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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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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传送令升级,人间再登科
  “我的国度没有孙悟空,但很快会住进去一个二郎神,最俊最帅的二郎神,带着媳妇的二郎神。”
  “二郎神”自然是李寻欢,“媳妇”自然是林诗音。
  昨天晚上,传送令的进度再次破表,觉醒了两个新功能。
  其一,显示干扰进度的“隐藏剧情”;
  其二,把人带回锚定世界,每个世界限定五人。
  此次进度破表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沈浪安全回到中土,没有遇到海啸,也没有迷路,昨晚已经从码头下船;
  二是李寻欢和林诗音旧情复燃。
  沈浪之事就是吕云澄安排的,不必细说,李寻欢和林诗音却不得不提。
  理论上而言,林诗音是李寻欢的大嫂,龙啸云虽然已经身败名裂,身死三年,但此事仍旧为世俗礼法所不容。
  更何况,林诗音嫁给龙啸云,也有李寻欢的原因。
  两人之间有天堑一般的隔阂,能够打破这层隔阂,想来一定经历了什么有趣的事。
  关键是,根据传送令显示,两人一年多前就已经旧情复燃,只不过藏的很好,直到沈浪回到中土,传送令觉醒新功能,吕云澄才知道这事儿。
  李寻欢和林诗音即便旧情复燃,也必须遮遮掩掩,不能光明正大。
  遮遮掩掩的生活会把人逼疯。
  与其等着被逼疯,或者被指指点点,甚至千夫所指,不如去《武林外传》,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
  这点要感谢吕云澄,若非吕云澄宰了龙啸云和龙小云,事情哪儿会这么顺利。
  另有一点很重要的事情是,传送令变得如此智能,如此贴心,吕云澄已经有点不舍得用它当护心镜了。
  万一打坏了怎么办!
  那个是我的宝贝啊!
  My precious!
  ……
  “二郎神,你还认识二郎神?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么?”
  “人人都说神仙好,不知神仙也烦恼,哪怕是修为通天的二郎神,人品太好,背负太多,也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说到此处,吕云澄突然觉得,杨戬和李寻欢很像。
  不是什么演员梗,而是他们确实很像。
  他们都有高深的实力,都喜欢把困难抗在自己肩上,且不管前路有多少艰难险阻,他们都会抬起头,负重前行。
  有人理解,有人不理解,这都无所谓,他们不在乎。
  他们都不喜欢孤独,却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得不独孤。
  “二郎神好坏的,他阻止三圣母和刘彦昌的爱情,阻止沉香劈山救母,阻止……”
  “停!你只从沉香的角度考虑问题,你考虑过二郎神的感受么?”
  “二郎神的感受?”
  “假如你有一个妹妹,美貌端庄,知书达理,心地善良,武功高强。
  有一天她告诉你,她要嫁给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既没有功名,也没有财产,文不成武不就的穷书生,你有什么感觉?”
  刘彦昌和杨婵的差距,可比吕秀才郭芙蓉大的太多太多了。
  吕秀才有才学,有能力,有勇气,有决心,贫苦时不改其志,为官时刚正不阿,颇有古之圣贤的风骨。
  刘彦昌有什么?
  不过就是一根月老瞎几把牵的红线罢了。
  孙小红皱了皱眉头:“虽然是她的事情,但我总觉得有些不妥。”
  “这还不算,别忘了,神仙和凡人的寿命不同,几十年后,三圣母仍旧美貌如花,刘彦昌垂垂老矣,你觉得合适么?”
  “我……”
  “刘沉香能劈山救母,你以为只有他自己的手段么?二郎神可是有天眼的,想杀沉香,一万个都杀死了。”
  “这……”
  “想听一个关于二郎神的故事么?”
  “平日里都是我给别人讲故事,今日却要听你讲故事,我倒要看看,你能讲出什么来。”
  “等会儿不要哭鼻子哦。”
  ……
  孙小红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瞪着大眼睛看着吕云澄,道:“没想到,你竟然能讲出这样的故事,神仙也有感情么?”
  “当然有,漫天神佛都有,你应该听过《石桥禅》吧?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吕云澄想到了和无双敞开心扉的那天,那个时候,讲的故事也是石桥禅。
  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在某些情况下,真的非常有用。
  “很美的句子,你写的么?”
  “当然不是,我一天不吃肉浑身难受,怎么可能去参禅,就算真的去参禅,遇到这种事,我也是手持四尺斩天剑,砍了如来迎娶卿。”
  孙小红翻了个漂亮的白眼,道:“粗鄙,太粗鄙了。”
  “我本来就是个武夫,遇事不决拔剑就砍,讲理那是砍完了之后的事情。”
  “砍完就死了,还怎么讲理?”
  “我告诉他们,下辈子投个好胎,没事别特么来招惹我。”
  “不招惹你,你就不会招惹别人么?”
  “绝对不会。”
  “那我呢?”
