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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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饿!
累!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一匹渴望朋友的孤狼。
一个天涯沦落的剑客。
阿飞。
远远地看了一眼,吕云澄便知道这是阿飞。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阿飞才会有这样的气质。
也只有阿飞,才会在又冷又饿的情况下,拒绝一辆免费的马车、一杯免费的温酒。
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
他就像是一只渴望交朋友,却对世界充满怀疑的豪猪。
既老成,又天真,既渴望朋友,又不肯除去身上的毛刺。
看着阿飞孤狼般的背影,小李探花叹了口气,道:“吕兄,你见过这样的人么?”
“见过,不止我见过,你也见过。”
“你怎么知道我见过?我什么时候见过?”
“你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个这样的人。”
“咳咳咳……”
小李飞刀厉害,吕云澄的话同样厉害。
李探花被堵得说不出话,只能不住的咳嗽,像是要把心肝脾肺肾都给咳出来。
也就是吕云澄“心地善良”,没给他讲一遍《石桥禅》,否则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很可能被一句话给气死。
医武不分家,吕云澄闲着没事的时候,也研究过医术。
只听声音,便知道李探花的肝和肺都有严重的损伤。
虽然觉得他是活该,但吕云澄毕竟不能眼睁睁看着小李探花在自己眼前咳死。
别的不说,万一真的咳死了,因果律绝学从哪儿学去啊!
小李飞刀,往弱了说,叫状态武学,往强了说,叫因果律绝学。
效果是处于正义状态的情况下,飞刀出手,例不虚发。
飞刀门的飞刀技巧是很厉害的暗器手段,但比起小李飞刀把信念加诸于飞刀,化暗器为明器,差了实在是太多。
“茯苓首乌丸,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药性温和,或许能缓解你的痛苦。”
李探花并不怀疑,接过药就吃了下去,一点都没有怀疑。
他本就不是喜欢怀疑别人的人。
药丸入口即化,药力化为暖流,随着真气游走在奇经八脉,滋润着他千疮百孔的肺。
过不多时,咳声停止。
“你的肝和肺严重受损,如果想多活几年,最好少喝一点酒。”
“如果不能喝酒,多活几年少活几年又有什么区别?”
“我又不是酒鬼,怎么知道有没有区别。”
“吕兄喜欢什么?”
“吃肉。”
“如果有人不让吕兄吃肉呢?”
“拔剑砍了!”
“吕兄的剑似乎很凶啊。”
“剑者凶器,不凶怎么杀人。”
“吕兄看起来不像是喜欢杀人的人”
“当然不喜欢,如果没有必要,我是不会拔剑的。”
“如果你拔剑了呢?”
“那一定会有人死。”
第78章 行走江湖,三大神技
干净的石街,简朴的房屋,平常的客栈。
风已经停了,冬日暖阳洒在客栈的招牌上,残破的招牌映出炫目的光彩。
客栈里住满了被风雪阻拦的客人,有贩卖皮货的西域商旅,有拿刀带剑的武林人士,还有一队押镖的镖客,把大堂挤得满满的,只在角落里有一张空桌。
大堂的正中间,金狮镖局的趟子手赵老二和洪汉民,高声吹捧镖头“急风剑”诸葛雷一剑击败“太行四虎”的事。
诸葛雷面上满是得意之色,仿佛他不是一个三流货色,而是兵器谱排名前五的顶尖高手。
江湖上总说“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诸葛雷就属于“取错的名字”,而且是大错特错。
名叫“诸葛雷”,但他既没有“诸葛之智”,也没有“雷霆之正”,见风使舵,欺软怕硬,阴险歹毒,卑劣无耻,属于三流中的末流。
不过这小小的客栈内,没什么好玩的,吕云澄也只当是看猴戏了。
吕云澄想看戏,铁传甲却想和吕云澄说相声。
“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一个有三流本事的人,装成二流,吹成一流,却又能活的好好的,说明他很可能练成了‘行走江湖三神技’。”
“何谓‘行走江湖三神技’?”
“我家乡有一个叫做星宿派的门派,门中有三门绝学,乃行走江湖不二良法。
只要能领悟皮毛,不敢说大富大贵,顿顿喝酒吃肉还是不难的。
这三门绝技就是:马屁功,厚颜功,法螺功,要点在于‘抹杀良心’,老铁觉得如何?”
“没毛病,学会这三门神功,行走天下都不怕了!
就是入门实在是难了点,我这种粗人,是万万学不来的。”
“学不来没关系,我家乡还有一位韦爵爷,总结了另外三门绝技,就是这三门绝技入门难度比较高,成本也比较大。”
“哦?什么绝学?”
“扯虎皮,火铳子,金钱盾,要义在于口齿伶俐、心狠手黑,若能学得两三成,混江湖是大侠,混朝堂有爵位,厉不厉害?”
“厉害厉害,吕公子家乡可真是民风淳朴,人才辈出,不知吕公子学了几门?”
