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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洪荒之老师驾到-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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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着祝融出现在通天面前的帝江,伸手就在祝融的脑袋上敲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

    “太一,你也有错,你也快点向通天同学道歉!”见到帝江开口,不甘落后的帝俊便也连忙对着太一说道。

    “别介别介,我可当不起。”

    通天见状,没等祝融和太一开口道歉,便抢先阻止道,“他们有什么错,整个昆仑谁不知道你们两伙人是水火不容的?是我通天傻,是我通天二,竟然会想着和你们一起出来寻宝,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先生说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所以我求求你们了,请你们放过我吧,我再也不会不自量力的夹在你们两伙人中间了。”

    “这个……”

    你看我,我看你,难得目光交错间没有出现电光火石的帝江和帝俊两人,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

    “通天你的意思我们明白了,你说吧,我们要怎么做你才肯留下陪我们一起去寻宝。”

    帝江的想法很简单,自己等祖巫都是被通天拉过来的,现在通天表示他不玩了,自己等人却也实在没什么兴趣陪帝俊他们一起,虽然撇开了帝俊等人他们十一个祖巫单独去寻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少了通天在一起,他总是觉得心里有些发毛,似乎少了通天就一定会有什么大事会发生一样,比如他现在就觉得自己的屁股有些淡淡的生疼。

    难得出来一次,帝江绝对不想就这么空手而回,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反应,但他还是决定一定要想办法把通天留住。

    而与帝江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简单理由比起来,帝俊的想法则要复杂了许多。

    通天是他这一次拉来的双重保险,通天不在了,到时候先生的怒火一定都会发泄在自己这个始作俑者的身上,而既然通天已经悬崖勒马,从主谋变成了从犯,身上的罪责大减以后,那个诡计多端的元始就一定不会跳出来帮着忽悠先生。

    再加上,通天走了,镇元子也一定会跟着走,少了镇元子这个有袖里乾坤的搬运工,帝俊立时便觉自己这次出来寻宝的成果一定会多出许多的麻烦。

    然后最重要的一点,将心比心的帝俊表示他对通天的人品不放心,他很担心通天回去以后会不会抱着将功补过的念头,把自己等人的行踪汇报给山中的大人们。

    现在大家才飞出昆仑没多久,如果通天马上去像山上的大人们汇报的话,凭着他们的修为一定很快就能把自己等人抓回去,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样的结果,绝对不会是帝俊想要看到的。

    一想到通天一走有可能会出现这么多的麻烦,对于这次出行寄予了极大的期望的帝俊,抱着安全第一的想法,便像帝江一样,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把通天留住。

    至于通天,既然在出发前没有反悔,现在既然出都已经出来了,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之所以表示自己不玩了,其实也只是因为实在被火光四溅的两伙人给刺激的有些烦躁了,眼下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找到台阶的他,想了一想以后便开口说道。

    “想要我留下,却也不难,要知道我们既然是一起出来的,那么便等于是组成了一支先生口中的夺宝奇兵,既然是一支队伍,那最终要的便是要团结一致,不过鉴于你们两伙人的关系,我却也不敢祈求你们能够有多么团结,但是我希望你们能跟我约法三章。”

    “请讲!”

    听到通天松口,帝俊和帝江都松了一口气,然后便道。

    “说是约法三章,其实不过就是三句话,第一句,不准吵架;第二句,不准打架;第三句,你们双方意见实在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时候,那么便由我们这中立的第三方来做最终的决定。”

    说到这里,通天看了脸上有些阴晴不定的两个老大,然后继续说道,“这就是我要提的要求,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我就留下,如果你们不同意的话,我现在就走,而且我走的时候绝对会带上镇元子和红云。”

    “这个……”

    听了通天的约法三章,帝俊和帝江两人相视了一阵以后,想着通天提出的这三条中的前两条,虽然做起来不容易,但是却也不算太难,至于第三条,虽然感觉到这样一来便等于把主动权交到了通天的手上,不过只要掌握主动的不是自己对面的这个家伙,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想了半晌以后,两人便对着通天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同意了。

    “那好,既然你们都同意了,那我们便出发吧,不过我希望你们牢牢记住你们答应我的事情,否则就算走出再远,我也依然会转身就走。”通天见状又补充了一句。

    “没问题。”帝俊和帝江两人,摊手说了一句,然后便各自拉着太一和祝融重新回到了黑云之中。

    “对了。”通天看了看又准备继续往前飞的两团黑云说道,“一会赶路的时候不要飞的太快了,我们是出来寻宝的,又不是在逃命,山上的大人们应该不至于这么快就发现我们出走。”RS


