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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从仙剑开始拯救女娲-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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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寿阳城如今闻名天下的离香草,不知怎得都长在女萝岩的洞窟里。但那个地方乃是槐妖老巢,时常有人来往采摘离香草,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按照道理来说,移植药草种植本该早早提上日程。
  但寿阳之前不算富庶,还是柳梦璃开始用离香草做香广销天下,方才开始热闹起来。柳世封没能想到这一茬,却也情有可原。
  因此,谢云书便好心提醒道:“如若人与妖相互陌生,那便不该一再侵门踏户,克制距离才是彼此安全的保障。”
  “谢道长……是认为人与妖不能和平共处?”
  刚为移栽离香草的建议心思一动,柳梦璃复又听到谢云书的说辞,有些糊涂看不透谢云书的真正想法:看他这两日表现,杀妖应无手软留念。但在聊到正题,或者遇到妖怪时,谢云书又似并没有那般极端。
  此时,她一心仍想着人与异类,乃至万物能融洽相处,对谢云书这样的话虽不意外,犹有抵触,却有些自责地说道:“是梦璃早该提醒爹留意,否则不会有人被妖怪攻击的事发生。”
  “我觉得能沟通就能相处,前提是不能预设立场。我就和一只狐仙是很好的朋友,并没什么大不了。”
  谢云书不以为怪道:“但,在涉及生存物资的竞争上。无论哪一方越过了那条线,就有冲突的风险。之后的后果,总有一边得承担的多一些。弱势的一方,便免不了吃亏。”
  “狐仙?说书先生的嘴里,书生和狐仙之间的情啊爱啊的故事最多了。”
  在场几人最多也就二十岁,韩菱纱才懒得听什么种族纷争,只对狐仙感兴趣:“云书你和那只狐仙,没发展出那种大家伙都喜欢听的……关系吗?”
  “要是狐仙是个男的,你一定不会这么问我了吧?”
  “噢,真有男的狐仙,也会像话本里一样做入幕之宾?”
  “呃……”
  这话不太好接,谢云书总不能说,等韩菱纱你见到狐三太爷,就知道狐狸眼的男狐狸,压根不是个东西吧?
  就算辛十四娘是一条母仙狐,谢云书现在也不想跟韩菱纱聊这个,直接三言两语结束了话题:“一,年龄条件不允许;二,当时我没那份心;三,那只狐仙很洁身自爱,一心钦慕仙道,否则不会叫仙狐嘛。”
  “所以,谢道长并不介意与异类做朋友?”
  “不介意。”
  谢云书一寻思,忆如肯定不能算人,辛十四娘直接是妖,往后夏侯瑾轩的相好瑕八成是个死人,将后来必须挽回的姜承甚至是魔君,刚刚辞别的柷敔则是鲲。
  仔细一算,他认识的正常人的确不是太多,但除了尼哥以外,又怎会有种族偏见?
  而之前还担心离家出了远门,会因观念偏歧而与谢云书相处不来,柳梦璃得他这份剖白,倒是心安了许多。
  “那,之后的旅程,还请多多指教。”
  “所以,要去哪?”
  都不急着去琼华了,也没必要紧追着慕容紫英吧?


第27章 惜字如金
  考虑到就近原则,最终大家的第一站目标,不出意外仍然选在了陈州。
  临别前,柳梦璃嘱托关照好柳世封,注意迁移离香草栽种的事项后,四人也终于准备踏上旅程。
  不过,因为并不急于赶去琼华,隔天一早准备出发,她绝了家里准备的宝马香车。
  但韩菱纱前几天搭救槐妖的时候,见了谢云书御剑飞行的轻松劲,刚一出城门便立刻建议道:“不飞吗?云书你是舍不得山川大好风光,想跟大家一起四处走走?”
