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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不是野人-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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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制造老曲的法子,是云川去贵州探矿的时候跟一个老妪学的,据说,这个老妪制作的甜酒堪称冠绝一村,云川历来是一个好奇宝宝,提了一只鸡非要跟老妪学习如何制作美味的甜酒,学完之后,云川就再也没有喝过那个村子生产的甜酒了。
  用嘴巴( ̄~ ̄)嚼糯米的过程,就是用嘴巴里的酶来培养菌种的一个过程。
  等这些糯米通过发酵长出霉菌了,再用辣蓼花跟米粉,添加这种霉菌就能生产出酒曲了。
  云川耐心的把这个手艺传给了精卫,却发现精卫的脸红的厉害,稍微扒拉她一下,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了。
  再看看装猴儿酒的竹碗,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云川制作酒曲用了三天时间,等他的酒曲成功的时候,阿布已经带着人把那座宏伟的失败的桥梁的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
  恢复清澈的河面上铺着一条浮桥,人们背着背篓在浮桥上说笑往来,就像这里从来没有过一座失败的藤索斜拉大桥。
  “族长真是聪慧啊,听精卫说你在酿酒?酒是个什么东西?能不能先告诉我,让我有个准备。”
  云川看了看阿布那张担忧的脸,苦笑一声道:“酒,就是忘忧水,人只要喝了这个东西,就能一醉解千愁。
  阿布,你会喜欢上这个东西的。”
  阿布脸上露出笑容,拍着手道:“是用来喝的?族长做出来的吃喝,阿布自然是喜欢的。”
第109章 小城故事多
  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他能鉴别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谁是真正的聪明人,谁是傻瓜。
  时间以及族人们的肚皮跟胃,证明了云川是一个非常合格的族长。
  虽然族长建造的大桥倒塌了,以至于让大家不得不忙碌了好几天才清理干净。
  不过,族长酿的甜酒是真的好喝。
  其实呢,云川做出来的东西不叫酒,应该叫醪糟,这是一种饮料,也是一种粮食,没有浪费一分一毫的粮食,而食物的品质却增加了很多倍。
  自从云川部有了这种食物之后,大家对于每一次开全族大锅饭,就非常的期待了。
  因为,只有在这一天,人们才能吃到美味的醪糟。
  美味的食物属于劳动者的奖赏,想要获得最美味的食物,人们就要付出极大的辛劳。
  劳动的痛苦过后呢,才有资格享用这世上的美味。
  夸父喝醪糟的时候放了很多蜂蜜,甚至,每喝一口温热的醪糟,他都要往自己的大碗里放一勺蜂蜜。
  对于夸父这种近乎浪费的行径,云川没有说他,阿布没有指责他,所有人都对他的行为给予了足够的宽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当一个人的脑袋被马蜂蛰的足足有以前一个半大小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不会指责他的。
  云川身后有两个陶罐,每个陶罐大约能装一百斤蜂蜜,现在,这两个陶罐里装满了蜂蜜。
  取得蜂蜜的代价全部表现在了夸父的脸上,是他牺牲了自己一人,保全了偷蜂蜜的大家伙。
  精卫正在用小小的竹夹子给夸父拔脸上的蜂刺,不长时间,精卫已经拔出来二十几根,而夸父的头发里应该还有更多,毕竟,只要看看他佛祖一样的脑袋,就知道事情很严重。
  “这不赖我。”睚眦一口把自己竹碗里的醪糟喝完,指着夸父道:“我告诉他那是一个马蜂巢,里面没有蜂蜜,是他自己说只要是蜂子就会产蜜。还是他拿了一个长竹竿去捅马蜂窝的,那个马蜂窝那么大……”
