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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启明1158-第4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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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愣愣的看着母亲,无声的落泪许久,忽的吸了一口气,擦了擦眼泪水,身子往旁边靠了靠,和母亲拉开了一些距离。
  “娘,你是这样看的吗?你是真的希望我嫁给那户人家吗?”
  肖母抬起头,瞥了一眼女儿的眼睛,似是不敢直视,亦或是觉得灼痛,稍微瞥了一眼就转移了视线,声音也变得低沉了许多。
  “我这做娘的,只是……只是希望你别把名声弄坏了,以后没人要,走到哪里都给人笑,这工场也不能养你一辈子不是?到底还是要嫁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谁不是嫁?女人家生来便不就是这档子事儿吗?”
  说着,肖母还略有些希冀的握住了肖翠的手,低声道:“就当是做娘的求你,走吧,好不好?再这样下去,你爹脸上没有面子,咱们家叫人耻笑,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肖母说完便低声抽泣起来。
  肖翠沉默不语。
  她低头看着母亲粗糙的多处皲裂的手背,想起了年幼时,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她,想起了年幼时,那个男人经常醉酒回家动粗,母亲总是抱着她,试图保护她……
  当然最终也总是逃不过一顿毒打。
  那个男人很凶狠,一旦喝了酒,就更凶狠了,总是会打人,脾气也是一点就着,有些时候好端端说着话都能忽然暴怒。
  她想起了过去,也想起了现在。
  肖翠记得自己稍微长大一点、有记忆的时候,便听左右邻居说那个男人原先就属于好吃懒做的一类人,不愿意种地。
  他家里不是佃户,是自耕农,他爹娘省吃俭用一辈子攒了二十亩地,日子倒也有点盼头,只是没想到独生子如此不成器,比起种田,更愿意把田地卖了换酒喝。
  这样的人大抵是讨不来老婆的,当时大家都这么认为。
  但是没想到他老爹老娘心一横,用十三亩地换来的钱给他换了一个老婆回来,这才延续了香火。
  所以村里人都挺同情那个女人的,觉得她上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孽,才被家里人因为钱许给这个懒汉当老婆。
  那个女人,就是肖翠的母亲。
  许是愤恨老爹老娘没把土地全都留给自己换钱买酒喝,自有记忆开始,肖翠就从没有得到来自那个男人的一丁点父爱,得到的只有无尽的打骂。
  那个男人总是说她是丧门星,是赔钱货,所以她对那个男人全无好感,只有深深的恐惧和愤恨,以及对自己无能无力改变现实的愤恨。
  好在借着时代变换、工场招工的机会,那个男人觉得有利可图,忙不迭就把当年才十二岁的肖翠送到了工场,要求她工作赚钱给自己买酒喝。
  肖翠是被当做一个工具人送到工场里的,本来万念俱灰,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里,可没想到她在工场内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
  认了字,吃了饱饭,穿了新衣裳,新鞋子,拿到了工钱,见识了外面的世界,还认识了好多原本根本不可能认识的姐妹朋友们。
  她渐渐感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而不是属于那个男人的家庭。
  并且在这里,她开始萌发了自己攒钱带着母亲和弟弟一起永远离开那块伤心之地的想法。
  于是她找到了工场指导员方志强,问他自己这样的女工能不能更换籍贯,从一个村子住到另外一个村子里。
  方志强当时有些惊讶,不知道肖翠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很温和的回应她。
  只要她是大明子民,登记过籍贯,且证明自己有家庭,就可以和新的家庭一起落户在他们想落户的地方。
  当然前提是他们想落户的村子还有落户名额,因为每个村子的落户名额都是有限的,而现在又有很多想要从县城迁回农村居住的人等着安排,所以名额可能比较紧。
  肖翠又问他,和母亲还有弟弟一起移居,算不算一个家庭。
  方志强就不明白了,工厂资料里显示肖翠的父亲还是在世的,于是便想问一下具体原因,但是肖翠不说,只是询问可不可以。
  方志强便告诉小翠,说明律中对于家庭的定义是有夫妻关系才算是一个家庭,没有的话,就不能认定了,因为落户名额意味着一座房屋和一块土地,需要可以生产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否则就没有意义了。
  若是没有夫妻关系,就不能认定有可以耕种生产的劳动力,那么土地岂不是要荒废?
  肖翠大为不满,与指导员争论,说她和母亲还有弟弟在一起也是一个家,为什么不能分田地分房屋?
  方志强无奈,只能再三解释这是明律的规定,不是他可以更改的,她哪怕闹到县府、州府也是一样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肖翠继续闹也没有意义。
  肖翠气急,又无可奈何。
  “我爹和我娘虽然是夫妻,但是我从没感觉过那是一个家!”