  “那得看你们的意思了。”
  站在寿阳北边的城门外,再往前方便是八公山。现如今的淮南王陵,里面已经被谢云书犁了一遍,没了淮南王鬼魂这最大的拦路石,当作公费旅游也不是不行。
  听说下面有一条直达碗丘山,盗墓人士专门挖出来的上百里的地道,谢云书也不知该是何等的猛男,才能如此惊世骇俗……
  于是,谢云书便顺着韩菱纱的话,说:“天河不是讲,柳大小姐是想四处游历散心?不如飞行作为调剂吧,否则路上你们也没时间教天河识字。”
  “诶,也是。”
  云天河只是不涉尘世,又不是天生蠢笨,只要文化常识跟上,与人正常交流完全不成问题。韩菱纱一想到谢云书早先提到关于琼华的事,因此也不着急忙慌了。
  至于云天河本人,则更加无所谓:“好啊,大家一起作伴,去不同的地方吃不同的好吃的,一定会很开心。”
  “那……梦璃你的意思?”
  前两天谢云书不在,韩菱纱、云天河已经与柳梦璃之间,消除了初见时的误会隔阂。唯独谢云书这一来一回,和柳梦璃之间关系似乎还有些僵硬。
  虽然韩菱纱看得出来,谢云书并没有排斥柳梦璃的意思。但他却又不太能像韩菱纱一样,靠着性别上的天然优势,厚着脸皮去和柳梦璃把话说开。而作为一个大家闺秀,柳梦璃自然更不好主动去和谢云书,私下聊一聊前几天的事,只能旁敲侧击化解误会。
  不过,柳梦璃一见韩菱纱问询,亦未过多考虑,当即点头应准道:“就依谢……道长的意思,想来长途奔波,就算能御空飞行,依然会很累。”
  “好梦璃,还是你会体谅人。”
  由于没有追时间的紧迫感,四人这一趟行程,却是要比预期慢上许多。比如原本应该从淮南王陵穿过去绕的近路,这一回韩菱纱却提议悠然而行,像是踏青一样,取道临近陈州的碗丘山。
  但结果让谢云书意想不到的是,韩菱纱的方向感似乎出了点差错,要不是云天河点拨,大概得浪费不少时间在八公山那边。
  这还不如走地道呢……兜兜转转一路,一天都快过去了,谢云书忍不住吐槽道:“长见识了,盗墓的行家,居然认不清东南西北。”
  “是啊,菱纱刚刚真奇怪,竟然分不清方向。”
  “喂,我说你们两个,是不是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就是有点路痴吗?”
  难得被两人抓住了小辫子,韩菱纱先瞪了云天河一眼,然后故意把话题引回到谢云书身上,也算多增进一些彼此的了解:“云书你这么小,为什么要修仙啊?”
  “修仙……一来不掌握一些本领,在这种神魔显圣的世界,活着都觉得心里不稳当。”
  谢云书虽不能聊未来的事,但一些不怎么私密的想法,倒是不介意与大家分享:“是不是觉得我有些杞人忧天?”
  “那倒不会。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不会被欺负。无论在哪里,都是这个道理。”
  相较于云天河的懵懂纯真,以及柳梦璃的不食人间烟火,韩菱纱生来与天争命,格外能体会谢云书的感受:“天河呢,除了为了追寻你父亲的踪迹,修仙又是为了什么?”
  “我,我只是觉得变强了,才能保护想保护的人。其他,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哦……也不错。”
  韩菱纱挺中意云天河这种朴实的性子,不过她今天想的最多的,还是挖一挖谢云书的秘密,于是接着问道:“那云书,除了和天河一样,让自己变强一些能保护自己和别人,还有其他理由吗?”
  “第二的话,单纯是喜欢修炼,我想要能活得更久一些。”
  “活得更久一点?”
  “长命百岁不太够的样子……”
  因为被谢云书说破,只要族中之人不再扑在盗墓上,诅咒会自然解开。有关寿命的言论,已经不大能触及到韩菱纱的痛点,而是开始思索起更多意涵。
  韩菱纱意外的有些出神:“长命百岁也不够吗?可是,如果无人作陪,一个人孤伶伶的来,一个人孤伶伶的去。那样就算能够长生,又有什么意思?要我说,还不如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活得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所以,人总不能因为畏惧那份孤独,而害怕接触更多的人嘛。”
  一半算是有意开导,一半也是真不太能接受韩菱纱的观点,谢云书不假思索道:“其实,我不是很明白,似乎当下这个朝代的人,都有种隐世避居的心思。仿佛逍遥在深山老林,就能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了一样。”
  “这?”
