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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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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素素竖掌成刀,刺向柳乘风心口。
  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威名太盛,她们自然是不肯让柳乘风拿到剑的。
  狭小的屋子不利于施展轻功身法,突如其来的偷袭又快又狠,柳乘风似乎已经无路可退。
  就在此时,一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的霸王长枪轰碎窗户刺了过来。


第230章 讨喜的丁喜,愤怒的小马
  霸王枪。
  江湖上独一无二的一杆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枪尖是百炼精钢,枪杆也是百炼精钢。
  刺在胸口,那就是碗大的窟窿,被枪杆扫中,至少也会断几根骨头,吐几碗鲜血。
  这样一杆枪,本不会出现在江湖中,而是应该出现在战场上。
  就算出现在江湖上,用枪的也该是膀大腰圆天生神力的壮汉。
  可拿着这杆霸王长枪的,偏偏是个美貌的姑娘。
  她叫王盛兰,是“大王镖局”的总镖头“一枪擎天”王万武的女儿,同时也是联营镖局总镖头、“辽东大侠”百里长青的未来儿媳妇。
  王大小姐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因为——押送镖银的是联营镖局。
  柳乘风是来探查环境的,王大小姐则是作为先锋官来开路的。
  霸王枪法只有一十三招,招式简单凌厉、刚猛霸道,不求招式变化,只以威猛神力伤人。
  王大小姐虽是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脾气秉性比她爹王万武更加适合霸王枪。
  轻轻一招横扫千军,却把许煞的暗器尽数扫飞,横扫千军紧跟着的一招直刺,急点宫萍的大长腿。
  霸王枪不是寻常的长枪,一枪下去,只需轻轻一抖,这条腿就可以和身体说再见了。
  宫萍当然不想失去一条腿,所以她慌忙退避。
  失去了许煞和宫萍的威胁,单凭宫素素,当然不可能奈何得了柳乘风。
  柳乘风轻轻一个闪身,轻巧的避过宫素素的掌刀,腰间“绿柳”宝剑也随着这一闪身弹入到手中。
  王大小姐冷笑道:“这里果然有鬼!”
  “这里若是没鬼,老头子就不会派咱们三个来探路了。”
  说话的是一个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的男子,既不是嬉皮笑脸,也不是虚伪的假笑,而是温暖的、真诚的、富有亲和力的笑容。
  他叫丁喜,是百里长青的儿子,王大小姐的未婚夫。
  百里长青在他出生不久就离开了母子二人,母亲死后,丁喜一个人独自流浪长大。
  丁喜并没有为之自怨自艾,反而对生活充满了乐观和希望,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正是因为这个笑容,他才被人称为“讨人喜欢的丁喜”。
  前些时日,曹仁超设计分化联营镖局,还算计死了王万武。
  想要报仇的王大小姐和想要认亲的丁喜,误打误撞参与其中,挖出了卧底归东景,搅和了曹仁超的布局。
  丁喜是非常讨人喜欢的,丁喜身边的那个人,可就不怎么讨人喜欢了。
  那个人姓马,名叫“马真”,和丁喜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马真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一万个不服气的表情,看人的时候,好像总是想找人打架的样子,而且真的随时随刻都会打起来。
  正是因为这个表情,他才被人称为“愤怒的小马”。
  柳乘风、王大小姐、丁喜、马真,这四个人联手,便是黄石镇上所有青龙会堂主一齐动手,也没有三分胜算。
  丁喜笑嘻嘻的说道:“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为什么非要劫镖呢?
  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烧鸡很好吃,我请客,大家好好吃一顿,然后心平气和的谈谈。”
  王大小姐白了丁喜一眼,心说你装什么装,联营镖局的镖你又不是没劫过。
  宫素素笑道:“你们是不是觉得,已经胜券在握。”
  柳乘风道:“你觉得你有胜算么?”
  “当然!”