  丢下这句话,肖翠就跑走了,她没有就此放弃,一直都在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方志强大概也察觉出里头有什么内情,就告诉肖翠,他记错了,明律当中还规定了特殊条款。
  战争刚刚结束不久的背景下,出现家人残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朝廷放宽落户条件,在家人残缺的情况下,只要家族成员中有十五岁以上男性劳动力,就可以视作一个家庭,可以拥有落户资格。
  肖翠得知以后,沉默了。
  她在当时刚刚十三岁,而她的弟弟,只有九岁,也就是说要等落户资格,还要再等六年。
  肖翠觉得自己一天都不想多等,就问方志强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方志强想了想,无奈告诉肖翠,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花钱购买县城内的房屋,由此迁居到县城内,成为城市居民。
  这样的话,只要放弃原先的农村户籍就可以了。
  不过这在方志强看来并不算是什么好主意。
  因为此时此刻的莱芜县城还是比较“荒凉”的,而且也没有配套的土地和农业政策,进入县城定居意味着自负盈亏,没有土地保障。
  不过也正因为此,农村内的落户资格因为绑定了土地、房屋、农具等等,需要落户者提供劳动力保障,而城市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当前这个社会阶段,城市都属于消费型城市,是上层社会的聚居地,官僚、地主士绅、富商等上等人居住在城市里,然后配套产生一些服务业和相关的服务人群。
  他们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市民阶层。
  虽然平民依旧占据市民阶层的很大数量,但是他们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因为这些上等人的存在,所以才会有他们。
  他们依托于上等人的压迫和剥削产生的财富而生活在城市里,现在他们被扫灭了,被成阶级的消灭掉了,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了服务对象,没有了赚钱的对象,没有了收入来源。
  可以说有宋一代一个较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就是建立在宋朝前所未有的高强度剥削和压迫之下。
  正是宋朝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前所未有的严重,才会在生产力远不如近现代欧洲的时代出现一波城市化进程,进而诞生了最初的市民阶层和市民文化。
  相当一部分市民是被迫诞生的,他们不是自愿成为市民的,宋朝根本不能保证提供足够多的城市岗位来养活这些失去土地的市民,相当多的市民的日子过的相当凄苦。
  而现在,在某种意义上,苏咏霖开了历史的倒车。


第947章 肖翠决定买房
  经过大革命,苏咏霖把城市内的上等人消灭的七七八八。
  上等人被消灭的七七八八,城市里的主要消费群体也就消失的七七八八了。
  这些人被消灭之后,大量以他们为中心不停转悠的市民们没有了生计,没了收入来源,根本没办法在城市里过日子。
  于是他们不得不拖家带口从城市离开,试图返回农村定居,重新过上男耕女织的日子。
  这就出现了一股大规模的城市居民返乡潮。
  也恰好是因为这一波大革命,大量农村的土地被朝廷重新掌握,正是朝廷需要农业人口填补缺额、扩大农业生产面积的时候。
  于是这一波“开历史倒车”的行为才有惊无险的成功过渡。
  大批大批的“市民”从城市返回农村定居,重新走回了田野之中,获得了农村户籍,获得了土地和房屋,获得了农具和农业优惠政策,开始耕种田地,重新开始进行粮食生产。
  一波“逆城市化”就在眼下的大明帝国的疆域之中发生着。
  作为大革命的中心地区,作为上等人被清洗的最干净的地区,也是逆城市化发生最为剧烈的地区,位于泰安州的莱芜县城自然也不可能避免的出现了大量返回农村定居的“市民”。
  他们的出现让各个村庄的落户名额开始有些紧张。
  回乡务农的城市居民家庭迫切希望得到户籍和土地,而这相当的考验明帝国的基层政府。
  这个时候,苏咏霖设置的乡村农会组织就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对于县以下遍布帝国基层组织的现状,县府官员、州府官员无不感到庆幸不已。
  村农会、乡农会和县官府常常聚在一起磋商解决方案,这个村子认领几家,那个村子认领几家,反正要在三个月内解决掉这一波人口回流。
  这一波回流带来的农村落户名额紧张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人口的大规模减少。
  在整个大革命的背景下,城市里原先的地主士绅阶层被大规模清洗掉,他们整个家族都被朝廷物理消灭掉,再加上市民们的流失,以至于某些城池十室九空,几乎成了无人空城。
  老爷们寄了,市民们提桶跑路了,剩下大量空房子就留在县城内,成为了无主之房。
  而这其中除了原先市民们的房屋,还有大量老爷们的房子被朝廷充公,成为国有财产。
  朝廷空有大量房产登记在案,却不能变现为财富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时代,把老爷们给干掉了,也确实没有什么接盘侠能够接盘城池里的房子。
  除了各级政府治所所在地和一些传统商业重镇城池之外,整个明国的城市都在经历一波市民人口流失,如果这年头有房市,大明国的房市一定已经彻底崩盘了,整个社会都开始剧烈动荡。
  不过还好,大明国还有农村这个庞大的经济基本盘,成功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没闹出什么大乱子。
  现在明国大部分城市中除了官员、吏员和一些被官府雇佣打杂的人员之外,也就剩下一些专门做他们生意的小商小贩,剩下的几乎没有什么人,全都回农村了,所以城市略显“荒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方志强对肖翠的劝说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他当然不觉得住在城市里有什么好的,都见不到几个大活人,住在一起也没什么人可以说话,一点都不热闹,有什么好的?
