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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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不得不重新用草皮盖住这些字,隔绝了鬼神的目光,如此,这些字才能保全。
云川族长,你族有幸成为第一个目睹这些字的部族,所以,你们应该向我族首领献上礼物,以示顺从。”
云川朝泉眼看过去,发现精卫跟两个仆妇脱得光溜溜的正在愉快的戏水,看了一会,就收回目光瞅着地面上的字问道。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仓颉瞟了一眼道:“这是个“日”字。”
云川瞅着这个圆圈圈再看看太阳道:“这是按照太阳的模样画的?”
仓颉挺起胸膛道:“正是如此!”
云川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字道:“这是什么?人字?”
仓颉大笑道:“族长真是聪慧啊,这确实是一个人字,我是看着人的侧面画的。”
云川不知所谓的摇摇头,然后指着一个字道:“这么说,这个字一定是月亮的月字?”
仓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
“这是月牙的形状。”
云川又看着一个鸟爪模样的字肯定的道:“这一定是爪子的爪字。”
仓颉笑的眼睛都眯缝起来了。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咬着舌头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一些圈圈以及奇怪的符号。
丢掉树枝对云川道:“连起来读一下。”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只认识里面的两个字,一个“日”,一个是“人”,别的不认识。”
仓颉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一张丑脸皱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朵盛开的菊。
“轩辕日,云川人!”
云川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努力的克制住想要殴打仓颉的冲动,咬着牙道:“在你眼中,轩辕是神,我是人?”
仓颉大笑道:“我族之长本就是天生的神人,你虽然聪慧,却还是人。
云川族长,你也看到了,字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你还不臣服于我族长吗?”
云川挥挥手,示意夸父他们赶快吧这个刚刚造出字就开车的混蛋从陨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 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
第69章 爱学习的精卫
“今年啊,族里要多养一些猪。”云川看着啃猪头的精卫对夸父道。
“这个女人太能吃了,族长如果想要她,一会我就捉住她,帮你按住手……”
身材高大的夸父蹲在云川与小狼的身边,对精卫如此消耗本族的食物非常的不满。
云川瞅着吃的忘我的精卫,低声道:“我其实很期望她能一直在我身边这样吃下去。”
“太丑了,跟那些颜色艳丽的食人者一样啊,以后,族长要是跟她睡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要睡在中间,万一她是一个食人者的话,可以先吃我。”
对于夸父忠心耿耿的话语,云川心中一点都不激动,还很想再殴打他一次。
这家伙尽管是夸父一族中最聪明的一个,就目前来看,还不够聪明。
“我只有跟她才能给你们生出一个神一样的小族长出来,这样啊,你的孩子以后就会像你跟着我一样,永远有饭吃,永远都不会感受到饥饿,不会感受到寒冷。”
也不知道夸父听懂了没有,看他不停地点着大脑袋,云川估摸着应该是听懂了。
自从被云川用孩子逼迫着夸父臣服之后,这个家伙桀骜不驯的野人性格似乎正在慢慢的褪去,跟着云川学了很多东西,每一种本领在夸父看来都是非常奇妙的。
尤其是每次吃饱之后,他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向红宫平台上孤独的喝着竹叶茶的首领。
他原本是居住在红宫的,后来因为族长把所有食物都放进石头建成的红宫边缘,他就搬去了粮食仓库隔壁,只有每天嗅着咸鱼的香味,才能睡一个踏实觉。
饥饿,是洪荒世界永恒的话题。
所有人都挨过饿,除过云川族目前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其余的族群里的人依旧在挨饿。
包括轩辕,包括蚩尤,也包括高高在上的神农氏。
云川部是因为粮食有了盈余,所以,才能允许云川如此奢侈的将粮食浪费在精卫这种外人身上。
如果,轩辕,蚩尤,神农氏他们也跟云川一般浪费,那么,他们的族人一定会暴乱的。
云川其实就是在利用自己掌握了食物分配权,并且能让每一个人吃饱,才利用这个食物分配权攫取了部族的统治权。
就目前看,族人们对云川的拥护度非常高,因为能吃饱,所以,他们甘愿被云川驱使,哪怕去死。
饥饿,寒冷,濒临死亡的感觉太恐怖了,所以,这些品尝过这些恐怖感觉的人,才愿意用命来维护云川的统治。