  云川看了一眼睚眦手臂的伸展程度,就知道那个巨大的马蜂窝就是一个大祸害。
  夸父虽然说是为了取蜂蜜才被马蜂蛰的,可是呢,对部族来说,清理掉族人生活区里的马蜂窝,也是他的职责。
  而且,马蜂会咬死蜜蜂,这对部族的产蜜大业非常的不利,所以说,夸父这一次的愚蠢行动还算是歪打正着,是正确的。
  窗户外边秋雨绵绵,天气已经有些冷了,族人们则坐在巨大的平台上,一人抱着一个竹碗,或者陶碗喝着温热甜蜜的醪糟,只要碗里的醪糟没有了,就有仆妇们用长柄竹勺往他们的碗里面添加。
  平台上已经被阿布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盖子,茅屋房顶的模样,虽然四面透风,可是,因为人多,大家伙也感觉不到冷。
  现在啊,全族人都知晓,每隔七天,就有一天是休憩的日子,这一天呢,全族人除过需要巡逻的武士之外,其余人都是不用干活的。
  只是阿布这个人很讨厌,他选择的休憩日子不是刮风就是下雨,有时候阴雨绵绵的日子里,大家就会连续休憩,等到天气好转,大家又要无休止的干活,不管到不到第七天,都要干活。
  “好日子就要干活,干活才有好日子!”这是阿布对族人说的一句话。
  族人们想想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的,也就认同了。
  当然,云川对这种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他在地质队出野外的时候,他的领导也是这么干的。
  精卫终于把夸父脑袋上的蜂刺拔光了,夸父喘着粗气,特意选了一个靠近云川的地方躺下来。
  云川从红泥小炉子上取下陶壶,把沸水倒进一个装了一点茶叶的陶杯,等茶叶在沸水中舒展开身形的时候,云川就看着这个滚烫的茶碗高声道。
  “很久,很久以前,在河湾处住着一位智者,因为他非常的聪明,能解答所有人的问题,于是……人们就把他成为河曲智叟。
  在大河的下游,住着一个野人,这个野人,除过寻找食物之外,每一天都要从门口的山上取走一些土……”
  没错,每次遇到这种大集会,云川都会给族人们讲述一些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起的作用就是引导他们学会思考。
  一个人在吃饱喝足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学会思考,云川认为,思考这个东西太重要了,甚至在某些时候比寻找到更多的食物还要重要。
  云川只讲故事,不做解说,解说是阿布要做的事情,他不想用自己的思维去衡量野人们的思维。
  当然,云川的愚公移山的故事里,可没有夸娥氏二子负二山的情节,只有这个愚公在山里开凿出一条道路的故事。
  每次讲完故事之后,云川就会给大家吹奏一首歌,今天吹奏的故事便是《小城故事》。
  桃花岛目前来说就是一座小城,内城,外城共计居住着不到四千人,直到现在,小城里还没有发现什么恶性事件,如果有,那就是云川没有修造成功的那条大桥。
  这些人对云川的要求其实非常的低,他们只希望云川能带着他们吃饱饭。
  现在,云川早就满足了族人们的最低要求,他希望能用这些有启发的故事,以及动听的音乐来改变这些人。
  棚子外边的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棚子里的族人们则静静地听着云川吹笛子。
  尽管好多曲谱云川都已经忘记了,可是,对这些野人来说,已经足够享受了。
  很多时候,云川都怀疑,野人中间有很多的音乐奇才,一些歌曲,云川吹奏一遍之后,他们就能哼出来,且错误不多。
  想要开发大脑,那么,就一定要多说话,云川牢牢地记着自己老师的一句名言——脑子这东西是越用越多,不用就越少的东西。
  所以,对云川而言,好多野人们的脑子都是全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怎么用过的新脑子,必须要开发。
  吹完一首曲子之后,外边的雨水没有停,族人们依旧相互依偎着没有动弹。
