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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大汉光武-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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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卖,也理所应当。可将近半儿抄没所得,赏赐给几位将军,却,却有失妥当。至少,至少这种处置办法,微臣以前闻所未闻!”

  “这……” 王霸刚刚松开了缰绳,迅速拉紧,望着刘秀,等待他做最后的决断。

  “道长,你说,眼下曹氏、谢氏和陈氏对咱们的支持,有几分出自真心,几分出于无奈?” 刘秀没有直接回应严光的劝阻,而是笑着反问,“其他大大小小的豪强呢,他们向咱们低头,是迫于形势,还是真心觉得咱们比朝廷和王朗、刘扬都强?除了今天被次况挖出来的那些暗中引狼入室者,幽州和涿郡,还有多少堡主,庄主,巴不得尽快将咱们赶走?咱们究竟能采取何种手段,才能让他们彻底倒向咱们?!”

  “这?” 傅俊被问得脸色发红,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前一段时间幽州和涿郡等地暗潮汹涌。他也亲眼看了个清清楚楚。若不是朝廷后来的应对过于缓慢,如今刘秀这个大司马,恐怕已经灰溜溜地被赶回了井县。而现在,那些地方豪强们虽然迫于形势,表面上向刘秀低头,暗地里,其中绝大多数,却另怀肚肠。

  短时间内,想要让更多的豪强归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些家族能在地方上盘踞上百年不垮,早已经掌握了一整套的生存之道。偏偏这些豪族,又控制了地方上的大部分农田、商铺,甚至还把持了地方上的舆论和日常政务运作,没有他们的支持,任何外来力量,都是无本之木,五根之萍,政令基本出不了县城!

  所以,大司马如果想要以幽州为基业,进而挥师问鼎中原,就必须尽可能快地,将“根”扎下去。而既然无法让大多数地方豪强归心,且对已经表示效忠的豪强,也没有把握确定其忠诚到底有几分可信,自己主动制造一批对自己忠心耿耿的豪强出来,恐怕就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道长,朝廷不会给主公太常时间,王朗和刘扬两个,更不会!” 严光忽然扯了一下傅俊的衣袖,带着几分犹豫,低声提醒。

  “这?” 傅俊继续低声沉吟,随即,仰起头,冲着刘秀抱拳谢罪。“主公,傅某一时虑短,还请主公勿怪!”

  “道长这是哪里话来?”刘秀笑了笑,大度地摆手。“谁不知道你生就一幅慈悲心肠?可弟兄们随刘某出生入死,凭什么就要两手空空?!幽州民间疲敝,抄没所得,若是发卖,肯定还是要落入地方大户之手。与其便宜了外人,还不如便宜自家兄弟!元伯,且去传令。记得告诉冯主簿和铫县令,尽快制定出一个赏功的章程来,并以此做为常例。今后我军打下其他州郡,皆可参照执行!““末将遵命!” 王霸大喜,答应一声,策马如飞而出。

  “主公!” 傅俊猛地抬了一下手,想要劝刘秀再仔细斟酌,话到了嗓子眼处,看到好兄弟王霸兴高采烈的背影,却再也说不出口。

  杀掉那些怀有明显敌意者,震慑那些首鼠两端者,拉拢那些敢于投效者,再让自己麾下的弟兄们,都变成豪强……

  这条路,肯定是一条捷径。

  这条路,注定铺满了血肉和白骨!


  第二十一章 一弦一柱思华年



  “天气日益炎热,猎物越来越难以存放。我等向南再行五十里,打完了下一轮,就收兵出山!” 仿佛根本没看到傅俊的脸色,刘秀扬弓南指,大声朝周围的人发出邀请。

  “是!” 众将士轰然响应,然后分成四队,策马向南探路,谁也不肯落于其他人身后。

  “以此做为常例”,刚才刘秀所说的这六个字,大伙可是都听得清清楚楚。那意味着,只要以后表现出色,他们早晚都会像今日受到嘉奖的马武、邓禹和贾复三个一样,分到大片的土地,转身成为人人羡慕的高门大户。子子孙孙,永远享受祖先拿性命换回来的富贵荣华。

