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苦-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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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桶之中血腥味极为浓郁?棕褐色的药汁,混杂着一股股红褐色的血液,早已经变得混浊不堪。
可奇怪的是,傅晶并没有感到身体不适,反倒是觉得自己的体内充斥着力量和旺盛的生命力,毫不夸张地说觉得自己能够一拳打死一头巨象。
傅晶没有认真感受体内的种种变化,他记得自己是被张瑜打晕的,于是摸了摸后脑勺,发现一点伤痕都没有了,只不过头发长得老长,原本快贴到头皮的短发,如今已经到了自己的肩膀长度了。
傅晶隐隐约约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想要从木桶中走出来,刚想站起身子,“扑通”一下就又跌倒在木桶之内。
虽然他感觉自己的体内充满力量,但一时间自己竟然有些不懂得使用,就连站都站不稳。
急得傅晶直接开口叫唤:“师兄,师兄,你在这里吗?”
“喊什么喊,这儿没有你心心念念的师兄,只有你的柳莎莎师姐。”
推门而入的是柳莎莎,手中还端着一碗散发着浓郁药香的汤汁。
傅晶一看是柳莎莎进来了,赶紧一手捂住自己的胸口,一手遮挡在自己的身下,随即他发现药汤混浊,索性将自己整个身子,除了脑袋的部分,一同沉入药汤之中,隐藏起来。
柳莎莎微微一笑,挑了挑眉毛,故意说道:“你装什么呀,这十年来都是我给你换得汤药,你的身子早被我看得精光了,就你身上那二三寸的事,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若是普通男修,只怕要好好与柳莎莎计较计较,是不是只有二三存的事情。但是傅晶不同,他脑子是一根筋,整个人又都系在张瑜身上,自然是不会理会柳莎莎的调笑的。
傅晶倒是抓住她言语中的另一个重点,不敢置信地重复了一遍,因为吃惊他的话语竟然都有些结巴了:“十、十年?”
他不过就是昏迷过去,怎么一转眼就是十年了,那岂不是师兄早就和厉雨寒前辈,去往了天润教总部了嘛,这可如何是好啊。
柳莎莎想去张瑜的嘱咐,想着要不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结果就朝傅晶抛媚眼,却发觉傅晶丝毫不为所动,甚至可以说就好像她的媚眼全都抛给了瞎子一般。
柳莎莎本就不擅长此事,又见他丝毫不为自己所动,也就熄了别的心思,又恢复到先前面无表情的模样,言语的冷淡也如先前完全一致。
“这是自然,这十年来,你的好师兄说你的身体有隐疾,居然好好地就晕了过去。这十年来不停地用各种灵药制成药汁,让你整日浸泡其中。”
她将手中的药汁递到傅晶的手中,并且告诉他说:“这是前些日子,大概一个多月前,你师兄带回来的地阶上品的龙舌草,让我在你清醒后煮成药汁,赶紧趁热把它喝了!”
傅晶本来还在想自己不是被张瑜打晕的嘛,为什么他要说自己的身体之内有隐疾呢?