  云川喝口温度刚刚好的茶水,清清嗓子,又给他们吹奏了一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这首曲字婉转动人,音调悠长,有很强的催眠作用,云川一曲吹奏完毕,棚子底下的好多人已经睡着了。
  阿布气的暴跳如雷,掏出鞭子就要对这些蠢货下手,却被云川给阻止了,能让人的心平静下来,安然入睡,本就是音乐的效果之一。
  这些天以来,族人们长久的被恐惧所包围,刑天部死了那么多人,轩辕部死了那么多人,蚩尤部也死了那么多人,只有云川部直到现在就死了一个人,而那个人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在族人们看来,那个年纪的人,即便是不死于瘟疫,也会死于别的时候。
  相反的,如果本族也死了很多人,幸存的人才会觉得灾难已经过去了。
  现在,死的人太少了,这对他们来说太不真实了。
  自从天气转凉之后,因为那三个部族的人离开了,附近的没人的地方很快就成了野兽的乐园。
  老虎进了竹林之后,熊猫们就倒霉了,虽然它们能够合力打跑老虎,可是,那些小崽子们却难免会成为猛兽们的口中食物。
  在过去的岁月里,蚩尤宠着这些熊猫,云川也宠着这些熊猫,轩辕虽然不喜欢这种愚蠢的动物,但是,他那里的没有竹林,熊猫也同样不喜欢他。
  这样的环境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熊猫幼崽泛滥,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幼崽们的成活率很高,以至于,就因为有这么多美味的幼崽,那些大型食肉动物们才对竹林趋之若鹜的。
  天空中许久不见的兀鹫出现了,已经被睚眦他们杀的差不多的乌鸦们也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了,整天待在岛上的桃树上,哇哇的叫着讨人嫌。
  这样的状况出现了,就导致云川族人想要出外觅食的时候,危险性就增加了很多。
  也就是此时,云川才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是洪荒。
  硕大的金雕会猛地从云层中扑下来,抓住羊圈的里一只羊,或者是一头小猪,然后就飞走了。
  猪一样大的水獭会游过大河,悄悄地摸到岛上的鱼塘里,大肆祸害一番之后再悄悄离开。
  甚至有一天,有一头狗熊竟然攀援着横在河面上的竹索,如果不是被族人发现,这家伙差一步就能偷袭云川的红宫了。
  幸好,所有的粮食已经入库,否则,就今天岛上的这些数量庞大的鸟群,就能把粮食祸害光。
  为此,云川不得不派出人手去狩猎,去防范水獭,金雕这些小偷,夜间的巡逻也必须加强,免得部族被这些野兽给突袭了。
  以前,云川部是被三个强大部族包围着的,这些事情不用云川操心,蚩尤,轩辕,刑天他们自己就会保卫好人类的栖息地。
  现在,任何事情都要由云川亲力亲为了。
  直面猛兽的事情一般都交给了夸父,他带着一群女性巨人,以及少量的男性巨人,离开桃花岛整天在外边晃荡,配合上短小精悍且射箭水平很好的槐,才出去几天,就有了很好的收获。
  至于水獭这东西,在遇到小鱼人他们之后,就变成了云川的地毯,说真的踩在它们的皮毛上,就像踩在水流上一般光滑。
  云川想要捕获金雕,设计了几个陷阱之后也捉到了金雕,只是云川的熬鹰的本事太差,往往是金雕没有被驯服,云川自己差点先崩溃了。
  最后,还是体贴的阿布接管了这个事情,云川这才得以在白天呼呼大睡。
第110章 人间天堂
  蚩尤他们家就有金雕!
  在蚩尤跟云川,轩辕炫耀过他们家的金雕之后,不到半年,轩辕他们家也有了金雕。
  刑天家有没有云川不知道,不过呢,神农氏家里有金雕这事是肯定的,因为精卫以前就看到过。
  事情说起来有些诡异,蚩尤他们家在很早以前跟神农氏是一家,只是后来变得强大了,这才分的家。
  轩辕他们家以前呢也是神农氏的手下,跟蚩尤一样,也是在神农氏极为盛大的时候被分出去了。
  这样的话,事情就很有意思了,蚩尤他们家是九黎族,是东夷族的一个分支。
  而轩辕他们族群是西羌族,西羌族的轩辕为什么也曾经是神农氏的部下呢,这是不是说神农氏曾经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统一了华夏大地上的两个强大种族呢?