云川部目前的盈余不多,他计算过,库存的食物,加上随时能补充的食物,可以支持云川部的人在遭遇了灾年之时吃三个月。
当然,这是维持在现在食物供给量的情况下,如果立刻恢复到野人的日常水平,可以吃半年乃至十个月。
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有了这些结余,云川部族就能度过灾年,保证不因为食物短缺饿死人。
食物充足给部族带来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云川部族的人,如果不被野兽咬死,不被毒蛇咬死,不被敌人杀死的情况下,很少有死人的现象发生。
说实话,云川部族的人,在云川看来,整体上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部族,最年长的人的年龄也不超过三十岁。
不过呢,在这个十岁就已经基本被人当做大人对待的年代里,三十岁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没人觉得精卫是一个小女孩,在别的部族,十岁的女孩子就应该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要嘛被换亲,要嘛与外来战俘一起为本族的人口做贡献。
精卫之所以现在还能保持纯真,一来,她的父亲是神农氏,二来,身材娇小的精卫,不是一个好的生育对象。
云川之所以着急,就是担心精卫有一天被谁一棒子敲晕,给带回山洞成了别人的女人。
这个概率实在是太高了。
这一次,云川绝对不会允许精卫再回到神农氏。
为了不让神农氏发火,云川在来陨石平原之前,已经派遣阿布带着两个花大价钱从轩辕部弄来的生育经验丰富的绝世美人去了神农氏换亲。
云川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这两位美人绝对是绝世美人,符合神农氏一族对美人的所有幻想。
她们每一个人的胸部都跟山峰一般高耸,每一个人的腰部就像大树一样粗壮,至于屁股,自然是跟河边的大石头一般浑圆。
为此,云川付出了两头牛,十只羊的惨重代价,这还是轩辕认为是云川需要这样的美人,特意给了一个优惠价。
一件完全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办起来不仅合理还充满了情谊。
云川沉默的时候,他的族人一般都不会去打扰他思考,精卫自己也很有原始女人的自觉。
在族长思考的时候,她不停地把一根小骨头在嘴里转来转去,好像这东西是最甜美的棒棒糖。
她并没有把烤乳猪全部吃完,而是吃掉了烤乳猪的头,肥美的四条猪腿,她一口都没有动。
她知道,其中一条腿应该是云川的,一条腿应该是夸父的,另外两条腿与猪身子应该是属于槐与其余武士们的。
族长在思考,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就只能等着,她很希望云川在拿到属于他的那条猪腿后,可以分给她。
云川从思考中醒来,见精卫呆呆地看着他,就笑道:“怎么不吃了?你应该没有吃饱。”
精卫缩缩身子,把装着大半只烤乳猪的竹盘恭敬地朝云川推过来,然后装作不在意的模样吞咽着口水,等待云川分割冷猪肉。
云川自然明白精卫的心思,撕下一条猪腿递给了夸父,又撕下来一条猪腿给了槐,最后撕下一条猪腿放在自己面前,再把剩下的肉推给了那些馋涎欲滴的武士们。
在精卫殷切的目光中,云川把属于他的猪腿给了精卫。
精卫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吃饱了的精卫,就跟云川一起掀开地上的草皮,观看仓颉留下来的字。
事实上,精卫似乎表现得比云川要好,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字,精卫却能猜出来。
比如——鱼,比如——鸟,比如——田,比如云川的川字,比如——家!
女孩子就是这么灵动与聪慧,完全不像是仓颉那个家伙,一张口就是让人难以接受的荤话。
精卫似乎对这些字非常的感兴趣,在认出来几个字之后,兴致勃发,拖着早就不耐烦地云川,认真的辨识这些象形文字。
以后的两天时间里,云川不是陪着精卫泡澡,就是一起研究这些字的意思。
中间,精卫还想要研究云川的身体,被他拒绝了,虽然精卫的身体已经有了一些女人的苗头,云川还是不想酿成惨剧,就这一点,他还等得起。
精卫已经能认识一百个字了。
她能认识多少甲骨文云川不在乎,是不是正确他也不在乎,他更在乎精卫在一天之内,就能准确地从一,数到一百。
云川不得不赞叹,这个时代的人恐怖的学习能力。当然,夸父是不能算在内的。
他到现在只能数到五,就这样,第二天醒来之后呢,还要重新学一遍才成。
很快,云川就发现了这些人的一个特点。
越是身材矮小,越是战斗力弱的人,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接受能力就越高,越是武力值高的人,接受能力就弱一些。
不仅仅是认字,识数这两点,他们在学习说话,编织,种田,操舟,设置陷阱上,也普遍比那些身材高大的,身体壮硕的家伙们来的快。
这个发现让云川非常的惊喜,他利用自己总结出来的这个规律向前延伸性的大胆猜测一下。
那就是身材高大,武力值高的人更在意自己的武力,而身材矮小的家伙们之所能在严苛的自然条件下活到现在,依靠的就是自己的脑袋。
脑袋这个东西常用常新,不使用的话就会变成夸父这样的蠢货。
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