傅晶这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跟张瑜比起来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傅晶将碗中苦涩的药汁一饮而尽,苦涩的感觉催使他的舌根发麻,一直蔓延到他的整张脸。
柳莎莎见他饮下了碗中的药汁,满意地点点头后,将一个储物袋抛在他的手上,对着他说:“既然喝了药,那你就可以出来了,储物袋里是你原本的东西,里面还有一份张瑜留给你的玉简,玉简上贴着封印,讲些什么我不清楚,好似只有你能打开。若没事我就先走了,外头可有许多商家等着我招待呢。”
话虽如此,可柳莎莎根本不等傅晶提出自己的疑问,直接拿着碗扭头就走,只留下傅晶泡在药汤中。
傅晶在确认柳莎莎离开后,立刻赤足从药汤中跳出,十年的昏迷并没有使他的肌肉萎缩,反倒是在这么多年灵药的灌输下,他的身形愈发高大,身上的肌肉虽不夸张,但却也是恰到好处。
傅晶给自己召唤出一个大水球,悬挂在自己的头顶上,水球开始向下流水,在水流的的冲刷下,傅晶将自己的身子清洗的干干净净。
在清洗的过程中,傅晶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小兄弟,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随后低声的反驳道:“才不是三两寸的小家伙呢。”
傅晶身上的污垢和体内的杂质,在就在这十年之中,排得近乎一干二净,因此,他并没花费多少时间洗澡。
等他用灵力蒸发干净身上的水分,打开储物袋后,他先是取出一套玄色的长衣。
这套衣服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傅晶自己的,且不说傅晶能不能有足够的灵石,直接买一件法宝穿在身上。就从法衣上纹绣的一团团攒金线的缙云,以及袖口坠着的两颗漆黑如墨的妖蚌灵珠,便可一眼看出此物价格不菲。
更不用提一件法衣上,绘制了至少说是三个阵法,这些阵法不仅能提供防御,还能帮助傅晶恢复灵力。
一套衣服内外兼有,傅晶直接套上就成了,套上就才发觉,竟然如此的合身。
傅晶心中想都不想,已经是认定了这是张瑜帮他安排的。他的心中满是欢喜,认为自己有了和窦长宁争夺的一线可能性。
储物袋中不仅有衣物,还有鞋袜,腰带,配饰,甚至还有一根玉簪,这些个东西,居然通通都是法宝。
还不夸张的说,现在傅晶身上至少穿了五万灵石。
傅晶将所有的一切穿戴整齐之后,难得的臭美起来,他召唤出一面水镜,通过水镜,看到自己如今的模样。
俊朗外表褪去了年少的稚嫩,原本还有几分稚气的脸颊,现在如同被刀刻过一般,深陷的眼窝更是衬出他鼻梁的高挺。一双漆黑的瞳孔,比墨还要浓上三分。
过肩的黑发盘起,一根雕龙的玉簪插在柔顺的发丝间,根称出发丝如同丝绸般的顺滑。
欣长的身形将长衣完美撑起,隐藏其中的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再搭配上一双玄色的登云靴,倒不像是流落在凡尘,历经艰辛才入修仙一途的底层修士,倒像是哪家出来的名士公子。
一副做派,好不潇洒!
只不过这个“贵公子”脑子好像不太好,傅晶在水镜前转了几圈,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感叹:“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啊。”
他竟然想要把这身衣服脱下来,心里头的理由是这么帅气的法衣要是路上穿脏了,岂不是师兄就看不到他难得的潇洒帅气了。
但储物袋中并没有其他衣物,因此傅晶也只能做罢。
此时的他,想起玉简的内容,急匆匆的打开了玉简,玉简之内记载的内容当他无比感动。
“傅晶师弟,亲启。”
“当你看到此枚玉简时,师兄已经在天润教总部了。为兄一切皆安,请勿挂念。”
“你现在想必十分困惑,为什么自己会昏迷这么久?为什么自己会泡在满是药汁的木桶之中?为什么自己的身上会出现那么多的小伤口?为什么自己的灵力会大增等等众多问题。”
“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你所修炼的《不死道术》算是入门了。当年若你昏迷前的种种还记得,应该就能记起,当时为兄手捧着一捧土,那土就是世界之心。”
“如果为兄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已经成功结丹了。眼下你最关键的事情,就是找一处灵力充足之地闭关苦修,将残留在体内的药力完全炼化。否则残存的药力在体内日积月累的话,便会转化为难以去除的药毒,万望注意!”
“此事至关重要,且不能与他人提及。为兄手中也并无世界之心,一旦被大能知道,只怕你我兄弟二人命该休已。”
“最后,为兄还有一句要叮嘱,你的修为才是一等一的要紧事,你能窥听旁人传音的天赋也不要浪费,试着结合下边的法诀,修炼自己的神识。”
“等你修炼至一重境界时,才能来天润教总部找我,若是提早前来,休怪为兄避而不见!”
