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仙剑开始拯救女娲-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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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谢云书一数自己现在一百六十多级,系统很人性化地把之前积攒下的星蕴点,全部以数据面板的形式拟定了出来。就是当着三位大神的面,谢云书也空好好研究,怎么着把它给变现了。
这一点倒是一个意外之喜,谢云书欣喜不已道:“娲皇如此嘉赏,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你理所应得。”
像是过去曾经抚摸蚩尤面庞一样,女娲真身复苏以来,头一次抬起玉臂以掌面轻抚触碰了一下谢云书的面部轮廓,慈和地说道:“当初,吾为蚩尤的创造与勇敢心生激赏,却忘却人类的进益,并不该依赖于某一部族体现。或许以偏概全,是吾等神明难以避免的错误。这一次,应当是吾向你致谢才对。”
“假如安邑是靠自己铸出的始祖剑,还会令人敬佩,可惜并不是。对于那位铸师襄垣,我并没有任何的感触。千万年过来,事实证明,人类的发展与进步,也和‘剑’这一兵器,没有任何牵扯。”
“嗯……”
古剑的故事起始于“始祖剑”与七凶剑,却和人类的发展关系不大。
说到底,还是太古之初,包括神明在内的生灵见识太少,都很纯良,才会那么好说话把自己的本源送了出去。
而蚩尤兄弟打造“始祖剑·断生”的过程,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尤其铸剑这一茬,蚩尤一方面宣扬绝不依赖神生存,想帮弟弟铸一口杀神的剑;一方面把自己当大爷,带着族人去找三皇十神要他们的本源当铸剑材料。
要是有人敢找谢云书要他的功力铸剑,然后自己什么代价都不付出,而且这把武器还是用来杀他的,谢云书早就喷他“你他娘是谁啊”了。
结果到了最后,没有钟鼓这位稍胜过神的应龙之祖偏爱,这两兄弟半路都凉了,始祖剑根本铸不出来。倘若人类的进步,是通过钟鼓拉偏架,用神龙去令神明忌惮,才能显现“抗争”与“人力胜天”的价值,那未免太过搞笑。
谢云书道:“没有安邑,也会有其他的部族。人类的进步,从来不是依靠某一方的强盛而凸显。这几千年来,天地之间几无仙神,仍在稳步向前便是明证。”
“吾,不会再干涉人族的发展。或许,亦会像神农一样,干脆不闻不问。”
“但是,诸位亲手创造了始祖魔……”
谢云书可不是想让女娲矫枉过正:“我想,神灵如果能放下高高在上的位格,亲身体会人族文化的变迁发展,人神之间便不会有那么多的误解。现在的人类,早与过去不同。您若是真愿意了解,应该去问一问姬轩辕。”
“轩辕黄帝?”
“只余精神,不久即转世。他看遍四千年文明演变,如今人在鄢陵。那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不知是否有幸令娲皇移驾?”
“自然。”
几千年幽闭在地界幽都,女娲定是考虑过许多事情。她收回手掌瞧了瞧,说道:“过去犯下的错误,不能再重蹈覆辙。飞廉,你是否也这样认为?”
“反正时常行走人间,对我来说,可比天界有趣多了。姬轩辕……当初他与赤水女子献共战蚩尤等群魔,可是大放异彩,见一见便再见一见。”
这两位神祇达成共识,最起码不会发生神族内讧的祸患。至于夜神什么都不在意,继续守着他的地界比什么都轻松。而其实伏羲虽然定下了一大堆条条框框,彼此之间并不和睦,却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同胞神明逼死的意思。
能够让女娲平稳落地,谢云书最是庆幸。但在吩咐众族人另寻隐居之地前,女娲又道:“另外,有关百里屠苏与晴雪之事,还须有劳。”
“有劳?”
谢云书不解其意道:“等百里屠苏活过来,基本上就没我什么事了。不知娲皇所指为何?”
“晴雪魂魄之力耗尽,便进不了轮回之井,唯有魂飞魄散。至于百里屠苏魂力虽然未绝,却已不在天地命盘之中,一样无法进入轮回之井。”
女娲神情有些微妙地打量了一眼谢云书,视线落在他手腕处说道:“你手上的钥环是?”
