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光武-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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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直就是欲盖弥彰了。众俘虏又愣了楞,瞬间回忆起冲突发生时所看到的种种情景。“怎么可能,那’老姑娘’据说是被家人关在后院里的,平素根本不准出门!而那杀星,说话分明带着外地口音。”
“外地口音就没瓜葛了,说不定他们以前认识!”
“对,说不定是多年前,就私定终身!”
“哦,还真有可能啊!那杀星叫什么名字来着?”
“不知道!” “没听清楚!” “当时那刀子,马上都要砍到胸口了,谁还顾得上记他的名字?”
众俘虏越说,越觉得神秘,越说,越觉得今天这场祸事惹得冤枉。一个个看向后院花园处的目光,充满了委屈。
偏偏老天爷故意想要惩罚他们,就在他们一个个憋闷得想要撞墙的时候,他们口中的杀星,跟他们看不上眼儿的“老姑娘”,肩并肩从后花园里走了出来。几名刚刚获救的仆妇前呼后拥,像众星捧月般,将二人围在了中央。唯恐哪里照顾不周,令二人拂袖而去,让整个阴家重新坠入万劫不复。
“丑奴……小妹,妹夫!天这么晚了,你们要去哪儿?” 先前对俘虏凶神恶煞般的阴盛,也立刻换上了一幅热情的笑脸儿,摇晃着肥硕的屁股迎了过去,“我已经命人去准备酒菜了,妹夫大老远来一趟,肯定要吃饱喝足再走!”
“堂哥!你,你瞎说什么!” 被阴盛嘴里冒出来的“胡话”,窘得满脸通红。阴丽华跺了跺脚,低声啐道,“他,他是有公务在身,不是专程前来看我!”
“一样,一样!吃饭不耽误公务,不耽误公务!” 阴盛又立刻摆出一幅积年老吏的油滑,大声回应,“哪朝哪代,也不会让人饿着肚皮做事。况且,妹夫还是大将军的亲弟弟。我说妹妹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你的心思,咱们家里的人有谁不知道?当年阿爷和族老们,也是怕那王家找借口继续害你,才让你住在后园小楼上的。他们,他们心里对你可是没有半点儿恶意。否则,一家女百家求,王家的那小子死了,还有甄家盯着,甄家的小子死了,说不定还有赵家,刘家,唉,要说这长得漂亮,也是麻烦。古人云,红颜,那个红颜多薄,唉,看我这嘴巴。不说了,不说了,总之,你也算守到云开见月明了!”
一边啰啰嗦嗦地解释着,他一边拿眼睛偷偷瞄刘秀,唯恐自己哪一句话没解释到位,让后者误会了阴家对阴丽华的“照顾”,老账新账一并算到自己头上。
刘秀先前在舂陵之时,就已经听说了阴丽华的大致情况。刚才又从阴丽华的贴身丫鬟小蘋嘴里,得知长安王家自从王固死后,一直试图将阴丽华嫁给其族中另外某个不成器儿孙的消息,因此,对阴氏家族的成见,并不比当年更深。此刻见阴盛如此小心翼翼,反倒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摆了摆手,笑着说道:“王家和甄家为其庶子向丑奴儿提亲的事情,我已经听说过了。多谢伯父和阴兄这次没有向他们屈服……”
“应该的,应该的!” 没想到刘秀过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是如此好说话,阴盛立刻高兴得连连摆手,“我毕竟是丑奴儿的哥哥,怎么能一点儿都不为她着想?说实话,当年叔父要把她许给王固,我就一百二十个不同意,怎奈我也是小辈,人微言轻。唉,好在王固是个短命鬼,很快就死了。要不然……”
“咱们不提这些!” 刘秀听他越说越啰嗦,忍不住轻轻皱眉,“此番回乡举义仓促,在下原本想着先与大军一道,先站稳脚跟,然后再请媒人过来提亲。没想到,义军中居然也出了败类,居然趁着家兄疏忽,公开洗劫乡里。”
