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第4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浓烟,火光在木棉林中陡然升起,在这之前,就有密密匝匝的黑色炮弹离开了木棉树林,眨眼间就落在了两支等候在平原,随时准备冲锋的队伍上。
阮天成反身抽刀,刀子还没有离开刀鞘,他的身体却如同一截僵硬的木头,栽倒在地毯上。
身体倒了下去,他的脸贴在地毯上,眼睛还能看到自己的旗帜在炮弹造成的火光中正在倾倒。
郑维勇就倒在他的身边,阮天成从郑维勇眼中看到了深深地绝望。
烧火煮茶的童子走了过来,将这两个人拖到一边,从童子身上传来一阵阵暗香,阮天成这才明白,这个身材矮小的童子其实是一个女人。
云猛依旧在慢条斯理的喝着茶,似乎对眼前的场景司空见惯,哪怕如此剧烈的爆炸场面也不能让他稍微皱皱眉头。
炮弹落处,地动山摇。
一排排穿着青绿色衣衫的大明军队挺着带刺刀的火铳从木棉树林里走了出来,他们的队列很是整齐,越过云猛,越过地毯,越过那些黄金以及惊恐的美人,脚步坚定的向那些冒着炮火还要向前冲锋的交趾人迎来了上去。
火炮终于停止了轰炸,枪声却密集的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少尉们吹响的尖利的哨子。
交趾人的冲锋还在继续,不过,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卒,基本上都倒在了冲锋的路途上,就在此时,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又出现了一条细细的黑线,这道黑线正排山倒海一般的向前滚动。
木棉树林在高出,所以,阮天成,张维勇看的很清楚,那是一支黑色的骑兵。
“为什么?”
阮天成艰难的问云猛。
云猛叹口气道:“原本我真的准备了两份诏书,后来呢,有一个老朋友来了,他说我是一个糊涂蛋,哪怕老子在皇族中位高权重,也不能干矫诏的事情。
你们交趾人习惯给我们大明添麻烦,原本可以不理会你们,可是,你们的海疆太重要了,大明的远洋舰队要在这里停靠,补给,虽说问你们借也不是不可以。
就是我那个老朋友说——太麻烦了,干脆把你们两个权臣干掉,重新扶持黎朝,让他一统交趾,统一交趾之后呢,黎朝可以把王位禅让给我大明的小皇子,这样,交趾就成了我们小皇子的封地。
我觉得老朋友的话很在理。
只要小皇子有了封地,你猜我们这些为大明拼死拼活的忠臣会不会也在海外捞一块封地养老?
他这样说,我就觉得更加有道理了,正好,他还带来了重炮,我就觉得可以在这里轰你们一家伙。”
郑维勇吃力的翻过身冲着云猛道:“你们已经占据了天下最好的土地,为什么还要侵占我们的?”
云猛摇头道:“饭总是别人家的香,媳妇呢,总是别人家的漂亮,这个道理你们两个应该明白吧?再说了,我们家小昭想要你们的地方,真的是看得起你们。”
就在云猛絮絮叨叨的跟阮天成,郑维勇解说的时候,一个青袍文士,背着手从木棉树林里走了出来,他还在一块岩石上眺望了一下战场,然后做了一个舒展身体的动作,就施施然的来到云猛的面前坐下,扒拉开那个茶壶,命那个女子从黝黑的铜壶里给他倒了一杯茶。
喝了一口之后对云猛道:“交趾这地方别的东西都缺,唯独不缺少义士!黎文灿振臂一呼,追随他的人还不少,看样子这两个交趾的权臣好像也不怎么得人心啊。”
云猛呵呵笑道:“权臣嘛,都是大白脸奸臣。”
青衣人低头瞅瞅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阮天成与郑维勇道:“利令智昏啊,为了一纸诏书就敢亲自来木棉山,老夫真的不明白,你们这是勇敢呢,还是愚蠢。”
云猛怒道:“青龙,别以为你身在交趾,就可以对小昭不敬,他的圣旨难道不值得这两个憨大冒险吗?”
