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小城回史前-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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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斑部落再不是原来江岸边凌乱的茅屋的样子了。朱猴看到一面高墙沿江而建。越过高墙,偶尔可以见到一些青色的高大屋檐。
水泥铸造的码头上,胜鳞穿着一身白衬衫黑裤子,顶着后世流浪汉一般的须发,老远便对着将靠岸的朱猴喊:“朱猴首领,作为长江上最大的部落,你准备给大王送些什么贺礼”
朱猴听得脸色一黑,在船将靠岸的时候,下令升帆继续前进。
倒不是说他没有准备些贺礼,只是胜鳞这个样子太张扬了,一会只怕会变成各种无休止的攀比。朱猴并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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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斑借着地理优势,很多东西已经走到了虎鲸前面,这就够胜鳞嘚瑟的了,朱猴不想上去找不自在。索性不停船了。
但胜鳞开了头,后面的行程里,这个话题便成了主题。
沛猴部落是更早加入朝林的,他们准备了两只壮硕的猴子。
沛猴的邻居尖头部落,也就是胜鳞的故乡,准备了一顶高一米有余的象牙尖帽。这个帽子据说重便有一百斤。黑狐首领说,这个帽子只有大王那种级别的勇士才能戴得了。
朱猴觉得这是黑狐想折断林迹的脖子。这帽子完全就不是用来戴的。
一路西行,快到停靠码头的时候,出现了阡陌纵横的景象,象,牛,鹿被驱使着行走其间。这是从前没出现过的风景。
转入支流,有个自称领航员上了朱猴的大船。张嘴便问船的参数。
海鳅迎了上去道:“这是我们虎鲸最大的船,而且是准备献给大王的。你敢过问”
那人一点也不恼怒,反而道:“那就更该把参数告诉我了。献给大王的船,难道你还想停在这里让大王过来看”
海鳅笑道:“大王是海神,不来这里看,难道我们还给船装上轮子,拉到岸上去”
朱猴在后面听出了端倪,问道:“运河,已经通了”
领航员恭敬对朱猴抱拳做鞠:“朱猴首领高明,一猜就中。我们听说大王大典将至,在冰雪初化便开始动工,现在正好灌水通航了。只是运河稍窄,深度也不及大江大河,因此才派出了我这等熟悉的人领航,以便让这里的舟船都行驶到勾湖上去。”
海鳅有些傻,似乎,他刚才闹笑话了。
朱猴笑了笑,对这个世界的改变,从没有人比林迹厉害。陆地不能行船,那就挖出一条河来,这种事情,以前谁想过他倒是想看看林迹还有什么改变这个世界的办法。
领航员得知了船的参数告诉朱猴道:“现在春暖涨水,我们的水道刚好可以通过这艘船。”
朱猴道:“那我不下船了,你领航吧。”
这船本是虎鲸部落上下给海神大王打造的新的大船,也是给林迹的贺礼,能开到勾湖去,朱猴觉得非常完美。:
第173章 朝汇(下)
在朱猴一行乘船北上勾湖的时候,这片土地上,大多数有头有脸的人也纷纷往朝林城聚集。
霍南在长江南岸新挖了半船矿石,带着人横渡长江。三年来,他拿着林迹给的地图,在勾湖南面走了几万里路,找到了几十个矿场,二三十种矿石。
他巴不得将这些矿石统统取出来,看看他们到底有什么用。但不管挖矿的还是冶炼的人都太少,很多他发现的矿都只能做好标记,等着日后来挖。
他准备回去之后就不再这样寻找了,他要跟林迹要人,要自己研究各种矿的冶炼,或者看看有没有更高效的挖矿办法。
出霞又吐了。贴心的随从不得不把她从鹿背上劝下来,把她塞进相对平稳些的象车里。
她在车里摸摸自己还算平坦的肚子,叹息道:“这些个镇长就没一个省心的。我这次回去,下次出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回头把他们交到发弧手上,我看他们知不知道我这都是为了他们好。算了,不管了,回去吧。早两天回去,或许能帮伊儿分担些事情。”
长燊在镇守姬林三年之后,终于踏上了前往朝林城的路途。在出发之前,他站在姬林现在的头目们面前,冷着脸道:“我这次出去,最多十天半个月就回来,谁要是敢懈怠,别怪我不客气。”
断腿的求雉坐在轮椅上,对他摆手道:“走吧,家里有我,万事放心就是了。”
求雉断腿后,曾做了一段时间的夜间守卫,做事依旧尽心尽责。林迹几次想他入城,他都没有答应,后面林迹便升他做了这边的守卫队长,享受百夫长待遇。几年下来,他这个残废也养就了几分让人不敢直视的威严。
轶目催着长燊上路,回头还责怪求雉道:“大王多次派人让你进城,你倒好,连大王的大典都不去。真是好大的面子。这些人哪里要怎么盯着回头敢偷懒,统统丢到矿里去,保管一个个服服帖帖的。”
轶目说话之间,单眼里凶光四射,也不知道在矿里他是何等凶神恶煞一般的存在。
