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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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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周五下午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挂了两天液体,所以只有一更,见谅,接下来恢复每日两更。


第33章。33章 东晋有书圣

  小小聪慧。
  连夫子都要衷赞叹的才华天赋,学识上的事情,仅是从那日见李汝鱼杀孙鳏夫,便写出破产版的《侠客行》中可见一斑。
  聪慧,也有另外一种说法。
  人小鬼大。
  她的《侠客行》不同于李汝鱼接夫子那句“我辈岂是蓬蒿人”,有了“仰天大笑出门去”,若是心中有志的人,灵犀突至之间,未尝接不了下句。
  但小小破产版《侠客行》,却是实打实的是她自己所想。
  当然,跟随夫子读书数年,或多或少有夫子的影子。
  否则便是妖孽。
  九岁作《侠客行》,岂是骆宾王所能比拟。
  此刻见赵长衣认怂,黑着脸不留情面,“那你们可以滚了。”
  黑脸认真的小小如秋月,高冷不可攀。
  朱七大怒欲拔刀。
  什么时候,我北镇抚司被人欺凌到如此地步了……
  但他听见赵长衣哭笑不得的语气说了句小丫头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就算逐客也得委婉一点,好歹给别人留点面子,夫子没教过你么。
  神态却是甘之如饴。
  心里猛然想起一事,赵长衣说他恋爱了,是个十来岁小姑娘。
  这小萝莉双腿修长胸有青梅,已有妖娆之雏,面容精致如瓷娃娃,唇角那颗淡青色美人痣轻舞飞扬,莫非就是赵长衣说的那个小姑娘?
  识趣的闭嘴。
  赵长衣盯了李汝鱼一眼,笑了笑,意味深长……
  带着朱七走进浓雾里。
  李汝鱼依然处于惘然中,还有些摸不清状况。
  只不过最后赵姓年轻人对自己那一笑,让人心里凭空生出一股冲动,想一脚呼他脸上。
  同样是笑意刻薄,他就怎么这么讨打呢。
  或者,是他笑容里那抹隐晦的寒碜,寒碜得让人浑身冰凉……嗯?
  冰凉?
  李汝鱼猛然醒悟过来,赤身裸体着呐。
  慌不迭转身跑回屋,黑溜溜的屁腚儿落在夫子和小小眼里,夫子也才醒悟过来,咳嗽一声,“非礼勿视。”
  这是在提醒小小。
  然而小小并没有遮眼,反而呵呵乐了。
  心里笑嘻嘻的,鱼儿哥羞涩个什么劲儿呢,先前我都看见他的小蚯蚓了。
  厨房里备有热水,李汝鱼洗了澡,将长发擦得半干后来到堂屋,有些羞赧的对夫子行礼,尴尬的瞪了一眼贼兮兮看着自己笑靥如花的小小。
  夫子点点头,示意他坐下,“记得起来吗?”
  李汝鱼摇头,“只记得杀孙鳏夫。”
  夫子拿出从地上拾取的那一张巴掌大残纸,万幸没有被北镇抚司的人拿去,扬了扬,“这张纸上仅剩半个字。”
  小小立即点头,“我知道我知道,鱼哥儿醒来后,沉默了很久很久,我唤他也不应声,喝了点粥就默默的搬桌子,说要看看还能不能写字,于是找来纸笔墨砚挥毫泼墨。”
  李汝鱼认真听着,“我写了什么?”
  小小歪着头,伸出四根手指,“四个字呢。”然后看夫子,“是一气呵成哦,夫子啊,你是没看见,鱼哥儿写出的那四个字何等的惊艳哟,夫子你是拍一万匹马也赶不上的呢。”
  李夫子看了看手中残纸上半个字,罕见的狂傲不起来。
  竟然附和的点头。
  确实自愧不如。
  别说自己这十年练出的左手字,就是右手写,也比不上这人的书法。
  仅从这半边残字看,此人书法造诣,任何一朝一代皆宗师,就是放到整个历史河流里,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李夫子不仅诗酒剑三仙,书法造诣不差。
  残字可窥全豹。
  李汝鱼讶然,“究竟写了什么字,才四个便被雷劈了。”
  小小收回手,“兰亭集序。”
  李汝鱼一脸懵逼。
  不懂啊。
  兰亭集序四个字有什么意义,不是人名,看起来倒更像是一个文集的序而已,仅是一个序的名字,这便会让晴空落惊雷?