“不妨,不妨,他们不是没洗劫成功么?” 阴盛心里顿时打了个哆嗦,随即,又故作大方姿态,“况且大将军那么忙,怎么有空管这些小事儿。文叔你尽管放心,我们阴家上下,向来通情达理!我们……”
“出了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放心!新野治下,又不是只有你们一个阴家!” 跟此人根本说不到一处,刘秀忍不住再度轻轻皱眉,“总之,今日之事,非常抱歉。在下先替大哥,替柱天都部,向阴兄谢罪了。在下马上就会返回城中,拜见车骑将军,让他派人过来赔偿阴家的一切损失。待明日,再与柱天都部所有将领一道,整肃军纪,绝不准许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说罢,也不管阴盛如何回应。拉着阴丽华的手,大步出门。
早有赵四等人,牵了两匹战马,等在门外。刘秀先把阴丽华送上一匹战马,然后自己飞身跳上另外一匹,抖动缰绳,并肩而行。
“妹,妹夫!我已经命人备好了酒席,酒席……” 阴盛挥舞着胳膊追了几步,却没得到任何回应。只好站在门口,目送着刘秀和自家妹妹的背影远去,然后又迅速看了看留在家中看管俘虏的赵四等人,堆起笑脸,大声发出邀请,“赵将军,您老里边请,里边请。酒菜已经备好了,我家妹夫没空,您老就赏脸带着弟兄们尝上几口。都是上好的河鲜,冬天里很不容易见到……干活,都愣着干什么?抢我家东西时,怎么没见你们停下来过?!”
后两句话,却是对着俘虏吼出来的。一张胖脸,也瞬息改变了颜色。众俘虏被他吓了一大跳,赶紧肩扛手抬,将抢来的东西继续向原本的位置送去。一边忙碌,一边气得低声唾骂,“德行!将妹子当蒲包往别人手里塞,老子就没见多如此恶心的!”
“可不是么,我以为长得像天仙呢,其实也就那样!”
“哼,还那么多人家争着娶她妹子,吹牛!”
……
骂归骂,众俘虏对杀星的身份,终于有了点眉目。原来是柱天大将军的弟弟,怪不得,怪不得敢跟马校尉抢女人!可那柱天大将军的弟弟,怎么又会跟阴家的女儿,暗中有了牵扯?他不是一直在外边读书么?莫非……
“对了,那阴家老姑娘,叫什么名字?” 忽然有人眼前灵光闪烁,抬起头,低声向同伴们询问。
“阴,阴丑,不,丑是小名,她可真算不上丑!阴,阴什么来着?”
“阴丽华!”
“着啊!奶奶的,咱们今天,可真是自己找死!”
“你说什么呢,周二?咱们怎么就自己找死了了?” 所有俘虏都停下了脚步,向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怒目而视。
那个自称“找死”的聪明人,却毫无畏惧。瞪起眼睛,挨个相还,“干活,干活,说你们找死,你们还别不高兴。要我说,马校尉亏得没敢前来理论,否则,他今天也必死无疑!”
“为何?” 众人听他说得肯定,眼睛里的怒火立刻消失不见,代之的,则是深深的困惑。
“阴丽华,那女子叫阴丽华,你们还不明白么?前几年,江湖上传得最响亮一句话,是什么,你们难道都不记得了么?做官要做执金吾……”
“娶妻应娶阴丽华!” 众人脸色大变,回答得却异口同声。
第七十七章 舌战群豪新野城 (二)
做官要做执金吾,娶妻应娶阴丽华,这两句豪言,在南阳郡几乎无人不晓。
虽然前几年民间一直谣传,说豪言的原创者刘秀已经惨死于太行山土匪之手。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更在乎的是,这句话吼出嗓子之时那股子男儿豪气,至于原创者的结局,根本懒得去留意。
道理很简单,鸡蛋很多人喜欢吃,却不一定有人喜欢去认识下蛋的母鸡。
还有一些登徒子,则更在乎的是,这句话里边的女子,到底有多美貌。竟然会让倾慕她的人,将她跟执金吾相提并论?