“呃,一个很重要的信物。”
“在你复生百里屠苏时,吾隐有察觉他之魂魄,似与其相互联结。但在最后的联系,却是不知所踪。可从魂魄推论,当已另有归属。”
女娲给出了一个让谢云书没料到的回复,使得他不禁脱口而出:“寒髓?”
“那是?”
“我界昭示生死之地。生者在其上生有一朵命莲,并刻有命牌生卒年月等等天机。但这些都是天道运转之范畴,却没有谁会去犯忌探寻。”
只是概念说明的话,谢云书也无所谓。但女娲这么一提,百里屠苏的魂魄,要是被寒髓给注了籍,那岂不是只能在那边轮回了?
果不其然,女娲续道。
“那便让晴雪与他作陪,以免魂飞魄散之苦。”
第50章 一些微小的工作
“娘娘,我”
“你与百里屠苏,皆无亲友在世。去往新的境域,会有新的开始,不必裹足不前。”
风晴雪少时曾经许愿,成为世代供奉女娲的灵女,而后为了百里屠苏放弃了这一愿望。但这千多年来,她只一再恳求女娲施恩,并未对娲皇有所付出,不免存有对女娲的诸多歉疚。
不过,女娲却不在意一个族人的侍奉,摊掌催发一股神力笼罩风晴雪周身,以便借用谢云书的力量特质,改写风晴雪魂魄于命盘中解脱。
“待百里屠苏苏醒,汝等应有诸多地点需要走访。等你们了却尘缘,再往鄢陵寻谢云书。”
女娲就算要行走人间,亦不可能长久逗留一地。何况眼下人界的浊气,比起几千年前已浓厚许多。女娲为了族人着想,估计会去往补天岭等清气所钟之处,重新安置幽都部族。
至于风晴雪与百里屠苏,谅必还要再走一走故乡乌蒙灵谷、昆仑山等处寻觅师友亲朋踪迹。女娲亦不必多加关照,只需随口一提即是。
谢云书闻言最后提醒道:“时间过去太久。晴雪姑娘,百里屠苏刚复生时,等他苏醒过来,记忆应会有一段时间的空白。你将焚寂带在身上,带他四处走走,有助于他找回全部记忆。”
“嗯,我知道了。”
站在三神面前,风晴雪的压力还是太大,于是向着女娲深深一礼后,便与谢云书约定好日子,背着百里屠苏暂时离开了中皇山,使用腾翔之术去往桃花谷等待他复苏。
而夜神阎罗从飞廉那里听完前因后果,亦对谢云书所来自的地方颇感兴趣。但作为三皇十神之一,一旦夜神有什么大动作,定然会引起天地灵力的剧变,况且事务繁杂缠身,哪里有那么多闲工夫。
因此,无论是夜神抑或飞廉,都没有挪窝的打算。尤其夜神尚有地府一大堆公务压在手上,在与女娲聊了些盟友之间该说的话,就主动回归了地界之中。
至于飞廉,则去搜集一些本世界独有的天地奇珍,用来在谢云书走前交他炼出一颗长生丹。
但,照女娲这样的绝色神颜,穿着这么不讲究地进入人界,难免会惹人指指点点。谢云书这话不太好说,只能请柳梦璃帮忙提醒。于是又在外面披了一件花纹繁复的南疆长袍,女娲才一起出发前往鄢陵。
“幸亏没有直接吸收娲皇的神血,否则就头疼了”
一路上,有着柳梦璃作陪,女娲自己倒是一眼新奇,目不转睛地浏览数千年山川之变。
可由于常世盘古浊气渐盛,柳梦璃还好说,她本身就习惯了以浊气修行。但谢云书此刻携地皇神血行走,难免会影响到自身。特别他本身清浊同修,此刻却只能尽量将一身仙灵化为清气,免得像始祖魔一样,被神血浊气交织影响。
所幸有女娲在,她走到哪里,神能清气就会自动将周围浊气净空,谢云书跟着她抵达鄢陵,一时尚且不虞,会受到其他不利影响。
“天地浊气大盛,而且我们越发难以运用灵力,所以人族才不得不研究不依赖灵力,也能生活的更好的办法呀。”
听着谢云书抱怨,岑缨却是很看的开:“谢前辈,融天仪和灵火铳都准备好啦,你要看看吗?”
