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大爷讲故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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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
贾神仙的话简直是至理名言,听得李成志连连点头。又问:“难道真有命运一说吗?”
贾神仙笑了,说:“我喝了点酒,不妨告诉你一个事实。生活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是无缘无故来的,在每个人身边都会有很多的人围在身边,这些人在阴间就是鬼。就拿吴义来说,他就是鬼转世,你的好几个朋友也是如此。所以他们会想办法吃尽你。”
李成志头冒冷汗,问道:“我为什么那么倒霉,为什么身边有那么多鬼呢?”
贾神仙说:“不是你倒霉,而是你没有顺命而为,你每走一次捷径,就会碰到不该碰到的鬼。鬼对捷径最感兴趣,他们全都守在捷径之路上,专等想走捷径的人上当。”
李成志想了想,说:“有道理,我的很多朋友,都是无意中遇到的,他们帮了我,却成了所说的狐朋狗友,现在想甩都甩不掉。”
贾神仙又说:“不要怕,只要你斩断和他们的关系,他们自然远你而去。
李成志深受启发,给贾神仙深鞠一躬转身离开。
不到一个月,李成志又来找贾神仙,可接待他的是贾神仙的儿子。李成志高兴地说:”我按您父亲说的做了,和很多朋友断了来往,他们发现我疏远他们,也就不来找我了。另外,我还警告吴义,如果再来骚扰,我就报警,结果他被吓跑了。“
可贾神仙的儿子叹口气说:”其实家父已在二十天前去世了。“
李成志一愣,觉得太过突然,问是何病?贾神仙儿子说:”没什么病,在你走后,家父便说,他犯了一个错误,师父曾告诉他,这一生算命不能超过千人,而你恰是第一千零一位。所以家父被收了灵气,整个人也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李成志内心无比愧疚,决定到坟前祭扫一下,以示告慰。
胭脂梦
丽莎又失恋了。
午后,阳光正好,丽莎独自坐在咖啡馆,看斑驳树荫下的行人匆匆,那个板栗色头发撑着绚丽遮阳伞的女人,挽着松散慵懒的丸子头,别有一番风情;低着头匆匆迈步,还手不释卷的高三备考生;牵着狗出来补钙的花衫老太太(谁让阳光正好);还有互相喂着冰激凌你侬我侬的年轻情侣,丽莎别过头,觉得有些刺眼。她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失恋了,也几乎忘掉了于洋在电话里干脆利落的对他们的感情判了死刑,并且迅速斩断了一切联络方式。丽莎轻轻地搅动着面前的拿铁,银匙在香浓里卷起涟漪,她眨眨眼睛,却哭不出来,是的,失恋的时候并非会哭出来,其实大多数是一种茫然和不知所措,就像秋风里的落叶,没有方向,没有重心,不知道下一秒自己会飘向何方,整个人从心里到身体都是空的,直到落到地上,才发现在自己早已没有了枝干的依靠。
差不多坐了整个下午,丽莎起身,夜幕里,窗外开始飘雨,丽莎没有带伞,发丝在灯光下闪着雨珠的光泽。
转弯处,是一家古色古香的店铺,丽莎抬头,看到匾额上写着:海棠浸雨,颇有韵味的名字,但一时捉摸不透店里卖的是什么。
丽莎略微迟疑一下,便推开那扇镶着琉璃的雕花梨木门,刚迈进门里,便讶异的合不住嘴。店里的装饰处处透着一种让人惊艳的别样气质,高贵典雅,婉约气派。店里是以紫檀木为主调做成的精美货架,一层层,一道道,却也一弯弯,有巍峨,有迂回,似云中楼阁。每个货架上都摆着一个紫檀木的小匣子,用铜锁锁上,却不知里面装的是什么。丽莎走过去,拿起一个匣子,想要打开。
“请问你需要什么?”丽莎一惊,差点把匣子掉在地上。
回头,只见一个女人,穿着一袭紫色的旗袍,面容精致,眉里眼里尽是妖娆的风情,女人见她回头,轻启朱唇,“姑娘,没吓到你吧?”