  一个尖细的声音传来,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说话的竟然是个白面无须的太监。
  曹仁超。
  司礼监秉笔太监,青龙会另一位大龙头,天下间最顶尖的高手之一。
  随着曹仁超现身,王大眼、小乞丐、沙大户、赵瞎子等人带着数十高手现身,把这座小屋团团包围。
  丁喜道:“看来烧鸡吃不成了。”
  王大小姐开始咬起嘴唇——认得她的人,都非常的奇怪:一生气她就咬嘴唇,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把嘴唇咬掉?
  柳乘风握紧了宝剑,身子一闪,已经冲到曹仁超身前,宝剑划过一个优美的弧线,刺向曹仁超的肋下穴位。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回风舞柳剑空灵清绝,招式轻灵飘逸,即便存了拼命之心,柳乘风的剑法仍旧分毫不乱。
  曹仁超冷笑一声,右手之上笼罩一层冰寒刻骨的寒气,抓向柳乘风的宝剑。
  寒冰掌!
  曹仁超结合明玉神功的阴寒真气,以及少林武当多门高深掌法创出,既有少林掌法之刚猛,又有武当掌法之绵柔。
  一旦被打中,寒气侵入五脏六腑,顷刻之间就会被冻成大冰坨子。
  丁喜耸了耸肩:“看来我们要拼命了。”
  小马喝道:“那就赶紧来吧!”
  “呼!”
  小马的重拳轰向了距离最近的王大眼。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
  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小马这一拳,正是轰向他那只大大的右眼。
  如此多的高手全力出手,尤其是还有霸王枪这种又长又重的兵刃,不足盏茶时间,宫素素的小院就变成了废墟。
  就在黄石镇发生激烈战斗的时候,另一处地方,也发生了一场血杀。
  ……
  黄昏,土城废墟。
  血红的落日照耀着废墟上残破的大旗,狂风呼呼的吹,卷起满天的风沙。
  风声虽大,却大不过喊杀声。
  吕云澄手持泪痕剑,在上百位高手的围攻中来去自如,每一次挥舞宝剑,便会绽开一朵血花。
  灿烂的血花,滚滚的黄沙,再加上呼啸的狂风,死亡之前的嘶吼,让这座废弃的土城,焕发了新的光芒。
  这些人有的是隐形人的杀手,有的是青龙会的舵主,还有一些江洋大盗,武林散客,某几个甚至是青衣楼成员。
  无论哪一个,放到江湖上,都是响当当的高手。
  此时却如同蝼蚁一般被吕云澄碾压。
  泪痕划过,鲜血横流。
  血与沙,混合在了一起。


第231章 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铛!
  泪痕剑斩在“乌衣神剑”杜白的宝剑上。
  杜白是剑术名家,擅长披风剑法,因为有把柄在贾乐山手中,被迫为贾乐山做事。
  贾乐山死后,杜白被南王府招揽,参与了此次围杀。
  不管他有多少苦衷,也不管他是谁,既然参与了围杀,那就要做好死亡的准备。
  更何况,吕云澄根本就不认识他,更不可能对他手下留情。
  手臂微微加力,只听得“咔嚓”一声,杜白的宝剑被斩成了两段。
  劲力催动,手腕一抖,泪痕剑继续横削,寒光一闪,血光崩现,杜白的脑袋飞上了半空。
  左手对着左侧重重一拍,伴随着一阵龙吟声,数十件暗器被掌力打落,吕云澄一步赶上,在发暗器的人惊恐的目光中,刺穿了他的心脏。
  三把刀向着吕云澄后背斩了过来。
  吕云飞身而起,随即凌空出掌,风沙被掌力凝成一条灰黄色的长龙,居高临下猛扑而出。
  飞龙在天!
  龙吟声后,三个刀客的脏腑被轰成粉碎。
  嗤!
