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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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他做好事不留名,魔教教主想要找他“表功”,一直都没有找到人。
魔教弟子也是人,再怎么心狠手辣,生理需求还是正常的,他们又不是食腐蝇,怎么可能喜欢生活在尸山血海之中。
魔教总坛位于天山一侧,是一片巍峨高耸的建筑群。
万年不化的积雪,缥缈如烟的云雾,把总坛映衬的好似天宫。
云顶天宫。
比起江南之地的优美园林,也没有丝毫逊色。
江湖传闻唯一正确的,便是这里守卫极其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机关密布,危机重重。
一入魔教,生死难料。
稍有不慎,便会被魔教中人擒获。
魔教的刑堂有一百九十六种残忍的刑具,每一种都能让人生不如死。
武周时期,索元礼和来俊臣研究出十种枷刑: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
刑部大牢都凑不齐这十种大枷,魔教刑堂大门口就明晃晃的摆着。
林仙儿入魔教之后,看刑堂长老处置外敌,被吓得屎尿失禁。
擒住蓝蝎子后,只带着蓝蝎子在刑堂门口转了一圈,蓝蝎子便问什么说什么,在大欢喜宫也是老老实实,不敢稍有反抗。
除了刑堂之外,魔教别的地方倒是没什么特殊之处。
尤其是教主居住的院落,更是雕栏画栋,金碧辉煌,豪华之处堪比皇宫。
现任魔教教主坐在暖榻上,手中把玩着一把弯刀。
连鞘的刀,黑黑的刀鞘,弯弯的刀柄,刀锋是青青的,青如远山,青如春树,青如情人们眼中的湖水。
青青的刀光,弯弯的,开始时仿佛一钩新月,忽然间就变成了一道飞虹,纵使未出鞘也能透出逼人的杀气。
圆月弯刀。
这把刀和白天羽的刀一样,都是江湖中少有的魔刀,都是带来死亡和不幸的凶兵。
甚至,圆月弯刀的杀气还要更胜一筹。
直到几十年后,圆月弯刀换了主人,杀气才稍有收敛。
那一任魔教教主因爱妾“弱柳夫人”和情人私奔,变得暴躁易怒,杀了很多人,后发觉到了不妥。
因自己本名“小楼”,爱妾本名“春雨”,便在刀身上镌刻“小楼一夜听春雨”七字,提醒自己拔刀需慎重,不要被愤怒影响头脑。
又过几十年,这把刀连同“神刀斩”都传到他的孙女婿丁鹏手中,迸发出了最大的辉煌。
那,已经是百年之后的事情了。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漫说是丁鹏,就连神刀斩都还没有创出来。
魔教目前最强的刀法是“如意天魔,连环八式”,魔教教主有心创出新招,但还缺了几分灵感。
“吕云澄,既然你这么想见我,我若是不敢去,岂不是太过失礼。
等着吧,我很快就来找你!”
第107章 孤峰天王,初会上官金虹
魔教教主冷喝了几声,把圆月弯刀收回刀鞘,看向暖榻上的林仙儿,嘴角闪过一丝邪笑。
能够成为魔教教主,他当然不是易于之辈,更不可能沉迷美色。
就算沉迷了,魔教还有三位公主,每一个都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花白凤更是黄花处子,犯不着睡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
只是他每次全力出刀,都会被圆月弯刀的魔性影响,需要做一些事情来发泄魔性。
林仙儿,是一个很好用的工具。
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他还真不舍得舍弃这件工具。
“嘤咛!”
林仙儿感受到魔教教主的目光,悠然转醒,媚意十足的说道:“教主,您怎么这么早就起了?要不要再睡一个回笼觉?”
“不需要,仙儿,你确定把那三册秘籍给了吕云澄?”
“当然,吕云澄对圣教的秘籍,可是羡慕得很呢。”
“那好,你再为我办一件事。”
“请教主吩咐。”
“中原高手剑客,除了‘剑魔’吕云澄,还有‘嵩阳铁剑’郭嵩阳,阿飞,荆无命,七大剑派据说也有不少高手,让孤峰去中原试剑,至少砍下三颗脑袋。”
孤峰天王!
魔教四大天王之首,也是四大天王中最神秘,最孤傲,武功最强的。
他就像是一座孤傲的山峰,卓尔不群,却又高高凌驾在其余三人之上。
他没有手下,没有势力,因为他一个人就代表了一方势力。
孤峰天王总是带着面具,除了教主之外,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只知道他是个身高腿长,二十四五岁的男子,主修魔教最强剑法“万妙无方,慑魂大九式”。
这门剑法奇奥精妙,招中有招,变化无穷,可演变为七百二十九招,若论出手之奇诡飘忽,招式之精妙周密,还在武当“两仪剑法”之上。
魔教弟子大多急功近利,武功没练到家,便在江湖上闯荡,使得这套剑法的名气,比起“两仪剑法”差了不知凡几。
但孤峰天王在天山风雪之中练剑十年,心性远远超越凡俗,早已把这套剑法练到大成。
放眼整个魔教,除了教主之外,没有一个人是他五招之敌,玉箫道人和吕迪都提醒过林仙儿,千万不要招惹孤峰天王。
即便有教主的命令,林仙儿也不想去见孤峰天王。
“教主,传信而已,随便派个人……”
话未说完,林仙儿看到了一对杀意十足的眼睛,老老实实的闭嘴,穿好衣服,去找孤峰天王。
……
长寿亭。
吕云澄备了酒菜,本打算在此地赏秋景,不想孙天机不请自来。
“我说老孙头,你不在茶馆酒肆说书,来找我做什么?”