丽莎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个美艳绝伦的女子,竟一时说不出话。
女人一看,微微一笑,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这里都是胭脂,之所以用紫檀木的匣子装,是因为檀木可以封住胭脂的香味,不要让它流泻出来。”
说着,女人打开匣子,瞬间,店里漾起了一阵令人迷醉的香,丽莎闭起眼睛,不由得喃喃自语:“好香,像十里桃花,又像水塘里的芙蓉,不,是玫瑰,不对,是牡丹,都不对,像那三冬里红梅花上的白雪香,好像又不是……”
“哈哈”,女人一边笑一边鼓掌,“姑娘好嗅觉,这盒胭脂名字就叫‘百花凝语’,是用不同季节不同花色不同种类的鲜花制成,所以你才一时不知是什么味道。”说着,女人合上匣子,香味也戛然而止,唯留紫檀木特有的清香。
“你我也算有缘,我就把这盒胭脂送你吧!”,女人说着就递给了丽莎。
丽莎有些错愕,“这……”
“拿着吧,”顿了顿,女人又说,“这不是普通的胭脂,涂上它不但让你姿容艳丽,而且会让你在晚上十点见到你想见的人。”
丽莎不知是怎么走出这家店的,恍若梦一般。
第二天,丽莎便去那个巷子想再问问那个女人,关于这盒胭脂,她觉得始终是个谜。
可是,她寻遍每一个街巷,问了许多人,都不曾听说这家“海棠浸雨”。
丽莎落寞的回到家,对着女人送她的胭脂发呆。
“这不是普通的胭脂,涂上它不但让你姿容艳丽,而且会让你在晚上十点见到你想见的人。”女人的话又在耳边响起,丽莎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那盒胭脂,用指尖点了一点,涂在两颊,用指腹轻轻匀开,在看镜子中的丽莎,早已没有失恋时那苍白的气色,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容光焕发的美人,本就天生丽质的她,此刻脸颊上的淡淡绯红把丽莎衬成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
九点五十分,看着钟表上的时间,丽莎竟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期待,虽然于洋铁了心要与她分手,可是那女人说涂了胭脂就能见到他,会是真的吗?
九点五十五分,丽莎开始回忆:下雨天他们一起撑着伞漫步在公园的绿荫古道,海边他们一起嬉戏追逐踏浪,他为她喂着布丁,她体贴地为他擦汗……丽莎的眼睛渐渐湿润,十点的钟声响起了。然而,于洋并没有出现,丽莎绝望的闭上眼睛,准备擦去胭脂睡觉。
就在此时,敲门声应时响起,门外站着于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丽莎又惊又喜,于洋一进门就抱起丽莎,说,“对不起,我还爱你,我们结婚吧。”说着掏出一枚钻戒,丽莎呆在了原地,这一幕丽莎在无数个午夜梦回时反复排练,当真的发生了,竟激动得说不出话,此刻的丽莎,大脑一片空白。
于洋温柔的为她戴上钻戒,一脸宠溺,牵起她的手,说,来,跟我来个地方。
“去哪里?”不等丽莎问完,于洋带着她飞奔而去,真的是如同飞一般,丽莎甚至分不清脚下的路和耳边的风。
来到一座桥边,于洋停下了,轻轻吻了一下丽莎的额头,说,走,过桥。
“桥,什么桥?”
“过去就知道了”
“洋,等等我,你背着我过”,丽莎撒娇道。
“你自己过”,丽莎不解的抬头,惊愕不已。此刻的于洋,脸上竟是严肃和冷峻,刚才的温柔荡然无存。
“啊!”丽莎突然大叫,因为于洋变成了一个陌生的黑衣男子,那男子穿着风衣,冰冷的脸上尽是死亡气息,“你是?”