  泪痕剑向着右前方刺出,刺穿了一颗心脏。
  左手降龙十八掌,右手铁血十二式,往日里眼高于顶的高手如同蝼蚁一般被碾压,鲜血的味道甚至引来了躲在沙层深处的毒蛇毒蝎。
  “嗤!”
  指力破空的声音响起,一根枯瘦的手指点向吕云澄的后心。
  弹指神通!
  “弹指神通”是华山派最强绝学之一,出手之人名叫华玉坤,绰号“一指通天”,经历和杜白近乎一模一样。
  华玉坤苦修弹指神通四十年,投靠南王府后又得到了“指刀”传承,指力更胜一筹。
  即便是南王府昔年的总管江重威,也绝不可能承受住这一指。
  吕云澄并未反手迎击,而是催动功力,坚韧浑厚的先天罡气爆发而出。
  指力点在先天罡气罩上,就好似冰雪遇到阳光,尽数消融无踪。
  不等华玉坤变招,吕云澄的左手已经反手挥出,降龙掌力印在了他的丹田之上。
  “嗖!”
  一对虎头钩交叉钩向吕云澄的脖颈!
  虎头钩上遍布尖刺,锋锐异常,而且淬了剧毒,哪怕只是划破皮肉,也必须立刻用大量真气镇压毒素。
  这一招又快又狠,吕云澄反手出掌,身子扭曲,似乎已经无法还击。
  可就在虎头钩临身的一刹那,吕云澄的身子猛地转了过来,泪痕剑从虎头钩下方的空隙刺入,刺穿了此人的咽喉。
  此人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下一片冰凉,大小便一齐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的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这么狠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他用生命证明了,只要吕云澄宝剑在手,千万不要想着偷袭。
  周围一片死寂,没有人再敢出手。
  每个人都在眼睁睁地瞧着这位虎头钩名家的可怕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只是这恶臭,还有恐惧。
  江湖中人刀口舔血,他们早已习惯刀尖跳舞的日子,但他们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亡竟然是如此的可怕,如此的丑恶。
  吕云澄平举泪痕剑,一个个的点数了过去。
  一百多位参与围攻的高手,目前只剩下十七个,其中五个弯腰呕吐,三个转身跑路,六个跪地投降,两个两股颤颤,唯有一个勉强还算淡定。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清纯可爱的女人,清纯的就好像是春风吹过湖水时,令人心灵颤动的涟漪。
  这样一个清纯的美人,毫无疑问会引起男人的保护欲和毁灭欲。
  她垂着头走进来,静静的站在那里,悄悄的抬起眼,凝视着吕云澄。
  女人的名字叫做“楚楚”,“楚楚动人”的楚楚,“楚楚动人,夺命追魂”的楚楚。
  她是贾乐山的情人之一。
  看起来是一只温顺可人的波斯猫,实际上却是勾魂摄魄的黄皮子。
  原剧情中,贾乐山就死在了她手中。
  而且,她和飞天玉虎的妻妾,如陈静静、丁香姨,全部都认识,是塑料的不能更塑料的姐妹。
  杜白和华玉坤投靠南王府,也有她的功劳。
  “你不会觉得,我会被你的美色所迷惑吧?”
  “为什么不呢?我不美么?”
  “只以容貌而言,没有人比公孙兰更美。”
  “但公孙兰身上带着剑,是危险的狐狸,而我是温顺的小猫小狗,只要你点点头,我的一切都属于你,我喜欢强大的男人。”
  “好,现在我要你的脑子,告诉我,你们的首领在哪里?”
  “你……”
  “有价值的人才能活下去,否则,你们就只能躺在流沙里,等待数百年后的考古学家把你们挖出来了。”
  楚楚不知道“考古学家”是什么,却非常明白“有价值的人才能活下去”的道理。
  “他让我送一封信给你。”
  “那你为什么不早拿出来?”
  “这是命令,只有你杀到没人敢反抗,我的容貌也无用的时候,才能把信拿出来。”
  “你不像是会听从命令的人。”
  “但这东西可以保命。”
  “他就不怕我一上来就杀死你么?”
