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剪切-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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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上讲,这是对他这个爹默认的前奏。渴望不久的将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当亲爹了。
他的最大赚头还白白搭上了一个小赵这么优秀的女婿。
这也是拉皂最欣慰的地方。
他在心里已经给他们一对小夫妻做了新的安排。
小叶认真实在,小心谨慎,就把中药材加工厂的库房交给她。
因为,这个肾病综合征和别的病症不同, 即便治愈了,也不能再出大气力干活了。
出力气干活,尤其是生闷气,都会导致肾病复发,对身体的伤害是最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
所以,这份库管员的工作非常适合她来做。
而小赵呢,则适合做销售生意。
他不仅嘴好使,而且还冷静机警,善于处理突发情况。
脑子灵活,反应聪敏,说话做事又非常注意把握分寸,这是中药材加工厂最需要的销售人才,日后加工厂要想发达,离不开一批像小赵一样的优秀销售人才队伍。
拉皂想,如果这一设想能够实现,那就解决了小叶一家人的生活问题。如果加工厂发展的顺利,他的下一步计划是,把厂子里腾出两间空房子,把小叶的两个孩子也接到纯谭来生活。
这样,一家人在一起,既方便照看孩子,又方便厂里的工作。即便小赵跑外,回来后也不再往老山沟老家里面跑了。
等把妻子芳春接过来后,她还可以更好地给小叶一家帮忙。
等孩子大一点,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在市里联系一所学校,供给孩子们在市里上学。这样做对后代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他这样想着想着,忽然兴奋起来。这不是再给自己寻找得力的干将吗?这是不是自私了呀?
他在心里自嘲起来。
当他把目光转向小叶和小赵的时候,只见那一摞鸡蛋、豆饼、燕麦糕、全麦面包等所剩无几,就连坛子里的米粥也喝了不少。
拉皂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知道,小叶能够吃下这顿饭意味着什么。
………………………………
第二百一十七章 火急
三嘎子装作要去取货的样子,急急忙忙离开了拉皂。
他究竟是来纯谭干什么呢?
其实,他知道了菲春的临时困难之后,没有向菲春征求意见,就一个人只身来到市里预定了大量图书。
因为有两个因素,让三嘎子的预订工作进展非常顺利。
一个是和菲春提前进行了书目研究,对预订的各类图书早已心中有数;二是他已经和对方提前做了沟通,所以,业务进展非常顺利。
他之所以碰见了拉皂,是因为,他老娘身体已经大不如前,现在又是过年的时候,他要为他娘准备足够的药物。
他拿的药物也是从附近一家医院买来的。
要不是碰到拉皂,他早就打车去了汽车销售市场。
要是真的没事,他肯定会和自己的大恩人拉皂对饮几杯的。
只是他已经把购置汽车的计划,也提上了下一年度的议事日程。他希望早日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到时候也装一装门面,把自己出门的行头,也提升一个新档次,他要包装自己的形象,他要让自己的形象提档升级。
他之所以这样做,除了自己做生意需要之外,更大的动力在菲春身上。
为了把菲春搞到手,他觉得如果有一辆轿车,那可是别人无与伦比的非常了不起的优势。
当然,他心里也明白,娶到菲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并不是说,娶不到菲春,就舍不得给她付出了。那是一种无私的爱情,发自内心的爱情。
为了爱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他以前是这样的做到,以后也必然会一如既往地做下去。
冥冥之中,他认为菲春天生就是他的,只是老天爷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
他觉得自己有的是耐心,不管太阳转到哪里,不管星斗北移还是南迁,菲春都是他心目中的那颗最璀璨的启明星。
他有这样的一种恒心,他觉得这也是老天赠与他的最大福利。
他为了菲春似乎付出什么,都是非常天然的水到渠成的事。
所以,购买一辆新轿车的欲望,在他心里越来越假膨胀。
那一次他骑摩托车带菲春,去办理秦大友房屋租赁费的时候,正好遇上大雪天气,让菲春吃了不小的苦头。
所以,他就萌生了购置新车的念头。
而且,这个念头像是一块酵母,在他心里不断发酵。
这就是他来纯谭市里的最合理的理由。
他要在年前打看一番,等年后晨桥不再闹事,口蹄疫不再蔓延,菲春把图书生意做起来以后,他就和菲春一起,去采购一辆让菲春满意的车型和品牌。
