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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不是野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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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食物出来作为交换筹码的部落很少,即便是有,也仅仅是草籽而已,拿肉食换东西的部落就他们这一家。
  云川走遍了集市,也没有找到多少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集市在他眼中,几乎就是孩子过家家游戏一般简陋。
  看不惯母亲粗暴掰开小姑娘嘴巴,腿检查牲口一般的粗暴行为,云川就靠在卧倒反刍的野牛身上,抱着惊恐的小狼瞅着这个原始的集市。
  阿布走到哪里都会挨打,最后就蜷缩在云川的脚下,只要云川族人不看他,就猛猛的舔几口咸鱼。
  天黑的时候,集市上就点起了好多篝火,每一堆篝火上都架着或者吊着一个陶锅。
  很奇怪,几百人一起做饭,云川却闻不到饭菜的香气,只有一些复杂难闻的味道再集市上空弥漫。
  云川部落的陶锅里煮着咸鱼,干肉,笋干,干菜汤,每个人都捧着自己的竹碗,拿着一双筷子凶猛的吃饭。
  那些不会用筷子的新人,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阿布很想加入吃饭大军,才堪堪靠近,就被不知谁弹出来的大脚给踹翻了。
  自从部族里有了足够多的草籽之后,云川一般都吃素,没有香料调和的肉食,对他来说不是食物,而是毒药。
  当然,如果有野鸡,竹鼠这般只要用盐就能逼出食物本来香味的肉食他还是很喜欢吃的。
  云川的粥内容很丰富,里面有泡软的各种豆子,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在加上一点盐巴跟干竹虫后,香味就很浓郁了。
  粥的味道很好,很香,可是,阿布宁愿看着族人们啃咸鱼流口水,对云川美味的草籽也不肯多看一眼。
  母亲剔牙的习惯是从云川这里学来的,她已经变得很奢侈了,从牙缝里挑出来的肉排已经不愿意吃下去了,而是豪奢的一口吐掉,最后还用肉汤漱漱口,想要吐掉又舍不得,最终咕咚一声吞下去,完成了吃饭的全部过程。
  直到族人们吃饱了,那些小姑娘加上阿布,这才走到变凉的陶锅跟前,争先恐后的用手捞食物吃。
  食物终究是不够的,母亲认为族人剩余的一点汤底足够这些小姑娘跟阿布这个废物吃的。
  事实上人是一种最耐活的生物,那些人吃的很愉快,很满足,好像真的吃饱了。
  不过,在篝火旁,月光下躺倒等待天明的时候,总喜欢把目光落在小狼的嘴上。
  因为,小狼正在啃一块煮熟的虎肉。
  跟一大群野人一起睡觉最糟糕的事情就是他们不肯消停。
  尤其是跟一大群吃饱了没事干一心想为部族发展贡献力量的男性野人们一起睡觉,简直就是一场磨难。
  那些美丽的,容易繁衍后代的闺女们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妇人。
  不仅仅是她们,就连母亲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在惨白的月光下篝火把人的模样照的红彤彤的,惨叫声,浪叫声,打夯一般的声音,不绝于耳。
  云川很想说这是生命延续的美好时光,可是,不论他如何想要美化这个集体苟合的事情,他的大脑却在不断地咆哮,警告他不能学这些混蛋。
  躺在野牛的怀里,他怎么都睡不着,野牛的冬毛已经长出来了,很飘逸,很柔顺,也非常的温暖。
  小野狼看到了天上的圆月,伸长了脖子朝天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嚎叫。
第16章 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云川被早晨的寒露弄醒的时候,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了。
  很安详!