“送你上黄泉路的引路人。”
“这桥……”
“奈何桥”,男子冷漠地吐出这几个字,丽莎回头,桥上赫然写着“奈何桥”三个鲜红的大字。
“那于洋呢?我刚才看到的……”
“不是他,是我,只有这样你才会跟我来,好了,时间到了,过桥吧。”丽莎被推搡着上了桥,涂了胭脂的脸上,写满了凄美的神色,丽莎回头看了看,问道:“于洋真的不会来了吗?”
“是的,他不爱你了,他要结婚了!”
丽莎笑了笑:“请问刚才于洋向我求婚的时候,是什么时刻?”
“13月32日星期25点61分61秒”
“谢谢!”丽莎转身向桥走去。
烟雨微朦,巷子的转弯处,海棠浸雨,一个绝美的女子穿着一袭紫色的旗袍,眉里眼里尽是妖娆的风情,她与黑衣男子相对饮茶。
“谢谢你”黑衣男子说,脸上仍是严肃和冷峻,“那些女子寿数已到,只因过分痴恋那些抛弃她们的男子,痴怨太深,我便没法把她们引上黄泉。”
女子笑了,绝美如莲,轻轻端起茶杯,凄然道:“只有13月32日星期25点61分61秒,那个男人才会告诉你,‘对不起,我还爱你,我们结婚吧’,可惜,女人永远不懂。”
长生珠之红色怪虫
横三一头栽倒在地,口中发出骇人的惨叫声。一旁的刀疤吴迅速从背包里取出了纱布和酒精,手法粗糙地为横三做了简单的止血包扎。
刚才刀疤吴那一刀,几乎削去了横三小半条胳膊。
望着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横三,邓九爷的脸色阴沉得厉害。横三和刀疤吴都是九爷的伙计,这次我们合作一起来黄龙岭倒斗,为的是寻找一颗名叫“长生珠”的东西,可是眼前的石门却挡住了去路。
“这石门上涂有强酸,刚才若非刀疤眼疾手快,横三这条命就交代在这里了。”见我一脸疑惑,九爷解释道。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心中暗自佩服,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九爷取出一瓶白色液体,洒在了石门各处,很快石门上就“嗤嗤”地冒起了白烟。看样子那应该是一瓶碱性液体,与石门上的强酸发生了化学反应。
片刻后,九爷朝我们一挥手,众人顿时心领神会。刀疤吴在石门四处拍了拍,果不其然,石门发出“咔嚓”一声后,骤然打开了。
我见一旁的横三脸色苍白,显然是元气未复,索性一把搀起他,小心翼翼地踱步前进。
可就在这时,我突然感觉眼角的余光处有一道红影闪过,心下蓦然一惊。我不由地发出一声惊呼,九爷和刀疤吴同时朝我看了过来。
“有东西!”我低声道。
九爷闻言,微微皱眉,向四周望去,仔细打量了一番后,摇摇头,否定了我的说法。
我心里有点儿纳闷儿,可是再看,四周除了潮湿的墙面却又空空如也。我不由得怀疑是自己眼花了,只好干笑几声,示意大伙儿继续往前走。
“快看,是主墓室!”我们走了没几步,刀疤吴突然惊呼道。
众人皆是一惊,目光齐齐望去,只见数十步开外,果然有一副巨大的棺材。
横三一把推开我,直奔棺木而去,身手矫健浑然不像一个刚刚受过伤的人。随即只见他用另一只未受伤的手狠狠地推了几下棺盖,棺盖纹丝未动。
刀疤吴见状,走上前去,和横三一前一后,口中一声大喝,二人同时用力。只听“咣当”一声,棺盖骤然打开。
棺材被打开的一刹那,我只觉得眼前红光一闪,随即传来了九爷的大喊声。
“不好,快撤!”九爷嘶声喊道。
话音刚落,只见无数只红色的虫子朝横三和刀疤吴的身上袭来。刀疤吴反应及时,在九爷出声提醒的同时,身形暴退,只有少数几只红色的虫子爬到了他的身上。
“啊!”横三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可是我们没人敢上前救他,那席卷而来的不明生物,实在令人胆战心惊。不消片刻,横三就只剩下了地上的一具骷髅骨。
我和九爷相视一眼,皆是从对方的眼神中看见了难以掩饰的恐惧。
两条道
我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一抬头,只见一旁的刀疤吴此刻浑身淌血,身上的几处伤口触目惊心。