洪承畴摊摊手道:“你要是硬着给老夫栽赃,我也无话可说。”
云猛道:“老夫此时心里边难过的紧,明明是至亲,老夫还在算计小昭,都觉得没脸回去见弟妹。”
洪承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道:“你就不觉得我们这些老家伙已经越来越招人讨厌了吗?”
云猛摇头道:“没有,招人讨厌的是你。”
洪承畴道:“我要捞一点土地留作养老的资本,你难道就没有这个想法?”
云猛道:“老夫死了,披麻戴孝的还是小昭,就算是有家产,也是要留给侄儿的,只要老夫还活着一天,小昭就要来请安,没意思啊,说真的,老夫这是被你骗了。”
就在云猛,洪承畴两人吵架的功夫,阮天成,郑维勇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们死的没有任何痛苦,就是感觉很瞌睡,很想睡觉……
枪炮声越来越远,几个军卒走过来扛走了郑维勇跟阮天成的尸体,在那个童子装束的女子的呵斥下,那五十个白衣女子开始在草地上舞蹈。
她们的舞蹈很不错,其中有两个白衣女子的歌声很动听,就是听不懂她们唱的是什么。
洪承畴是一个懂音律的,所以,他可以用手在大腿上和着音律打着节拍,很是享受。
而须发白了一半的云猛则抓过来一个白衣美人,让她坐在自己怀中,两只大手已经不见了踪影,白衣女子不敢抵抗,只是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哭叫声……
“砰”
金虎击发了手中的火铳,一个黑乎乎脸上绘着白色图案的壮汉就无力的从高大的榕树上掉下来倒在地上,就在他掉下来之前,还有更多这样的人随时暴起准备刺杀大明将士。
这些人很麻烦,在他们没有发起攻击之前,大明军卒根本就找不到他的身影,他们似乎与丛林已经混为一体,哪怕是最机敏的战士,也休想找到他们的藏身之处。
只可惜他们的武器过于简陋,不论是木矛还是竹箭,在全副武装的大明军卒面前,都没有多少杀伤力,只有一些带着毒液的武器,才能对大明战士带来一些麻烦。
原本应该快速行军的地方,在遇到这些偷袭者之后,行军速度不得不慢下来。
大军搜索前进,好不容易穿过一片森林,金虎这才长出一口气,解开脑袋上的头盔,随手放在屁股底下,警惕的瞅着不远处的那个小小湖泊。
这个湖泊的水质清澈,不论是谁,刚刚经过了一片闷热的森林,见到这片湖水之后都会放松一下,最好跳进湖泊里痛快的洗个澡。
大明战士们没有,他们甚至都没有靠近那个湖泊。
在这个鬼地方,不是每一个湖泊都是无害的。
即便是无害的,自从金虎进入占城领地,并且屠戮了两个敢于抵抗的木头城寨之后,这里几乎所有的小溪,湖泊就对他们不再友好了。
随手砍断一段树藤,很快就有清凉的水从树藤的断裂处流淌下来,金虎仰脖子喝了一个饱,然后,问刚刚查验湖水的医务兵。
“水被污染了吗?”
医务兵摊开手无奈的道:“里面有腐烂的尸骨,不过,湖泊上游的小河是安全的。”
金虎四面看看,见部下们一个个显得有些疲惫,就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安营扎寨。
在这个只有七八亩地大小的湖泊边上,原本应该是有一个寨子的,不过,这个寨子早就成了一片灰烬,好在这里植物生长的不那么茂盛,湖泊边上更是还有原住民开辟出来的大片稻田,稻田里的稻子虽然没有成熟,却已经被人祸害的差不多了。
在这里修建一座寨子,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金虎用了两天时间才修建好一座可以容纳他们四千人的一个寨子,他还贴心的在自己的寨子边上,给随后跟进的云舒修建了一个更大的寨子。
傍晚时分,云舒率领的六千大军缓缓走出森林,排头兵一看到干爽的寨子就欢呼一声,扑了上来。
在湿漉漉的森林里连续走了七天,不管是谁,见到干爽的地面,都想扑上去。
篝火舔着铜壶,不一会就烧开了水,金虎泡好了茶水,递给云舒一杯道:“这么说,青龙先生来了,就把我们的计划全部给打乱了?”