  韩菱纱被说破了心思,一时深感无言,只能嘀咕道:“谁能保证那么长的时间,都能和喜欢的人一直在一起呢?”
  “不需要人一直在一起,但至少不该畏惧时间。无论时间长短,都不该怕的。”
  “说得好像天方夜谭……看不出来云书你是个这么理想化的人?”
  虽然根本没认识几天,但韩菱纱还是像头一回认识谢云书一样,突然反将一军问道:“怎么,对时间这么有感触。你十七岁都在修道,年龄也不大,难不成喜欢的人是你师傅?”
  “呃……”
  没想到居然被韩菱纱给噎住了,谢云书自问对草谷可是十分敬爱,当即矢口否认道:“我只是阐述我的观念,和现实没有关系。”
  “现实如果真能像设想一样轻松,世上又哪里有那么多痴男怨女?”
  “你自己都知道这个道理,干嘛还问我?”
  谢云书不想继续聊这个话题,干脆说道:“总而言之,我修仙是为了活得更开心,而不是活得不开心。这一点,无论如何都不会错的。”
  “嗯,嗯,高兴就对了。人生短短数十年,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
  tvb缺人煮面了是吧?
  谢云书有一句荤话老梗,想了想还是不掉价调侃。而在此时,柳梦璃忽然说道:“谢道长,谢谢你安顿好那几只槐妖。”
  “不用谢我,而且大小姐老是叫我谢道长也好奇怪。”
  “嗯?”
  “你听,谢,道长……谢,道长。我有那么喜欢别人谢我吗?”
  柳梦璃闻言释然,却也仍有些微不满,谢云书一口一个大小姐,于是展颜一笑道。
  “你称呼梦璃仍然是大小姐,也仅省下一个柳字。若还嫌生疏,那我就直称‘道长’好了。”


第28章 交换
  “随大小姐你高兴,只要不叫我碎大石的就好。”
  “碎大石的?”
  “我一位同姓本家,最喜欢江湖卖艺,胸口碎大石了。”
  开了个好头之后,谢云书终于也不担心之前隔阂,无法和柳梦璃顺畅交流,认真思索道:“对了,保护槐妖的最好办法,就是不透露它们的去向。我知道你们或许是出于好意,但妖族据点知道的人越多,对它们也就越危险。”
  “嗯……”
  虽说还有些生疏,但两人终能自如对谈,总算对集体出行有益。而见了这么一个好兆头,韩菱纱眼珠一转,随即胳膊肘一敲云天河,说道:“天河,把东西拿过来。”
  “东西?”
  “剑啊!”
  “哦。”
  出乎谢云书设想,韩菱纱这两天居然说服了云天河,把望舒剑换给他。没料到能这么顺利,谢云书错愕地把望舒接在手里,不禁有些语气微妙地说道:“天河把剑给我,他自己用什么?”