“学不来,学不来,学了二十多年,就只学会了一招。”
“什么?”
“掀桌子!”
“这个难度似乎更高。”
“我就喜欢挑战高难度。”
说话功夫,“碧血双蛇”找上门来。
碧血双蛇是近些年活跃在黄河一带的强盗兄弟,黑蛇、白蛇。
“碧血”说的是血红色的披风,“双蛇”说的是他们两人不止长得很像毒蛇,出手更是比毒蛇还要狠辣无情。
他们来此不为别的,只为“金丝甲”。
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江洋大盗“梅花盗”重出江湖,犯下数桩大案,搞得江湖人心惶惶。
各大武林门派都开出了悬赏,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更是公开宣布,无论老幼美丑,只要抓住梅花盗,定然下嫁。
被梅花盗所杀之人,胸前都会留下五个好似梅花瓣的血痕,因此很多人都觉得,只要穿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内甲,就能擒住梅花盗。
诸葛雷三人身上,刚好有天下间最坚韧的护体宝衣——金丝甲。
金丝甲不是他们押的镖,而是抢夺来的。
前些时日,“神偷”戴五偶得金丝甲,和诸葛雷炫耀,诸葛雷贪心作祟,杀了戴五,夺了金丝甲。
他们抢戴五,碧血双蛇抢他们,可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诸葛雷的武功自然无法和碧血双蛇相提并论。
黑蛇亮了一手剑法,斩杀了赵老二,他便老老实实认怂。
白蛇让他钻桌子,他便跪在地上钻桌子。
铁传甲笑道:“吕公子说的不错,这家伙能活到现在,显然把‘厚颜功’练到了不俗的地步。”
方才大堂嘈杂,两人聊天,只有李寻欢能听到。
碧血双蛇来了之后,大堂里静悄悄的,落针可闻,铁传甲的话他们听得一清二楚。
诸葛雷气的面红耳赤,碧血双蛇眯着蛇眼看向三人。
李寻欢静静地雕刻木雕,铁传甲大口大口的吃菜,吕云澄一口酒一口菜,吃的非常优雅。
无视。
完完全全的无视。
黑蛇冷笑道:“没想到此地还有高人,阁下莫非也盯上了那包东西?”
吕云澄道:“他们两位没那个意思,我却很喜欢‘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弹丸在其下’的游戏。”
白蛇阴恻恻的说道:“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话音未落,纤细弯曲的宝剑已经刺向了吕云澄的咽喉。
剑尖上下左右不断摇晃,发出“嘶嘶”的声响,就像是一条飞扑出击的眼镜王蛇。
吕云澄似乎惊呆了,剑尖到了身前三尺,也没有任何动作。
白蛇眼中满是杀意,似乎已经看到了剑尖刺穿这个俊公子的咽喉的场景。
蓦的,吕云澄身侧爆发出一抹寒光。
“锵!”
泪痕出鞘,一道耀眼剑光惊虹般飞起,转而又消失不见。
白蛇喉咙里“格格”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大,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汩汩流下。
“砰!”
白蛇倒在了地上。
吕云澄气定神闲,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黑蛇细长的眼睛瞪得溜圆,他既没有看到吕云澄如何出剑,也没有看到吕云澄如何收剑,只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凄厉光芒。
然后,兄弟就死了。
死不瞑目。
“货……货我不要了,都给你,都给你……”
黑蛇惨叫两声,疯了一般跑了出去。
“砰!”
黑蛇被撞了回来,喉咙处插着一把剑。
严格说来,那不能算是“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阿飞。
只有阿飞才会用这样的剑。
吕云澄看的很清楚,方才黑蛇癫狂跑路,冲出门口的时候,和阿飞撞了个对脸。
黑蛇受了一肚子气,下意识想要杀阿飞泄愤,不想被阿飞一剑斩杀。
这两兄弟不仅“同年同月同日死”,而且都死在了“无名之辈”手中,死的莫名其妙,死不瞑目。
阿飞茫然的站在门口,似乎在思索,这个长得和蛇一样的家伙,为什么要杀自己。
吕云澄道:“喂,我觉得你现在不应该干站着,而是该收取战利品,这个人至少值五十两。”
阿飞道:“他确实值五十两。”
说着,阿飞从黑蛇身上翻出钱袋,倒出两锭银子,看向店老板:“这有没有五十两?”
“有,有!”
“那就好。”
话音未落,阿飞把其余的银子随手扔在地上。
他从来都只拿自己觉得该拿的那部分,说拿五十两,便拿五十两,一分钱也不会多拿。
掂了掂银子,阿飞看向吕云澄三人,道:“现在我有钱了,可以请你们喝酒吃肉。”
“嗖!”
诸葛雷猛地跃起,宝剑刺向阿飞后背。
却是他看出阿飞和吕云澄相识,想要挟持阿飞,然后带着金丝甲跑路。
名声毁了不要紧,只要安全回到中原,把金丝甲卖了,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嗖!”