“此法诀也切不可告诉他人?将它牢记于心之后,便要将玉简毁去,不得留在他人手中!”
“最后祝愿师弟的修仙之旅一帆风顺?,早日元婴。”
“你的师兄,张瑜。”
傅晶将玉简读完,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从他计时器,从无一人为他考虑的如此周到?将他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妥当。
傅晶静静地坐在原地许久,找到了柳莎莎表示自己要闭关修炼,让柳莎莎帮他寻一地方。
柳莎莎经营的茶馆,有了张瑜财力支持,现如今经营的有声有色,加之这些年穷奇峰的地位大增,隐隐与其他诸峰都能够分庭抗礼,在景阳城找一处闭关之处丝毫不难。
柳莎莎打发手下的伙计招待满屋子的客人,自己则带着傅晶来到屋内的一处传送阵口,嘱咐傅晶传送到底点后,直接将穷奇峰的玉牌按在阵法外,便可在里面修炼了。
傅晶一眨眼的功夫,就被传送到了一处山洞中,他将玉牌贴在门上的凹槽出,山洞内的石门打开,露出了一人前进的空隙。
傅晶毫不迟疑地走进山洞,山洞门立刻就关了起来。
洞内灵力充裕?比景阳城内还高上三分。还配备了相应的丹药和灵石,看来也是事先为傅晶准备的。
傅晶拿出玉简,并没有将其销毁,而是抹去其上关于世界之心和《晓神诀》的所有内容,只留下张瑜对自己的关切之语,好似这般自己就是张瑜心尖尖上的人一般。
傅晶用指尖抚摸着玉简,眼神中的信念愈发鉴定,他喃喃自语道:“我也会得到你,哪怕不能独占你,我也要得到你!”
第182章 狂人
天润城四面环山,往来的修士只能御剑飞行,若修为不够,不能飞跃四面山峰,便也就进不来天润城。
进入天润城,就等于来到了天润中世界权利的最中心。此地的繁华,哪怕你是身处在最顶尖的堂口,都想象不到的。
天润城足足绵延数万里,其中居住着往来无数的修士。
因为天润城中物资并不充裕,许多商贩便来到此地做着生意,来来往往的商贩骑着各式灵兽,亦或是御剑飞行,翻越过四方高山,来到天润城。
北方的山脚下的第一间茶馆客栈,早就坐满了人,一个个商贩腰间都是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腰缠万贯之人。
他们从北面的山峰飞过,此时正是疲惫的时候?因此,哪怕这间茶馆的价格贵一些,倒也用不得那么计较。
光喝茶那也太无趣了,不闲聊两句,不显摆显摆自己刚刚得到的法宝,不谈谈自己新纳的侍妾,又怎么能够彰显他们的实力,满足他们的欲望呢。
不过,在这间茶楼里谈的最多的,还是天润城中最大的也是最具盛名的娱乐方式——龙争虎斗竞技场。
这是由天润教组织的竞技场比斗,竞技场比赛的的地点,就在天润城靠北边的一座山峰的溶洞之中。
龙争虎斗竞技场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斗,一种是死斗。
生斗顾名思义,参赛的双方,都不能将对方击杀,谁要是将对方击杀了,就会被竞技场的监管人员,也就是天润教的长老们直接击杀。
而死斗则完全相反,竞技场上的双方,必须出现一人死亡,若最后两败俱伤却无一人死亡的话,也会由监管人员出手,将双方一同击毙。
因此,在竞技场决斗者,大多都是选的生斗,而非死斗,除非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否则不会有人选择死斗的。
可即便是生斗,每一场比赛也都充满了血腥暴力,毕竟只要不当场打死,打残打伤都没有关系。加之,只要比赛的人赢得够多,足够耀眼,那他就会被天润教的长老们看中,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直接被选入做天润教的内门弟子。
