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牧歌-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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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千魂抬手将牧歌耷拉在一边像株狗尾巴草似地发髻整了整。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番。扶着下巴点了点头。“该好好学学如何编发髻。”
牧歌撇撇嘴不以为然。这样挺好!
沈溪萍掩嘴一笑。拉住牧歌。“我教你。”
牧歌盯着沈溪萍头顶繁杂的发髻,抽抽嘴角,“不了不了,这样挺好,真的。”
几日朝夕相处下来,沈溪萍已经慢慢地接受了牧歌,也越来越欣赏她那爽快的性格,就是偶尔觉得她的行为举止有些奇怪,听千魂大哥说,她一直住在青云山无极门,那边都是男子,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变得奇怪,连发髻都不会梳,哪有女子不会梳发髻的!沈溪萍转了转眼珠,拉起牧歌嫣然一笑,“试试看嘛,牧歌。”
牧歌咬着牙恍若面临生死抉择,背着手绕着沈溪萍转了一圈,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好吧。”
***彩菱阁书房。***
沈庆云左手执黑子,右手执白子,专注地盯着桌上棋盘,像在下棋又不像在下棋。 q i s u w a n g 。 c c ' 奇 书 网 '
千魂无声无息地走来,也不敲门直接推门走了进去,坐到桌边捏起一枚黑子按了下去,“左手与右手下棋不觉无聊?”
“你又不陪我下。”沈庆云哀怨地睨他一眼,将手中棋子放入棋盘中。
“不喜欢。”千魂挑挑眉一笑,“准备得如何?”
“真要将十处盐铺送与陈莺那妇人?”沈庆云皱了皱眉表示异议。
“嗯,这是最快的法子。”千魂不以为然地端起茶壶斟了杯茶,轻轻抿了口。
“你果真中了她的毒。”沈庆云叹息,他疼爱自家妹子乃是十里八乡人人皆知的事情,自从前几日见千魂将牧歌带了过来,就开始忧心自家妹子,因而一直不敢挑明了这层关系来说事,但近两日见自家妹子非但不伤心还与牧歌玩得不亦乐乎,心中大石便也渐渐落了下来,讲话也就不再有太多的顾虑了。
“你嫉妒!”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敲打着茶杯边沿,唇角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
沈庆云摇头,她长得不美、讲话奇怪、举止奇怪、性子更奇怪,就只有那双大眼黑白分明的,纯澈得像面镜子,还有那不带一丝遮掩毫无芥蒂的笑,其实也不错,想着想着竟无语反驳,他看着千魂语噎。
千魂得意地朝他眨了眨眼,她就是块璞玉,她的光芒需要磨练,假以时日定会越磨越亮,绽放出她特有的光芒。
“让那妇人出面,吴情真会撤消通缉令?”沈庆云颇有自知之明,辩不过千魂就不与他辩,他的性子还会不知么?谁要跟他杠上了,定会死得很难看,而且不是一般的难看。
“信发出了么?”又是答不对题。
沈庆云颇为头疼地揉了揉额头,他与她果真很般配,都奇怪得让人无法理解,“一早便发出了。”
“那么午后就会有消息传来。”
“嗯。”
***南吴山庄书房。***
吴情负手立于书架前,静静地观赏着书架上的南吴山庄竹子模型,眼角微翘绽放着桃花般迷人的微笑。
“盟主。”一名中年男子扣了扣门,推门步入房间,垂首恭敬地立到吴情左侧。
“林总管,何事?”吴情回头。
中年男子从袖中掏出一封书信递到吴情手中,“盐湖帮派来的信。”
“盐湖帮?”吴情拆开信封抖开信纸浏览了一遍,笑,“倒蛮有本事,竟让他们找到了她。”
“她?”男子不解,却又不好直接询问,故而只轻轻提了声以作试探。
“龙霸天的原配妻子龙氏陈莺。”吴情随手将书信丢至桌上,诸葛无极倒沉得住气,几日下来一直未有任何动作,倒是他,玉面神偷向来独来独往,竟会在意一个黄毛丫头?有趣,或许让事情变得再复杂一些会更有趣。吴情勾着唇笑,脸上笑意越发浓了几分。