  “道长、子陵、元伯,咱们比比谁的猎获更多,你们三个意下如何?” 将目光从弟兄们兴高采烈的背影上收回,刘秀笑着向傅俊、严光和刘隆三人发出邀请。

  “固如主公所愿!” 刘隆第一个答应,俯身取出骑弓,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严光笑着点头,抖动缰绳紧随刘隆身后。傅俊又了楞了楞,勉强心神收回心神,狠狠夹了一下马腹,呼啸追向刘隆和严光。

  “呼……” 望着傅俊在风中飘飞的花发,刘秀偷偷松了一口气。

  傅俊刚才的心思,以及咽进肚子里没说出来的话,他其实都能猜得清清楚楚。并且他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身边,想法与傅俊差不多的将领,数量绝对不会太少。

  如果仅仅是为了功名富贵,或者给儿孙后代留下一份庞大的产业,当初他们很多人又何必冒着性命危险去造王莽的反?

  舍生忘死推翻了大新朝,忽然间,他们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出发点。每每午夜醒来,对照自己当初起兵时的梦想,他们又会情以何堪?!

  不但他们,刘秀自己,做出这个决定之时,心中都隐隐作痛。

  但是,做出抄没地方大户田产,奖赏给有功将士的决定,却并非他一时兴起。自从成功脱离刘玄的掌控之后,他其实无时无刻都在考虑,今后的路,到底该怎么走?自己今后重建的大汉,到底该是什么模样?

  想击败刘玄,想为大哥复仇,想重建太平盛世,光有身边这些弟兄肯定不够。他迫切需要更多的人支持自己,迫切需要尽一切可能去发展壮大,迫切需要争取天下豪杰之心,迫切需要……

  他已经无法再慢慢来,他必须做出一些可以立竿见影的决断,哪怕这些决断,违反了他的本心,也违反了身边很多人当初起兵的初衷。他尊敬且佩服傅俊的坚持,但是他自己却不敢听从对方的谏言。

  傅俊和大哥,其实时一样的人。刘秀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自己的大哥。光明磊落,义薄云天,为了心中的梦想宁折不弯。然而,他的大哥却死了,死在自己信任的至交好友手里,死不瞑目!

  “唏嘘嘘——”跨下的白龙驹仿佛感受到了主人心中的波澜,忽然发出一声嘶鸣,缓缓迈开了四蹄。

  刘秀愣了楞,迅速收拾起纷乱的心神,带着十几名贴身侍卫,抄近路奔向山南。那边春来的更早,阳光更足,野草更为肥美。那边,应该又更多的猎物,值得他去弯弓搭箭。

  果然,没过多时,视野里,已经跑过来不少受惊的野鸡、狍子和麋鹿。侍卫们策动坐骑,努力将猎物驱赶向刘秀的坐骑正前方。刘秀却觉得有些意兴阑珊。放下弓,正准备招呼大伙不要再难为这些毫无抵抗力的弱小野兽,就在此时,耳畔忽然传来一声震天的怒吼,“嗷——” 紧跟着,一头巨大无比的黑熊,从他的战马前飞奔而过,笨重的身躯,将周围的树枝灌木撞得东倒西歪。而那黑熊,却丝毫感觉不到疼,三晃两晃,就消失在战马右侧的树林之间。

  “是熊王,保护大司马!” 侍卫厉恒第一个反应过来,拨转坐骑,挡在了刘秀的身侧。

  刘秀却没感觉到任何畏惧,果断将骑弓重新抄起,瞬间拉了个全满。随即,一支羽箭流星般脱离了弓弦,“嗖!” 地一声,在树林后带起一串绚丽的血珠。

  “嗷——” 熊王嘴里发出凄厉的悲鸣,带着刘秀的羽箭,继续向树林深处飞奔。沿途无论遇到任何阻挡,都直接撞过去,撞得满地碎石断木乱滚。

  “追!”刘秀毫不沮丧,一夹马腹,利用超高的骑艺,在险峻的山道上高速驰骋,同时弯弓搭箭,从容不迫地射向熊王宽阔油亮的后背。

  纵使在颠簸的马鞍之上,他也能做到箭无虚发。然而,厚厚的熊皮和脊背上的肥肉,却卸掉了羽箭的大部分力道。令熊王的后背,迅速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靶子,逃命的速度,却丝毫没有减缓。