他在一家纯谭汽车销售公司,看了几款车。
在颜色上他倾向于银灰色,在车型上他喜欢一款越野式的,在品牌上他更爱价格在十万元上下的国产车。
不过,他只是走一走看一看,他原本没有年前购车的打算。
可是令他厌恶的是,公司销售小姐不厌其烦地和他唠叨起来,真是没完没了。甚至想把他拉进车里,试开一阵子。
他当时心烦意乱,脑袋发胀,眼睛看什么都感觉是模糊不清的。
于是,他不再在那里逗留,赶快跑出来抽一袋烟,透透气,恢复一下迷惑的神智。
让他不消停的是,销售小姐居然撵出来,追着他缠着他要他买车。
无奈之下,三嘎子就离开了这家公司,直接坐车到了另一家汽车销售点。
和上一家相比,这家还算稍微平和一点点。
他在这里只简单了解了一下车价和功能情况,没有再仔细观察颜色和车型。
他心里大概有了一个底数之后,就坐车回到了家里。
尽管猪圈里仍然出现死猪,他却一筹莫展,只能挨到年后再去处理。
令他厌恶的事,一件接着一件。
春节当天,这个不着调的晨桥,竟然酒后失去理智,给他家大门上涂抹了大量的臭屎,他知道来年不是一个好兆头。
怄气是没有用的。
老支书那种恳求好道歉,让他愤怒的心,平静了下来。
为了菲春,他也得平静下来。
再说家里还有两桌子乡亲,都在喝酒尽兴,说什么也不能打消了乡亲们的雅兴。
委屈只能自己硬撑着。
下午,郎家川村一下子静了许多。
喝了酒的男人们,大都回到家里,躺下来打着呼噜睡觉去了。
因为年前的无休止忙碌,除夕夜兴奋地玩耍,五更天串门拜年和花天酒地,着实把他们累得不轻,现在终于熬到了享清闲的时候了。
但是,三嘎子等中午喝酒的乡亲们走了之后,纠结得无法入眠。
初一很快就要过去,年前预定的图书很快就会到货,菲春是不是能够从医院里很快脱身,离开家乡到纯谭那里去忙活呢?
还有,那么多货架子的图书,图书目录,图书分类,图书摆放和图书登记等,工作量非常大,很急迫啊。
原定早点开店,因菲春公公又住进医院,看样子恐怕要推迟开张了。
原本打算利用春节休闲的有利时机,在村里或者通过亲戚朋友联系一部分书店员工,因为菲春家出了事,也只能拖延下去了。
更主要的是,菲春又和晨桥闹离婚,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结果来。
这些都是让三嘎子头疼的事,几十万元都已经压在那里了呀。
本来他自己的生意就已经自身难保了, 再加上菲春接二连三出事,这会更让他心中没有底数。
他现在急需和菲春见个面,把火烧眉毛的事,尽快安排妥当。可是,菲春又一天天住在医院里伺候公公。
他想在电话里交流一番,他又怕影响到菲春。
因为他不知道菲春此时此刻在医院里是否有空闲。他也怕晨桥听见,闹得火上浇油,不可开交。最终他怕伤害到菲春。
就这样,他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所措。
他想直接给菲春联系,能够在书店里站柜台的人,可是,这个书店不是自己的,而是菲春自主经营,他感到做主安排人员,恐怕不是菲春所想。
用人的事,是做生意中最关键的头等大事。
用人不当,天摇地晃。这是做生意的大忌。
可是,万事俱备就欠东风。这东风究竟在哪里呀?
他实在憋闷的头疼,因为现在马已经踩到车了。于是,他不得不拿出手机联系菲春。
“菲春吗?张叔好点了吗?”
菲春见是三嘎子打来的电话,她看了看晨桥,把手里正在削皮的苹果,放在桌子上出了门。
“嗯,还在输液呢?只能慢慢治疗呗。你有事?”
“是的,现在咱们用人的事,你要马上考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书店是你开的,用人的事,还是你来挑选最合适。正月里人闲,看书的人多,最好过了初五就开张。初五以前,所有的准备都要到位。知道你忙,这才打电话跟你商量。”
三嘎子还想多说几句,他怕菲春在医院里事多,就捡主要问题说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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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选人
“贵友哥,这事还是委托你来做吧,真不凑巧,公公又住院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菲春用一种哀求的口气回答了三嘎子。
“菲春妹子,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书店开张以后,你是经营者,而我不是。用人的事是做生意最大的事。你可要三思啊!”
三嘎子用一种负责任的口气,回绝了菲春的委托。
这种否决,不是对菲春漠不关心,更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发自内心对菲春的厚爱和坚定支持。
“那好吧,我相信哥说的都是对的。你容我再考虑考虑。我会尽快安排的。记着随时联系,有事说话。我没有你想得周到,你要多替你妹子操心哦!”