“信中如何说?”男子直接询问,吴情既然回了话,就说明此事是在他可以知晓的范围内,因而他不再有所顾忌。
“龙霸天不是牧歌所杀。”吴情淡然回了句,本想陪她好好玩玩,想不到他们竟插手了,乌黑的眸子一沉,深邃得看不到一丝光亮。
“盐湖帮龙坛仅存的活口不是指认是牧歌杀了龙霸天么?”男子皱着眉头问。
吴情轻笑,轻悠悠的如清风荡漾,“活口?恐怕早已成死鬼。”
“是否需要……”
“传令下去撤回通缉令。”吴情挥手示意男子退下,转身走至窗前。窗外莲池白莲绽放,看似无情却有恨。池边一抹俏丽的粉红色闪现,远远地似看见了房中之人,不停往这边招手。吴情抬手往远处挥了挥,修长的眉毛舒展开去,俊美面颊之上又浮现出了那抹迷人的笑容,只是乌黑的眸子越发深邃了,眼底暗波涌动却看不到一丝笑意。
林总管下去之后便传了吴情盟主口谕:撤回通缉令。
自古以来何处有通缉何处便有悬赏,通缉令撤回却未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让那些翘首等待赏金的人异常气愤,辛辛苦苦搜集到蛛丝马迹,本想着可以拿到一笔丰厚的赏金,怎料通缉令竟平白无故被撤了回去,怎能叫人不气愤、不抱怨。
吴情眼见着抱怨声越来越大恐引起民愤,无奈之下只得拨了银子下去安抚那些提供了线索之人,这才使得江湖又平静了下来。
是日午后,彩菱阁管家方才踏进门便喜冲冲地将从市集得到的消息禀告给沈庆云:吴情盟主已经下令撤回对牧姑娘的通缉令。
“谢谢你千魂,我又欠了你一个人情。”牧歌咧嘴露齿一笑,真诚地感激,诚恳地道谢,一定是他做了什么,不然吴情不会无缘无故地撤去通缉令。
千魂懒洋洋地勾着唇角,看着她但笑不语,心情大好,就这么一直欠下去吧,人情银子统统欠到还不起了,就只能以身相许。
有些人就是有办法,不用强不用硬,自然而然地便能让人觉着是欠了他的,顺其自然地便能让人想要以身相许,是邪恶的人却是专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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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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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厚道!(亲们表误解,这句话乃是牧歌讲对某人讲的!)
牧歌叼着梨花糕翘着二郎腿斜靠在观雨亭围栏上,无精打采地睨了眼正向她缓步走去的沈庆云,轻飘飘地投去一道无比哀怨的眼神:“沈公子来此处做什么?”
感受到某女浑身上下散发出的强大怨气,沈庆云哭笑不得,一千两银子对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要不是某人阴险无比的恐吓,他又怎会在意这区区一千两银子,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准备解释,“牧姑娘……
“沈兄!”千魂鬼魅般地闪现在亭中,满面春风地盯着沈庆云笑,乌黑漆亮的眸子一闪一闪地
牧歌懒懒地瞥了眼千魂,此人真要懒得长虫了,仅仅十米距离竟也用飞的。
沈庆云想要说的话终究未能说出口,轻叹一声泄气,“二位慢聊,在下还有些事。”
不厚道啊不厚道!牧歌冲沈庆云背影吐吐舌头,抓起一块梨花糕塞入嘴中,耍赖皮不给银子,咱就用吃的,把那一千两银子吃回来。
“娘子身上还有几两银子?”千魂扶着下巴凑近牧歌,唇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牧歌直起身警惕地打量着他,“问这个做什么?”
“随口问问。今日我就回栖霞洞了。”千魂倚上围栏,挑着眉静静地盯着她,亮晶晶的眸子闪动着让人捉摸不透的光芒。
牧歌有些意外。“这么快就要回去了?”方才问出口便觉不妥。忙红着脸解释。“我是说你地伤不要紧了?”