云舒连连点头道:“黑啊,真黑啊,总以为我们就已经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了,没想到青龙先生来了,他不仅仅想要交趾的地,他连这片土地上的人的命都想要啊。
你看看人家的大手笔,一上来就弄死了阮天成跟郑维勇,我们总担心把这两个人弄死了会引起交趾大乱的,会死伤太多人的。
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把交趾人当人看,一上来就把交趾人往死了整治啊。
扶持了早就被郑氏,阮氏架空的黎文灿,现在,黎文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大明的帮助下重新掌握了朝政,听说,仅仅是第一天,就在升龙府把郑维勇全家老小杀了一个干净。
听说连八十岁的老妇,不满月的婴孩都没有放过。
不仅仅是郑氏全族,那些依附郑氏的人也没人能逃脱厄运。”
金虎抬起头瞅着星空道:“京城的旧事又要重演了……”
云舒不解的道:“什么意思?”
“现在是黎文灿杀郑氏,阮氏,你看着,用不了多久,郑氏,阮氏在外领兵的将军们就会去杀黎氏,然后青龙先生会把杀了黎氏的郑氏,阮氏将领全部杀光。
这么杀上一两次,交趾应该就可以安定了。”
云舒笑道:“有我大明撑腰,就郑氏,阮氏那点残兵败将,威胁不到黎文灿。”
金虎瞅着云舒笑道:“你觉得青龙先生会这么支持黎文灿,他又不是黎文灿的爹。”
“不支持?”云舒还是有些想不通。
“不支持!”金虎斩钉截铁的道。
第178章 他们的要求简单的难以置信
占城国最出名的就是占城稻!
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从福建推广于江淮、两浙等路。
相传其种来自占城国而得名。性早莳、早熟、耐旱、粒细,宜于高仰之田,对防止东南各地的旱害有一定效果。
南宋时种植范围进一步扩大,江南东、西路和两浙路尤为盛行。占城稻与晚稻配合成为双季稻,使谷物产量大为增加。
这让南宋王朝以很少的土地养活了很多人。
占城稻有很多特点。一是“耐旱”。二是适应性强,“不择地而生”。三是生长期短,自种至收仅五十余日。
这东西在占城人看来很普通,在大明人眼中这东西就是无价之宝。
宋朝运到国内的稻种,经过数百年的播种,已经脱离了占城稻的最初模样。
让大明人发疯的是——他们精心培育的稻子,居然比不过占城野人们随意抛洒到地里的稻子长得好。
占城人种稻子的方式非常简单,抛洒种子之后,然就等着五十多天之后收割呢。
所以,金虎这一次来占城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重新拿到占城稻的原种。
小小湖泊边上的占城稻虽然被破坏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稻子顽强的活了下来,因此,在看到这些稻子成熟之后,金虎就下令手下收割这些稻子。
玉山农学的张春,把这些稻子看的跟眼珠子一般珍贵。
如果这些稻子在大明南方,也能展现占城一般的强悍的生命力,那么,他就算是死了,也不觉得有什么遗憾。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离开了这片居住地。
孟氏贤就是一个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妇人。
她没有丈夫,离开了这片湖泊之后,她就没法子生存了,因此,她一直带着一个两岁大小的小男孩继续耕作自家不多的一点田地。
明军来的时候,她没有跑,也没有躲开,当那些明军瞅着他裸露在衣服外边的皮肤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现的太惊慌。
她知道接下来自己会面临什么,就把孩子送进了屋子,自己留在外边等候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
孟氏贤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女人,不过,她的相貌却是很不错的,一个又一个明军从她面前走过,她甚至能感觉到那些军卒眼睛里欲望的火焰在燃烧。
但是,这些明军虽然一个个都在赞叹她的身材,赞叹她的美丽,却没有一个人离开队伍,捉住她,然后把她拖到浓密的树林里。
一个低级军官模样的汉子从怀里掏出一把银元在她眼前晃一晃,意思很明显,不等孟氏贤答应这个买春要求,这个低级军官就被他的上官,一脚,一脚的踢着继续前进。
“我只想问她买一点吃的!”