  但是肖翠听了,却是一阵心动。
  该说不说,她真的觉得城市挺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迁居到城市内,买一个小房子,把母亲和弟弟带到城市里生活。
  因为她所在的工场内就有这样的人。
  她所在的工场内有一些彼此之间看对眼的男工和女工结为夫妻,这样的案例这几年在工场内并不少见。
  肖翠就认识一对结婚的男工女工。
  因为大部分的工场都是距离城市更近一些,夫妻两结婚之后也需要私人空间,继续住在工场的集体宿舍里还是不太合适的。
  所以两家父母一合计,便合力在县城内买了一处房产,作为他们的新房。
  县城内因为人口稀少且有大量人口返回农村居住,所以空出了很多房产,但是购买者却相对稀少。
  于是有些很不错的房产也只需要比较低廉的价格,甚至堪称甩卖,买一处房产对于他们来说不难。
  小两口拿出积蓄的工资,两家人再从农业生产所得中拿出一点钱,加在一起就凑足了房款,小两口结婚之后就离开工场宿舍住到了县城的新房里。
  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工场里关系好的工友去吃喜酒,肖翠也跟着去了,看到了城市里的新房,接着目睹了他们结婚之后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工幸福生活的样子。
  这样的小两口在工场里并不是一对两对。
  但凡是结了婚的男工和女工家庭,几乎都选择了在县城内购置房产,然后移居到县城内,从此县城工场两点一线,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他们的祖辈全然不同,并没有生活在田野之中,靠着耕种土地从地里刨食吃,他们喜欢工场的工作,所以他们的选择是依托工场的工资收入,在县城里生活。
  他们成为了新的市民。
  所以在肖翠看来,虽然县城内人比较少,比较“荒凉”,但是也正因为此,房子比较便宜。
  有些过去就是平民居住的小房子更便宜,只要她辛勤工作省吃俭用,靠着工场发给的工资,要不了几年就能攒出购买房产的钱财。
  肖翠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她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攒钱买房,然后带着母亲和弟弟住到县城里去,摆脱那个可恶的酒鬼父亲。
  至于今后的生活,不如就用工场的工资养活他们,或者拜托一下指导员,给母亲也找个做饭的工作。
  再等弟弟长大一些,也可以进入工场工作,到时候一家三口都在工场内工作,领三份工资,绝对够生活。
  肖翠美滋滋的规划着未来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模式,然后咬紧牙关,开始努力攒钱。
  她不是随便说说,她是真的制定了计划,并且开始努力工作。
  纺织工场内原本的工资形式是计时工资,即按照出勤时间计算工资,按天发给工人,走日结的路子,以此获得人们的支持。
  运行一阵子之后,因为过于繁琐,对人力需求过大,改为每十天发一次工资,再往后则变成二十天,最后形成一个月发一次工资的规定,再没有变过。
  到洪武元年的时候,因为对公办的大量工场的生产效率不满,加上军队和部分市场的巨大需求缺口,苏咏霖牵头制定了工人工资改革法案,将计时工资制度变更为半计件工资制。
  即工人的工资分作两半,一半是原先的计时工资,按照出勤时间来领取,一半是计件工资,按照生产效率来领取,讲究多劳多得。
  苏咏霖希望在保证最基础的分配公平、不使得工人之间产生太大的收入差距的前提下,增加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的【摸鱼】行为。
  果然,在变更为半计件工资制度之后,工场工人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半计件工资制度全面普及的洪武三年的工人生产效率远远高于之前任意一年。
  肖翠所在的莱芜县国立纺织工场是最早实行半计件工资制度的工场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以肖翠准备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获得更高的工资。


第948章 我养你们!
  除了半计件工资制度,纺织工场内每个季度还会评生产标兵。
  从生产数量和生产质量两个维度进行评比,排名前三都可以得到物质奖励,以此提高优秀工人的生活水平,促进大家继续磨练技术。
  除此之外,工场内时不时还会举办一些比赛,比如绣花比赛、做饭比赛、歌唱比赛、识字大赛等等,要求工人们在严肃紧张的生产活动中,也要活泼一下氛围,放松一下精神。
  每一场比赛只要能拿前三,也都可以得到物质奖励。
  不多,但终归是个乐子。
  多一份额外收入,让人心情愉快,放松身心,还是很好的。
  所以肖翠打算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这些额外获取钱财的方式把自己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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