“行。”
融天仪是博物学会用来分析不同属性灵力的装置,以后要是碰到什么不易对付的特殊能量,谢云书倒是可以依靠它来分析。而灵火铳则顾名思义,就是根据辟邪克魔特质,用灵力作为弹药枪。
灵火铳的威力倒是还好,毕竟这边自从偃术机关式微后,对于灵力火器的研究,也就才刚刚起步。谢云书知道自家那边,衡道众有更猛的浮空碉堡灭城炮,两边结合一下,弄一堆灵力加特林啊出来,那都没什么问题。
不过,参考现代武器某国枪支泛滥的问题,这些便利于凡人的武器就算做出来,也不能胡乱放任不管制,否则天下就得乱套了。
所以谢云书在收下一支灵火铳,顺便弄清楚融天仪怎样运作,便把它还给了岑缨:“我都记下了,托你买的东西都买了吗?”
岑缨问道:“买是买了,但谢前辈你有那么多真金白银?”
“唔,这边官家的钱没有,金子可以吗?”
“这,虽然不让铸私钱。但岑家在鄢陵还算说得上话,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无论哪个朝代,铸造私币都显然是不行的。不过金子的话作为硬通货,始终有着极高的价值。谢云书让岑缨给他找了块地,然后谢云书就把魔力几乎耗尽的七宝琉璃花取了出来。
这玩意儿自从杀了伐天,剩下的混天魔能又没给它充电,几乎起不到其他三件魔器的作用。但是变废为宝的用途,却一直实实在在,实乃居家旅行必备之物。
于是在岑缨稀奇的目光中,谢云书一转手中七宝琉璃花,撒下一片惑人心魄的彩光,眨眼数尺见方的泥地,就变成了紫金之色。除此以外,被光晕波及的假山石,竟变成块块堆叠在一起的玉质琉璃,格外绚丽多彩。
“啊,这是什么宝贝?!”
谢云书漫不经心道:“它叫七宝琉璃花,你可以认为是另类的聚宝盆,可使泥沙成金,山石化玉。不过,对我们仙人来说,这东西用途不大。”
“可是有了它,大家就不愁吃不愁喝了呢。”
虽然极为羡慕渴望研究,但岑缨家里又不缺钱,只是问谢云书要过拿在手里琢磨了一会儿就还了回去:“对了,谢前辈,柳姐姐,跟你们来的那一位和祖前辈相谈甚欢的漂亮姐姐,究竟是谁啊?”
“比你祖宗来头都大,现在的女娲种人类都该称呼她一声母亲。”
“那岂不是?!”
睁大了又亮又圆的眼睛,岑缨有些不可思议地说:“真的是那位娘娘吗?”
“不然呢?”
女娲身份又没什么保密的必要,毕竟信的人都不会有几个。而谢云书把虹鼯叫出来搬东西以后,突然想起了来这还有一件工作得完成,紧接着靠玄戈给的传讯之物,跟北洛取得了联系。
“北洛小爷,你家的黄金飞天鼠,还有云无月家的白银飞天鼠呢?”
北洛那边沉默了一阵:“纠正一下,它们都是黄金飞天鼠。”
“我在鄢陵,带几只过来,我要配种。”
“你不是人吗?”