  有点匪夷所思了。
  李夫子听得小小的话,证实心中猜想,感触万千。
  果然是他。
  长叹了口气,“晴空落惊雷,并不是因为兰亭集序这个名字,而是因为这四个字本身,其实按照理解,你写完第一个兰字,惊雷便已劈落,等你写完序字,才落在你身上罢了。”
  兰亭集序,王羲之啊。
  东晋书圣。
  论书法,自己确实拍一万匹也赶不上,口服心服。
  这样的书法大家,来到大凉这方天下,他的字便如自己的诗,不需要完整的一首诗,只需要一句,比如自己若是说完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便必然晴空落惊雷。
  即使仅说半句,也会闷雷滚滚。
  王羲之也如此。
  他不需要写完兰亭集序四个字,只要兰字一写完,便注定惊雷加身。
  一个字,便可尽显他的书法魅力。
  可惜了。
  死的不是李汝鱼,而是那位书圣。
  第一次,李夫子觉得有些惋惜,若是王羲之不死,自己没准可以和他交流交流……
  看李汝鱼依然一脸懵逼的样子,夫子也不说。
  一如当年,李汝鱼被雷劈四次,自己都没有告诉他被雷劈的究竟是些什么人。
  沉吟了一阵,“你记得杀孙鳏夫用的剑技么?”
  李汝鱼不假思索,“用的……”
  倏然僵滞。
  然后睁着眼睛,一脸无奈:“不记得了。”
  夫子也愣住,“不记得了?”
  李汝鱼点头,“我只记得疾奔过去和孙鳏夫以命搏命,具体怎么疾奔的却是茫然的很,好像忘记了些什么东西……”
  李夫子试探着问道:“知道荆轲是谁么?”
  李汝鱼摇头。
  荆轲是谁?
  自己那张记录被人劈的纸上,并没有这个名字,《大凉搜神录》上也没有记载,私塾那些书里似乎也没有相关文章。
  夫子沉默了,许久才道:“忘记了也好。”
  借来的东西终究不是自己的,否则这孩子五次雷劈,若是能拥有这五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文能作兰亭,武可刺天子,那他自身便要成为被雷劈的妖孽。
  仅是王羲之的书法,他若拥有,便可名垂这方天下的青史。
  人啊,不能贪心。
  能用一次就好。
  若是没有猜错,以后李汝鱼每想起一个人,大概就能用一次那个人的才华和能力,其后又会遗忘的罢。
  这便是规矩?
  天地方圆,便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第34章。34章 透心凉,心飞扬

  李汝鱼也不贪心。
  杀了二混子后,大梦尸山血海,有人入梦来。
  现在只记得尸山血海,却不记得入梦而来的是何人,夫子既然不说,自然有他的道理,李汝鱼也没有纠结在心。
  沉默了一阵,“有人报官?”
  按说不应该,自己杀孙鳏夫大快人心,大安遗臣们更不会自掘坟墓。
  李夫子摇摇头,“倒是没有,二混子的尸首在青柳江下游被发现,估摸着是在顺江集,这两人……也应该不是为二混子命案而来。”
  北镇抚司哪有闲情操这些小命案的心。
  又道:“飞鱼服,绣春刀,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镇抚司,这两人便供职北镇抚司,游走在大凉天下,侦缉、捉拿、诛杀异人。”
  “异人?”
  李汝鱼第一次听见这个词,但看夫子言辞和神色,他显然早已知道。
  夫子扯了扯嘴角,浮起一抹讽刺。
  异人?
  不都还是人!
