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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我不是野人-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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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路过隶首身边的时候,低声道:“带他去常羊山吧,请你们的王在常羊山处置刑天吧。”
  隶首嘲讽的道:“就因为刑天刚刚作了一首美丽的诗歌?”
  狱滑笑道:“那首诗歌真的很美,云川部拿走了那首诗歌,就不会再要刑天的身体,对我们来说,诗歌更好。”
  “既然是这样,你为何还要让我们把刑天带去常羊山呢?”
  狱滑大笑一声道:“因为,这是我王云川的要求!”
第439章 谁是好人,谁是坏蛋?
  云川的话是不可忤逆的。
  不论轩辕,蚩尤,隶首这些人如何不喜欢云川,如果轩辕,蚩尤想要利用刑天来建立自己的威望,就只能在常羊山进行。
  强大的部族一般都不讲理,他们都比较喜欢用拳头来说话,因为这样说话不但方便,还非常的见效。
  只有小部族才会跟别人讲理,而他们讲的道理往往都不能胜利,有时候还会因为讲理被强大的部族殴打。
  云川以前还总是想着跟野人们讲讲道理,这样做显得自己比较文明,结果,讲道理的结果不好,还往往被轩辕跟蚩尤两人羞辱,然后,云川就不肯再跟他们讲道理了。
  但凡有讲道理的必要的时候,派小鹰去边界上走一趟比什么话都好用,也比任何道理管用,还能让轩辕跟蚩尤两人消掉一些乱七八糟的怒火。
  这两人之所以会保持克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两个部落即便是联合起来也打不过云川部。
  甚至可以说,他们两个部族就算是联合起来,在云川的常羊山城面前,也无法对云川部造成太大的伤害。
  轩辕想要离开大河上游之地,就像他以前带着族人离开轩辕丘抵达大河上游一样,想要带着轩辕部重新找一个可以安身立命之所。
  可惜,这一次,没有人反对他的建议,却也没有人遵从他的意愿,大家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在云川部没有派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之前,轩辕部的人统统认为,留在大河上游之地挺好的。
  跟轩辕有同样命运的人还有蚩尤,他想离开大河上游回到大湖城,在那里休养生息。
  可是,迎接他的是,源源不断从大湖城搬迁来大河上游的本部族人员,来了之后,用鞭子撵都撵不走。
  云川部是和善的,且非常的和善,尤其是对轩辕部跟蚩尤部这两个部族的人来说,云川部就是一切美好的化身。
  没有人相信云川会在某一天拿着刀子来砍死他们,更不相信那些跟他们和睦生活的云川部族人会拿着刀子砍死他们,再抢走他们的妻子,财物。
  他们带去云川部交易的货物,不用藏起来,更不用守着,因为这样做没有任何必要。
  云川部的人总会在第一时间里给他们一个不错的交易价格,即便是货物没有卖出去,堆放在集市上,过上几天去看,货物一定不少分毫。
  不仅仅如此,他们牛羊不小心跑到云川部领地里,一定会有人给他们送来。
  他们的老婆跟女儿因为受不了云川部富裕生活的诱惑,跑到云川部去了,总会有人给他们送回来,并且还会告诉你,如何提高生活水平,继而让老婆,女儿不再往云川部乱跑。
  一个连偷,欺诈,欺骗都不屑为之的部族,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有一天会变成拿着刀子杀人的强盗。
  族人眼中平和的世界,在轩辕,蚩尤这些部族头人看来却是一个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洪水滔天,岩浆横流,血流漂杵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云川如同一头顶天立地的巨大恶魔,正在挥舞着燃着大火的木棒横扫一切。
  轩辕,蚩尤之所以有这里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云川是如何挥挥手就把一座岩石山峰炸裂的。
  有火光,有巨响,有浓烟,还有乱石穿空的大场面……那一刻的云川,强大的所有人感到绝望。
  伏羲女娲政权七十八帝,炎帝神农氏政权八帝,炎帝临魁氏政权六帝,九黎蚩尤氏政权七帝,黄帝轩辕氏政权十六帝,这么多伟大的族长面对的所有敌人加起来,都不如云川恶毒,强大,阴险。
  云川部的柿子树上挂着很多的柿子,而且刚刚被一场寒霜打过,红彤彤的柿子上就出现了一层糖霜。
  云川削柿子皮的手非常的稳当,淡黄色的牙匕从柿子上划过,一条又长又完整的柿子皮就被削下来了,且没有伤到多少果肉。
  精卫用麻线将云川削好的柿子拴着挂起来,一串串的,如同灯笼一般好看。
  等柿子里的水份被晒出去一部分之后,云川部著名的柿饼就做好了,咬一口,甜如蜜。
  元绪品尝不到甜味,因为他的舌头少了一部分,就是舌根部可以品尝到甜味的那一部分有些缺失。
  不是云川割掉了他的一部分舌头,而是他自己干的,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沉迷到甜味带来的幸福中不可自拔的时候,这家伙原本想把自己的舌头全部割掉,经过云川指点之后,他才用小刀子把自己的舌根部切下来了一部分。
  少了这一部分舌头,不影响吃饭,也不影响说话,就是再也没办法感受到甜味带来的幸福了。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昔日的乌龟人元绪,昔日的广成子,已经没有什么缺点可以被云川拿捏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人。
  云川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明白,他割掉了一部分舌头就能代表什么。