  “他品评过我们的实力,说如果有一个人能活到最后,那一定就是我,如果我一上来就死了,那是我的运气不好。”
  吕云澄接过信,旁若无人的打开来看。
  楚楚的内心很焦急,但她不敢说一句话,也不敢有半点动作,就这么老老实实、文文静静的站着,只是偶尔动动眼球,瞟一眼吕云澄的表情。
  吕云澄的表情一会儿阴一会儿阳,完全看不出是喜是怒。
  除了弹出砂砾射杀了三个转身跑路的,也没有别的什么动作。
  过不多时,吕云澄收起了信,笑道:“还记得我刚才说过什么吗?有价值的人才能活下来,现在你还有什么价值?”
  楚楚心中一惊,转身就跑。
  吕云澄一掌轰出,震碎了她的心脏,宝剑连斩,把余下的十几个人尽数击杀。
  马上就要进行最终决战,吕云澄才不会给敌人留力量。
  落日的余晖照着城头的大旗,破旧的旗幡被吹的猎猎作响。
  吕云澄喂老酒喝了一斤烧刀子,骑着老酒,离开了死尸遍地的废弃土城。
  流出来的鲜血都被沙子吸收,并没有很浓重的血腥气,只需一场沙暴,一切就都会被掩埋在黄沙之下。
  江洋大盗也好,倾城美色也罢,都不过是黄沙之下的干尸。
  无需任何处理,黄沙会为吕云澄掩盖一切。
  “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哈哈哈……老酒,跑快一点!”


第232章 王见王,生死贴
  柳乘风、丁喜、小马、王大小姐互相搀扶着,在沙漠中飞速奔逃。
  除了王大小姐之外,每个人都浑身是伤,尤其是小马。
  小马和杨铮一样,练得都是拼命功夫,凭借疯虎一般的猛攻,愣是逼退了曹仁超,冲出了重围。
  王大小姐虽然没有受伤,但跑路之时多是她在施力,相当于一拖三,真气和体力几乎见底,完全是靠着精神意志在支撑。
  理论上来说,面对高手围攻,最佳选择是留下一个断后,其余三人跑路。
  但四人都是硬骨头,绝不可能抛下同伴独自逃生,因此虽然勉强冲出包围,却一直没能脱离曹仁超的追捕。
  曹仁超也是急了。
  这是他此生最大的一次赌博,赢了山高海阔,输了死无全尸。
  如果不能把这四人留下,到时候事情败露,都用不着朱翊钧杀他,吴明就饶不了他。
  “呼~呼~”
  丁喜喘了几口粗气,道:“我说,咱们这么跑,就算不被杀死,也会活活累死。”
  小马道:“那你说怎么办?”
  丁喜道:“停下来,和他们谈判。”
  王大小姐惊呼道:“你脑子没有毛病吧?谈判也是需要筹码的,咱们有什么筹码和他们谈判?”
  丁喜道:“他们的目标是劫镖,不是杀人,求的是隐蔽,如果咱们没能及时回去,他们就暴露了,这不就失败了么?”
  除了“讨人喜欢的丁喜”这个爱称之外,丁喜还有“聪明的丁喜”这个赞称。
  如果是往常,还真有谈判的可能。
  但现在却绝对不行,因为吴明已经确认事情暴露,要把黄石镇作为最终的战场。
  就算要留几个人质,也是先废了武功甚至废掉手脚再说。
  “不用跑了,你们现在已经安全了。”
  一个声音远远传来,把四人吓了一大跳,看清来人,才稍稍安定。
  来人不是别个,正是青龙会龙头老大,凌胜男。
  凌胜男道:“事情早就已经暴露了,黄石镇很快就会成为庞大的战场。”
  王大小姐怒道:“你在利用我们!”
  王万武被青龙会害死,虽说是曹仁超一派做的,归东景也已经身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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