  孙小红哼了一声,对于吕云澄厚脸皮表示鄙视。
  在孙小红最原本的想法中,理想的丈夫应该是李寻欢那种风流儒雅的探花郎,而不是一个满嘴歪理,一言不合就拔剑砍人的小心眼。
  但事情总是这么奇妙。
  相处的久了,孙小红甚至觉得那些歪理都是“正确”的。
  这些歪理虽然很歪,但不会吃亏,也不会浪费时间,还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求别人善待我,但求我善待世界,那是圣人的做法。
  作为一个凡人,还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以牙还牙比较舒服。
  “能和我说说你那娇妻美妾么?”
  “我的夫人姓祝,名叫无双,温柔可人,厨艺精湛,原本是一家黑道大派的弟子;
  我的小妾名叫纤云,‘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的纤云,原本是我的敌人用来试探我的。”
  “那你是怎么娶到她们的?”
  “我和一个江湖大侠联手,把那个门派,还有那个敌人,都给灭了。”
  “噗!”
  孙小红一口茶喷出去三尺多远,嗔道:“果然是你的风格,你就不能装装样子,温柔一点,暖心一点么?”
  “当然可以,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跟我来,我教你一个好玩的。”
  说完,吕云澄把孙小红带到了书房,拿出一个精致的锦盒,打开,里面是一幅幅图卷。
  “这是我师父给我的绝世神功,师门无上秘宝,决不能外传,你在这儿参悟,今天晚上可能用得到。”
  孙小红有些迷糊,心说刚才不是还在谈情说爱么,怎么和武功扯上关系了。
  不等孙小红发问,吕云澄一个闪身出了书房,随手把书房门关好。
  五秒钟后,书房内传出一声爆喝。
  “吕云澄,我要杀了你!”
  “杀吧,晚上让你随便杀!”
  吕云澄吐槽了两句,转头去了厨房。
  饿了,想吃馒头,尤其想吃红枣馒头。
  ……
  做事就要快刀斩乱麻,李寻欢和林诗音都一年多了,没准李曼青都该生出来了,吕云澄当然也不再客气。
  当天晚上,吕云澄夜游太白山,看到了北宋丞相王安石都没有看到的美妙风景。
  太白巃嵷东南驰,众岭环合青纷披。烟云厚薄皆可爱,树石疏密自相宜。
  阳春已归鸟语乐,溪水不动鱼行迟。生民何由得处所,与兹鱼鸟相谐熙。
  三万字过后,吕云澄抱着孙小红,沉沉的睡去。


第116章 吕云澄日记(4)
  十月初二,晴。
  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虽然这个世界不如《武林外传》那么美好,但我还是想要记录一下。
  虽说写日记的都不怎么正经,但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这个习惯一定要好好地保持下去。
  今天终于见到上官金虹了。
  对于这个熊大师笔下的绝世枭雄,我还是佩服的。
  毕竟,换做是我,手握那么多钱,那么大的权力,绝不可能睡石屋子,木板床,而且连个暖床人都没有。
  还有那个荆无命,比姬无命可霸气多了。
  他有一双很独特的眼睛。
  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闷,闷得像是要窒息,甚至想呕吐。
  因为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也不是野兽的眼睛。
  无论人的眼睛,还是野兽的眼睛,至少都是活的,都有情感,无论是贪婪,是残酷,是狠毒……至少也是种“情感”。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
  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他自己的生命!
  能够训练出这样一个人,上官金虹还真是有手段。
  上官金虹是来对付孙天机的,但我在这儿,他就只能退了,然后让荆无命约战阿飞。
  切!
  打就打呗!
  阿飞被林仙儿祸害三年都能最终突破,没有浪费这三年时间,武功自然更强。
  另:晚上抽时间给了孙天机一闷棍,让你丫的胡说!
  十月初三,西风。
  由于我的搞事,沈浪很快便会回来。
  上官金虹必须积累一股无敌的气势,只有权和势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权势,才有战胜沈浪的可能。
  为了不让我干扰到荆无命和阿飞的决斗,他引来了郭嵩阳。
  郭嵩阳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不喜欢享受,只喜欢练剑。
  可惜他的天赋一般,再怎么拼命地氪肝,也比不过老天爷赏饭吃的,更比不过我这个开挂的。
  他败了,我赢了。
  上官金虹以为我会杀了他,但这怎么可能呢!
  我从来只杀敌人,不杀可以成为朋友的人。
  这种纯粹的剑客,结交起来最是容易。
  另:孙小红对我敲闷棍的行为表示了不满,我请她吃早饭,并给她买一只炸鸡赔罪,结果她看到炸鸡就吐了。
  唉!
  炸鸡真的是女人的天敌!