“是给我的灵兽配种。”
第51章 交心话
事实证明,公孔雀屏羽色彩越绚丽,越能吸引母孔雀。虹鼯只要一改它平时软萌松鼠,变成飞天鼯鼠的模样,浑身散发彩虹圣光,就很容易吸引异性目光。
当然,这么拐走北洛那只原天柿的七大姑、八大姨,侄女啊什么的,肯定会引起一大堆公飞天鼠的不满。但妖怪争夺配偶权,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原始,大家打过一场就都老实了。
虹鼯虽然不会说话,但架不住是干工程的。在黄金飞天鼠们还在种地、洗衣服、做菜的时候,虹鼯已经能给谢云书迅速建造大房子,战斗力有着非常直观的差距。
但不知道为什么,虹鼯这么顺利拐了两窝飞天鼠,却让谢云书有些不踏实。主要虹鼯的脑回路比较简单,就像没什么脑子的富二代,恐怕会被好几只母飞天鼠当成凯子。
不过,谢云书巴不得最好有一个母飞天鼠能管住虹鼯,省得它总是管不住自己的爪子,喜欢去偷珍惜的建筑材料。
他谢云书堂堂一个仙人,至于需要自己的灵兽,跑出去做下三滥的勾当么?
“妖怪们的生活真简单啊,连找对象都这么容易,一点都不挑。”
“云书你在说什么?”
“呃,不包括梦璃你。”
妖怪可不止包括灵兽。谢云书顺口就改过话头,与柳梦璃并肩看着好几只飞天鼠排着队,搁那帮虹鼯搬东西。
但前些天一直跟谢云书忙东忙西,马上都要回家了,柳梦璃一听谢云书乱发感叹,心里总有些话得跟他聊清楚,于是抓住了这个空档,笃定不移地问道:“云书应该不会觉得,梦璃是那种在私情上,会随便遵守娘安排的人?”
“我知道梦璃你肯定不会啊。主要你母亲的安排,从来就不是唯一选项。就凭咱两之间的关系,用得着她操心么?”
“什么关系?”
反正莲中境里又没外人,谢云书没什么可藏着掖着,敞开心扉道:“在别人眼里,梦璃你一个妖界少主,跟着我这么一个年轻男人出门在外奔波,弄得自己风尘仆仆的,显然不一般吧?”
“可这一次,梦璃想听你亲口说呢。”
“大家闺秀平时不是都很矜持?”
柳梦璃提起袖口轻轻捂了一下嘴唇,难得不依不饶地浅笑打趣道:“但你刚说了,吾等妖怪的择偶观,就是那么从一而终的单调,从来不兜圈子。”
“我又不吃亏那就真心而言,我没道理不喜欢合眼缘,知书达理,漂亮绝艳的大小姐呀。”
谢云书思绪一变,翻出旧黄历“大小姐”的称呼配合着搭腔,反戈一击:“原来像梦璃一样妩媚空幻的大美人,喜欢我这种沾花惹草的仙人。”
柳梦璃细长的眉眼微微一敛:“嗯,就算我是一厢情愿,那也是喜欢的。”
谢云书停顿了一下,像是整理着自己想法,过了一会儿说道:“之前不与你聊这些,还是觉得你我长辈都在,很多话不方便说。”
“再则,还要考虑到忆如的情绪?”
“唔嗯”
谢云书不假思索道:“有这个成份在,而且对你也不公平,所以不便表态。”
“于妖怪而言,或许真的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
柳梦璃略一回忆,道:“五百年后,我往解忧堂寻你数回,结果第一次见到的就是她一瞧着忆如她的神情,我就知道那时在陈州,你箫中所奏的那位青梅,定然是她。”
“忆如她藏不住心思,我不惊讶你能看得出来。”
像是想起了趣事,柳梦璃道:“那,你可想知道你不在的那段时日,忆如邀请我往林府作客,两位林家堡的当家人与梦璃聊过什么?”
对此之前柳梦璃还真没提太细过,谢云书想了想,猜测道:“林前辈和林姨性子摆在那儿,定然是心直口快,却又兼顾待客颜面应该是有与你剖析利弊之类?”
“没有那么复杂。”
“啊?”
谢云书奇怪道:“林姨那么疼忆如,之后就差找我算总账了,怎么会对你一点都没有刁难?”
“那位林堡主,倒是有些在意人与妖之别。但忆如的月如娘亲,却并没有任何为难。因为在她开口说话之前,忆如已经缠着她,将话都给说尽了。”
难得如此放开来说些体己话,柳梦璃轻轻依着谢云书肩头,认真回忆道:“林夫人对忆如格外宠溺,后来却与我说了一些李掌门与赵夫人的旧事,似乎她自己也有些遗憾,因此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