  只有薄薄的一层寒雾飘在半空中,而昨晚还熊熊燃烧的篝火,此时都半死不活的冒着残存的一点青烟。
  那些本来就没有穿什么衣衫的女子们已经脱离了男人们的纠缠,挤成一团躺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温暖可言的柴灰里,露在外边的永远是脂肪最多的臀部。
  按理说这样的场面会让男人血脉贲张,云川看过之后仅仅是长叹一声。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听地质队的老师傅们说过的一些话,他们在走进牧区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白帐篷,每一座白帐篷里都有牧人家的姑娘。
  路人进入这座白帐篷里会受到牧羊女极为贴心的照顾,包括晚上春风一度。
  如果你喜欢这个姑娘,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不喜欢,直接走就是了。
  谈不到谁亏欠谁,牧羊女唯一需要的就是一个孩子……
  母亲换这些女孩过来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让部族里有更多的人拱她使用,至于孩子是谁的不重要,只要健康就好。
  太阳出来了,薄雾就散开了。
  母亲也回来了,脸上还有昨夜欢愉过后的倦色。
  给部落繁衍人口的任务不仅仅属于那些女孩子,同样也适用于她。
  今天,有更多的部落会来到这个集市。
  还没到中午,原本只有数百人的集市,已经有了上千人。
  这时候到来的部落比最先到来的部落更加的富裕,至少,云川就看到了七八头野牛,以及一些驴子跟马。
  狗子就更多了,犬吠声嘈杂的厉害,这让小野狼不得不守在野牛的肚子下边,轻易不敢离开。
  这一次,云川看到了青铜器,最贵的是一口青铜鼎,也就是青铜锅。
  这东西应该不是部落自产的,只可能是来自于抢劫。
  这座青铜鼎上没有任何花纹,更没有文字,两尺来高,一点都不厚,外皮有一层厚厚的碳灰,看样子就是被某一个部落当锅用的。
  云川想要换,问过价格之后,就离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人总是把目光盯在云川的小牛身上。
  他承认,这头小牛被他饲养的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还非常的听话,绝不是那些部族带来的那些瘦骨嶙峋的野牛所能比拟的。
  可就算是这样,拿一口满是气泡孔的破铜锅过来换算怎么回事呢?
  云川部落唯一欠缺的就是麻布,丘陵部落就不出产这东西,所有的麻布都来于平原部落。
  有麻布的丘陵部落一般都与平原部落相邻。
  卖青铜鼎的部落跟别的丘陵部落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骑在野牛背上的云川,站在野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不算他胯下的膘肥体壮的野牛,仅仅是他一身豪奢的装束就足够让别的野人肃然起敬了。
  现在,他有对手了。
  那个站在青铜鼎后边的少年的装束并不比云川差,一身的皮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少年头上戴着一顶狐狸帽子,只是脚上没有鞋子,帽子该是用一整只狐狸皮制作的,狐狸蓬松的尾巴垂在脑后,被风吹得摆来摆去,极为骚气。
  云川没有戴帽子,他原本有一顶竹鼠皮的帽子,后来嫌弃这东西吸水,就送给了母亲。
  面对这个少年,云川也不是没有优势,他有一双暖和的皮靴!
  所以,云川把关注点放在这顶看起来极为漂亮的狐狸皮帽子上,而这个少年的注意力全部在云川脚上的皮靴上。
  “我是平原有熊氏的儿子轩辕!”
  这句话云川听懂了,因为他说的是很纯正的丘陵野人部落的话语。
  “我是丘陵云川氏的儿子云川!”云川自然而然的道。
  轩辕一步跨过那个简陋的青铜鼎来到骑牛的云川面前咄咄逼人的道:“你们里的部落食物多吗?”
  云川强忍着心头的惊骇面无表情的道:“你们部落里的鼎多吗?”
  轩辕笑着道:“很多,你可以来换,只是要很多粮食才成。”
  云川点点头道:“有时间我会去换。”
  轩辕又上前一步,抚摸着野牛的脑袋道:“你们部落里这种野牛多吗?”
  云川笑道:“满坑满谷都是,这只是一头小牛。”
  轩辕满意的摸摸小牛脖子上厚厚的膘看着云川脚上的靴子道:“穿上这个东西应该很暖和吧?”