  十月初四,大风。
  今天是荆无命和阿飞决斗的日子,我没有去观看,因为上官金虹绝不会允许我去观看。
  笑话,不在场就不能干扰战斗了么。
  只要算计得当,一竹筒豆浆就能抹平荆无命的优势。
  上官金虹为我准备了两手好戏。
  一手好戏是吕凤先,对于这个本家,我没什么好说的,一招送他归西。
  一手好戏是曾经的那些仇人。
  那些人针对我的武功做出训练,机关暗器无所不用,我杀了他们,但这没什么意义。
  因为金钱帮内肯定还有一批这样的人。
  更精良的一批。
  他们会针对这些人身上的伤口,再次进行训练。
  真是期待啊!
  昨晚,传送令再次升级了,让我知道不仅沈浪已经回来,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已经旧情复燃一年多了。
  我勒个小李飞刀的,你藏的够深的啊。
  另1:阿飞赢了,荆无命的左手废掉了,不知道他的右手剑什么时候出鞘;
  另2:我和孙小红也修成正果了;
  另3:孙小红看起来落落大方,但在某些事情上还不如无双放得开,培训了一天,战力也才三万字,还需继续努力。
  十月初五,晴。
  刮了好多天大风,天气终于变得晴朗,我的心情也非常的晴朗。
  只不过孙天机一大早就找上门来,用看野猪的眼神看着我。
  看什么看!
  你家的小白菜已经被我拱了,再怎么看也没有意义。
  而且你还平白长了我两辈,想敲你闷棍都不好意思下手,你赚大了啊。
  孙驼子得知沈浪王怜花即将归来,和阿飞一同去了沈家祠堂。
  据说沈浪把朱七七也给带回来了。
  说来也怪,沈浪和朱七七成亲这么多年,一个孩子都没有,和白飞飞,一次就有。
  就这一点,至少值二十集古装家庭伦理剧。
  父子见面的时候,那景象一定很有意思,可惜我看不到,我要在家教孙小红三温鼎法。
  孙小红是个不服输的性子,我告诉她,这些东西无双和纤云都会,所以她学的很认真,学的也很快。
  另:孙小红不愧是说书的,口舌比无双和纤云加起来还要灵活。
  十月初六,微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
  十月初七,晴。
  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八,西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九,西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十,北风。
  吕云澄啊吕云澄,你不能继续沉迷女色了,万一上官金虹来偷袭怎么办?
  从今日起,每天早睡早起,努力养剑。
  十月十一,多云转晴。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十二,阴。
  今天的天气意外的阴沉,有一种很压抑的感觉。
  每一次出现这种感觉,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这个预感很准确,从来没有出过错。
  我以为是上官金虹要来一出人海战术,带着金钱帮全部帮众来围攻,没想到来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孙天机。
  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昆仑派掌门死了,死于一个黑衣黑袍的剑客之手。
  那个剑客用的武功,很像是魔教十大神功中的“万妙无方,慑魂大九式”。
  这里要多说一句,孙家并非只有孙天机孙驼子孙小红三人,而是一个大家族,人丁颇为兴旺。
  孙小红的大嫂、三嫂今年都添了宝宝,就连她的四婶都生了对双胞胎。
  正是因为这些人,孙天机才能用最快的速度了解江湖上或大或小的事件。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陆小凤传奇》中的龟孙子大老爷。
  双方都姓孙,都熟知武林掌故,或许有什么关联。
  另:本世界的七大剑派是真的废,一个兵器谱前十的高手都没有。
  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武当的“两仪神剑”、昆仑的“飞龙大九式”并称玄门三大剑法,而华山派的“清风十三式”更在三大剑法之上,不知剑谱是否留了下来。
  若是有高深剑术,还练得这么废,那就更加的废柴了。
  楚留香距今不算远,高亚男应该把清风十三式的剑谱留下来了,华山派应该不会那么废。
  十月十五,阴。
  打脸了打脸了,华山派的掌门也被杀了,华山弟子群起而攻,被人杀了半数。
  十月十六,晴。
  天气终于转晴了,本打算带着小红出去走走,一个身着绯衣的贵公子突然找上门来。
  他说他叫——王怜花!


第117章 千面公子,绯衣怜花
  王怜花的容貌很英俊。
  玉面朱唇,英俊潇洒,顾盼之间,更带有一股邪异的吸引力。
  不仅如此,精通医术的王怜花很擅长保养皮肤。
  海上的风暴,时间的刻刀,不仅没能在他脸上留下一丝痕迹,还为他添了几分成熟,变得更加惹人心醉。
  他甚至已经不能说是英俊,而是俊美。
  穿上男装就是“俊”,穿上女装就是“美”。
  吕云澄三位红颜知己中,唯有无双的线条比王怜花更美,纤云和孙小红都稍逊半筹。
  “这么多年来,我只见过三个在英俊方面和我媲美的。”
  “哦?若是晚辈没猜错,一个是我,一个是李寻欢,一个是沈前辈,可对?”
  “你这份骄傲的劲头,最合我的胃口,沈浪和李寻欢都太柔了。”
  “不是柔,是因为他们是好人,好的不能更好的好人。”
  “那你呢?你不是好人么?”
  “我和前辈一样,都是一个不坏的人。”
  “好,好一个不坏的人,为不坏的人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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