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众席走向娱乐圈-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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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阳:“男人嘛,尤其是咱们华夏的男人,哪个没有一个武侠梦,里面有我的生活态度,以及梦想吧!”
“我接到一位网友的提问,他想向你问一下,书中独领风骚的明明是剑客,为何却称为悍刀行?”鲁玉随即向他抛出一个问题说道。
听到这话,许阳自己也想了很久,但他不是作者,也不知道当初的烽火为何将这部小说取名为‘悍刀行’,他只能以读者的角度去猜测,随即回应道:
“在书中最为潇洒之人当属——不世剑仙李淳罡;世间杀戮最为高明者,定是那桃花剑神,他们都是用剑。”
“但全文都在表达一个理论,那就是,‘匹夫一怒不过是血溅五步,而君王一怒可是伏尸百万’,全书虽说是描绘江湖武人,可在一开始就便输于国家军队一筹。”
“全书并非是表达,猪脚徐凤年的举世无双,而是为了纪念那被史书一笔带过的北凉军,因为他们用的是刀,而不是剑。”
“世人皆知北凉铁骑举世无双,谁知北凉十室九空,满城遗孀。”
“这里的刀是北凉刀,这里的雪是北凉雪,这里的行,便是北凉行。”
这是他自己读这本书时的理解,可能每个人看的时候想法都会不同,那是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江湖’也不同。
听到他的回答,鲁玉也表示也表示很赞同,虽然她没看过多少内容,但却被许阳说的这个江湖打动了。
鲁玉:“我听好多评论说,你书中有好多优美又富有哲理的句子,我想问一下,目前来说你最喜欢的是哪一句?”
对此,许阳笑了笑,又把身子往身后的沙发上靠了靠,轻轻地说道: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我感觉这是最美好的句子,对那个角色是,对我也是!”
不知道这句话背景的鲁玉,只能听得出这是一句优美的爱情誓言,但她却不知这句话的背后,描绘的是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
“说实在的,我真的佩服你们这群作家,脑洞居然这么大,虽然自己没有经历过小说里那样的故事,但在你们的笔下,却诞生了一个又一个世界,精彩而恢弘!”鲁玉笑着说道。
许阳:“其实每一个写小说的人,他的内心中都会有一个另外的世界,有人写书是为了爱好,有人写书是为了单纯的书中弥补自己现实中的遗憾。”
“每一个刚刚入这行的作者,一定不是为了钱,也许以后会变,但你从他第一本书中绝对可以了解到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鲁玉:“我们从微博留言中找到了一条,点赞最高的评论,他就想问问你,为什么把温华写的那么惨,他也想知道你对这个角色怎么看?”
许阳……
他哪里知道为什么温华会被写的这么惨!他当时还想去找作者聊聊天呢!顺便再给作者带一些家乡特产。
他看小说那么多年,唯独看这本书的时候,有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自己拿刀砍死作者的感觉,简直太酸爽了。
这就好比小时后抄作业,人家对了你也就对了,人家要是错了,你肯定也要挨揍,要是连名字一起抄的话,恐怕就要请家长。
思来想去许阳慢慢地说道:“温华啊!这是一个向往江湖的人,同时也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人生求而不得才是常态,所以让他以这个方式退出江湖也算不错,最起码可以保全性命,衣食无忧。”
“至于怎么评价这个人嘛!呵~无非就是。”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
第313章 《人物志》——剑九黄
听闻许阳的话鲁玉不禁笑着说道:“和你说话,感觉就像是和古代的风流才子聊天一样,出口成章,据我所知你学的是计算机的专业,说话怎么像是学古文的呢?”
“喜欢吧!想要写书,总是要多看书,要不然就凭一个人脑子里的那点墨水,又怎么可能描绘出一整个世界呢?”许阳笑着解释道。
他的这句话也算是一语双关吧!多看书,他可没说自己是看的什么书,他写这本书一是喜欢,二是当初想用它赚些钱。
要说观后感他倒是能写,但是写书还是差了一些底蕴,毕竟能写出这样书的人,文化底蕴也绝对不会低就是了。
鲁玉:“你这本书中,每一个角色都刻画的有血有肉,那么你最喜欢书中的哪个角色?”
“都还好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一本书,总要有主角,自然也是围绕着他来写的,只是侧重不同而已。”
鲁玉:“那你能不能讲一下你笔下的主角呢?”
面对鲁玉的要求他轻轻一笑地说道:“故事还没有完结,我怎么讲?再说他的戏份太重,要是讲完的话恐怕要讲好几期了!”