  云川居高临下的瞅着轩辕道:“很暖和,还有其它的用处。”
  轩辕笑了,他的牙齿白的如同白石头一样,满意的对云川道:“你们部落里还有会做这种东西的人吧?”
  云川点点头道:“有,很多。”
  轩辕羡慕的看着云川母亲身后堆积如山的货物又道:“这个冬天,你们的日子好过了。”
  云川笑道:“我们族里的日子一直比较好过。”
  轩辕低下头想了想朝着云川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道:“以后,我们部落的日子也会好过起来的。”
  说罢,转身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朝云川摆手。
  眼看着这个少年走进了自己族人群中,开始热情的招待那些想要换东西的野人,云川这才把双手从怀里抽出来,在这之前,他手中一直握着那两柄剑齿虎的长牙。
  他努力的让自己身体不要发抖,不要露出自己的恐惧感。
  他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是自己曾经在延安祭拜过的那个人。
  如果真的是那个人,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方式来面对。
  幸好,这个人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是强横的一面,如果他对云川表现得更加温柔一些,云川觉得自己可能被这个家伙忽悠走,继而成为他门下最忠诚的走狗,且不会有半点屈辱的感觉。
  云川在集市上溜达了一阵子,很快就发现,轩辕家的货物出奇的便宜,除过那个让人眼红的青铜鼎之外,别的货物,比如皮货,麻布,盐巴,都便宜的惊人。
  只是,这些货物怎么看都不像是来自平原的货物,更像是丘陵野人的东西。
  云川心头一阵阵的发虚。
  母亲却乘机用自家的咸鱼从轩辕家换来好多的麻布,堆在一起体积庞大,非常的便宜,百十条咸鱼就换了这些。
  轩辕家的人似乎并没有吃亏的自觉,反而笑呵呵的看着母亲带着族人搬运麻布,就像看自家人一般和蔼。
  直到此时,云川这才把注意力放在了集市的环境上。
  观察完了环境,云川惊讶的发现,只要自己在天生桥上布置一处防御点,不用很多人就能把天生桥封锁掉。
  集市看起来平坦,其实,地势很低,三面被丘陵跟小山包围,一面是天生桥,如果……
  他再一次路过轩辕家的摊位,想要跟轩辕说说话,再试探一下,结果,轩辕已经不在了。
  云川取出两条咸鱼,换取了一张毛色淡黄的老狼皮,交割的时候问面前的壮汉:“轩辕呢?”
  壮汉抬头道:“他睡觉去了。”
  云川抬头看看明晃晃的太阳,点点头就来到了母亲身边。
  母亲带来的咸鱼,陶器,盐巴已经不剩什么了,就在母亲琢磨要不要再削减一下族人的食物,好多换一些东西回去的时候,云川小声道:“我们现在就该走了。”
  母亲把手头的麻布放下,不解的看着儿子。
  “有人会抢我们的东西。”云川忽然想起轩辕那一嘴白石头一样的牙齿不由自主的道。
  母亲闻言立刻紧张起来,前后左右的看了一遍道:“谁会抢我们?”
  云川道:“轩辕!”
  “轩辕是谁?”
  云川长吸了一口气道:“一个牙齿像白石头的人。”
  母亲很了很害怕,一嘴的黑牙都开始作响了。
  牙齿像白石头的人很厉害,这是她经常夸云川的话。
  因为,云川的牙齿就白的像白石头,现在,又出来一个牙齿跟白石头一样的人,毫无疑问,一定很厉害。
  她一秒钟都没有浪费,立刻收拢了族人,带上所有能带的货物,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云川没有立刻走,他觉得自己应该吸引轩辕族人的注意力,掩护母亲他们快些过天生桥。
  他不觉得轩辕会给自己很多时间。
  八十几个人离开,对一个足足有一千多人的集市影响不大,再加上云川骑着野牛,带着阿布还在四处晃荡,母亲一行人的离开,基本上就没人注意。
  不过,这点障眼法对有心人来说还是造不成什么障碍的。
  那个卖给云川一张狼皮的壮汉走了过来,对云川道:“这就要走?轩辕还有更好地货物就要来了。”
  云川看着这个貌似憨厚的汉子道:“你是谁?”