三嘎子的话,在菲春脑子里转了一圈,觉得不无道理。就立刻接纳了三嘎子的建议,她要重新考虑自己的用人问题。
挂断电话,菲春继续接着给公公削苹果。
“菲春,你也记得给自己削一个。”
菲春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公公,公公心里非常感激,就关心地让菲春也吃一个。
而此时的晨桥像是一只死狗,蜷缩在病床边的一个塑料凳子上,木讷的呆坐着。他既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就那样傻傻的坐着。
这是张开顺骂了他之后的唯一动作。
他被父亲骂得狗血喷头,淋漓尽致。他不敢有半点动作,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做才是对的。
当然,他的大脑里还装满了浆糊,除夕夜和五更天喝的酒,仍然在他身上示威肆虐,酒的依赖几乎把他折磨成了痴呆木讷的一尊雕像。
他现在的状态可以说是众叛亲离,老鼠过街,他已经到了臭名昭著,无人问津的地步。
爹娘为了他能有一个完整的家,拉下老脸,多次向郎家低头弯腰,献媚讨好,求情送礼,甚至搬出来中间人,多次撮合求和。
这倒不说,他喝醉了酒,和人家打了架,给邻居抹了屎,也要老人厚着脸皮,去给人家赔不是说好话,丢尽了颜面。
爹因为他,在郎家亲自下厨做菜做饭,喝酒之后还摔伤了身体,住进了医院;娘因为他自己喝了酒,还要在大年初一到他家照顾他。
即便是爹住进了医院,做儿子的竟然走在了儿媳妇后面。并且来了之后,像是支应公事,啥事也不干,还不如儿媳妇孝顺卖力。
家里的情况也不好过。
张开顺的老伴年事已高,本来已经是让晚辈伺候的人了,现在只能反过来伺候晚辈儿。
菲春和晨桥去了医院,剩下的孙子张佑和孙女张沫,只能由奶奶带着。
黄氏本来要这两个孩子在她家住,可是娘一走,孩子不习惯和舅舅妗妗每天在一起睡觉,又不能及时看书学习,因此,他们就回到了自己家,愿意和奶奶在一起,他们总认为在自己家里方便自在。
再说,这两个孩子非常喜欢看电视和读书学习,他们舍不得耽搁时间,他们回到家就一头扎在书堆里。
丽莺和丽燕吃晚饭就催着娘早点回家,她们的学习任务更重,过了年就面临高考。
芳春只得去找了那个乡亲,乡亲说越是干亲越要吃人家二顿饭。在郎家川村附近,流传着这样的不成规定的习俗——串亲戚都要吃二顿饭,不吃二顿饭的亲戚都不是正经亲戚。
因此,谁也不愿意把这顶“不是正经亲戚”的帽子戴在头上,哪怕是图一个虚名,拿一拿样子,也是要吃二顿饭的。
这就为难了芳春,本来坐了人家的车来的,又不好意思催人家,只好硬着头皮回来给两个闺女解释。
丽莺和丽燕眼看着不能早点回家,等菲春和菲文他们两家人走了以后,她们就和张佑姊妹商量着,一起去了菲春姨姨家。
他们一路沿着河岸,踏着冰层,便走便玩。
两岸高处碗口粗的垂柳倒挂着雪白的冰球。
丽莺看到,当张沫、丽燕走到大树底下的时候,张佑立刻跑到大树跟前,用脚猛踹树干,树上的冰球立刻刷啦啦掉下来,因为躲闪不及,冰球马上砸在她们身上,大家叽叽嘎嘎的笑一阵子,闹一阵子,兴趣横生,非常惬意。
要是往日,丽莺也会像他们一样,加入这个有趣的队伍里,和他们一起玩耍。
但是,今天则不同。
她眼睛看到的是他们在一起嬉戏,而大脑里播映的则是妗妗小辉那刺耳的声音:
“哎,哎,你们发现了没有,丽莺和丽燕的眼睛不太像。丽燕的鼻梁随他爹,这丽莺的鼻子,既不随他爹也不随他娘。你们看是不是?”
丽莺陷入了折磨之中。
我的鼻子究竟怎么啦?为什么和丽燕的不同呢?并且妗妗还说丽燕的鼻子随爹!
这话说的非常清楚,那就好像我不是亲生的一样呗。
那么,我还有可能是爹娘从山沟里抱回来的不成?
她这样想着,脸上布满了愁容,眉宇间立刻起了皱纹。
联系到过去的一些风言风语——其实也是实际情况,她个子高出丽燕半头,皮肤微微发黑,不像丽燕那样白皙滑嫩,似乎她也清楚,她说话的声音,也不像娘那样细声细气的,而更像是大姨菲春的声音:微微发哑,声调较高。
“丽莺接招儿!”
张沫见丽莺不说话,独自一人若有所思,就把手里的雪球咂向丽莺。
冷不丁一块雪球砸在她头上,她才回过头来。
“死妮子,我也要砸你去!”
丽莺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急忙从地上抓起一把雪,在手里攥了一个实在,向张沫砸去。
她们一边打闹,一边向村东走去。很快来到张佑家。
张佑打开大门,院子里除了几行歪歪斜斜大人的脚印之外,还是一片雪地,春节当天晨桥就喝了一个大醉,院里院外,房上房下,到处都是积雪,没有半点扫过的迹象。
张佑本想带他们去大屋里,但是,他想起临走之前,爹娘闹腾留下的狼狈不堪,不知道爹是不是都收拾利索了,他干脆把人群分为两班做了安排。
“丽莺丽燕你们去我妹妹屋里吧,丽歌,来,跟我进屋吧。”
他像在学校一样,按照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