐从来不来争斗赌博,就喜欢养着,每天遛弯的时候,揣在怀里。
秦旭那时贪玩,喜欢到他家院子里看那些鸣叫响亮的小蛐蛐。
他记得,经常看到周叔公拿着新鲜的叶子,喂养那一只只在蛐蛐笼里鸣叫的虫子。
还会研磨出豆粉,鱼粉,调和成小小的疙瘩,给小蛐蛐们加餐。
除了黑褐色的好斗蟋蟀,老人还会养绿色的大蝈蝈。
那个小小后院,在当时的小秦旭看来,真是有趣极了。
虽然后来长大,秦旭或多或少明白,那些生活在蛐蛐笼里的小家伙们,在那违背天性的狭小空间里,也许并不快乐。
但那个养蛐蛐的老人,依然是他童年记忆里,十分深刻的回忆。
三年前,秦旭还在警校的时候,已经八十多岁的周叔公被他的儿子送到养老院。
那栋摆着许多蛐蛐笼,夏日充满了蟋蟀清亮鸣叫的房子,再也没有这些小家伙们的响声。
晃动的塑料盒里,有菜叶残渣,是秦旭今天抽空喂给这只大蟋蟀。
它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秦旭的出现,两根长长的丝状触角紧张地摆动,仿佛随时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仔细看这只小家伙,发现蟋蟀其实长得挺像是家里的大蟑螂。
都是黑褐色的外表,长长的触须,粗壮的后退,能看到根根腿毛。
但它们两人在名声上,绝对不能并提。
养蛐蛐的历史,由来已久,让秦旭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不知那一年学的古文《促织》。
他就常听周叔公念叨,蟋蟀天性顽强,气势勇武,有兵将风采,被誉为“天下第一虫”。
至于蟑螂,呵呵……
按它的生命力和繁殖能力,以及完美融入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来看,也堪称天下第一了。
秦旭按修炼标准姿势坐下,将眉心灵窍中较小的一条灵气小鱼儿引导出来。
灵气小鱼儿熟练地按照灵气图阵的轨迹游动,浑身充满敌意的大蟋蟀晃动触须的频率放缓。
秦旭感知它的变化。
它似乎并不像白额高脚蛛那样,灵气一动,瞬间好感值满分,对秦旭满心信任。
尽管灵气小鱼儿在游动过程中,散落在它身体里的灵气,让它本能觉得很舒服,但大蟋蟀的警惕之心却丝毫未见有少,只是身上的战斗欲略收敛。
秦旭沉浸修炼之中,一直到天亮。
他并不知道,夜半时分,当第一条灵气小鱼儿化作一点金光,融入他眉心灵窍之后,趴在书桌上正在翻阅一篇又一篇生物学论文的老秦师父,忽然站了起来。
蜷缩在他背上睡觉的肥兔老黄,也竖起两只宽宽的耳朵,一骨碌滑落到桌面上。
老秦师父摸着下巴,感觉挺有趣地自言自语,说道:“没想到这只小家伙的能力如此有趣。”
肥兔子老黄仿佛感知到主人的意图,满是肥肉的后腿猛然一蹬,四肢大张,浑身绒毛在肥肉的作用下,不断颤抖。
若是秦旭此时睁眼,便会发现,肥兔子老黄四肢之间,竟然有一层薄薄近乎透明的肉膜。
用与身材严重不匹配的轻盈姿态,降落在秦旭身边,然后罕见地直立而坐。
反正秦旭从看见老黄第一眼开始,基本没见它肚皮离开老秦师父,不是趴在老秦师父的头顶上,就是趴在腿上、背上,肚子上……
大约它身上的松软肉太多了,这么如人般坐下,就算被毛茸茸的黄白色杂毛遮挡,也能看到至少七八层软肉,折叠出一圈一圈的“游泳圈”。
第108章 大蟋蟀的歌
肥兔老黄微微低头,垂下宽宽软软的长耳朵,抬起前爪,抱住毛绒长耳,然后继续歪着脑袋,用长耳朵尖端,靠近那只大蟋蟀。
耳朵尖上黄扑扑的杂毛,扫过大蟋蟀的身上,让它轻轻发出一声舒服的鸣响。
这声响动,并非那种充满焦虑和亢奋战斗情绪的鸣叫,而是略带轻柔,仿佛一个刚刚离开沙场的战士,与亲近战友的第一声招呼。
