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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大汉光武-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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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众人一边欣赏新野城的巍峨,一边抚胸庆幸的当口,忽然间,侧后方冒起了一股黑烟,紧跟着,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就传了过来,“军爷,饶命啊!” “军爷,你不能这么干!” “军爷……”

  “怎么回事儿?” 刘秀顾不得进城,扭过头去,朝浓烟起处遥望。

  “估计是溃兵在趁火打劫吧,车骑将军他们只带了两千多弟兄,照看这么大一座城池,肯定照看不过来!” 刘双心地单纯,楞了楞,一厢情愿的推测。

  话音未落,跟在刘秀身侧的朱佑已经纵马而出,一边向发了疯般策马朝浓烟起处猛跑,一边大声喊道:“不好,文叔,快跟我去救火。那是阴家的宅院,丑奴儿就住在那边?”

  “啊!”  刘秀如同当胸被人打了一拳般,脸色苍白如雪。促动坐骑,策马便追。“丑奴儿他们家不是在城里么,怎么会在城外?你,你怎么知道她就住在庄子内!”

  众骑兵不知道丑奴儿是何方神圣,但是听话音,也能听出来此人跟两位主将关系非浅。也纷纷策动战马,紧随刘秀身后。

  “他,他们阴家两头下注!” 朱佑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听得刘秀如坠冰窟,“一边给官府捐献钱粮,资助官府剿灭各地义军。一边偷偷给大哥这边送钱送米,请求今后多加看顾。大哥和李秩为了安阴家的心,就派我去过他家几次。每次都是在城外三里坡的阴家庄与阴识接洽,从他嘴里知道丑奴儿就住在后院的小楼当中。”

  “你为何不早告诉我?”刘秀听得心急如焚,想都不想,就大声抱怨。

  “你身边已经有了三姐!”朱佑心情比他更烦躁,扭过头,大声回呛,“我告诉你,你肯定连正事儿都顾不上办,立刻想方设法去见她。那样,三姐又被你置于何地?你想没想过,三姐看到你直奔阴家而去,会有多伤心?!”


  第七十三章 电闪旌旗日月高 (二)


  轰隆!

  半空中,忽然有个闷雷滚过,炸得刘秀身体在马背上摇摇晃晃。

  三姐又被你置于何地?

  你想没想过,三姐看到你直奔阴家而去,会有多伤心?!

  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同样的话,包括马三娘自己,也从来没有抗议过,他对阴丽华情根深种。这些年来,三娘始终默默地陪伴着他,任劳任怨。而他,也早就习惯的三娘的付出和陪伴,就像习惯了自家的左右臂膀。

  可左右臂膀,终究也是血肉所做,受了伤后也会疼,也会流血!

  如果他总是听到阴丽华三个字,就不顾一切,三姐怎么可能始终淡然处之。即便表面上继续云淡风轻,恐怕内心深处,也早就被伤得鲜血淋漓。

  但他怎么可能忘记,太学读书时所发下的那些誓言?对他来说,那不只是一份年少轻狂,同时也是一份承诺,对阴丽华,对自己,对周围的整个世界。

  如果哪一天,三娘亲口让他在丑奴儿和她之间,做一个取舍,他该怎么办?

  如果哪一天,丑奴儿玩笑般让他把心中所爱的女人排一个次序,他又该如何回应?

  很多疑问,其实他并非没有想过,只是,他根本找不到答案!

  他也没时间去找答案。

  “站住,你们是谁的手下? 怎能比土匪和官军还不如?” 就在他陷入内心世界的混乱之中无法自拔的时候,赵四的声音,忽然在他身侧响了起来,带着无比的失望和震惊。

  刘秀又打了个哆嗦,终于努力在马鞍上坐稳,抬起头,恰看见,数十名身穿着蔡阳郡兵号衣的将士,赶着七八辆马车,从一座巨大的堡寨里走了出来。

  每一辆马车上,都装满了包金嵌银的箱笼和绸缎面儿的大包小裹。

  每一辆马车之后,都拖曳着一根粗大的麻绳。

  每一根麻绳,都像拴蚂蚱般,拴满了面如死灰的女人,或者穿着绫罗绸缎,或者穿着布衣麻裙……

  “你管老子!” 还没等刘秀看得更仔细,对面的大门口儿,已经有一个屯将打扮的家伙,扯着嗓子破口大骂。“想发财就去别处,这里已经归马校尉了。否则,休怪老子手里的家伙不认人!”