不少修士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前赴后继的前往竞技场比斗。
最关键的是,在竞技场比斗的话,也不是全无好处,不仅可以赢得天润教长老们的关注,而且还可以赚取灵石。
原来每一位参加比斗的修士,一开始赢了都有一千灵石,输了也能有一百灵石。随着比赛进行的越多,如果一直赢下去的话,虽说遇见的对手会越来越强大,但是赚取的灵石也会越来越多,有的修士就专门依靠竞技场为生,考赚取灵石生活。
而举办这一切的天润教,可谓是一举多得。即能通过贩卖竞技场门票来赚取灵石,又能够发现修士之中的好苗子纳为己用,而且还能为来往天润城的商客们提供乐子,简直是一举多得。
这不,即便是喝一壶茶的功夫,就有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着龙争虎斗竞技场了。
有两个头戴蓝色方巾的商户坐在一块,棕色的木桌上摆着一壶酒,和看上去份量十足十的灵兽肉。经过卤制的灵兽肉,表面泛起一股干红色的油光,细细闻来,还能闻到辣椒的辛香。
两人都不用店家小儿帮忙切,各自掏出自己的法器,一边切割着桌上的灵兽肉,一边喝着酒闲聊。
“嘿,你知道吗?竞技场上来了一个狂人。”
“这哪里能不知道啊,我偷偷跟你说,那个狂人其实已经来了有三年了,以前一直是输多赢少。”
“真的假的?我现在可听说那狂人实在龙虎斗榜首的位置。”又有一人插入到两人的谈话中。
大家都是走南闯北的商户,巴不得有能够一起聊天的人,说不定聊着聊着,自己的生意也就做成了。
而且,人嘛,总是愿意将自己的优势说出来,哪怕那份优势不过是“我兄弟”、“我朋友”、甚至是“我见过”、“我听闻”,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后,倒有几分能变成自己的。
听到有人这么说,原本那个商贩立刻就得意洋洋起来,他一边动手招呼来人坐下,为他倒酒切肉,一边又接着聊到。
“你别看那人是现在的榜首,其实早在三年前我就看过他一场比赛,那时候他不过是个筑基期的修为,被人打的哟,那叫一个惨呐!手脚都被扭断了不说,腰子上还被人捅了一个大窟窿。要不是她家有个长辈在台下,为他灌了两瓶丹药,只怕命都要折在那里。”
与他同行的人陷入回忆,他切下一片肉放在口中咀嚼,还未等肉吃完,他就一拍脑袋,表示自己想起来那场比赛了。
“那场比赛还是咱俩一块去看的吧,我记得咱俩当时手头上都没有啥闲钱,就买了两张最便宜的门票,然后就看的那场比赛。不得不说,那小子还是有点东西的,能够面对金丹修士还不落下风。只不过到底是术法差了一些,没能比得过,身受重伤。”
新加入的人,在两人的再三劝酒下,还是举起酒壶喝了两口。喝完口中的酒后,他又追问道:“一个小小的筑基,是怎么能够爬上竞技场榜首的位置,这未免也有些太匪夷所思来吧。”
看来一开始说话的那人,对狂人的事情十分关注,他“吧咂”着酒水说道:“诶,那人早就不是筑基修士了了,现在他已经结丹后期了。”
听到此言?不仅是他座位上的两人惊呆了,就连酒馆中的其他人也是一脸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明明才过去三年罢了!”
“就是啊,三年之内就从筑基修炼至结丹后期,这根本不可能的。”
原先说话的人,现如今已经有点微醺,他摇着脑袋,嘴角泛起一抹苦涩的笑容,随后梗着脖子说道:“怎么不可能,人家是天润教的内门弟子,是厉家的人,有厉雨寒大师的丹药支持,哪里不能在修为上突飞猛进?”
“要不怎么说‘命好决定一切’呢,哥几个'整天提心吊胆,东奔西走的赚两个灵石,还买不起人家的一粒药丸,我真是去他娘的。”
说罢,又给自己灌了一大杯酒,匕首直接插入灵兽肉中,切些厚厚一片,塞入嘴中。
原本热闹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