  “在我说服天河后,好梦璃已经拿柳府的钱,替天河另外购置了弓与佩剑。”
  韩菱纱道:“本来我也不是没钱,但寿阳太小,真要变现还得去陈州的宝气钱庄,所以只能先欠着好梦璃啦。”
  “不必如此……我只是看云公子的弓有些破旧,索性便一起置办了,合用就好。”
  “算了,该出的钱还是我来出吧。”
  虽然柳梦璃给云天河准备的,是相当不错的弓和剑,但与望舒相比未免捉襟见肘。谢云书没怎么犹豫,从储物贝里取出一把李忆如行走江湖时,偶然得到的一件宝物,一眼看去就知绝非凡品。
  而这本身就是谢云书提前准备,以待不时之需的宝物之一。
  “这是神武镇天弓,乃是一位隐士高人取度朔山桃木,合五海蛟龙皮制成的法宝,可召唤天上神箭,威力非同小可。”
  神武镇天弓的来历,算是仙剑二时期的一个特色,只能从钟鼓怪人的宝箱里,开出的极品法宝。按理来说,神武镇天弓的铸造者,辟霞洞神武子并非仙家中人,但偏偏像欧冶子一样,得到了五海蛟龙皮这种天材地宝,才做出了这么一把神弓。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号称是电母法宝的乾罡神镜,来自天上仙界的炙炎金印,以及动辄可扬起数十里风沙的巽天旗,如意玄武遗、瘟神镜等等。
  嗯,除了被王小虎与沈欺霜带走了几件,其他都留在李忆如家里吃灰……
  虽然作为法宝来说,神武镇天弓比较依赖主人修为,不像望舒那样本身蕴含可持久支撑的灵力。但要论威力,恐怕除了封神陵里的那件神器,人间是找不到多少更好的弓,能够与之相媲美。
  谢云书不愿占别人便宜,索性就将神武镇天弓送给云天河:“天河,这弓就当是交换了,还望你善待。”
  “这弓,也是仙家宝物吧?云书,你这么送人东西,不觉得有点……”
  “嗯?”
  贵不贵重不是重点,情商低了知道吗?
  韩菱纱咳了一声,眼神示意柳梦璃,意思让谢云书清醒一点。人家柳大小姐刚送了玉腰弓,这边就拿一把仙家神弓交换,未免太不懂给人留面子了。
  不过,这东西都已经送出去了。谢云书为难间略一斟酌,总不能伸手再拿回来,不然不是太刻意,更加得罪人?
  最后还是云天河“机警”,朴实较真地说道:“既然是我和云书的交……交易,那么我就不该再收梦璃的东西了。”
  “云公子……”
  柳梦璃怎么都想不到善意赠弓之举,被韩菱纱这么一搅合,反成了望舒剑与神武镇天弓的交易。原本的玉腰弓竟而拿不出手。
  但,柳梦璃却也不好收回,更不是计较的性子,否则算个什么回事?
  韩菱纱脑筋一转,想了个周全的办法,说:“这简单,天河你把玉腰弓给云书不就行了?”
  “有必要这么麻烦么……”
  谢云书其实真不在意,这一点财富高下的进出。但韩菱纱下一句话,却让谢云书无话可说:“可是,天河又没有仙家法宝,总不能背着两把弓在身上。就算天河他不累,行走江湖也不方便。梦璃,你说是吧?”
  “嗯,弓已经送给云公子,就由他自行处置。”
  “呃……好吧。”
  这倒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让谢云书和柳梦璃都无话可说。而反正还有一把剑当纪念,云天河便将玉腰弓交给了谢云书。
  不过,总觉得这么一交换,某些地方怪怪的。
  谢云书懒得去琢磨,把玉腰弓收藏好之后,随后便当着众人的面,以数张阏伯藏炎符,镇压望舒剑的极寒之气。而此举落在众人眼里,却是谢云书用一团黄纸,把望舒剑贴得满满当当,丝毫看不出它原来纤细的模样。
  韩菱纱欲言又止,憋了一会儿,才问道:“云书,你这是在做什么?”
  “封印它。”
  “封印?”
  眼瞅着谢云书忙碌了好些天,就是为了换来望舒剑,韩菱纱实在不能理解,他刚拿到剑就封印起来的理由:“你不是说你拿它有大用?”
  “嗯,它最大的用处,就是被我封印起来。还是菱纱你不要命了?”
  韩菱纱是望舒剑的剑主,除非到了逼不得已的情形,否则不管怎么样,谢云书都不会直接拿着望舒剑去砍人。
  至于为什么不把望舒剑当场毁了……在不确定毁掉望舒剑是否会伤及剑主之前,谢云书尚且不能那么去做。
  何况,凭他现在的修为本事,也毁不掉这么一口神兵利器。
  于是,在妥善封印好望舒剑后,谢云书便先将之收进了储物贝,然后说道:“不用管它,我们继续去陈州吧?”
  “道长?”
  “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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