求雉道:“这里是大王的根,哪能像你那般折腾。我还是留着看着舒心一些。要是大王问起,就说我想吃他煮的火锅了。回头他有空可以回来看我。哈哈哈。”
轶目撇嘴,天下敢叫大王来看的,估计就剩这瘸子了。瘸子了不起啊,瞎子都还没说什么呢。
破屠最后巡视了一遍营房,之后整队,准备南归。
不知不觉出来一年,听说他的孩子都已经会走路了。道路开通之后,他从最北面的这个军营回朝林城,骑鹿在途中换一下鹿的话,一天就能回到朝林。但他在这里忙各种事情,愣是没有抽出两天时间。
林迹念他辛苦,拍了一张乔嬉母子的照片给他送来。现在那张照片成了他的宝贝,每日不拿出来看看都睡不着。
如今,一切安排都已经就绪,他也终于可以回去见见他日思夜想的母子了。
他带着五百鹿骑和一百象骑踏上路途,走出不过几公里。身后却有人追了上来。
“是商队,明泅的人。”后队派人汇报着:“好像还有茂部落的人。”
“通知他们,让他们的大队起码保留五百米的距离。要不然以敌军视之。”破屠下令道。
这一年来,朝林城内外,混得最风生水起的人无疑就是这个降将明泅了。
他熟悉疾鹿东面的情况,在获得了林迹的授权之后,以朝林城的货物为敲门砖,带着人在短短的时间里便获得了疾鹿往东到淮水的无数部落的好感。
林迹有造福全人类的情怀,因此除了武器,其余的各种东西几乎任明泅贩运。这让明泅每次出去,都能够交换回几十到几百人口。
这为朝林城增加了不少劳动力,他因为能从收益中获得一成的佣金,因此也网罗了不少奴隶。虽然林迹给他的出货价普遍偏高,但扣除了出货价以后的利润中的一成,依旧让他拥有了上百个奴隶。使他成为了朝林城里拥有奴隶最多的个人。
据说他在城里的生活也极尽奢华,非超市里的酒水不喝,非林迹创造的菜式不吃,每天晚上,必定要有三名以上女奴侍寝。穿戴方面,更是比当年的妲巫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这样的人,破屠一点好感也无。他甚至觉得,只要给明泅足够的人手,这人就可能叛逃出去。
因此,听到他在后面,和他保持距离是最起码的,破屠不想自己的队伍中出现不安全的因素。
传令兵跑出去,不多久后又跑回来传讯道:“明泅说,焙阳首领也在他队伍中。焙阳首领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去朝林城参加大典。”
林迹希望自己的大典有一点其他部落的人来观礼,以显得更有面子,因此也通过破屠给焙阳发过邀请。
消息传过去后,焙阳首领并没有回复。破屠便当他又犹豫了,因此也没有再抱什么希望。
他倒是没有想到焙阳居然来了,还是跟明泅一起来的。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青鹿谷虽然开了集市,面对北面的部落进行贸易,不过一个月只开一次的集市总是没办法满足北面庞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明泅的脚步也止不住跟着需求北上了。据说,明泅在北方同样大受欢迎。
破屠现在也觉得明泅肯定是大受欢迎的,要不然焙阳首领就不会跟他一起来了。
破屠走到队伍后面去迎接焙阳首领,看到这个依旧带着高高的羽毛冠子的首领穿了一件土黄色的运动外套,下半身裹着熊皮裤子,脚上踩着宽大的皮凉鞋。因为天气还有些冷,所以皮凉鞋里面是裹了一层兽皮的。
这种配搭,让破屠忍了许久才没有把脸别过去,但脸上的肉有些抽抽得厉害。
穿着一身迷彩军装,带着腕表的明泅带着少数几个人拥着焙阳首领靠近。明泅抱拳道:“我正在北面和他们交易,焙阳首领见我要回去,所以一路过来了。我后面还有奴隶要看着,就不打扰二位叙话了。”
事实上,焙阳能来,事情并不是明泅说的这样。破屠常年带兵,外交的手段相对欠缺。焙阳去不去朝林城,他并不算太在意。这次焙阳能来,明泅是下了不少功夫的。
但明泅知道自己身份尴尬,破屠也不待见他,因此并不邀功,也不敢在此事上多说什么。
焙阳此来,还带来了二百多随从。这些人莫不是茂部落各部的头脸人物。有他们的到场,林迹的大典必将增色不少,明泅算是深藏身与名了。
当然,破屠并没有因此高看明泅一眼,反而变得对他变得更有戒心起来。
但无论如何,到此时为止,林迹的宾客算是基本都在路上了。
一场盛大的典礼即将在这个莽荒的地面上进行,结果或者将完全这个世界的发展格局。:
第174章 焙阳首领旧情人
朝林城南边的道路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热闹过。
而道路两边,无数田地正准备开始春耕。
焙阳首领见到这样的景象,一路盛赞,但更多的是询问各种事物的讲究之处。问明白后便回到自己的那队人之中,将自己问到的或者悟到的和手下人讲解。
破屠发觉这么下去,自己这边的精华都要被学去了,便让后面的明泅陪着焙阳随行,一路只许明泅跟他说各种美食的妙处,不许多说其他,又让人盯着明泅。
明泅领命,果然不负所托,一路杀象宰牛,还跟破屠要了好几回酒,终于将焙阳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美食上了。