在肥兔老黄用长耳朵尖挠着大蟋蟀的同时,老秦师父熟练打开秦旭的手机,点开系统自带的音乐APP,直接搜索到秦旭的手机铃声来源歌曲。
“……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在我活的地方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握紧双手绝对不放
下一站是不是天堂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这是秦旭最喜欢的一首歌,传唱度极广的歌曲。
富有节奏的鼓点和歌手慷慨的歌声从手机里传出来。
老秦师父已经将手机的外放声音调解很小,但在安静的深夜,依然十分清晰。
音乐的音量,维持在不影响这个房间以外的人,但室内却听得清楚的大小。
在音乐的影响下,秦旭眼珠子的转速加快,似乎快要醒来。
肥兔老黄松开前爪,长耳朵往后一弹,乖顺地回到身后。
在秦旭手指尖微微动了动的时候,老黄再次蹬腿,纵身一跃,飞至秦旭的头顶。
然后,一瞬之间,它体型不断变大如,软塌塌的肚皮,贴着秦旭的头顶,然后闭上眼睛睡着了。
这个姿势,跟它经常趴在老秦师父脑袋上一模一样。
只不过,秦旭五官硬朗,棱角分明,不像老秦师父五官还未张开,保留着孩童的稚嫩和圆润,所以不见萌态,反而觉得挺滑稽。
在肥兔老黄趴在秦旭头顶上那一刻,秦旭又陷入沉浸式的修炼状态。
“辛苦你了,老黄。”
老秦师父朝着闭上眼睛的本名肥兔点了点头,盘膝坐在手机旁边,让这首歌不断循环。
秦旭本能感觉到,灵气小鱼儿的游动速度,因为某个契机,明显加快,而且每一个轨迹,都比他之前任何一次修炼炼兽诀,更加流畅顺滑。
秦旭并没有因为这种变化,转而醒来。
他已经将全部的心神,都投入到感知灵气小鱼儿身上。
他直觉这种灵气运行的状态,就是他现阶段所追求的目标,他全情投入感悟这种变化,没有错过这次机缘。
大约数个小时之后,大约绿豆大小的灵气小鱼儿,夹带着漂亮的金丝光芒,像划过天际不曾熄灭的美丽烟火。
一个非常完美的灵气图阵,即将形成。
忽然,灵气小鱼儿微微一顿,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又回到了秦旭原本有些凝滞,很不流畅的运行速度。
趴在秦旭脑袋上,形成一个毛绒大帽子的老黄,在刹那之间急剧缩小。
老秦师父飘过来,将它抱起,在怀中。
他细嫩白皙的手指,此时枯瘦如鬼骨,分外狰狞。
轻轻咳了一下,老秦师父把头埋进老黄的柔毛中,欣慰地看了一眼秦旭,消失无踪。
秦旭并不知道外界发生的变化。
他的修炼尚未结束。
灵气小鱼儿游动的状态,让他很不满意。
就像搭乘了舒适的高速动车,忽然又回到颠簸拖拉机一样,两者的差异,让身为修炼者的秦旭很不舒服。
而与他一同修炼的大蟋蟀,显然对这种变化更为敏感。
它不太高兴地摩擦着粗壮的后腿,发出略显嘶哑的声音。
秦旭手机的电量此时恰好用尽。
大蟋蟀的鸣响,清晰响彻房内。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是可以分毫不差跟上的旋律。
这叫声一撩,秦旭被拖拉机走土路的方式弄得十分奔溃的状态,宛如被泼了一桶燃油,燃烧起熊熊奋进的火焰,浑身上下,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竭尽全力模仿着前面数个小时时间里,那种高速飞奔的炼兽诀修炼方式。
感觉到灵气小鱼儿的变化,大蟋蟀的鸣叫声越发的响亮了。
二楼,习惯一大清早起床的刘阿妹,正在刷牙,她疑惑地探出窗户,嘀嘀咕咕自言自语,说道:“今天这小子怎么把手机铃声调得这么大声?”