  只不过不被大凉这方天下的规矩所容纳罢了,自己来到大凉天下,并无特异超然之处,反而束手束脚,远不如大凉的那些大儒洒脱快意。
  “所谓异人,便是如黄巢、孙鳏夫之流,这种人很多;但有异人知晓祸从口出患起于手,是以蛰伏如常人,大凉这朗阔疆域里,谁知道还蛰伏着多少呢。”夫子说话的时候,很有些向往。
  若是能与慕名久之的大儒妖人饮酒高歌论诗作赋,比如陶渊明诸葛村夫之流,亦不负此生。
  李汝鱼闻言默然。
  如此说来,父母、婆婆爷爷都是异人,夫子亦是异人。
  那么问题来了。
  异人究竟是什么人?
  结合已知情况,所谓异人,是在某一天某种特定环境下,倏然间明白或者知道了什么,从而改头换面,比如孙鳏夫,成为异人后便建国称帝。
  又比如黄巢,先前的傻儿子哪说得出“我花开后百花杀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霸气诗句来。
  那么他们原先的思想意识还存在么?
  这是李汝鱼最关心的事情。
  自己被雷劈五次,每次都侥而不死。
  但谁知道某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劈死,又或者没有被雷劈,却成为一个如夫子一般蛰伏在大凉的异人,那一天自己还是自己?
  还记得过世亲人,夫子和周婶儿么。
  最无法让人甘心的,小小呢。
  会永远失去小小吗?
  自己成为异人之后,还是李汝鱼吗,这和死亡有什么差别?
  不想死。
  更不想失去小小。
  所以……必须知道真相。
  真相,也许夫子知道,但李汝鱼不会问,问了,天穹落惊雷,世间再无夫子,毕竟夫子不是自己,雷落必死。
  那么,就由我来撕开这层笼盖在大凉天下的黑幕!
  李汝鱼深呼吸一口。
  目光坚毅。
  夫子看在眼里,老怀欣慰,经事而长,幼木开枝。
  周婶儿来了。
  实际上因为北镇抚司出现的缘故,村里人虽然闻见惊雷声,怕惹祸上身,没有任何人来查看情况,只有在家里喂了鸡鸭正准备洗个澡换件衣衫的周婶儿匆忙跑来。
  看着又黑了许多的李汝鱼,周婶儿无语的很,“又被雷劈了?”
  李汝鱼也很无语。
  小小一脸的幸灾乐祸,娇俏吐舌,“他活该呢。”
  周婶儿在场,夫子有些话便不好再说,闲聊了些许事,夫子忽然想起一事,“今后得提防着些赵姓年轻人,我见他看小小的眼神……和汝鱼一样。”
  周婶儿笑而不语,面有捉狭。
  小小很有得色,没心没肺,“哟,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其实那大哥哥也不错啦,长得还是很俊秀的哇。”说完瞟了李汝鱼一眼,心里满满的都是懵懂。
  李汝鱼一脸黑线。
  夫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连小小都情窦初开,李汝鱼怕是明白了他自己对小小的心迹。
  两弟子一对璧人,挺好。
  为了庆祝李汝鱼复原,将后院晾晒的腊肉取了些许,又切了一截香肠,小小跑去私塾将夫子的酒取了来,四人恰好一桌。
  浓雾渐渐散去,视线可及二十三米外。
  ……
  ……
  绣春刀出鞘,透胸而过。
  浑身力气刹那抽失。
  狭长的刀身透过胸膛后,尚多半尺,刀尖滴滴答答的滚落着从体内带出来的血,很安静,也很悦耳,让朱七想起了当年一刀穿胸那个知州时的画面。
  那个知州未中第之前,便是远近扬名闻于朝堂的小文豪,于永安六年高中一甲探花。
  一甲探花,喜着青衣。
  便有了个“大凉青花”的别称。
  之后外放江陵府做了个县令。
  永安六年他只是个县令,永安八年,已是一州之首,一则此人确实才华昭彰治政有道,虽只为官两年,却在大凉朝野有着广为传颂的清雅名声,二者有一个好恩师——大凉朝堂炙手可热的当朝相公。
  朝中有人好办事。
  这位知州,原本会有一个意气风华直上青云的大好前程。
  如果没死,未来说不准就会进入朝堂中枢问鼎相位。
  然而世间事没有如果。