  以上,就是云川最近闲着没事干,产生出来的疑问。
  尽管这一段历史距离现在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年,不论是蚩尤,还是轩辕都对这件事闭口不提,他们在刻意的跟神农氏保持距离。
  或许,这就是野心在作祟吧。
  阿布训练金雕失败了,晚上,云川就品尝到了金雕肉煮的汤。
  原本,按照云川的想法,既然不能让金雕屈服,就该放人家离开,毕竟,宁折不弯的品质应该好好地尊敬一下,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敬畏大自然。
  阿布明显不这样想,金雕既然不肯屈服,那就是一块肉,自家的肉总是不够吃,那里有把到手的肉给放飞的道理?
  巨大的老鹰腿肉不如鸡腿肉好吃,老鹰胸脯上的肉也没有肌肉那么松软好吃。
  仆妇们用做鸡的法子制作了老鹰,结果,这味道真是一言难尽。
  于是,一条老鹰腿给了阿布,一条老鹰腿给了夸父,一只翅膀给了槐,一只翅膀给了绘,老鹰胸部的肉分给了睚眦跟小鱼人,肚子上的一些肉给了精卫。
  云川独自享用老鹰的脑袋跟脖子。
  事实上脑袋跟脖子趁着没人看见最后便宜了小狼,云川基本上一口老鹰肉都没有吃。
  部族里的人,现在每天吃的东西营养已经比较均衡了,不再是狩猎的人死命的吃肉,种地的人没完没了的吃草籽了。
  荤素搭配,再加上少量的桃子粉末的摄入,造成的结果就是族中人现在很少生病。
  都说傻孩子天照顾,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族中的这些人,只要不受外伤,基本上就没有器质性的病变。
  他们的身体健康的让云川非常的羡慕,即便是已经到秋天了,大人依旧穿着薄薄的单衣,小孩子们还光着身子到处乱跑,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
  鱼塘周围的芦苇花开了,这个季节正是芦苇开花的时候,毛茸茸的芦苇花,远看是一片雪白,近看却有各种不同的颜色,有奶白色的,还有淡青色的。
  一阵微风吹来,那如细碎的棉絮的芦苇花,便在夕阳下摇荡,放眼望去,好像白色的波浪,周围的树上便漂满白色好似下层霜似的。
  在这样的美景中,往往就会出现精卫睚眦,小鱼人他们的身影,他们最喜欢在芦苇丛中狂奔,摇晃那些芦苇杆子,直到芦苇花全部飞到空中,并且连成一片云彩之后,才会靠在一起目送那些芦苇花远去。
  纯粹的童真,看的云川羡慕极了,他也想加入进去,可惜,阿布这个已经变成大内总管一样的家伙,却在死命的劝诫他不要去。
  云川知道,阿布就是一心一意的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神的模样,或许是要把云川塑造成一个他希望中的神的模样。
  所以,云川的童真还没有开始,就被阿布给掐死了。
  没有了恶邻居,桃花岛的生活就彻底变成了世外桃源的模样,这里的人们虽然没有一分钱,可是呢,他们总能做到自给自足。
  他们甚至觉得部族就该把外城门关上,大家在城墙的保护下,就这么自由自在,愉快的活下去。
  阿布,云川,现在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把这里的幸福生活记录下来,这一点上,云川比不过阿布,阿布总能把那些野兽,以及牲畜用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简笔画画出来。
  即便是一些想象中的东西,阿布也能生动的描绘出来,比如,魑魅魍魉。
  云川原以为,这四种东西都是鬼,经过阿布解释之后,云川才明白,这四种东西可以表达的事物有很多,任何超出人们见识范围内的东西,没法子解释的东西,都可以归类到这四种东西里面。
  比如,一家四口在睡觉,临睡觉前,女人会习惯性的数一数露在兽皮外边的脚指头,这个时候,魑魅魍魉就会来了,因为她坐起来数的脚指头,与她躺下之后数的脚指头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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