  亲兵的骑艺和箭艺都远不如刘秀,很快便被他甩在身后。只有厉恒等零星几个勉强还跟得上,却都累得盔斜甲歪,气喘如牛。

  眼看着箭匣就要射空,刘秀不敢再随意乱射,将羽箭搭在弓臂上,引而不发,准备等这熊王吃痛不过,掉头反扑,以便一箭射穿蠢货的心窝。

  然而,令他无比诧异的是,那熊王却好像吓傻了般,始终都没有回头。只管背着七八支羽箭,继续跌跌撞撞向前逃命,并且每逃出二三十步,就要换一个方向,鲜红色的熊血淅淅沥沥,在其身后洒了满地。

  “这厮到底是做什么?” 事物反常必有隐情,凭着生死之间打滚养出来的谨慎,刘秀迟疑着放慢了战马速度。

  “嗷,嗷……” 那熊王忽然转过身,朝着他大声挑衅,然后又调过头,继续摇晃着插满羽箭的身躯踉跄逃命,仿佛唯恐他放弃对自己的追杀,掉头折回。

  “莫非这厮也是头母的?!” 脑中忽然闪过一道灵光,刘秀终于明白了熊王总是带着自己兜圈子的缘由。动物都懂得护崽儿,熊王的崽儿,想必就在附近。它怕幼崽被猎人发现,这才不惜抛弃尊严,以身作饵!

  “算了,看在你的孩子份上,放过你这一次!” 有股隐隐的痛楚,快速占据了他的心窝。刘秀叹息着收起弓箭,勒紧了战马的缰绳。

  就在此时,对面的树林间,忽然传来数声异响。“大黄弩!” 刘秀的头皮瞬间一乍,想都不想,凭着早已经刻在骨头里的本能,纵身跳下白龙驹,滚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大树背后。

  “嗖!嗖!嗖!嗖!嗖!”

  破空声不绝于耳,身前的树干,被射得木屑飞溅。白龙驹和熊王先后发出一声凄厉惨叫,轰然倒地。大群大群的野鸟逃上天空,刹那间,遮住他头顶所有阳光。


  第二十二章 庄周晓梦迷蝴蝶



  浓烈的血腥味钻入鼻孔,刘秀抽出佩刀,翻身而起,双腿发力,像灵猫一般,从藏身的大树之后,迅速钻入临近的草丛。

  有刺客,并且不止是一人!动用了至少三张大黄弩,还有十多张角弓,如果不是因为他早就将大黄弩的声音刻进了骨髓里,听到弩弦响就会本能做出躲闪,等待着他的,恐怕就会是跟白龙驹和熊王同样的命运!

  刺客受谁人指派?

  军中利器大黄弩是从何而来?

  当年的王家子弟,早就跟王莽一道死于义军的怒火,谁跟刘某有这么大仇,必须除刘某以后快?

  又是谁泄露了自己在山中的踪迹,让刺客于此地以逸待劳?

  ……

  无数个疑问,在他心中萦绕,令他头皮阵阵发麻,紧握刀柄的手背处,青筋突突乱跳。

  “刘猛,刘槊,谁叫你们动用弩箭的。一旦误伤了人命,舅父肯定会怪我坏了他的名声!” 一声娇憨的怒叱忽然响起,瞬间给了他一个清晰的答案。

  “是,表小姐。小的们知错了!”

  “表小姐明鉴,小的们刚才看那狗熊来的太急,怕它伤到您,才,才用弩箭射死了它!”

  “表小姐,王爷最近眼睛不好,你挖了熊胆送给他做寿礼,他一定会老怀大悦!”

  ……

  十几个男性争先恐后的回应,谁也没在乎被他们误伤的“猎人”,眼下是死是活。

  不是刺客,而是另外一个女狩猎者及其家丁!刘秀紧绷的筋肉略微放松,怒火却迅速冲破了头顶。

  以先前那阵箭雨的密度以及准头,幸亏是自己,若换做别人,只怕早已跟那熊王一道被射成了刺猬。而在对面的女人,却只在乎他舅父是否生气。那女人手下的家丁,也只在乎狗熊会不会伤到他家小姐。仿佛自己就像一只蝼蚁般,根本不值得一提。

  “去树后将那人找出来,如果受伤了,就赔人家一笔汤药钱。然后,再赔他一匹骏马!” 女子的声音再度响起,像寒冬腊月的山风一样高冷。

  “是,小的们这就去,这就去!”