要知道,执金吾原本的官职名称为中尉,执掌御林军,年俸两千石,绝对称得上位高权重。而每当皇帝出行,执金吾必手持金色权杖,导行于御辇之前,更可谓万众瞩目。而在原创者眼里,执金吾三个字,却与阴丽华同列,那阴丽华,怎么可能不生得倾国倾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君子发之于情,止之于礼。至于无赖么,则不管不顾,只要找到机会,就立刻像野狗般扑将上去乱啃。很显然,义军左部校尉马朗,就是这样一个无赖。
他本为棘阳城内的一个蟊贼,两年前做无本生意时失手被抓,然后又被李秩找借口开释,才抱上了后者的大粗腿。未几,便奉了后者的差遣,带着一群地痞无赖,在新野城南的荒草岭上,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前一段时间听闻李秩被官府追捕,马朗可是担惊受怕的好一阵儿。唯恐官府在追杀李秩时搂草打兔子,让自己的山寨也遭受灭顶之灾。
但是命运就是如此神奇,还没等他决定是散了伙连夜跑路,还是先蛰伏起来等待风云变幻。新野官军,居然在育水河畔,被规模不到其一半儿的舂陵义军打了个落花流水。马朗闻讯大喜,立刻立刻带领手下的大小喽罗,冲下山寨,堵住了一条通往新野的大路。然后连哄带骗,将一批批已经成为惊弓之鸟的溃兵,强行拉进了自家队伍。最后,则竖起光复大汉的旗号,前去投奔迎面赶来的车骑将军傅俊。
傅俊正愁麾下兵力不足,见马朗胆大机灵,又好像跟李秩关系颇深,高兴之余,便直接授予了此人一个校尉之职。然后沿途继续收集各路赶来投奔的英雄豪杰,一道去攻打新野。
本以为,新野城高池深,死伤一定会非常惨烈。谁料义军这边才砍伐树木,赶制出了第一批云梯。城内的守军,竟然就被吓得一哄而散。被闪了个措手不及的傅俊,连忙带领弟兄们去接管府库,维护城内秩序,以防宵小之徒趁火打劫。却恰恰就忘记了,自己刚刚收编的江湖豪杰当中,很多人原本就是宵小之徒!
其他宵小之徒得到机会,首先想到的是四处敛财。而新上任的左部校尉马朗,想的却是财色兼收。他早就听说过“娶妻应娶阴丽华”这句话,所以趁着傅俊顾不上自己,直接带领着麾下弟兄来到了阴氏庄园。先三下两下砸开了庄门,然后一边搜刮财物,一边强迫阴家将阴丽华嫁给自己。
阴丽华当年连“凤子龙孙”都不屑一顾,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个地痞无赖?然而,却苦于没有力量抵抗,只好先以出嫁需要吉服为借口,拖延时间。然而偷偷跟婢女小蘋换了衣服,准备等姓马的下次赶来之时,从背后动手行刺,跟此人同归于尽。
好在刘秀来得及时,杀散了马朗的爪牙,才又救了阴丽华一命。然而,也正是因为他抢先一步将马朗的爪牙尽数歼灭,才导致马朗本人望风而逃。
一直到逃进了新野城内,马朗才终于想起来,“做官要做执金吾,娶妻应娶阴丽华” 这句话的原创者是谁? 也终于注意到,说这句话的刘秀,居然“恰巧”跟柱天大将军刘縯的三弟同名。刹那间,三魂六魄吓没了一大半儿,连忙收拾了一些细软,重新穿上老百姓的衣服,准备趁着刘秀还没打上门来问罪之前,躲得越远越好。
“大哥这是要去哪?” 有道是,一个篱笆三个桩。马朗以前虽然是个地痞无赖,身边却也有五六个堪称左膀右臂的弟兄,见他放着好好的左部校尉不做,却又穿上的百姓的衣服,忍不住一起堵到营帐里低声追问。
“还能去哪,下江,新市,平林,这三支绿林军中,谁肯给马某一个容身之处,就去哪呗!总不能在这里等着那刘秀过来杀?!” 马朗心中正觉得委屈,立刻抹了把眼泪,大声回应。
“大哥你不是没碰到那阴丽华么?” 一名跟他搭伙做过多年窃贼的兄弟苟石,立刻梗着脖子说道,“就算碰了,他杀了咱们麾下那么多弟兄,也该消气儿了,总不能还咬着你没完。”
“可不是么,要不是咱们堵住了溃兵的退路,姓傅的还未必如此轻松拿下新野呢!怎么为一个老女人,就对大哥你不依不饶!” 另外一名唤做朱皮的至交,也义愤填膺。“况且白天时四下收集物资的,又不止是您一个。右部、前部,还有蔡阳营,也都在四处杀人放火!”