  人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一个欲望的集合体,区区甜食带来的快感对于人本身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为了止痛,云川就让元绪服用了一种可以止疼的蘑菇,这种蘑菇一旦服食之后,就能让人忘记痛楚,在幻梦中看到无数的小人跑来跑去。
  痛楚不堪的元绪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他觉得一个人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且妙不可言。
  小苦看到了元绪飘飘欲仙的模样,也想尝试一下,结果,他平生第一次挨了云川从未有过的严厉惩罚。
  然后,小苦就把尝试这东西的想法就从脑子里彻底去除了,而且,从那一天之后,他就不再食用任何蘑菇,哪怕是云川都吃的好蘑菇,他也不再碰了。
  元绪之所以会喜欢上那种蘑菇,完全是因为他觉得那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神仙境。
  所以才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这东西,最终到了一日不吃,就寝食难安的地步。
  云川希望元绪能把这种好东西提供给同样沉迷在求长生境地里不可自拔的轩辕。
  可惜,轩辕宁可整日里与一大群轩辕部的美人厮混,也不愿意沾染半点云川部传出来的好东西。
  这让云川很是伤心了一阵子,这个东西真的可以缓解轩辕精神层面的痛苦,可以让他暂时忘记那些痛苦,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下雪的时候,狱滑回来了,隶首却没有回来,他好像真的有在外独立的意思。
  云川很想帮着轩辕把隶首找回来,但是,轩辕不出声,他也就不好越俎代庖的帮他做事情。
  好在,隶首派人把刑天送回来了,送到了常羊山城,云川邀请轩辕来亲自掌刀,杀了刑天。
  轩辕一推再推之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还是亲自来到了常羊山,准备杀掉刑天这个一生之敌。
  为此,阿布给轩辕准备了九十九面战鼓,九十九支牛角号,九十九把青铜剑,九十九面绘着龙纹的旗帜,九十九个青铜大鼎用来装刑天的血,可以说,准备的隆重至极。
  刑天被武士们绑在一个十字架上,他的手脚已经全部损坏了,站不直,也没有了抵抗能力。
  云川很想跟刑天做一次临终谈话,可惜,此时的刑天精神已经不怎么好了,他把所有想要说的话,想要表达的意愿,都通过那首诗说了出来。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昔日圆滚滚的胖子,变成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瘦小矮子,那一身支撑着他纵横天下的肥肉,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彻底的消失了。
  现在的刑天骨瘦如柴,瘦小如羊,他也不再是那个纵横天下的英雄,仅仅是一个虬须满面的高傲诗人。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南山坡上,我想第一时间看到天地间的第一缕阳光。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大河之滨,我想第一时间听到大河每一道新的涛声。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葬在田地中央,我想第一时间触摸到禾苗生长出地面的模样。
  云川,我死之后,请将我的皮制作成大鼓,放在广场中央,每当有人制作出来了美丽的诗歌,就敲响这面鼓,那是我为他们发出的喝彩之声。”
  刑天躺在十字架上絮絮叨叨的,看的出来他好像不怎么愿意死,他好像特别,特别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他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很多美好的事情没有去做,没有去享受。
  可惜,轩辕已经来了,在九十九个美人的簇拥下来了,手里还握着一柄狭长的青铜剑,那柄剑古色斑斓,如同一段历史,一段歌谣。
  云川笑吟吟的迎接轩辕,就像以前那样谦卑,刑天也在看轩辕,也是满脸的笑意,只是他的手软软的挂在手腕上,想要摇摆打招呼,最后却变成了滑稽的招摇。
第440章 温柔的轩辕
  轩辕握着青铜剑长久的打量着看似毫无变化的云川。
  这个人十年前就是这副模样,现在,还是这副模样,虽然他很刻意的在嘴唇上留下了一点短须,这样可以显得老成一些,在轩辕眼中,云川还是没有多少变化,他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精神了。
  看过云川满头乌发的样子,轩辕很容易看自己到垂在胸前的斑驳白发,这些白发是看过云川炸山之后就不知不觉的出现的,出现的很迅疾,昨晚还是光可鉴人的黑色,第二天醒来,黑发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且枯燥无光。
  看到由钢铁包裹的夸父守在云川身边,轩辕就把目光放在了刑天的身上。
  刑天笑眯眯的看着他,他手脚的伤口上有一些蛆虫在爬,不过,他好像不在乎,依旧笑着面对轩辕。
  “云川不肯把我的皮制作成鼓,你能帮我这个忙吗?”刑天软软的倒在木头架子上,眼中全是笑意。
  “你的皮太小,做不了鼓面。”
  刑天挪动一下身体,让轩辕看清楚他身体下垂着的松垮垮的皮肤笑道:“我现在就是没有多少肉,皮还是很多的,完全够制作一面鼓。”
  轩辕听了刑天的话,就转过头看着云川道:“为什么你自己不杀刑天?这种事你没有必要叫我来做。”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杀人王!”
