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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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两个美女大姨子被当成祭品一把火给烧了,下场实在是凄惨。
“她们真的很美啊——”云川勉强从嘴里挤出这几个字,毕竟,对逝者口出不敬,不符合他的修养。
精卫咕咚一声倒在平台上,瞅着天空悲伤的道:“我太丑了,神不要我,刑天也不要我,烈山氏也不要我,没有人要我。”
云川小心的挪动屁股,蹭到精卫跟前温柔的道:“我——云川氏要你。”
精卫抖掉蓄满眼眶的泪水,看了云川片刻猛烈的摇头道:“你太丑了,头不够大,个子不够高,也不够强壮,脸上连毛都没有,跟着你没饭吃!”
精卫悲伤的不能自已,她喜欢的神啦,男人啦没有一个喜欢她,每一个人都嫌弃她长得丑。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却长的跟弱鸡一样,且非常的丑……
云川心中的悲伤也如同大海的波涛一般大,大的几乎能掀翻百万吨巨轮。
想当初,在地质队的时候,自己的外号就叫“小鲜肉”,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丑逼?
“没关系,我长得丑,你也长的丑,我们以后就是最好的朋友,你喜欢谁就告诉我,我帮你!”
“我喜欢刑天!”
“没关系,他死定……不,他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没用的,刑天喜欢大个子的女人,那些女人的腰跟那棵树一样粗,屁股就像那块石头一样圆,他不会喜欢我的……”
“嗯嗯,他不喜欢你,你就不要喜欢他,这样做是对的。”
“烈山氏,就好一点,他不喜欢高胖的女人,你去跟他说说?”
“吭吭吭……”云川剧烈的咳嗽了好长时间,终于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认真的对精卫道:“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以后,要是喜欢上谁,就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达成心愿。”
精卫瞅着云川那张狰狞的面孔,探出一只手摸着他的脸庞道:“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看了。”
第65章 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云川傲视整个野人世界的容貌,在精卫看来一文不值不说,还是他最大,最大的缺点。
野人喜欢的是大猩猩一样的男人,认为只有跟这样的男人生出来的孩子才是最强壮的后代。
只有这样的男人在大猩猩袭来的时候啊,才能保护她们安然逃脱,像云川这种四肢一点都不发达的家伙,大猩猩一屁股就能坐死,毫无安全感可言。
说起来很有道理啊,这个时代身体才是混世界的本钱。
云川这种主攻大脑发展的人,对她们来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看待云川的,至少那几个专门留在红宫照顾这所宫殿的仆妇们就不这样看。
她们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云川招呼她们进被窝,却一直没能如愿,现在,云川却对一个丑的难以言说的女人大献殷勤,这让她们也很难理解。
总之,得不到的永远在等待,得到的总是那么的有恃无恐。
精卫满载而归。
为了不让精卫淹死在大河里,云川特意派人用竹筏去了河对岸,还带去了一条粗大的竹索,这种竹索外边是竹皮,里边是麻绳与藤条,云川部族的吊桥绳子,就是这种。
这条绳子原本是用来替换吊桥绳索的,现在,被云川弄去给精卫拉了一条溜索。
红宫的地势很高,大河对面的地势低,给一个巨大的竹篮子上安装上两片竹子,滑溜的竹子外皮在竹索上滑行的时候就非常的顺溜了。
而且,从这边向大河对岸滑行的时候非常的方便,松开竹篮子,篮子就会自动滑到河对岸,想从对岸过来,就需要用一条细绳子用力扯,才能从抵处向高处滑动。
云川用力的拥抱了一下精卫单薄的身体,在她耳边道:“以后要多吃一点,你也会变得强壮起来的。”
精卫明显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抱住她,不过,她还是欢喜,毕竟,云川是第一个愿意听她说心事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很想要她。
竹篮子里装满了东西,有大包的竹虫,大包的竹叶茶,一罐子蜂蜜,一头烘烤的香喷喷的乳猪,一个漂亮的红泥炉子,一套茶具,一套精美的餐具,甚至还有一柄用铁做的锋利小刀。
云川挥手致意,精卫在尖叫中迅速离开了桃花岛,瞬息之间就到了河对岸。
夸父恋恋不舍的挥手致意,他很希望云川能改变主意,不要把他的红泥炉子送给这个丑陋的女人,可惜,红泥炉子还是走了。
已经处理完食人者的阿布也在向精卫挥手致意,他深深地认为,族长与这个丑陋的女人在一起,应该非常的相配。
眼看着精卫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艰难的进入了洪荒,云川立刻转过头冲着夸父一群人咆哮道。
“刑天凭什么能娶她?就凭他脑袋被砍掉之后,叽霸上面全是脑袋?
那颗脑袋有什么用处?
除过装满了大便之外,还有什么?
叽霸距离嘴巴那么近,只要他够男人,够长,还娶什么女人,一双手,一张大嘴不够他用的吗?
还有那个烈山氏,除过放火烧山种田之外还会什么?