孙天机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当年在这儿喝酒,我是“前辈”,现在就成“老孙头”了。
不是吕云澄不尊老爱幼,也不是吕云澄傲慢自大,而是吕云澄知道,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十有八九是孙天机编排的。
孙天机以为市井传遍就很难溯源,却忘了寻常的说书先生只求温饱,怎么可能去招惹一个杀人无数的煞星。
“看在我给了你一本秘籍的份上,你能不能稍微尊重一下我?”
“我很尊重你,否则你这几天晚上走夜路的时候,早就被人敲闷棍了,很痛的那种。”
小心眼。
孙天机抽了抽嘴角,道:“不说这个了,知道么,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要到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上官金虹从不乘车,也不骑马,他喜欢走路,他常说一个人生着两条腿,就是为了要走路,所以他的行踪从来都不是秘密。”
“你觉得他会在什么时候到?”
“傍晚。”
“我觉得他们半夜才会到。”
“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人,不是机关傀儡,走路久了,总是会累的,上官金虹绝不可能拖着疲惫的身子来见我,绝不可能。”
说着,吕云澄站起身子,伸了个懒腰。
“你要做什么?”
“回家睡觉,养精蓄锐,你愿意等就等吧,反正我是不会等的。”
在孙天机惊诧的目光中,吕云澄真的回去睡觉了。
孙天机本来也想找个地方睡觉,但阿飞刚好练剑归来,便拉着阿飞说话。
相比于喜怒无常还小心眼的吕云澄,孙天机更喜欢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阿飞。
阿飞的剑法很高,但点穴之类的功夫却不怎么样,对于内家真气的理解也不够高深,孙天机抽着旱烟,喝着小酒,为阿飞讲解点穴。
当一个人专心于某件事情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过得很快。
天很快就暗了下来,又浓又厚的乌云遮盖了星月,不见一点光亮。
吕云澄一手提着食盒,一手提着灯笼,到了长寿亭,见到了摸黑讲解武功的孙天机和阿飞,吐槽道:“你们两个不知道点根蜡烛么?”
孙天机道:“讲解武功,听声音就足够了,没必要点灯。”
阿飞道:“我没带蜡烛,连火折子都没带。”
“我说的没错吧,上官金虹不可能在傍晚到,我带了点酒菜,咱们边吃边等。”
上官金虹并没有让三人等太久,过了约莫半刻钟,路边就出现两盏昏暗的灯光,好似巨兽的眼睛,分外的狰狞。
灯笼是金黄色的,用一根细竹竿高高挑起。
金黄色的灯光下,可以看出挑灯的人身上也穿着金黄色的衣服,甚至连他们的脸也被灯光映得发黄。
上官金虹走在前面,荆无命走在后面。
两人走得很慢,步子很大,看来和平常人走路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有说不出的诡异。
这却是因为,荆无命每一步踏下,都恰巧落在上官金虹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
上官金虹踏下第一步,荆无命踏入第二步,上官金虹踏下第三步,荆无命踏入第四步,从来也没有走错过一步。
明明是两个人,却好似一个长了双手双脚的怪物。
吕云澄曾经对战过擅长配合的高手,比如美丽不打折,金银二老,但比起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们的配合已经不局限于肉体,而是到了心灵层面。
吕云澄甚至觉得,哪怕是杨过小龙女,张丹枫云蕾,也未必有这般默契。
“上官帮主大驾光临,我这小地方蓬荜生辉啊,远来是客,我敬你一杯。”
吕云澄手指轻轻一弹,把酒杯弹向了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双目一凝,探出左手,把酒杯抓在了手中。
“我从来都不喝酒。”
“那你的生活一定很无趣。”
“听说你最好口腹之欲?”
“没错,我不止好口腹之欲,衣食住行,我都不肯将就。
衣若鲜可显其相,食若美可增其神,住若定可温其心,行若疾可助其兴,上官帮主觉得如何?”
“我觉得你的生活一定很有趣。”
“非常有趣,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过这种生活。”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天真。”
“我明白,一个人如果到了足够高的位置,即便想退,他的那些下属也不会允许他退,你也不是甘心退却的人。
没有人能让你退却,哪怕楚香帅在世,铁中棠重生,也不可能让你退却。”
上官金虹笑了笑,把那杯酒喝了下去。
“你不是从来都不喝酒么?”
“遇到你这样一个知己,我还是想喝一杯的。”
“能不能告诉我,你来做什么?打架么?”
“约战。”
“和我?”