  “好,那刘某就让你先长个眼睛!” 饶是见惯了大风大浪,刘秀依旧被这群人的嚣张态度,气得浑身发抖。再也顾不上去想将来的事情,手向腰间一带,迅速亮出了钢刀。

  此地乃是新野城外,当然不会有什么蔡阳郡兵。如果他没看错的话,对面这群打家劫舍的强盗,身上的蔡阳郡兵号衣,正是数日前义军攻破蔡阳时所缴获。

  而那一仗,他是当之无愧的首功。打扫完蔡阳城外战场,又顺势拿下了城池的严光,当时也正是他的属下!

  “列阵!” 看到刘秀拔刀,刘双毫不犹豫地大声断喝。当日蔡阳城外和育水河畔两场战斗,已经彻底让他对刘秀心折。所以,无论前者做任何事情,他都会誓死相随。

  金属摩擦声和战马嘶鸣声,瞬间响成了一片。五十名风尘仆仆的骑兵,心思也跟刘双一模一样。迅速举起兵器,摆出一个攻击阵型。

  “别,别动刀。误会,肯定是误会!” 对面的屯将哪里想得到,忽然冲过来这伙骑兵,居然真的敢同室操戈,嚣张的气焰顿时一扫而光。慌忙摆着手,大声请求,“我们是车骑将军麾下左部校尉马朗的部曲,奉了校尉之命,出来抢,不,不,出来搜集物资。您,您如果对此有什么疑问,尽管去跟我家校尉交涉。我家校尉就在庄园里边,千万不要动刀,否则,否则车骑将军那边不好交代!”

  “别,别动刀。误会,肯定是误会!我家校尉就在里边,您有话尽管跟他去说!” 其他趁火打劫的义军,也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跟在自家屯将身后,大声叫嚷。

  “你,你到是会说!” 刘秀楞了楞,心头的怒火,依旧熊熊燃烧。浑身上下的热血,却迅速开始发冷。

  车骑将军,是大哥刘縯封给傅俊道长的名号。在拿下湖阳和新都之前,柱天都部战斗力最强的几支队伍,全部来自江湖,都与此人关系不浅。义军当中,有近半儿将领,也是由此人引荐而来。如果自己不小心跟傅俊起了冲突,绝对会直接伤到义军的根基。

  就在他一错愕间,堡寨大门内,忽然又冲出来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一边朝着最前面的马车旁跑,一边用稚嫩而又愤怒的声音,凄厉地喝骂,“放开我娘,把我娘还我。你们这群强盗,快放开我娘,快放开……”

  “小子,别捣乱!” 那屯将正被刘秀盯得浑身发毛,怎能容忍一个毛孩子跳出来搅局,毫不犹豫地扬手就是一鞭子,直接将小男孩抽倒在地。

  “小宝儿!”被绳子串在第一辆马车之后的某个华服女人,嘴里发出一身尖叫。迈开双腿,就往孩子身边冲。这下,拴在同一根绳子上的其他女人,可是倒了大霉,瞬间被拖倒了一地。到最后,反而又将华服女人倒着拽了回来,一跤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们这群烂货!” 那屯将也是存心分散刘秀的注意力,立刻又举起鞭子,没头没脑朝着女人们抽去。每鞭子落下,都带起一团淋漓的血肉。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骑在马上的这位不知名长官,对殷家庄的归属权有异议,那此人就应该直接跟自己的上司去交涉。而自己只要解释清楚了情况,就没必要再跟着长官们掺和。反正,无论最后这批“货物”属于谁,都需要有人帮忙“押送”回新野。而自己只要看好了“货物”,就有功无过。

  如果放在大新朝,他的这种处理方式,的确非常恰当。但是,他却忘记了,自己此刻是一名义军,而不是大新朝的郡兵。还没等他的皮鞭第三次落下,耳畔忽然听到了一阵惊呼,“啊——”,紧跟着,他便发现,天色忽然暗了下来,而地面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把他们全都缴了械,胆敢抵抗者,格杀勿论!” 刘秀一脚踹翻屯将的尸体,用正在滴血的刀尖儿,指向所有吓呆了的趁火打劫者。