“不过有一个角色倒是可以说一下,剑九黄,那个只在书中存在了18章的那个角色,他虽然死的早,但是却对猪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是贯穿了这本书一半的篇幅。”
鲁玉:“好,那我们洗耳恭听。”
随后许阳坐直了身子,正经地说道:
“剑九黄在书中刚出场的时候,就是一个却了两个大门牙的憨厚老实的乞丐模样,身后背着一个破布行囊的老头,出生在西蜀,后来成为了一名铁匠。”
“年过三十遇恩师,隋斜谷,这位实力极高,一生就收了两个半徒弟,老黄就是其中之一。”
“被师傅随意教了两剑之后,老黄就独自开始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而他最大的爱好除了黄酒,就是替师傅收集名剑,因为师傅爱吃剑,所以他要给师傅准备一份最好的下酒菜,还上一份拜师礼。”
“终于他收集了十大名剑中的六把之后,为了给师傅争口气,而上武帝城与天下第二王老怪决斗,最终一把名剑被对方留了下来。”
“后来西蜀被灭,而西蜀剑皇还是他的师兄,老黄准备报仇,失败后留在了对方的府上当了客卿,而他留下的理由就是猪脚,那个小世子不会嫌弃他一身的怪味!”
“当主角一天天的长大,最终因不愿让自己的儿子沦为质子,才有了本书开头的画面,游历六千里。”
“期间老黄从没在猪脚身前展现过任何武功,遇到危险也只会喊一句‘公子,风紧扯呼’所以猪脚也不会对他的战力抱有希望。”
“三年,六千里的游历使得猪脚从一个福贵公子,变成了一个偷富农黄瓜,调戏富家小姐的混世魔王。”
“回到北凉的老黄决定离开这里,再去武帝城取回当初留在那里的名剑‘黄庐’,因为这六千里的游历也让他完成了武学的最后一式,因为他还欠着师傅一份拜师礼。”
“而这一招被主角命名为,剑九——六千里。”
“而这一次的老黄,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临走前的那句‘少爷回吧,俺认识路’成了两人最后的一次对话。”
“再次再到武帝城的老黄,只是为了告诉他师傅,收了他这个徒弟,不丢人。”
“与王老怪一战,剑九出,直至死亡,经脉具断,盘坐于城头,头望北,死而不倒,最后只是说了一句,来,给少爷上酒。”
“这就是老黄在这本书简略的一生,经历过大风大浪,人生中的高低起伏,但他最美好的回忆,依旧是那六千里的游历。”
听完许阳的故事,鲁玉连忙鼓掌,仅仅是从许阳简单的口述中她就可以感觉到这本书的魅力。
还有就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仅仅在书中只活了18章的配角,居然有这么多的故事,而且这还是许阳简略的结果。
就在刚才许阳的诉说中,她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代入了其中,感觉十分神奇。
鲁玉一边鼓掌一边赞叹地说道:“真是厉害,短短的几分钟里,我好像是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这就是写书的魅力吧!”
“不,这是看书的魅力,因为他可以在书上看到好多人的一生,也许他们不是真的,但在我的心里,他们和真人无异,只不过是存在的空间不一样罢了。”许阳笑着解释道。
听到他这话鲁玉不由的笑着回应道:“也是,说不定在某个地方真的有这样的一群人,和这样一个江湖呢?”
许阳:“你别不信,这件事还真是说不准。”
看着他一本正紧的样子,鲁玉感觉自己有点懵,这话只是一说,还真能有这样的地方不成?
“你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吗?”许阳一脸自信的问道。
鲁玉:“当然知道,很多小朋友都喜欢看的。”
“那你知不知道动画片里,那群羊居住的‘青青草原’其实是真的存在的呢?”
听到他这话,鲁玉这回真的是懵了,这玩意还能真的存在?
“不能吧?”
看着对方一脸疑惑的样子,许阳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了世界地图,然后放大,最后真的台省的东南方向的兰岛上发现了一处叫青青草原的地方。
看到这个,鲁玉感觉自己的脑袋是越来越大了,不光如此,还有点方。
“我的天,还真有啊!哈哈!”鲁玉大笑着说道。
随然只是同名,那里也没有真的喜洋洋,但至少真的有那个叫‘青青草原’的地方,这是多少人的回忆啊!
鲁玉:“别的无所谓,我现在就真的特别想知道,你平时都干什么?这么隐秘的地方你居然知道!哈哈!”
“都说了,要多读书嘛!多读书,多看报,少生孩子,呸,少吃零食多睡觉,我行,你也行!”许阳挑着眉毛回应道。
经过一番廖侃,屋里的气氛明显好了很多,两个人的状态也越来越好,几乎都忘记了还有摄像机的存在。
鲁玉:“哈哈,果然是文化人,来干杯!”
“干杯!”