“不,是我。”
荆无命灰蒙蒙的眼睛看向阿飞,冷冷的说道:“咱们的剑法很像。”
阿飞道:“确实很像。”
“所以,咱们注定是对手。”
“后天清晨,红枫林。”
“好!”
上官金虹把酒杯扔了回去,用方才的方式,迈着大步离开了。
孙天机道:“吕小子,你平日最爱与人动手,今日怎的不动手?”
“谁说我没动手?我俩早就已经过了不止一招了。”
吕云澄摊开手掌,露出破成碎片的酒杯。
第108章 争天时,占地利
吕云澄摊开手掌,露出破成碎片的酒杯。
酒杯碎的很均匀,杯身碎成了指甲盖大小,杯底碎成了铜钱孔大小。
碎杯身的是吕云澄,碎杯底的是上官金虹。
方才吕云澄把酒杯弹出去的时候,用的是飞刀门的暗器手法,把真气附着在了杯身上,看似完整,实际上早已震碎。
上官金虹接住酒杯,卸去力量,并用真气维持,喝完酒后,把“完整”的杯子射回,并把真气附着在杯底。
两人借助酒杯,比了暗器功夫,以及真气细微操控。
上官金虹也是一个暗器高手。
毕竟,龙凤双环听起来威风,实际上就是一对钢环,大小类似于练铁线拳的人戴的臂环,肯定是扔出去砸人更加方便。
龙凤双环有一招绝杀,名叫“龙翔凤舞脱手双飞”,是一招非常爆裂、非常决绝的飞环强招。
如果说小李飞刀是暗器第一,龙凤双环就是暗器第二。
上官金虹想要试试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应该也有这个原因。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配合默契,两人好似一人,哪怕咱们三个联手,最多也只能惨胜,你们两个很可能会死。”
孙天机没好气的说道:“你呢?你就不会死么?”
“不会,我的武功有些特殊,听说过嫁衣神功么?”
“铁血大旗门的绝学,武林中最阳刚霸道的内功,昔年铁中棠铁大侠便是凭此神功击败了魔教教主独孤残。
江湖传闻,‘武道禅宗,嫁衣神功’,你小子练的不是道家绝学么?和佛门武功有什么关系?”
“看来时间隔得太久,哪怕是你,也只能望文生义。
‘武道禅宗’并不是说嫁衣神功和佛门有关,而是禅宗讲究顿悟,嫁衣神功也需要顿悟。”
“顿悟?”
“嫁衣神功的内功太过猛烈,不能直接使用,只能转注给别人,也就是‘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铁大侠的嫁衣真气便是夜帝夫人转注而来。”
“所以,有人给你转注了嫁衣神功?”
“非也,转注的真气威力大减,已经不算是顶尖神功了。
铁大侠当初能胜过独孤残,靠的是百折不挠的内心和越战越勇的斗志。”
“那你是如何练成的?”
“‘嫁衣’的另一重含义,是女人最美不过出嫁时,脱了旧衣换新衣……”
话未说完,孙天机惊呼道:“破而后立,更上层楼!”
“没错,哪怕落入到绝境之中,我也能用天魔解体催动潜力,就算不能反杀,也能冲开一条活路。
杀死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阿飞静静地听着,他不懂什么是嫁衣神功,只听懂了有个会嫁衣神功的人,杀死了魔教教主。
“魔教为什么一定要入侵中原呢?”
“因为世界上有野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魔教不是一个教派,而是江湖人心中的‘魔’。”
“所以我不喜欢江湖。”
阿飞确实不喜欢江湖,因为他总觉得,江湖人比虎狼更可怕。
……
翌日清晨,阿飞去了镇外的红枫林,在林中一步步的行走。
孙小红小声道:“吕云澄,不是说明天才决斗么?阿飞怎么今天就来了?”
“他在探查地形。”
“探查地形?他要制作陷阱么?”
阿飞以前靠打猎为生,制作陷阱是看家本领。
“不,他不会在决斗中施展卑鄙手段,但他要防备别人施展卑鄙手段。”
“上官金虹作为武林大豪,会做这等下作的事情么?”
“武林大豪也是从底层一步步奋斗来的,不会用小手段,上官金虹早就死一百次了,就算没有陷阱,阿飞也必须来探查一次。”
“为什么?”
“因为阿飞和荆无命练得都是快剑,快、狠、准,一招便会分出胜负,为了刺出最完美的一剑,必须确认好天时地利。
他在这里走来走去,是确认土质,同样的力道,在松软潮湿的土地上能前冲三丈,在坚硬干燥的土地上能前冲三丈五寸。”
“这似乎没什么差别。”
“高手相争,是连一分一毫都差不得的!”
说话功夫,阿飞已经止住了脚步,看向了徐徐升起的太阳。
“他站在这里发呆,又是为了什么呢?”
“你要知道,清晨的阳光虽然不刺眼,但晃眼睛一下,也会非常难受。”
“阿飞就不能先来抢占位置么?”
“荆无命来的一定比阿飞早,不过来得早,也意味着起得早,睡眠时间会短一些,有利也有弊。
而且清晨的时候会有晨露,露水反射阳光,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