  “小姐慈悲,真是便宜了他!”

  “就是,先前如果他不追着……”

  众家丁们七嘴八舌地答应着,迈步向前,很快就接近了熊王的尸体。

  一共二十七个人,手里或者持着环首刀,或者持着弓弩,竟然像军队一样分成的三组,彼此之间互相呼应。

  “大司马,大司马您在哪?贼子,尔等找死!” 亲兵队正厉恒终于赶到,发现地上的白马尸体和正手持兵器向尸体靠近的家丁,立刻吓得亡魂大冒,毫不犹豫地丢下弓箭,信手从腰间拔出了环首刀。

  “大司马……” 十几名亲兵叫喊着陆续冲到,发现情况不妙,果断向厉恒聚集,在高速移动中,将队伍迅速排成了一个锥形。

  常年在战场上追随刘秀一道厮杀,他们彼此之间早就养成了默契,看到地上的白马尸骸,就立刻明白对面是敌非友。所以,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将对方击溃,然后再询问自家大司马的去向。

  “你,你们是什么人?!别,别过来,别过来,我们,我们有弩,大黄弩!”对面的家丁虽然也训练有素,身上却明显缺乏亲兵们那股百战余生的杀气。顿时吓得一个哆嗦,威胁的话,脱口而出。

  “放下兵器,否则,格杀勿论!” 回答他们的,是一声怒喝。亲兵队正厉恒高举钢刀,旋风般杀到近前。抢在一名持大黄弩的家丁做出反应之前,将此人一刀砍成了两段。

  “格杀勿论!” 其余亲兵策马紧随厉恒身后,电光石火间,将家丁的三叠阵型捅了个对穿。

  另外两个持大黄弩的家丁也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相继身首异处。其余持弓箭的家丁们,也被愤怒的亲兵杀得七零八落。而他们慌乱中射出的羽箭,却根本找不到任何准头,大部分都落在了空处,只有零星两三枝射中的刘秀的亲兵,却全都没能造成致命伤。

  “饶命!我们是真定王的人,真定王的人!” 侥幸没有再第一轮冲锋被砍死的家丁们,立刻就听懂了厉恒的话,争先恐后丢下弓箭,跪地自报家门。

  亲兵队正厉恒,却没有功夫再理睬这群窝囊废。嘴里再度发出一声怒喝,“放下兵器,否则格杀勿论!”,继续策动坐骑,冲向家丁的主人,一名骑着枣红马的高个子少女。

  “你,你们,你们竟然,竟然敢杀,杀真定王府的人?你们,你们全都活得不耐烦了!”  高个子女子显然是个横行惯了的主,虽然被吓得花容失色,却丝毫不肯服软。举起一把寒光闪烁的宝剑,就要跟厉恒以命相搏。

  刘秀的亲兵厉恒,在看到白马尸体的那一刻就急昏了头,哪里顾得上怜香惜玉? 见对方拒绝投降,立刻举起了手中钢刀。眼看着,就要将那女子斩于马下,他的身背后,却忽然传来了刘秀的命令,“不要杀她!子远,我没事儿!”

  “大司马?” 厉恒喜出望外,收起钢刀,扭头张望,“大司马您没事儿,太,太好了。刚才,刚才吓煞……”

  “小心——” 惊呼声迅速涌起,众亲兵们个个大惊失色,眼睁睁地看着那名女将手擎宝剑,狠狠刺向厉恒后腰。

  “啊——” 好厉恒,毕竟是追随刘秀征战多年勇士,反应速度远非常人能比。听到弟兄们的惊呼声,果断将身体向左坠下,来了一个马腹藏身。

  锐利的宝剑,紧贴着他的小腹捅了过去,带起一串耀眼的血珠。那女子一招偷袭得手,立刻变本加厉,挥舞手臂,借助战马冲刺的速度,将剑刃砍向厉恒的大腿。

  这一下如果砍中,厉恒即便不死,也得落个终生残疾。然而,就在剑刃即将与大腿护甲接触的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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