……
第314章 魔鬼和天使的区别
虽然不是喝酒,但是两人之间的氛围也是相当的轻松愉快。
她们得到了想要的独家信息,而许阳也在这个节目上得到了一些情感上的释放,至于给自己增加的那些曝光度他还真没在意。
因为他知道,只要《往生》拍完,等到播放的时候,他的曝光度绝对不会差,等忙完拍摄,他也有意进军影视行业。
顶级的艺人都是影视歌全面发展的,就连老胡也是同样如此。
这货现在就差电影了,但不难看出他也在往这方面努力,至于唱歌,有好多他主演的电视剧的主题曲都是他自己唱的,也是非常强。
鲁玉:“好了,小说的事情先告一段落,其实你的经历单独拿出来,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奇迹,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听到这话,许阳连忙说道:“不不不,算不上,我才多大啊!而我现在的成就,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算不上有多好,比起一些前辈,我这点本事微不足道。”
鲁玉:“但从你今年开始到现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名气,在我看来真的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奇迹。”
“现在出名快的人还少吗?有的人无缘无故的就火了起来,没什么代表作品,但是就是火,我很清楚自己的短板,其实在我看来,成名太快也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许阳笑着回应道。
“我现在不敢接触离我太远的行业,要是在音乐领域我还可以试试,毕竟在这方面还算我擅长的领域,其他的只能一点一点的摸索。”
鲁玉:“嗯,一步一步的来,路会走的稳一些!”
“其实从你写的那些歌也能听的出来,你当时的感情和经历使你变得优秀,但也在伤害着你。”
这话许阳听的心里微微一笑,事实上是铁柱让让他变得更加优秀,如果再深度挖掘一番的话一定是‘钱’让他变的优秀,经历只会让人变得成熟而已。
“还好,感触最深的就是那一年的旅行,走过的地方太多了,遇到的人,看过的美景,是我以前完全想象不到的。”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说的真是特别有道理,里面的许多经历让我非常受用。”
鲁玉:“那你以后再事业上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的话倒是没有,但是老胡让我去学习一下演戏,也许这是一条出路。”
鲁玉:“我感觉你和胡戈的关系还真是很好啊!”
听到这话,许阳不禁笑道:
“嗯,我们两个比较谈得来,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他对我真的是非常照顾了。”
“还有何老师,我感觉他们两个就像是我人生中的贵人一样,从我们第一次见面,何老师就经常给我指点迷津。”
鲁玉:“对呀,我看你们经常在微博上互动,就连你前几天去参加婚礼的事情胡戈都还给你评论了呢!”
“哈哈,我们两个算是半个损友吧!有的时候互相调侃,但是大多数的时候还都是他们在帮我,包括在微博上和我互动。”许阳笑着回应,随即接着说道:
“其实何老师也是,我偶当时去影视城的时候,他就有意让我去哪个小剧组演个龙套,当时他就有想法让我去演艺圈发展了,结果没想到我自己走歪了,直接跑去《好声音》了,哈哈。”
鲁玉:“还是你有那个实力,而且我看到的报道,你当初和一个粉丝打赌,赌注还是200万的善款?”
“嗯,是这样的,她是一个女孩,当初她让我去的时候我是没有这个打算的,后来因为要去首都办些事情,所以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了。”
随后鲁玉笑着说道:“那我们还真应该感谢她,要不然我们也听不到那么多优秀的歌曲了。”
“这样的说的话,你以后是想往影视上发展吗?”
许阳:“看缘分吧!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会去努力一把,但前提是自己能够驾驭那个角色,所以首先还是要充实自己。”
“我其实了解一些艺人背后的辛苦,他们远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光鲜亮丽,所以我也不会强求,要不然我也不会表现的这样随性了。”
鲁玉:“那你以后大概会想往哪个方面发展?或者说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通过我们的谈话我感觉你对一些东西反而并不在意,包括金钱,名气等等的一些事情都是这样。”
“成为什么样的人?其实我觉的做的个俗人也不错,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气自然”
面对他的回答,鲁玉表现的有些意外随即说道:“说真的,我真没想到你会这样回答,我还以为你会说你以后要成为,优秀演员,企业老板,慈善家,或者是最普遍的,做好自己,平常人。”
“俗人,这个好像不是一个很好的词啊!”
许阳:“我以前也和你有一样的感受,但现在我觉得做个俗人也没什么不好,经历的多了,看透一些事情之后,也就不会纠结于自己要怎么样做,而是想怎么样我才会舒服!”
“你说俗人不是一个很好的词,那我问你,魔鬼和天使比起来是贬义词吗?”
听到他的询问,鲁玉笑着说道:“我觉得是,天使代表爱和希望,而魔鬼代表着绝望和恨。”
许阳一边摇头一边笑着回应道:“好吧!我猜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更喜欢天使的原因,但是某个瞬间我真的想被魔鬼附身,因为我需要那种勇气!”
“当有意外发生时,天使会为了世界放弃你,但魔鬼会毫不犹豫的为你炸了这个世界。”
鲁玉想了想说道:“所以你还是放不下她的事情吗?”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不负遇见,不谈亏欠;所以也不用说放不放下的事。”
“只是,现在的我,不会单纯的去看待一些人或事,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俗人也好圣人也罢,只要我活的不辜负这个世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