………………………………

第六章 白藿的外昆仑新生活

    通天一行出走三天以后,外昆仑特首府花草园内。

    一脸惬意的白藿,懒洋洋的窝在花草丛中搁着的躺椅上,眯着眼睛享受着春日正午时分这暖洋洋的太阳光。身下的躺椅是她在没多久前亲手制作的。

    与昆仑相比,外昆仑除了空气的清新程度差了一点,天地元气的浓度淡了一点以外,其他倒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而落到白藿的眼里,甚至连以上这两点都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空气不够清新?尼玛,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福了,就算再怎么不清新,人家这里至少空气就是空气,空气里面不带沙子,更不会有铅,白藿表示,她就算在外面逛上一整天甚至一整个月,回到家里洗脸的时候,水都基本不带脏的。

    至于天地元气有点淡?这点就更被她赤luo裸的给无视了,对于在混沌中浪迹过的白藿,她可是真正见过那神马如有实质的天地元气的,跟混沌比起来,就算是昆仑的天地元气它那也和空气没多大差别。

    白藿表示,在昆仑的天地元气中浸泡了一千多年,她从来没有发现自己肉身的力量有过一丝的提高,好吧,这个可能也跟白藿从来就没有清楚地测试过自己身上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有关系。

    不过白藿认为,就算力量没有测试过,自己没有办法下定论,但是身上的皮肤自己总可以说了算了吧。跟混沌的时候相比,白藿始终认为自己的皮肤并没有得到半点的改善,甚至偶尔洗澡的时候她还发现自己身上多出了不少的死皮。

    奶奶的,老娘都几乎不食人间烟火了,新陈代谢也基本上快要完全停下来了,如今竟然身上还会脱皮,尼玛,真是白瞎了老娘这一身冰肌玉骨啊。

    既然昆仑的天地元气滋养不了白藿的皮肤,她觉得外昆仑就算差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最多也就是每个月半两死皮变成了一两的差别,跟自家这一米七五以上的身高以及一百一十斤左右的体重比起来,这点点的的增量基本也可以忽略不计,甚至白藿很高兴,说不定这样子一来自己还在不知不觉中变相的减肥了呢。

    撇去这两点被白藿忽略不计的差距,外昆仑有街逛,有猴儿酿喝,如果不是偶尔闲暇下来的时候,心中常常记挂山上的那群孩子们,白藿觉得不要说呆一百年,就算是呆上一千年,她也绝对不会生厌。

    不过天天逛街,天天喝酒,这种奢靡的生活实在有些不适合白藿,至少是不适合白藿怀里揣着的那个钱袋子。

    在外昆仑呆了没超过两天,已经和大鸟熟的几乎快要合穿一条裤子的白藿,很快便从大鸟的口中得知,自己这个花匠的活计在外昆仑中不要说是金领,根本连蓝领都还要差上一大截。

    而之所以她能够在特首府中住上一套水准以上的独立小院,原因也只不过是当初通知大鸟给她安排住所的胡九妹,只说住的人是昆仑黄松道长的朋友,却没有说清楚这个人以后只不过是特首府中的一个花匠。

    大鸟光想着黄松道长的身份何其的尊贵,他的朋友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所以他给白藿安排住所的时候,着实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到了后来,虽然他不知道特首大人为毛对待白藿的态度会发生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过一来他不想让自己之前做的工作白费;二来么,之前已经说过,忠诚度已经爆表了的大鸟,一直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下属,弥补领导的过失,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身为特首府大管家的大鸟,在偌大的特首府中匀出一个院子给园丁住,这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到了这一步,大鸟却认为自己的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至于白藿的工资,大鸟表示,管家管家,他管的是家,但是这个家里面的钱却不归他管。白藿的工作是胡九妹亲口安排的,白藿的工资也是胡九妹亲自定的,虽然大鸟觉得白藿的工资实在是有些配不上她的修为,但是白藿的工作的时候却也的确用不上这么高的修为,外昆仑讲究的是按劳分配,所以大鸟便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了。

    不过爱莫能助的话是大鸟对着白藿的时候说的,已经把白藿当做自己的好兄弟,又见识过他真正实力的大鸟,暗地里却也在胡九妹面前旁敲侧击地暗示了很多次,希望胡九妹能够看在白藿那至少是金仙初阶的修为上,对他稍微客气一点,然后最好安排一个可以与他的修为相匹配的工作。

    再然后,大鸟便更加的无奈了,他实在闹不清楚特首大人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虽然她在知道白藿的真实修为以后,态度上温和了许多,但是却始终吃了秤砣铁了心的准备让他在花匠这个在她可能觉得非常有前途的职业上奋斗终身。

    对自家特首无可奈何的大鸟,再见到自己的白兄的时候,心中便多了几丝愧疚,然后便在这个愧疚之心的作祟下,他说出了一句让他后悔了几十年,但是又激动了一辈子的一句话,“白兄,以后缺钱了便只管跟兄弟开口,兄弟的钱就是你的钱!”

    听了大鸟的话以后,白藿差点当场就泪流满面,这是多好的朋友,这是多好的兄弟啊。

    人家都说亲兄弟明算账,白藿觉得,能够说出这句话的大鸟,他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如果不是因为她还记得自己只是个女扮男装的伪爷们,她差点就感动的直接开口对大鸟说上一句,“兄弟妻别客气!”