刀疤吴喘着粗气,恨声说道:“老子下斗这么多年,还没碰见过这么凶的鬼玩意儿。”
我们三个人,六只眼睛,眨也不眨地死死盯着眼前的棺材,身体成全神戒备状。我感觉到,有一丝冷汗正顺着我脸颊往下淌。
我和九爷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皆认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下一秒,三个人狼狈地逃出了墓室。
昏暗的甬道内,刀疤吴仍旧骂骂咧咧,我和九爷却同时沉默了下来。
“杨越兄弟,这事儿你怎么看?”九爷突然开口问我。
我眉头紧锁,略一沉吟后道:“墓室里环境潮湿,并不适合一般生物的生存,我们这一路走来连只蜈蚣都没瞧见。这种红色的怪虫却能在这般恶劣的条件下存活下去,而且数目之多令人咋舌,只有一种可能——”“是人养的!”九爷接话道。
我点点头,同意了九爷的说法。因为确实如此,刚才怪虫的恐怖之处还仍旧历历在目,大群的怪虫能瞬间啃食干净一个成年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生物并不多。我曾在古上看到过一种虫子,它的外形和我们刚才所见到的红色怪虫简直一模一样。
生于阴湿之地,亘古之时,巫族之中但凡有地位崇高者过世,其墓穴中必有“赤鲎”守护。
我抬头望了一眼方才逃出来的主墓室,心中暗自好奇:墓主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居然养有如此大量的赤鲎替他守护。那口棺材里头,究竟有没有九爷所说的“长生珠”?
“九爷,下斗不走空,咱们就这么走了?”刀疤吴一脸不满地说道。
九爷横了他一眼,冷声道:“你要是不怕死就回去,横三一个人在下头也是寂寞。”
刀疤吴脖子一缩,想必是联想起刚才横三被啃食掉的骇人场面。正当我们三个人一致认为还是保住小命要紧的时候,一道难题却摆在了我们面前。
刚才我们进来的路居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两条昏暗诡异的狭窄小道。
九爷微微眯起了眼睛,随即轻喝一声:“我走左边,你跟刀疤走右边,山脚下汇合。”
我和刀疤吴答应一声,而后双双走进了那诡异黑暗的未知当中。
昏暗的甬道内,我跟刀疤吴相互搀扶着躬身前行,因为地上湿滑,我们放慢了脚步。
可是就在这时候,原本寂静无比的甬道里突然传来一阵“吱吱”声。我同刀疤吴皆是身形一滞,刀疤吴将手中的矿灯朝着四处扫了扫。
就是这一扫,我们几乎吓晕了过去。
长生珠之巨型赤鲎
我感觉自己的双腿不听使唤地颤抖起来,一种莫名的恐惧汹涌而至。因为在我们前面不足十米的地方,居然趴着一只身形硕大的赤鲎,足有成年乌龟那么大。
我一时间愣在了原地,只听刀疤吴对我轻喝一声,随即见他不要命似的往回跑去。
我心里暗骂这小子不讲义气,随后不敢有丝毫懈怠,脚下生风,撒开腿狂奔起来。
突然间,我感觉背后有一道破风之声响起,随后感觉手臂上吃痛,一股温热的鲜血喷射而出。
我疼得龇牙咧嘴,急忙向手臂上望去,只见那只巨型赤鲎,此刻正趴在我的手臂上贪婪地啃食着。我用力甩了几下,它居然纹丝未动。
这时,我听一旁的刀疤吴暴喝一声,随即手中拿着一根熊熊燃起火把,在我惊愕的目光中甩向了我的胳膊。
赤鲎发出一声痛苦的“吱吱”声,从我的手臂上脱落出去,与此同时我闻到了一股皮肉烧焦的气味儿。
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顿时蔓延开来,我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刀疤吴却“哈哈”大笑起来。
“杨老板,咱们这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