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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我不是野人-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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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话,就在阿布的引领下,来到供桌边上,忍痛将竹桌上的香肠,火腿,咸鱼等食物丢进火堆。
  眼看着这些珍惜的食物被大火吞灭,云川见四下里无人,就恶狠狠地对阿布道:“多好的粮食啊。”
  阿布淡淡的道:“其实您最应该往火堆里丢的是我!”
  “这又是为什么?”
  “但凡是这种程度的大祭祀,总要往火里丢一个祭祀先一步去找苍天,为我风伯打前站。”
  云川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是往火里丢鱼吧。”
第102章 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被人当成可以驾驭风的神,云川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当他听阿布说了蚩尤的操作之后,他就立刻不羞涩了。
  如果说云川部祭司阿布的操作多少让人觉得羞耻的话,那么,蚩尤部族的操作就可以让云川直接社会性死亡了。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预言了一次下雨的时间,结果这个兄弟就成了雨师。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被云川部的投石车丢出来的石头砸在脑门上没砸死,人家就成了铜头神。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打死过一头老虎,结果人家就成了虎神……
  在轩辕的龙没有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有这么夸张,轩辕部的龙神出来了,这个世界上一夜之间变成了天神漫天的模样。
  此后的战争,也就演变成了神与神的战争。
  云川在这个时代里也得到了一个神位——风伯!
  假如阿布愿意在办这事之前跟云川商量一下的话,云川可能会想出神位更高的神灵,而不是一个简单无趣的风伯,这样的名字,在后世一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神。
  最差也应该是这样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弄成风伯,这是阿布这人的心胸眼光狭窄造成的,看在阿布此人素来忠心耿耿,云川也就不再多说了。
  把一个老实人丢进火里烧死,这样做太残忍了。
  阿布自己不这样看,他总觉得没有把事情办好,总是怂恿云川,应该找一些人丢火里烧死,敬献给天帝,继而获得天帝的宠爱。
  阿布的这个建议把云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阿布给自己弄一个风伯的神位是一种政治考量,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把这事当真的了。
  在他的眼里,云川真的是一个可以掌控风的神,如果不是他觉得自己留在云川身边还有用处,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献给天帝,好在天帝那边继续帮云川说好话。
  至此,云川才猛地惊醒——他认为的玩笑一样的封神故事,在野人们看来,这都是真的。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除过云川之外,没人不把祭祀这种大事放在心上。
  当阿布已经在部族中搜寻狂热的献身者的时候,精卫感到恐惧,她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选中当祭品,是非常肯定的事情。
  所以,当她抱着云川大哭的时候,云川心头的酸涩难以言说。
  不仅仅是精卫有这样的恐惧,族中很多少女也有同样的恐惧,阿布愿意把自己敬献给天神,不代表其余那些觉悟不够的人也这样想。
  他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大恐怖。
  上一次往火堆里丢了火腿,香肠跟咸鱼都让云川有一种撕裂的痛感,更不要说往火堆里丢人了。
  如果这样做了,那就真的太丢人了。
  阿布被云川叫来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脸的兴奋,见到云川就急促的道:“族长,我已经找到了两个愿意当祭品的女子。”
  云川笑道:“那就带来让我看看,神会不会满意。”
  阿布闻言,立刻就出去了,不一会,就带来了两个女孩子,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岁,见到云川的时候一脸的勇敢,纯真模样……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的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103章 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体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猪毛纷纷跌落,露出雪白的肉皮。
  槐一直是一个很能干的人,片刻功夫,整头猪就被他整治的清洁溜溜,一根毛都不留。
  在云川的指挥下,夸父又把这头褪毛完毕的猪挂在一个竹架子上,槐用开山刀斩下了那个硕大的猪头,倒吊着这头没脑袋的猪继续让它流残血。
  几盆热水泼上去之后,这头猪就从活物变成了真正的食物了。
  槐再用牛耳尖刀划开猪肚皮,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肠子就落在一个竹匾上,槐用绳子绑住肠子的两头,就切断了肠子跟猪胃的连接,自然有人端走竹匾,去清理那些猪肠子。
  最后两遍云川打算自己亲自来,如此处理后的猪肠子才能被叫做食物。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雪白的板油。
  等槐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两扇猪肉分成前胛,猪颈,后腿,后丘,里脊,排骨,五花之后,就带着一块最好的五花三层的猪肉走了。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一定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份,也是为了排除猪肉的腥臊味。
  直到五花肉不再粘手了,这才到了制作红烧肉的步奏。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
  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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