“嗯。要不一道回去?”明知她会不假思索地拒绝。还是忍不住想要逗逗她。可是真地只是逗逗而已么?想起前日沈庆云提到药仙易凡时。她紧张地模样。心头就很不是滋味。竟觉无比酸涩。真想直接敲晕了她扛回栖霞洞做压寨夫人算了。
破天荒地没有拒绝。牧歌竟异常干脆地点了点头。咧开嘴嘿嘿一笑。“好啊。不过不是现在。等我完成任务回趟青云山再去栖霞洞看你。”牧歌歪着脑袋想:千雪夫人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好玩。又常常炖补品给自己吃。有个这样地婆婆多好!似乎真有那么一点想她了。想着想着双颊慢慢泛起了红晕。“嘿嘿~”
千魂抬起手很自然地将她颈边碎发拨到耳后。轻轻一笑。眼波似水。“那我等你。”
“嗯。”牧歌红着脸点点头。忽然记起一事。“还有一事差点忘记跟你说了。”
“何事?”墨玉般地眸子盛满笑意。温柔得如同一波春水似要将人融化其中。
牧歌转过身不敢再盯着他的眸子看,如此看下去真不知何时就要沦陷了,男人做什么长这么好看,暗暗整了整心情,抬起头道:“蓝瑾月其实有个双胞胎弟弟叫蓝瑾雨。”
“难怪。”千魂释然一笑,“一直想不通,如此一说便通了,为何总能在相距甚远的两地见到清月教主,为何那晚追上来的两个人身形几乎一摸一样,想不到竟是双胞胎。”
“嗯。”牧歌皱了皱眉头,忧心忡忡:“他们不公开双胞胎的身份定是有什么阴谋。”
“娘子一人需当心,尽量避开他们兄弟。”千魂看着她轻轻一声叹息,几不可闻地,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她不笨偶尔有点小聪明却太过单纯,太过容易相信别人,或许傻人自会有傻福。
“千魂大哥、牧歌。”沈溪萍提着裙摆一路小跑冲进观雨亭,俏脸憋得通红,鼻尖已有层层密密的细汗溢出,气喘吁吁地抬头问道:“你们真要走了么?”
“嗯。溪萍我太笨了还是没学会发髻。”牧歌红着脸抓了抓脑袋很不好意思,学了一下午还是未能学会梳发髻,依旧只是简单地扎了个马尾巴。
“下次来彩菱阁我再教你。”沈溪萍抽出帕子擦了擦鼻尖细汗,笑着看向千魂,“千魂大哥有空了一定要带牧歌过来。”
“嗯。”千魂淡淡一笑。
沈溪萍从袖中掏出一只荷包偷偷塞到牧歌手中,贴到她耳边轻声说道:“还未送过男子呢!”
牧歌将荷包掖入怀中傻兮兮地笑,“溪萍放心,定不会负了你!”
稀奇古怪的话语总是让人忍俊不禁,沈溪萍掩嘴笑笑,偷偷瞥一眼千魂,他的眼神总是随着她走,他的笑容与从前不一样了,心中似乎不像想象中那么难受,只隐隐约约飘过一丝酸涩,听着她爽快地大笑,看着他会心地微笑,或许朋友才是最重要的,祝福他们也祝福自己。
千魂与二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走得很干脆,只回头看了眼牧歌,似笑非笑地,漆黑的眸子中阴谋涌动。沈溪萍未能瞧出。粗枝大叶的牧歌就更不用说了,她只傻兮兮地冲千魂笑了笑。
“牧歌,有空了一定要再来啊!”沈溪萍站在门前玉兰树下,冲牧歌使劲挥了挥帕子,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离别带来的愁绪总会深深扎入到心窝里,毫不留情地割开一道口子,虽小却很痛,还很长久,等到下一次见面时或许会愈合或许会变得更深。
牧歌眨了眨眼突然觉得眼中飞入了一粒沙子硌得眼睛涩涩的疼,眷恋是温馨的却也会阻碍前进的步伐,一年时间必须要尽力完成师父交代的任务,就算完不成也要做到问心无愧。一年历练要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路还有杨简。牧歌抬起头望着天上一抹白云,似乎看见了杨简在冲她招手,“小师姐,快点完成任务回无极门,咱们一起到后山竹林拆剑招。”