被踢得恼羞成怒的田成文怒吼道。
踢他的人是一个中尉。
“你他娘的是要买春,还是要买东西,你以为老子是瞎子?”
“真的是要买吃的。”
“军中没有吃的?”
“我不想吃罐头,我只想吃新鲜的东西。”
中尉闻言,重新来到孟氏贤跟前道;“你有食物吗?如果有,我用银元买。”
说着话,将一摞子银元拍进了孟氏贤的手中。
交趾国用的是银子,占城国也是如此,久居交趾与占城国边境的孟氏贤自然知晓银子的作用,尤其是这种印制者图案的银币,价值更是超过了粗糙的银锭。
孟氏贤家中从来就不缺少稻米,所以她大着胆子接过了银币,带着中尉去了一颗大榕树的后边。
或许可以这样说,这里的一棵大榕树其实就是一片树林,密密匝匝的气根从榕树上垂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一根根气根,很快就能成长为一棵新的榕树。
这些榕树相互纠缠着生长,相互依偎着生长,最终,一棵榕树就变成了一片榕树林,再也分不清彼此。
榕树林的后边,就有一座完整的竹楼,孟氏贤用竹篙在竹楼的第一层用力的捅一下,便有很多干燥的稻谷落进早就放好的竹筐里。
中尉很是激动,这些稻谷干燥而新鲜,一看就是收割了不久的新稻谷,他的手已经握在刀柄上,不过,他很快就松开了刀柄,指着箩筐里的稻谷问孟氏贤。
“这些稻谷都是你的?”
孟氏贤点点头,虽然听不懂中尉说了些什么,不过,她很聪明,明白中尉在问她什么话。
中尉从自己的背囊里取出两罐肉罐头递给孟氏贤道:“这是给你的奖励,如果你能帮助我们找到更多的新稻谷,我还有更多的银子给你。”
中尉说着话,又从怀里掏出一摞银元指指稻谷,然后再指指孟氏贤。
中尉看见了孟氏贤的那个两岁大小的儿子,他当场打开了肉罐头,示意孟氏贤母子可以立刻进食。
吃饭是所有人都必须拥有的技能,在这一点上,甚至不用多少,大家就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美味的肉罐头,彻底征服了孟氏贤母子,她把银元还给了中尉,指着刚刚吃光的罐头叽里咕噜的向中尉发出了自己的要求。
然后,中尉就用十个肉罐头换到了孟氏贤家的谷子。
中尉非常内疚,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骗子,十个罐头就换到了人家足足五千斤稻谷……不,稻种!
通过这件事之后,中尉好像是发现了一个新的可以征服占城人的办法,他甚至觉得肉罐头的威力似乎要比火炮的威力更加强悍一些。
于是,他就拿着肉罐头做了很多实验……从收服俘虏,栽倒收买人心,再到用肉罐头雇佣雇佣兵向导,直至用肉罐头换取了大量的稻谷。
“一个肉罐头就能换一个小女孩子,或者一头猪!”
“老子用一个肉罐头换了一担稻谷。
“这算个屁,老子用一个肉罐头睡了一个女人三天。”
当金虎发现自己的部下用一把糖果就收买了一个寨子之后,他就开始重新思考大明人在占城,以及交趾的残暴统治是否有这个必要。
“国家观念的形成是一个很高级的概念,在我大明国家概念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