  错就错在他不该宠信府上一个年轻护院……就算那个护院救过他命,但也不至于拿出身家性命来藏匿他。
  那个护院,正是临死前怒喝某乃常遇春也的异人。
  他死得很不甘心。
  常遇春是谁,北镇抚司不知道,但他是异人,那么北镇抚司就必须将之捉拿归案,可当他以筷作枪挑死五个袍泽后,朱七觉得只有死亡才能宣泄内心的痛楚。
  浅酒高歌同出城,落日归乡我一人。
  于情当杀,于理当诛。
  否则北镇抚司在异人中还有什么震慑可言。
  最终杀了常遇春,看着袍泽尸首,又见那位知州抱着常遇春的尸首对自己等人怒吼,说要上奏陛下云云,自己悲愤不已,恶向胆边生,一刀将之透心凉心飞扬。
  当时的画面,和现在如出一辙。
  不同的是,这一次是自己被绣春刀穿了个透心凉。
  朱七想过很多次,自己会怎么死去,也许某一天,死在某一个异人的手上,也许有一天也会成为异人,被雷劈死又或者被袍泽用绣春刀杀死。
  但绝对不会是今天这样。
  同样是死,朱七却感觉内心很苍凉,匹夫多少血,皆是帝王家中狗。
  说弃便弃。
  朱七没有回头,只是望向白雾下的扇面村,望向那座小院子,自己京城里的那座院子,比之好了许多,十一岁的儿子,终日练刀,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和自己一样,进入北镇抚司。
  每当自己差使归来,温柔的妻子会烫上一壶老酒,烧上一锅热水,等自己洗澡沐浴之后,陪着自己喝酒说着琐碎细事。
  很平淡,却很温馨。
  然后,再也回不去了。


第35章。35章 汝妻吾养之

  朱七缓缓侧首,余光仅能看见赵长衣半边身子,声音里没有愤懑,只有浓郁的自嘲和悲哀,“为什么?”
  想死个明白。
  赵长衣松手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朱七身后。
  这一刀足可致命,但朱七凶名在外。
  连有“大凉青花”之称,未来极有可能问鼎相位的知州都敢杀,现在垂死挣扎杀了自己,也没有什么说不过去,北镇抚司的人可没什么善茬。
  其实也知道自己过分小心了,若朱七敢杀自己,那么他在京城的妻儿下场凄凉。
  妻子卖入勾栏,子孙永生为奴。
  杀自己的代价,北镇抚司绝对担待不下来。
  没有立即抽刀。
  若是抽刀,朱七可能熬不过几个呼吸,这也算是对他这段日子的嘉奖。
  让他死个明白。
  云淡风轻的笑了笑,笑意刻薄,“其实你心中大抵应该有数的罢。”
  知道朱七此刻没有力气多说,赵长衣难得的在他面前话多了一次,轻轻叹了口气,“若是可以,我真不想杀你,但世间事情就是这么无奈,谁叫你杀了‘大凉青花’呢,而偏偏这个小文豪有个在朝堂炙手可热的相公为恩师,你真当那位相公会忍下这口气?”
  知道朱七挺不了多久,赵长衣直直说道:“知道那位相公在朝野有个什么别称么,‘血相公’啊,虽然女帝陛下为了维持北镇抚司的威严,以一个一品文散官安抚了他,但他最得意的门生死在你刀下,你若是活得好好的在京城晃悠着,这不啻于在那位相公脸上写上个大大的无能?”
  “所以,他想杀你,他要杀你。”
  “其实他要杀你的手段很多,可惜这几年咱们大凉朝堂屡有新贵崛起,比如枢密院狄相公两赴边疆大败北蛮子,陛下对其青睐有加,所以那位相公忙于争权夺势,暂时没顾得上你而已。”
  赵长衣觉得话说得差不多了。
  朱七惨笑,“所以,你杀我,不过是为了给那位相公一个人情?”
  赵长衣点头,“你可以这样认为。”
  朱七不说话了。
  原来自己不过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赵长衣身份虽然尊贵,但在台面上却说不过去,杀自己示好那位相公,若能得这位血相公之助,赵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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