  “你杀了临魁!”
  “没办法,临魁身上带着病,我杀的是病,不是临魁。”
  “这么说,你也不会杀我是吗?”轩辕不知为何心中泛起一股苦涩之意,此时此刻,他深恨的刑天就在身边,他却连举起青铜剑的想法都没有。
  云川站在常羊山仅存的两棵红枫树下,瞅着轩辕道:“你当年发誓要杀死刑天,要为你的部下力牧,仓颉复仇,你还说要斩下刑天的人头制作成琥珀。
  你说过的这些话我至今还记得,既然是人王,那么,说话就要算数,不能出尔反尔。”
  “我不想杀刑天,至少,这样的刑天杀起来对我轩辕部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云川瞅着轩辕幽幽的道:“对我有意义。”
  “既然对你有意义,那么,你来杀!”
  云川摇头道:“你还没有弄明白,你杀刑天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我杀刑天,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为什么?”轩辕捏紧了手中的青铜剑。
  “因为,我不杀人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云川这个人王,只接受别的人王的朝拜,不杀别的人王。”
  轩辕长吸一口气道:“你让我现在活得比死亡还要艰难。”
  云川笑道:“为什么呢?你的部族现在平和,族人对你恭敬有加,族中美人成群,族人也渐渐富庶起来了,这样的轩辕部是一个伟大的部族,人人都在赞颂伟大的轩辕王,你被族人举得高高地,走到哪里都能收获赞扬之声。
  轩辕,这样的王怎么可能会有痛苦可言呢?”
  轩辕俯视着不远处的刑天,淡漠的对云川道:“你就不能让刑天活着吗?”
  云川也瞅着正在呵呵傻笑的刑天道:“我也想让他安稳的活下去,可是呢,刑天最后选择了死亡,选择死在你的手上。”
  “你准备让刑天如何活着?”
  “他的手脚已经被你的猎人武士给砍断了,我想切掉刑天已经没有存在意义的手脚,然后给他的手脚断茬处装上黄金套子,这样他就能勉强站起来,勉强可以行动,只是,吃饭的时候可能有些不方便,所以,刑天拒绝了。”
  轩辕悲伤的看着云川道:“你怎么可以把如此恶毒的计划,说的如此悲天悯人的?假如我以后也遇到刑天这样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准备给我安装上一套黄金假肢?”
  云川摇摇头道:“不止如此,你的黄金假肢上面需要镶嵌上很多很多的宝石,如此,才配得上你轩辕之名。
  另外,让隶首回来吧,他留在外边起不到继承轩辕部遗责的使命,只会在经历了漫长的荒蛮岁月之后,重归于野人。
  另外,隶首杀死了虎战士,强行收编了蚩尤部的战士,蚩尤对他非常的不满意,恨不得生吞了隶首的血肉。
  所以,你把隶首放逐在野外,让他野蛮生长,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再说了,睚眦的部落也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隶首,不论是睚眦,还是蚩尤,都不是隶首所能抵抗的。
  轩辕,让隶首回来吧,不要再给我制造一些意外,我现在最讨厌的就是他妈的意外。”
  “什么都不做,什么意外都没有,你要让我在平庸,平静,死水一般的时间里腐烂发臭吗?”
  “对你这样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潭死水,但是,对轩辕部,蚩尤部的族人来说,这是最好的时光,最美的时间,也是他们极度渴望的生活。
  人的生活本该是这样的,就像刑天吟唱的那首诗歌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这样的生活难道不该是每一个人都该拥有的生活吗?
  轩辕,你应该投入到这种火热的生活中来,为这样的生活添一把火,出一份力。”
  “然后被你像狗一样的驱使?”轩辕胸中的怒火如同火山一般爆发开来了。
  云川摇摇头,然后恭敬地朝轩辕弯腰施礼道:“如果你喜欢帝这个身份,那么,现在,你就是帝,即便是云川,也将臣服在你的脚下,称呼你一声黄帝。
  只要你活着一天,你就是这个世上最伟大的黄帝,你就是黄龙的化身,你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强有力的黄帝,云川甚至愿意俯下身,任你驱驰。”
  愤怒的轩辕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怒吼道:“那么,我现在命令你——去死!”
  云川摇摇头道:“这是乱命,我自然不能接受,我的部下们不会接受,就连你的族人们也不肯接受。
  轩辕,你现在应该高声的对我说,云川,我现在命你,立刻,马上,将轩辕部族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云川部的地步。
  如果是这样的命令,我一定会很乐意遵从,并且对你高呼一声——黄帝英明!
  如果你现在马上命令我将流浪在外的隶首带回来,让他们辛苦了两年的族人们回家,我也一定会非常乐意遵从您的命令,并且愿意马上执行。
  小鹰,轩辕黄帝陛下已经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难道没有听见吗?”
  小鹰瞅瞅云川,再看看脸色铁青的轩辕,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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