  “是!” 刘双带着众骑兵,迅速一拥而上,用刀尖指向门口的打劫者,随时准备将对方一刀两断。

  “饶命,饶命,我等投降,投降!” 众打劫者甭看刚才面对妇孺时个个如狼似虎,遇到的真正的硬点子,却立刻现出了鱼腩本色。竟然生不起丝毫的反抗之心,直接跪在了地上,缴械投降。

  “你打了我娘!” 被屯将抽翻在地的小男儿小宝反倒比他们勇敢,带着一脸血迹挑起,抓住一个距离自己最近的打劫者,又抓又咬。

  “小宝,小宝!”被拖翻在地的女人,也挣扎着上前,先拉住了自己的儿子,然后抬腿朝着打劫者猛踢。

  “你们这群强盗,报应,报应!”其他女人也拖着绳子上前,冲着打劫者连踢带骂,哭喊声瞬间宛若涌潮。

  见到这群“义军”受辱,刘秀没有做任何阻止,拨转坐骑,大步走向门内。

  如果义军都是这等货色,那跟官军和强盗,还有什么分别?既然义军跟官军没有任何分别,自己又何必扯起反旗?既然义军一到,如蝗虫过境,百姓何必不誓死与守城的官军共存亡?后者好歹是喂饱了的疯狗,而前者,却是一群饿狼!

  所以,今日,哪怕是天王老子的嫡系作恶,他也必须好好管上一管。哪怕过后找机会跟傅俊私下里斟茶道歉,哪怕,最后矛盾无法调和,跟傅俊等江湖豪杰,彻底一拍两散!

  “宝儿,宝儿,不要打我的宝儿!”一个身材略微发福中年男子,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从地上抱起寻找母亲的孩子,放声大哭,“我给了你们钱粮了。我给了你们很多钱粮,你们答应过的,你们刘庄主答应过的,不会动动阴家,不会动阴家一根羽毛!”

  “夫君,夫君,你快走,快走,他们,他们不讲道理!”那护着孩子的华服女人,再也顾不上踢“打劫者”出气,扭过头,尖声哭喊。

  “我不走,我不走。我跟你们娘俩一起,我跟你们娘俩一起死!” 那中年男子用手抱住自己的儿子和妻子,放声嚎啕。

  正在策马往门内走的刘秀见到此景,顿时心神又是一阵恍惚。

  他先前就已经认出,那个被打劫者们用绳子像蚂蚱般拴在马车后的华服女人,正是阴丽华表嫂王秀姑,而她的丈夫,遇到事情只会等死,既不懂得反抗,又没胆子逃走的窝囊废,不是自己的学长阴盛,还能有谁?

  再瞥向舍命要替娘亲报仇的男孩儿,竟发现,此人眉宇间,跟阴盛有八分神似。记忆顿时宛若潮水,倒灌而回,刹那让他浑身发硬,汗出如浆。

  想当年,在去长安路上,王秀姑怀着身孕,却被新安县宰哀牢看中,扮成柱天大将军翟义手下前来抢人,结果被自己大哥刘縯带领豪杰们杀了个精光。算算时日,男孩小宝,肯定就是当初王秀姑肚子里的孩子,而就是在那时候,自己第一次遇见了阴丽华。看到她偷偷藏了一把匕首,以自身为饵,舍命去靠近匪首……

  “哪里来的野小子,竟然敢杀老子的手下,给老子去死!” 一声断喝,忽然在他面前响起,紧跟着,就是数道凛冽的刀光。

  “啊!” 众女子齐声惊呼,纷纷闭上眼睛,泪流满面。

  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肯救大伙出苦海的年青恩公,居然在打仗的时候愣神儿,被强盗头目带着手下联手偷袭。而此人死后,她们逃离苦海的希望,就彻底熄灭,个个生不如死。

  “啊——” “啊——” “啊——” “饶命,啊——”……

  凄厉的惨叫声,瞬间压住惊呼,此起彼伏。

  众女子吓得抖若筛糠,却知道事情肯定出现了变故。带着万分之一的侥幸,悄悄将眼皮睁开一条缝隙,却见他们的恩公,一骑一刀,缓缓前行。

  沿途的贼人纷纷冲上,又被纷纷砍得倒飞出去,谁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


  第七十四章 电闪旌旗日月高 (三)


  世间竟有男子,翩翩如斯!