他们是在这一天的黄昏靠近朝林城的。到了这里,焙阳首领带着醉意问明泅道:“你们采茸果然还活着”
他来参与林迹的大典,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明泅说采茸还活着,而且病已经治好了。
焙阳想起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里有些懊悔。现在借着几分醉意,更是希望立刻见到那个柔弱骄人的女子。
明泅指指身边的一座小山道:“她平时住在这座山上。”
黄昏里的小山被围栏围成了果园,几个人出没期间,正在给小树苗松土上肥。夕阳泛红,已经快落入远方的城楼后。山顶上,一道围墙似乎正接着最后一抹红光。
焙阳往山顶望了一眼,立刻离开大队往山脚过去,浑不顾身后队伍里传来的骚动。
明泅让人秉明了破屠,只让几个焙阳的人跟着,自己也急忙追上去。才到山脚下,便发现焙阳被人拦住了。
“哪个村来的非休息日不能上山”那是化身果农的守卫,站在篱笆门后,拿着锄头。
焙阳下意识就要跟身边人拿武器,明泅急忙按住了,笑着问道:“我是明泅,小翠呢我想让她通传一下,有个朋友来了,要见见采茸。”
那守卫横了明泅一眼,语气越发不好了:“小翠不见你。”
明泅怒道:“这是大王请的宾客”
那守卫嘲讽道:“大富翁可能不知,两个月前,采茸便被城里的纺织厂聘走了,每日早出晚归,现在怕还在城里。但你们可不要想着路上拦她。司奴处怕她累着,特意规定,只有休息日才能和她相见,平时要是有人敢拦她叙话,可是要抽鞭子的。”
司奴处是新成立的一个政务机构,专门管理各处奴隶。采茸作为俘虏,也归司奴处管理。
明泅脸上一红,没有再说什么。他虽然是疾鹿少有的自由人。但自从上次和采茸闹开之后,他再没有来过这里,也很少过问采茸的事情。采茸被聘入纺织厂的事情,他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焙阳听闻采茸可能还在城里,也不纠缠,转身就往城的方向走。
远处停顿下来等他的队伍见他走了,又是一通乱哄哄的追赶。这朝林处处怪异,他们可不敢让焙阳单独行走。
好不容易追上焙阳,众人发现焙阳已经停下了。
前面一个女人骑着一个有角无腿的怪物,叮铃铃叮铃铃往这边而来。有眼尖的认出那就是焙阳想见的采茸。
茂部落的人拿出弓矛就要让那怪物停下,那怪物却在靠近人群前就停下了。
明泅看到采茸的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放着几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想到自己每天吃的精致食物,明泅都有些臊得慌。他说了要多少照顾疾鹿人的,现在他似乎并没有做到。
采茸从车上下来。一眼看过去,认出了不少人,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便退到了路边。她曾想借助焙阳的力量灭掉虎蛮,现在为了避免误会,却是不能和焙阳接触太多的。
她知道近期明泅的去向,也听说了青鹿谷开集市的事情,因此见到焙阳倒不算意外。
对面,焙阳看到了“活生生”的采茸,却止不住激动起来:“采茸,上次开春,我正召集勇士,你怎么不等我就先来了”
采茸翻了个白眼,扭开头不理他。这谎扯得,她都怀疑自己当时为何会把希望放在他身上了。
焙阳责怪一句便算是揭过了自己当年的推诿之责,转而关心起采茸的身体来:“你的病已经全好了现在可还有哪里不适我就说你是会好的。你还是太心急了。”
明泅唯恐焙阳现在说出马上回去带人来攻这样的话,急忙接话道:“这病是用我们大王的药治好的。所用的花费,据说需要五千人劳作一年才能抵偿呢。”
焙阳拍着胸口道:“我有五千人,我给她偿还。是不是还清了这些,我就能带她走”
采茸道:“首领有心了。但这医药费,我会自己偿还的。采茸现在以自己的力气谋生,不劳首领烦心。采茸先要回去一趟,在城门关上前还要再回城里给大王制作礼服呢。就不多说了。”
此时她的所有部族都在林迹手里,说什么都晚了,就算林迹同意她离开,她也是不会离开的。
现在疾鹿人在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鲜少发生冻饿事件。她要在这里看着这种情况不会变差。不能不顾部族的死活离开。
而且,她身体恢复之后,她发现自己除了指挥部族之外,做点其他事情也是挺有意思的。她从纺线织布里发现了乐趣,也在这方面有些新的贡献。因此她已经成了纺织厂里的一个经理了。这自行车便是纺织厂安排给她使用的。
这种只要关心纺织,不用考虑太多其他事情的日子,她过的很是舒心。她有些不想离开了。
采茸踩上自行车,叮铃铃在路边骑过去。
焙阳在后面大喊道:“采茸,是不是他们胁迫你你放心,我会找到他们的大王,让他同意带你走的。”
采茸并没有回应。她见今天馒头蒸得不错,特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