牧歌握握拳,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天上的白云说话:“该去青州了。”
当日在丰庆村向村民打听到南家在二十年前搬往青州了,青州,好像是宁飞师兄的家乡。
一个人的日子很自在很悠闲,就是觉得少了点什么,牧歌走走停停,想着最失望的一件事便是一直未有机会学骑马,以至于一直都得靠双脚,累啊累,看着道上呼啸而来奔驰而去的骏马只有羡慕的份儿。从沈庆云那儿赚来的一百两银子已经挥霍地只剩下十两,仔细想想剩下的应该不止十两,可是银子又没有长脚不会自己跑了,定是在何处丢了,真是倒霉啊倒霉!买一匹最蹩脚的马得花五两银子,就算买头驴也要三两银子,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省着银子吃饭住店。
大的镇子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多物价自然也高,牧歌按住内心强烈的冲动,选择了小道走,有时候还要穿过几个山道。一路上遇上了好几拨劫匪,七拼八凑的才抢到一两银子,本以为能抢到几匹马的,这世道劫匪都这么穷了,难怪都要出来抢劫,生活不容易啊不容易!
抢了银子赚了外快自然要犒劳一下五脏六腑了,牧歌哼着歌晃悠悠地终于晃到了一个镇子。镇子不算大却也不小,从市集的热闹程度便成瞧出。一两银子终于有用武之地了!牧歌舔了舔嘴唇喜滋滋地钻入了市集。
走着走着脚步越来越沉重,回头一看,一名小乞儿正紧紧抱着她的右腿,小脸脏得像从煤堆里钻出似的,两条鼻涕一直挂到下巴上,鼻涕流经之地正是脸上惟一看得见肉色的地方,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泪眼汪汪地盯着她,很无辜很可怜。
牧歌盯着那两条长龙似的鼻涕抖了抖,弯下腰低声道:“小弟弟,起来说话好不好?”
小乞儿摇头,使劲摇头,两条鼻涕一甩一甩地晃得老高,险些就要够到牧歌的衣摆。
牧歌汗啊,往边上瞅了瞅。
无数同情的眼神毫无保留地撒向她。
“抱着我做什么?”可怜兮兮的模样真得狠不下心踢过去,牧歌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时旁边走来一位妇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凑到牧歌身边低声解释,“这娃儿怪可怜的被父母抛弃,一直都在这条街上,见着陌生人便会上前抱住小腿,给了银子才会走。”
被父母抛弃了?牧歌心头一软,摸了摸他的脑袋,从袖中掏出一两碎银子想了想又掏出二两银子,一起递给他,“拿着去买吃的。”
小乞儿放开手爬起身,抬头定定地看着牧歌,乌溜溜的大眼一闪一闪地。
妇人冲小乞儿使劲眨眨眼使了个眼色。
小乞儿伸手抹去鼻涕,说了声“谢谢!”竟跑掉了。
妇人眼色一沉,钻入人群追了上去。
牧歌傻了,怔在原地不明所以。
“公子是好人,所以他不想拿你的银子,可怜的娃儿,回去后定要挨上一顿毒打!”路边捏小面人儿的大叔摇摇头重重叹了声。
“是那个妇人指使他这样做的?”牧歌咬着牙问。
“嗯。”大叔冲牧歌招了招手,压低声音好心提醒道:“那妇人在镇子里颇有势力,做的就是这个勾当,无人敢管亦无人能管。”
“太可恶了!”牧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大叔露齿一笑,“我买一个面人儿。”
“好好。”大叔笑眯眯地抽出一根递给牧歌,往两边看了看再次提醒道:“看公子不像本地人。还是不要蹚这摊浑水了,像他这样的娃娃光是这条街就有十个,你是打算救一个、两个还是十个?救了他们放到何处去?他们都是孤儿,这便是他们的活路。”
他们的活路?!牧歌握着面人儿觉得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