  汉子笑道:“我是风后氏!”
  云川回头见母亲一行人已经上了天生桥,就没有跟这个传说中黄帝陛下最忠诚的走狗多说一句话,让一无所知的阿布殿后,匆匆的骑着野牛向天生桥狂奔而去。
  风后氏不太会管理自己的表情,失望之色溢于言表,声声呼唤云川留下来过完夜再走。
  云川自然不理会他那张骗人的嘴,他越是喊叫,云川跑的就越快。
  而且在临走前,还让阿布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嗓子。
  “夸父族人来了!”
  云川坚信,如果自己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小偷,轩辕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骗子跟强盗!
  不说别的,光是他骗了刑天,趁人不备把人家脑袋砍下来这件事,就没办法把他洗白。
  云川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现在,跟这位号称人类智慧之祖打交道实在是太危险了。
  野牛跑的很快,小狼跑的很快,阿布似乎跑的更快,等到风后氏想起要追的时候,他们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即便他想追,此时也顾不上了,集市上的野人们听到有人喊“夸父族人来了”早就乱成了一团,一个个就像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跑,乱撞。
  夸父族人吃人,这是野人心中最深沉的恐惧。
  风后氏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根粗大的木棒,重重的敲在一个经过他身边的野人脑袋上,一棒子就把人家的脑袋砸的稀巴烂,然后举着染血的木棒吼叫道:“别跑!”
第17章 我叫轩辕,听话啊!
  “别跑?”
  即便是野人,这个时候跑的也更加快了。
  一个提着一根大木棒的人把一个野人的脑袋都给砸碎了,弄得满地都是血跟脑浆,这么恐怖的场面你居然要我别跑?
  眼看着野人们跑的更快了,风后氏大怒,快跑两步抓住一个野人的脖子提了起来。
  然后将他摔在地上,高高地跳起来双脚踩踏在野人的胸口,只听喀嚓一声,野人的胸膛就塌陷了下去,他不顾野人口中喷涌出来的大股鲜血,双手攥着野人的脑袋用力的转圈,直到生生的扭断脖子再用力一扯。
  这个野人的脑袋就连着一根染血的白森森的脊椎骨就被扯了出来。
  风后氏满身浴血,堵住野人前往天生桥的道路,高举着那根连接着脊椎骨的脑袋大吼道:“别跑!”
  这一次野人们不跑了,他们纷纷举起竹矛,木枪,石斧向风后氏围拢了过去。
  风后氏哈哈大笑,捡起自己的大木棒就迎了上去,木棒只是一抡,就砸断磕飞了数根竹矛木枪,他揉身撞进人群,用蛮力撞倒七八个野人之后,再翻身撞回来,没几下,野人围成的圈圈就被他撞得七零八落。
  一个惊恐到了极点的野人,从高处跃起,双手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兜头劈了下去,风后氏想要阻拦却已经晚了,只好把刚刚抓到的野人举着迎向石斧。
  野人与石斧相撞,巨大的力道把野人的尸体几乎砍成两半,原本不怎么锋利的石斧穿过尸体,继续向风后氏砍了下来,风后氏被野人的血肉弄了一脸,睁不开眼睛,连忙丢掉半截尸体向后滚落。
  野人见突袭有了成效,就再次高高地跳起来,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劈了下来。
  不等那个野人达成目标,一支羽箭就射穿了他的胸膛,锋利的石头制作的箭头从后背穿出,他走了两步,就抱着胸口的羽箭,大声的哀嚎起来。
  轩辕脸上和煦的笑容早就不见了,只见他提着一张弓,从矮山后边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发射羽箭,只要弓弦响起,必定会有一个强悍的野人中箭倒地。
  在他身后不断地有人出现,他们披着兽皮,握着各种武器,并不急着杀入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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