不过,自从秦旭上初中之后,她就很少插手儿子的私事,嘀咕归嘀咕,也没在意,反倒跟着音乐的节奏,哼起歌来。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和整首播放的手机音乐APP不同,大蟋蟀发出的声音,只有整首歌最高潮的那一段,不断循环。
它的鸣音,与歌曲背景音乐的专业配音有所不同,更像是一个人吹口哨那般,哼出略显单薄的调子。
刷完牙的刘阿妹,跟着哼了几遍,看着还没放亮的天色,忽然觉今天浑身上下满是劲头。
她神速准备好早餐,然后一头栽进饺子工作室里,切切剁剁,揉揉捏捏,等秦旭爷爷奶奶手挽手出来遛弯的时候,桌面上已经摆放了往日两倍分量的饺子馅和面团。
人的精神状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办事效率的高低。
高昂饱满,做事一气呵成。
低落丧气,难免恹恹拖延。
刘阿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今天的状态特别好。
做事非常麻利,包起饺子来,动作飞快,一会儿工夫,一排又一排白胖胖的元宝饺子,像复制粘贴一样,迅速占据了整个料理案台。
秦旭的父亲秦正洋也有这种感觉。
他比刘阿妹迟了半个多小时起床,在洗漱的时候,也听到秦旭房间传来的小调。
这个调子挺耳熟,好像街边店铺超市广场以前都能听到,但秦正洋平日一直喜欢婉转动人,深情清扬的乐曲,尤其是他年轻时的老歌,对现代年轻人那些节奏感强烈,热血激昂的歌曲,并不感冒。
可是今天大清早一听,秦正洋觉得这调子挺对胃口的。
他不懂的歌词,就跟着旋律,哼着哼着,仿佛青春重回,梦想燃烧,忍不住从书柜顶上搬出一本落满灰尘的笔记本。
笔记本还印着几颗红星,是四十年前的老款式,他还记得是十多岁的时候,秦旭的爷爷送给他的。
泛黄的纸业上,工整清秀的笔迹,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
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
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他还跟刘阿妹调侃,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爱诗词如入魔,满心字斟句酌,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
后来参加工作,这种小年轻的幻想,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尘封在内心深处。
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被他用来每年大扫除,博老婆一笑的“傻兮兮”。
第二首《射雕》,第三首《倚天》,第四首《侠客行》,是他当年看港台武侠金大师的作品,被那豪情江湖所感……
秦正洋笔尖飞快跳动,已经形成个人风格的清隽行书,在诗词两旁的空白地方,写下自己的历经四十年的感悟。从事语文教学将近三十年,秦正洋的文字笔力,更见功底。
就算秦旭房间里传来的倔强小调已经停了,他依然没有从这种状态抽离。
他每修改一首诗歌,就如同回到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清晰的记忆起当年让他提笔的感情。
当看到最后两首诗,秦正洋忍不住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这是他写给刘阿妹的情诗。
他想起当年,初见那个爽朗大笑的女孩,骤然心扉被打动,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心心念念中,全是她的美好和灿烂。
如今,二十多年眨眼过去,他们携手相伴,走过人生中最精彩的岁月。
秦正洋沉浸在无数的思绪和记忆中,写下最后一笔,然后不舍地合上笔记本。
此时,距离他拿出笔记本,也不过是两个半小时。
他站起来,觉得要将最后两首修改的情诗,给刘阿妹念一遍。
他打开卧室房门。
恰巧刘阿妹也满手白面粉走上来,她一抬头,看到满脸红光,眯着眼睛,傻笑看着她秦正洋,吓了一跳,脱口问道:
“啊呀,老洋你没事吧,是不是感冒了?”
秦正洋含蓄一笑,清了清嗓子,翻开笔记本……
三楼,精神百倍走到楼梯口的秦旭,听了两句,捂着胸口,带着他的小动物们,默默退回房间。
尼玛,大清早被老爹老妈撒了满地狗粮,这是什么事儿呀?
第109章 斗志昂扬的一天
秦旭难得上班迟到了。
蹲在房间里,纠结地听完语文老师秦正洋充满深情地朗诵写给老婆的情诗,秦旭深深感觉,按照老爹的段数,自己这水平差距太大,如果没人介绍对象,估计真要注孤生了。
第一次,秦旭认认真真考虑起了那些大妈大婶大叔大伯们的相亲提议。
避免当打扰这对老夫老妻大灯泡的后果,就是秦旭没顾得上吃饭喝水,直奔单位,也迟到了两分钟,错过打卡时间。
不过,警察局因为职业的特殊性,经常出外勤,所以在这方面的管理并不严苛,只不过平日秦旭在正常情况下,不太喜欢迟到的行为,所以养成了准时打卡的习惯。
今天身边没有老秦师父坐在肩膀,秦旭觉得有些不习惯。
坐在电脑前,下意识地打开通缉犯悬赏资料,才想起老秦师父现在在深度修养中。
秦旭只在今天早晨,结束修炼,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只有往日三分之一高度的老秦师父,打着哈欠,告诉自己要深度休眠两三日,便眨眼消失。
秦旭觉得情况有点反常。
但左思右想,都找不到原因。
只能模糊猜测,老秦师父昨晚定然是干了什么,消耗大量神魂之力,才导致需要数日的深度休眠。
将这个疑团留在心里,秦旭开始一天的工作。
除了小猪香香,其他几只小家伙都跟着他一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