  刹那间,众女竟忘记了害怕,一个个望着刘秀前进的身影,目眩神驰。

  而那身影,却仿佛在某个长夜的梦里依稀曾见,让大伙在羞涩之余,心中隐隐还生出几分亲切。

  “刘秀,你是刘秀,我记得你,当年便是你救了丑奴儿和我们阴家!” 未等众女来得及分辨出眼前的场景究竟是梦是真,王秀姑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了起来。已经隐约发黄的眼睛里,刹那间再次充满了青春的光泽。

  “是他,的确是他!” 几个已经不再年青的丫鬟和仆妇,也跟着低声惊呼,随即快速捂住各自的嘴巴,面孔发烫。

  七年之前,就是此人一袭白衣,持弓而来,驱散群匪,救下了阴家小姐和阴固全家。而七年后,又是他,在阴氏面临灭顶之灾之际,策马杀至,将群匪杀了个狼奔豕突!

  “是他,真的的确是他!天哪,真的像传说中一样英俊!” 几个刚刚及笄的阴家晚辈女儿,跳着脚,大声议论,刹那间,竟然彻底忘记了,缠在自己手上的绳索…

  娶妻当娶阴丽华!初闻此言,有哪个未婚少女,不是笑着清啐。扭过头去,却有哪个适龄少女 ,不希望将阴丽华三个字,悄悄地换成自己的名姓?

  而刘秀,却对来自身后的欢呼声,充耳不闻,一手持刀,一手拎着战马的缰绳,继续缓缓而行。周围的劫掠者被杀得魂飞胆丧,不敢再主动上前送死,纷纷调转身形,四散奔逃,“风紧,大当家,风紧。赶紧扯呼,扯呼!”

  “刘双,你带二十名弟兄封锁正门。仲先,你带上其他人,跟我一起来!” 没功夫去追杀那些逃命的败类,刘秀将钢刀先前指了指,高声喝令。

  阴氏庄园很大,这会儿仍在院子里搜刮细软的败类,数以百计。以他一人之力,继续杀下去,肯定会越来越危险。所以,必须带着弟兄们一起上,才能避免贼人的反噬。

  “是!” 刘双和朱佑两个,齐声答应着,立刻将队伍分成一大一小两部。人少的一部留在原地封堵庄园正门,人多的一部,则快速策马杀入,紧紧护住刘秀的左右两翼和身后。

  他们两个都非常机灵,早就认出院子里的这群败类,都来自汉军柱天都部。但是,从口音、做事习惯和面孔长相上,他们同时还可以断定,这群败类并非舂陵起义的原班人马。极有可能,是在半路上新投奔入伙的“江湖好汉”,或者是车骑将军傅俊从新野军俘虏当中直接收编。

  无论是哪种情况,今天大伙都饶这群败类不得。柱天都部还没站稳脚跟,就已经有恶徒开始祸害百姓,长此以往,军纪废弛,民心尽失,还谈什么反新复汉?所谓吊民伐罪,肯定会变成一个荒唐的笑话!即便侥幸获得成功,也不过是一群豺狼取代了一群虎豹,用不了多久,就又得重蹈王莽的覆辙?

  “你,你真的是刘秀?!” 一个比所有人都慢了不知道多少拍的声音,忽然从阴盛嘴里冒了出来,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不是刘秀,还能是谁?还有谁会舍命为你们阴家出头?”王秀姑声音,也紧跟着响起,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

  越看,她越觉得自己身旁这个蠢货丑陋。同样的太学卒业,此人跟远处那个,简直泥坑里的癞蛤蟆和天空中的白鹤。自己年青时真的眼瞎,居然把如此一个蠢货当成了宝。而丑奴儿当时年龄虽然小,却比任何人的眼睛都亮。

  “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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