    白藿是个实在人,大鸟既然都这么说了,她觉得自己也绝对不能寒了兄弟的心,过去一段时间,虽然抱着穷人逛街的乐趣就是只逛不买的心态,但是却着实还是见到不少让她有些心痒痒的好东西,而之所以她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欲望,理由却也很简单,钱不够啊。

    现在多出了大鸟这个人肉取款机,底气十足的白藿,当即便拉着大鸟冲出去玩了一次她期盼了一辈子的疯狂大采购。

    花钱如流水的痛快滋味,没有尝试过的人是永远没有办法理解的,而白藿表示把别人的钱像流水一样花的滋味,绝对是天底下最痛快的事情,没有之一了。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借钱也一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句话白藿还是懂的,一口气花了大鸟相当于自己一年工资的钱,白藿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痛快之后却也多出了几分纠结。

    虽然大鸟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凭着女人的直觉,白藿觉得他应该还是有些肉疼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家当自己是兄弟,白藿却也觉得自己绝不能把大鸟当成凯子冤大头来耍,最多也只能把他当信用卡来用。

    后世的时候,穷学生的白藿没有玩过信用卡这么高级的玩意,但是好歹上过大学懂点法律的她至少还是知道信用卡的钱是要还的,虽然她表示做不到一次性还款,但是分期还款却还是可以努力努力的。

    于是,白藿和大鸟的关系,就由好兄弟变成了,有债务关系的好兄弟。

    信用卡的魔力有多大,谁用谁知道。而一张没有限额,没有月最低还款额的信用卡,对一个除了逛街、除了喝酒以外基本没有其他生活享乐方式的人的魔力,恐怕除了白藿以外便很少有人能够领会的到了。

    看着自己院子中那一间原本空着的房间,如今几乎快要被自己几十年来买的东西挤爆掉了的白藿,她曾经偷偷的算了一笔账,算完帐以后,一千年以来日日好梦的白藿失眠了,她悲剧的发现自己欠大鸟的钱,她就算在特首府里面养上一千年的花估计都还不起了。

    咋办?钱债肉偿?

    这可不行!

    白藿第一时间否决了这个方式,先不说自己的女儿身在大鸟的眼中到底值不值这个价。

    白藿觉得自己再怎么说都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且还是个长的贼漂亮的黄花大闺女,第一次神马的绝对是相当相当宝贵的,不说什么献给最爱的人吧,那至少也不能为了一千年的工资折腰,嗯,花匠的工资实在有点少。

    既然不能也不愿肉偿,白藿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给大鸟弄点昆仑的修炼法门和法术,不过那必须得等到自己结束所谓的“闭关”才行,而现在她能够做的却也只有尽量的降低自己负债的增加速度。

    而要降低这个速度,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少逛街、少喝酒。至于不逛街,不喝酒,虽然这个不但能够降低负债增长速度,甚至还可能实现减少负债,不过白藿表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连这维二的两个乐趣都没有了,那自己活着还有神马意思呢。

    一个月逛一次街,两个月喝一次猴儿酿,这是现在白藿能够做到的极致了,至于剩下的那些闲暇时间,白藿似乎又像当初在昆仑山上一样,发呆、发呆再发呆,发呆至少是不用花钱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发呆虽然看上去就简单的两个字,甚至后面一个字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骂人用的,不过白藿她不是一般人,将发呆当做一个事业来做,经营了不下一千年的她,基本已经深明了其中的三味,发呆最重要的就是要发的舒服,呆的惬意。

    随便躺在不管什么地方的地板上发呆,那不是发呆,那是职业,那叫乞丐。

    白藿现在是个神仙,神仙讲究的就是一个气派,所以别的不管,首先白藿就给自己弄了一张跟昆仑山上一模一样的躺椅,然后就是思考该在特首府中找一个什么样的好地方,用来发呆。

    原本白藿觉得自家现在住的那个小院就相当不错,可是等到在里面躺了没两天以后,她发现自己变坏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四面墙中间下发呆和在竹林子里面发呆的感觉果然是不一样的。

    树挪死,人挪活,能讲究,不将就的白藿,很快便找到了一个新的发呆地点,那就是她工作的特首府花草园。

    在这里面发呆还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好处,那就是发呆的白藿完全可以不用担心自己被人家说旷工了。干没干活这不管,人家现在至少是把除了睡觉以外的大部分时间都扑在了工作岗位上的。这可是白藿几年大学生活“寒窗苦读”好不容易学到的几个珍贵道理之一,只要刚上课点名的时候喊一声“到”,下课前抽点的时候再喊一声“在”,至于剩下的时间,你是睡觉呢?睡觉呢?还是睡觉呢?讲台上的老师他自己也是读过大学的,所以该懂的他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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