阿布,以后只要遇到这两个人,就立刻给我弄死他们,在山里遇见就在山里弄死,在水里遇见,就在水里弄死,在大便的时候遇见,就用大便淹死他们。
总之,我要弄死他们——”
面对疯狂咆哮的云川,想要探听消息的阿布愣住了,想要问云川讨要红泥炉子以及茶具的夸父愣住了,就连红宫里的仆妇们也愣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族长会如此的可怕,如此的疯狂。
就因为一个丑的没办法看的女人?
他们没办法理解此时的云川。
在云川眼中精卫就是他不容拒绝,不容放弃的唯一伴侣,错过这个,他想再遇见一个想要娶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向野人们学习,向野人的审美观靠近,娶一个或者几个腰粗的像大树,屁股圆的像圆滚滚的巨石一般的女人?
精卫于他,就像一头公的剑齿虎翻遍洪荒终于遇见了一个雌性剑齿虎一般难得,也是他唯一想要繁衍后代的对象。
或许是春天到了,这一夜,云川作了一夜的春梦,梦中的精卫在红烛下娇媚动人,红艳艳的嘴唇铺天盖地一般的笼罩下来,让他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中不可自拔。
就在云川沉浸在春梦中美的不可方物的时候,红宫向阳的墙角,正有一棵青草顶破上边的泥土,绿油油的在夜风中招摇。
繁衍,对于人类来说是永恒的话题。
在洪荒时代,繁衍,留存基因几乎是人类唯一的追求,他们会利用任何机会,任何时间来繁衍,继而将自己的基因留存于世。
这不是什么主观上的决定造成的特殊现象,而是生活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如此。
人,与兽都有这样的要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小云川又何能例外?
爱情?
云川懂,问题是除过他之外,又有谁懂?
所以,还是关注繁衍吧……爱情不过是繁衍过程中的衍生品。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川依旧觉得疲倦,在梦中战斗了一夜,身体也同样兴奋了一夜。
开始的时候只有精卫,后来可能是因为丝绸内裤是嫘亲手织造出来的缘故,嫘也加入了战团……再后来,苍老师,小泽老师等等好人也不知为什么加入了战团,导致云川睡醒之后,依旧疲倦万分。
小狼一次又一次的想要钻进云川的兽皮被子想要一探究竟,它嗅到了平日里没有嗅到过得味道。
路过红宫准备去吃向阳坡上的青草的野牛也好奇的把头从窗户里探进来。
再后来,大象的长鼻子也探进来了,且夺走了云川的兽皮被子,早就把丝绸内裤丢掉的云川也就赤裸裸的站在清晨的寒风里,而身体依旧燥热。
没有发现奇怪的东西,大象把兽皮被子还给了云川,野牛也慢吞吞的去吃青草了,小狼也把注意力放在丝绸内裤上了,云川也就走进了一个陶瓮开始洗澡。
仆妇们进来温柔的帮他清洗身体,云川此时却无欲无求。
高山上的白雪消融了,大河的水上涨了一米,原本平静的河流开始咆哮起来,水也从清澈的碧玉色变得有些浑浊。
竹索孤独的横跨在大河上,被风吹得左摇右晃,精卫没有来。
云川相信,等桃树上的花苞开始绽放的时候,精卫一定会来的,她喜欢桃花。
今年的桃花注定没有去年多,那是因为云川把外围结不出好味道桃子的桃树的枝条都给砍掉了,嫁接上了老桃树的枝条。
如今,这些枝条都活过来了,有一些还有了花苞,不过呢,花苞不多,也结不了桃子。
老桃树也损失了很多枝条,好在它足够大。
夸父,阿布在桃树下埋了很多死人,所以呢,今年的桃树就显得生机勃勃。
在桃树范围外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了,竹子水车吱吱呀呀的转动着,不断地将大河水运上来,顺着水渠流淌到高处一个巨大的天然水坑里,然后,再从水坑底下的一排陶管中流淌出来,再次进入水渠,灌溉这里的土地。
有些田地已经被浇灌过了,有一些还没有被浇灌,浇灌过水的田地颜色很深,没有浇灌过的田地依旧焦渴。
等田地里的水浸透了田地,地面变得有些干了,今年的春耕也就正式开始了。还没有种庄稼,燕子倒是已经飞来了,红宫屋檐下有两处燕子窝,这是云川刻意保留下来的。
对此,族人们很不理解,他们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让这种黑白色的鸟留在岛上,却不允许别的鸟儿留在岛上,尤其是麻雀,族长对这种东西有些痛恨。
族人们聪明的认为,族长就是喜欢黑白色的东西,比如熊猫,比如燕子。
长久的不吃熊猫肉,现在,这些圆滚滚的黑白色肉团愈发的嚣张了。
除过不能上岛,它们已经与岛外的居民混为一体了,即便是在竹林深处遇见了,也会热情的打一番招呼,主要的打招呼行为就是拿走人们辛苦采集的竹笋。
这样也不错,人与熊猫可以共存,可以共同开发这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竹林了。
当桃树绽放出第一朵花朵的时候,精卫没有来。
云川的春梦也渐渐的没有了,云川非常的遗憾。
在这中间,蚩尤的好兄弟狼头盔来过一次,还是用兽皮换走了很多咸鱼。
听他说,蚩尤部族正在向西推进,蚩尤本人正在征服一个叫做“蓦”的部落,进程不是那么顺利,导致粮食有些不够了。
咸鱼是最好的军粮,带上它,行军在外的时候就不用了到处寻找盐巴,即便是没时间蒸煮,用火烤一下就很好吃。
轩辕没有来,嫘好像也消失了,至于精卫,更是不见踪影。
时间长了,云川的脾气就变得非常暴躁,就像是一头到了发情期却得不到配偶的公牛。
在又一个无聊的夜晚过去之后,云川瞅着还在问他讨要红泥炉子的夸父道:“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好!”