一把飞刀脱手而出,把诸葛雷钉在了房梁上。
小李飞刀!
第79章 人在江湖,必须搞事
小李飞刀。
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吕云澄没有改变“剧情”,就是想要看看这门绝学。
在《武林外传》世界,吕云澄得了飞刀门的秘籍,也有一手好飞刀。
但小吕飞刀和小李飞刀却无法相提并论。
吕云澄扔出的飞刀只是一种暗器,小李飞刀却是信念。
正义的信念。
仁者无敌,正义必胜,所以小李飞刀也必胜。
即便只是斩杀诸葛雷,并没有用全力,这一刀的锋芒也足够让人惊心动魄。
能死在小李飞刀之下,诸葛雷这辈子也算值了。
……
“李兄,咱们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吕兄,江湖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我从来都没有把江湖想象的美好,只是想去找几个真正的高手试剑,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有缘再见。”
看着吕云澄的背影,铁传甲道:“江湖,要乱起来了。”
李寻欢喝了一杯酒,道:“江湖,从来都没有安定过。”
每一个混江湖的人,都会背上一个包袱。
包袱里有声誉、财富、地位、朋友、声色、醇酒,也有负担、横逆、中伤、挑拨、暗算、杀戮。
名气越大,包袱就越重。
包袱越重,越难以卸下。
一个江湖新人想要成长,不可避免的要把一些人的包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抢夺过来。
你抢我,我抢你,你杀我,我杀你,无穷无尽,无休无止。
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难却,恩怨无尽。
李寻欢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离开了中原,去往关外。
现在他回来了,吕云澄和阿飞要一剑成名,本就混乱的江湖,必然要再起波澜。
……
如果问古系武侠世界最不缺的是什么,那一定不是高手,而是酒。
既然有酒,那就一定有酒馆。
吕云澄就在一家酒馆中。
酒馆的老板是个身材发福的老人,据说小李探花十年前出关的时候,就在这家酒馆喝过酒。
吕云澄来这家酒馆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金丝甲。
金丝甲并不在诸葛雷身上,而是在诸葛雷身边那个名叫洪汉民的趟子手身上。
除了吕云澄,没有人会关注这么个小人物,竟让他悄无声息的逃了出来。
不过他的运气已经用完了。
吕云澄靠着从追风那里学到的追踪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他。
“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能防住刀砍剑刺,防得住我的掌力么?”
不等洪汉民说什么,吕云澄的右掌已经印在了他的胸口。
大旗风云掌——风起云涌!
“砰!”
洪汉民如同树叶一般,被吕云澄一掌轰飞,肋骨断了大半,骨茬刺入到脏腑之中。
还没等落地,便已经失去了呼吸。
吕云澄伸手在洪汉民身上抓了两下,取下金丝甲,道:“贪心不足蛇吞象,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折腾这些做什么。”
店老板端着一壶酒,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道:“大……大侠,喝一杯吧。”
“没心情,你自己留着喝吧。”
“我……小老儿如何有资格喝……”
话未说完,店老板的右拳已经轰向吕云澄肋下。
功力精纯,气力完足,比起碧血双蛇那种货色,强了不知多少。
有这等功力,当然不是无名之辈。
店老板名叫孙魁,绰号“紫面二郎”,据说他在二十年前,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杨大胡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
不过吕云澄知道,孙魁并非为了感情不顾一切的好汉子,而是一个倒霉鬼。
蔷薇夫人早就和“妙郎君”花蜂有私情,甚至有了身孕,卷了一包金银,和花蜂跑路。
花蜂是烂人中的烂人,本想抛弃蔷薇夫人,卷钱跑路。
怎奈蔷薇夫人看钱看的很严,他没寻到机会,又实在舍不得那些金银,便撺掇蔷薇夫人勾搭孙魁,借孙魁之手逃离杨大胡子的追杀。
换而言之,这货就是个倒霉透顶的接盘侠。
当然,蔷薇夫人和花蜂也没讨得了好。
花蜂被斩去双腿,养在地窖里,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养成了一个大胖球。
蔷薇夫人在最美丽的年岁,跟着孙魁在这小酒馆隐藏二十年。
她的容貌变化并不算大,腰肢却已经胖成了水缸。
孙魁早就受够了蔷薇夫人,也受够了平淡无味的隐居生活,有机会获得金钱、名望、美人,自然不会放过。
没人会防备一个谨小慎微的酒馆老板,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
由于花蜂的原因,他非常厌恶长得俊的,尤其是吕云澄这种笑眯眯的小白脸。
孙魁出手没有任何留力,他的眼中满是凶狠和贪婪,似乎要把吕云澄生吞下去。
“锵!”
泪痕出鞘,轻轻一个上撩,孙魁的右臂便永远离开了他的身子。
铁血十二式——逆流捧沙!
一剑废掉居心叵测的刺客,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尤其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这是一个绝好的刺杀机会,至少蔷薇夫人是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