“不让抢钱,抢粮,抢女人,大伙还造哪门子反?还不如继续去山里头做大王,逍遥快活!”
“可不是么?大哥,你不用走。我就不信,那姓傅的半点功劳都不念,就因为您不知道那老女人已经是刘秀的人,便砍了你的头!”
“不走,谁要敢动大哥,咱们就怂恿着其他前来投奔的豪杰,一哄而散!”
……
众“臂膀”你一句,我一句,纷纷替马朗鸣不平。
在他们看来,自家校尉今天最大的错误,就是没弄清楚阴丽华已经名花有主,便想强娶此女过门。至于杀人放火,洗劫百姓,根本不算什么错。义军既没说如何发军饷,又没开始给补充粮草。大伙如果不去自家抢一些,怎么养活各自麾下的弟兄?
再者说了,即便是犯了错,马朗以前的功劳,也能与今日的过错相抵。否则,协助柱天都部拿下新野的大功不酬,稍有点小错却要掉脑袋,此事传扬开去,天下还有哪个英雄愿意再跟你小孟尝刘伯升共谋大事?!
“这么说,马某不用弃官逃命?” 马朗原本就舍不得左部校尉的职务,听“臂膀”们说的理直气壮,顿时就犯起了犹豫。
“不用,不用,法不责众!” 众“臂膀”闻听,立刻齐齐摇头,然后继续七嘴八舌地补充,“如果大将军要治劫掠之罪,该杀的就不是您一个。如果大将军为了给他弟弟出气而杀您,那他就是因私废公。他刚刚起事,断不能做出如此让天下豪杰寒心之举!”
“不过,您最好准备点礼物,去给刘秀道个歉。他毕竟是大将军的弟弟,今后您跟他还少不了见面!”
“嗯!您也可以去找宛城李爷帮忙说和一下。今天这事既然是误会,早点儿揭开了才好。毕竟咱们兄弟,以后还要跟着刘家混!”
“我们去打听动静,大哥您去联络李爷。半个时辰之前,他好像跟着小孟尝一起进了城……”
“嗯,也罢,那就先留下,听听风声在做决定!” 马朗越听越有底气,越听越觉得弟兄们的话句句在理。咬了咬牙,将刚刚换上的百姓衣服扒了个精光,“刚刚立下那么大的功劳,还有宛城李爷的面子,我就不信,那刘家哥俩儿就因为一个女人,便全都视而不见!”
第七十八章 舌战群豪新野城 (三)
“大将军,各位将军,我等起事,乃是为了匡扶汉室,拯救苍生,是也不是?”就在马朗等辈为是否留下来议论纷纷之时,新野县衙,刘秀对着刘縯、傅俊、李秩等人,高声质问。
几个核心将领,纷纷苦笑着转头闪避,谁也不肯跟他目光相接。战事进行得太顺利,顺利到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期。所以很多事先没有想到的问题,也接踵爆发。而军纪散漫,有人趁机劫掠百姓,只不过诸多问题当中最不致命的一个,他们现在根本顾不上搭理。
“大将军,各位将军,倘若我等只是为了图一时快活,又何必冒身死族灭之险?到朝廷那边谋个官职,打着官府的旗号刮地三尺。或者找个山头占下来,然后四处攻打田庄堡寨,岂不比现在轻松?!” 刘秀却根本不肯见好就收,眉头紧皱,继续大声追问。
“呵呵,呵呵,呵呵呵……” 屋子里,迅速响起一阵尴尬的笑声。从车骑将军傅俊,到斥候将军刘赐,都讪讪地咧嘴。
出仕当官,对在场大多数人来说,的确不太难。特别是对于傅俊、许渝这种背景颇深,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