第66章 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云川终于第一次用文字将苏轼的这首《蝶恋花·春景》用刀子镌刻在了红宫的墙壁上。
因为是用刀子,加上红砂岩墙壁也不算软,所以上面的字丑丑的,很符合野人的风格。
阿布对云川没有在红宫墙壁上绘制火柴人记录本族历史的行为很不满,他认为云川是在胡乱刻画,破坏了红宫壁画的整体美感。
几次三番向云川进言,希望族长能把这些鬼画符用刀子刮掉,如果族长不想动弹,他可以代劳。
然后,阿布就被云川殴打了一顿。
部下就要时不时地殴打一顿,才能彰显自己的权威。
放在后世骂一顿就了事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殴打一顿。
跟他们讲道理太累,而且也讲不通,所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打完之后,云川又邀请阿布吃了炖羊肉,脸上的淤青还没有下去,鼻子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当第一口肉进嘴之后,阿布已经迅速的原谅了族长殴打他的不理智行为。
夸父知道阿布想吃炖羊肉已经很久了,见他如愿以偿,就主动邀请云川殴打他一顿,好得到一套新的茶具跟一个红泥炉子。
夸父求仁得仁,得到了他的红泥炉子。
是大一号……或者是大两号的。
夸父对此并不满意,他还是喜欢那个小小的红泥炉子,也喜欢那一套精致的茶具,现在拿到的这一套什么都大,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云川收获了春韭,有了韭菜,不吃一顿韭菜饺子对不起韭菜们,也对不起自己。
韭菜,鸡蛋云川不缺,这东西只要加点猪油,盐巴,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面粉从哪里弄呢?
糜子面,跟谷子面这两种东西在包饺子一道上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云川必须磨出麦面粉来才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饺子。
去年种植的麦子颗粒小不说,还很瘪,麦粒里面的面粉不多,麸皮却多的可怕。
人们在吃麦子的时候,都是把整颗的麦子放进锅里煮,等煮软了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麦子自然是不好吃的,远远不如谷子跟糜子,甚至连高粱米都比不上。
云川认为,这可能就是麦子在中华历史上好几千年中都没有获得它应该有的位置的原因。
石磨被云川弄出来了,这该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麦子被投进磨眼被碾成粉末之后,麸皮与面粉终于分离开来。
再用丝线编织的萝筛筛选之后,云川想要的面粉终于出世了。
制作饺子太慢,云川等不及,迅速制作了一碗拉条子,面条才下水,就隐约听见河对岸有人的大喊。
精卫小小的身影在河边又蹦又跳,一边喊一边挥手,云川回头看看就要出锅的拉条子,再看看已经坐进箩筐的精卫,无奈的朝阿布挥挥手。
于是,乘坐着箩筐的精卫很快就从河对岸来到了红宫。
看得出来,她非常的欢喜,双脚才落地,就把一个青铜簋放在云川身边,自己则搓着手瞅着云川手上的那碗香喷喷的猪油青蒜拌拉条子。
“这是麦!”
“麦不是这样的。”
云川把饭碗放进精卫的手里,自己端起那个漂亮的双耳青铜簋研究了起来。
它敞口束颈,双耳对称,微鼓的腹下是安稳的圈足,耳的正面各有一只怒目暴突的饕餮,吃的意念不言自明;双耳间配置了两个对称的兽头,凶悍之风更为浓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器,价值连城!
“这不是麦子!”吃了一口面条的精卫,头都不抬的道。
“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桃花已经开了。”
精卫放下饭碗,有些委屈的一把扯开衣服,指着胸口上的淤青道:“被打了一顿。”
云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精卫的衣服拉好,并且气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知道,只要天气再热一点,精卫她们甚至会脱掉衣裳,光着上身跑来跑去。
看惯了族群里别的女人这样做,云川却没有办法接受精卫这样豪放大胆。
见精卫委屈的端起饭碗继续吃饭,云川就温言道:“谁打的?”
“族长……哦还有临魁。”
“因为拿了青铜鼎?”
“嗯,我换了好多东西,东西都被他们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